第4章 那些年的风月
自任行之与姬梦瑶认识后,二人每天在阅览室见面,论古今,谈诗文,感情也急速升温,从普通朋友,逐渐成了男女朋友。
在此期间,也曾有别的男孩,追求过姬梦瑶,但姬梦瑶对任行之情有独钟,不是别的男孩不优秀,只是任行之,在姬梦瑶眼中最优秀。
其中有一个叫郁亮的,就不比任行之差,单从身体条件说,还优于任行之。
郁亮一米八五的身高,长得阳光帅气,是经管系大二的学生,比任行之、姬梦瑶高一级,算是他们的师兄,他酷爱运动,是校蓝球队的中锋。
郁亮与姬梦瑶的相识,也颇具戏剧性。那一天姬梦瑶路过篮球场,正在练球的郁亮,不小心将球扔飞,砸在姬梦瑶身上,所幸距离远,力量衰减很大,才没将姬梦瑶砸伤。
要是离得近,以郁亮的力量,砸在姬梦瑶的小身板上,她非在医院躺上一星期不可。
“对不起!对不起!没砸伤你吧!”郁亮砸着人,来不及拣球,先过来给姬梦瑶道歉。
“我没事。”姬梦瑶咧嘴微微一笑,两排洁白的贝齿,很自然的露了出来,显得格外的美。
“微笑露贝齿,行走柳扶风,你好美。”郁亮不自觉的夸道,姬梦瑶的美,惊艳到了他。
姬梦瑶确实美:
蛾眉高耸入云霄,
杏目含情添妖娆。
最是小嘴惹人怜,
不是樱桃胜樱桃。
“谢谢夸奖。”姬梦瑶很礼貌的回话。
“我叫郁亮,是经管系大二的学生。”郁亮先自我介绍,介绍完后又问姬梦瑶:“同学可否赐教芳名。”
他不知道姬梦瑶是那个年级的学生,所以不敢冒昧叫学妹或学姐,叫同学最稳妥。
“我叫姬梦瑶,是文学系大一的新生。”姬梦瑶很大方的自我介绍,这一点她比任行之强,比任行之外向、热情。
“原来是文学系的师妹,难怪气质清丽,貌若天仙,不沾丝毫烟火气。”郁亮比任行之强太多。
任行之初见姬梦瑶,还脸红心跳害羞,说话都说不清楚,郁亮不但不害羞,夸姬梦瑶还一套一套的。
“师兄过奖。”姬梦瑶被郁亮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脸色微红,更显妩媚。
“我说的都是真的,师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郁亮人帅气,嘴也甜,估计没几个女孩,能挡住他的爱情攻势。
“师兄说笑,我还有些事,要先走,再见。”姬梦瑶被郁亮夸的有些局促,想要逃离。
“你要去那里?我跟你一起去。”郁亮可不愿意放过任何接近姬梦瑶的机会。
“我回宿舍,你也要跟我去女生宿舍吗?”姬梦瑶笑着说完,转身离开。
郁亮见过姬梦瑶后,再无心练球,悄悄跟在姬梦瑶身后,看她住在那幢女生宿舍,以后好制造偶遇的机会。
这以后,郁亮曾制造过多次与姬梦瑶偶遇,也曾多次邀请过姬梦瑶一起去玩,但都被姬梦瑶婉言拒绝。
在姬梦瑶心中,只有那个爱脸红害羞,又博学多才,充满书卷气的任行之。
在大学的四年里,学校的林****书馆,还有球场、教室都留下过任行之与姬梦瑶,出双入对的身影。
是对诗词的共同爱好,让他们走到一起,他们既像是情侣,又像是诗友。
有时他们会为一句诗,或是一句词,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每当这个时候,姬梦瑶都会拂袖而去。
任行之都会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赔礼道歉,赔小心,说好话,扮小丑,直到把姬梦瑶逗笑,大致情况是这样:
“梦瑶!梦瑶!等等我,你别走那么快。”任行之在后面边追边喊。
“一边去,我不想理你。”姬梦瑶不回头,但是放慢脚步,她还是希望被任行之追上。
“你别生气,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任行之哭丧着脸。
“你错在哪?”姬梦瑶灵魂考问。
“哪都错。”任行之真不知错在哪,大包大揽,将所有错全认。
“哼!检讨没做好,认识不深刻,滚一边去。”姬梦瑶一把推开,像牛皮糖一样粘住她的任行之。
“要怎么检讨才有诚意?”刚被推开的任行之舔着脸,像牛皮糖一样,又粘上去。
“自己想,想不好,就离我远点。”姬梦瑶又将任行之推开。
“诶!诶!梦瑶永远是对的,即便梦瑶是错的,也是对的,假如梦瑶真的错了,请参照梦瑶永远是对的。这样检讨,诚意够吗?”任行之又舔着脸,贴上去。
“噗!油嘴滑舌,不像好人。”姬梦瑶被逗笑了,嘴里说不像好人,却没推开任行之。
“你跟不像好人的人在一起,你又是什么人?”任行之嘻笑着问道。
“皮痒了是吧!敢影射我不是好人。”姬梦瑶一顿粉拳,砸在任行之身上。
“用点力,我老人家,天天学习,太辛苦,腰酸背痛,你力不够,按摩不得劲。”任行之调笑。
“还反了你了。”姬梦瑶揪着任行之的耳朵问道:“你是谁的我老人家?”
“他们的,他们的。”任行之立马认怂求饶:“疼!疼!快放手,快放手。”
“知道疼?”姬梦瑶不放手,拧着旋了一圈,再问:“下次还敢不敢再犯?还跟我顶嘴不?”
“不敢再犯,不顶嘴,一切听你的,你说朝东,我绝不敢朝西,你说向南,我绝不敢向北。”任行之咧着嘴讨好姬梦瑶,只求这个姑奶奶早点放手,解放他受罪的耳朵。
“姑且信你一次,下次要敢再犯,就把你耳朵拧下来,做成下酒菜。”姬梦瑶瞪着眼,竖着眉,一脸凶相,恶狠狠的说道。
她虽然每次都很凶,任行之该犯错,还是继续犯,该争论继续争论,争论之时,他从没怂过。
争论过后嘛,嘿嘿!就跟上文一样,舔着脸,装孙子讨好姬梦瑶,最后耳朵受点罪,蒙混过关。
至于姬梦瑶,说要把任行之的耳朵做成下酒菜,话说了四年,却没有一次付诸行动,四年过去,任行之只打蚊子不听话的耳朵,依旧还长在脑袋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