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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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界动态

◆ 立法

【中摄权协受邀参加国务院修法研讨会】

2016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著作权法》专题论证会,就国务院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邀请全国人大、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电视台、北京相关法院和摄影界的专家、学者进行研讨论证,围绕《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关于作品的分类、作品的界定和各类作品的具体含义等内容听取意见。自国务院启动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以来,摄影界积极配合深入参与,先后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听取摄影家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就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提出并被《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采纳的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追续权、完善广播权法定许可等三项修法建议,专门召开摄影界座谈会,听取摄影家意见并把这些意见及时反馈到国家立法和主持修法的相关部门。

本次研讨会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就什么是摄影作品原作,以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为配合修法所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服务发表了意见。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员认为,有必要再次召开专门的会议,就送审稿中涉及的追续权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资料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国务院同意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3月30日,国务院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同意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包括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等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资料来源:新华社)

◆ 司法

【《奔跑吧兄弟》官微涉著作权纠纷】

2016年1月,因认为《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作品,原告万女士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55500元。2016年1月4日,海淀法院表示已受理此案。

原告万女士诉称,其系漫画师、插画师,是新浪微博“养猫画画的随随”的实名认证用户。2014年10月24日,其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涉案漫画图片,后发现浙江广电经营的浙江卫视频道所属的《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中使用涉案漫画作品用于广告宣传,且该广告在使用其作品过程中未署名、未支付报酬并对原作品进行了修改,故万女士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万女士另称,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并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应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的法律责任。万女士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5500元。

(资料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黄晓宇)

【北京三男子因架设“私服”侵犯游戏《笑傲江湖OL》著作权罪被判刑】

2016年1月5日,三男子因架设游戏私服并收取玩家充值款,被海淀法院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判处刑罚。被告人何某、厉某、罗某在网络上相识。2013年10月底,何某通过论坛从一外国人处以3万美元的价格购买《笑傲江湖OL》网络游戏程序。后何某负责运营、租用服务器等,罗某负责编写、修改程序,厉某负责上传服务端、调试客户端登录游戏等。游戏程序修改完成后,三人租用美国、香港的服务器,通过私服论坛进行推广吸引玩家,自2013年11月起,开始运营《笑傲江湖OL》私服并通过销售元宝(游戏币)进行营利,收取玩家充值款共计31万余元。2014年2月21日,完美公司通过内部手段检测到有人利用公司的技术手段在外地开设私服并报警。同年4月15日、4月17日,何某、厉某被抓获,10月21日,罗某投案自首。后何某、厉某、罗某由各自家属分别代为向完美公司赔偿了10万元和20万元,完美公司对三人表示谅解。

庭审中,三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运营其网络游戏软件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到案后能积极退赔和弥补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最后,法院从轻判处何某、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16万元;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10万元。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健 文海宣)

【四川省阆中市审结两起制售盗版音像制品刑事案】

2016年1月,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阆中市“1·20”京泰音像制品店和同乐堂音像制品零售店制售盗版音像制品案件做出判决:赵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没收其盗版音像制品13416张;陈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没收其盗版音像制品7305张。

经查,赵某某为阆中市人,自2006年8月起在阆中市关王庙街10号经营京泰音像制品店;陈某某为阆中市人,自2010年4月起在阆中市关王庙街10号经营同乐堂音像制品零售店,对外公开出售音像制品。2015年1月20日,南充市“扫黄打非”办组织检查组检查时,查获京泰音像制品店用于公开销售的盗版音像制品4193种、13416张,查获同乐堂音像制品零售店用于公开销售的盗版音像制品1847种、7305张。查获的音像制品系赵某某、陈某某违法复制,但因相关职能机构及时查处而未能销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川为)

【手游《幻想江湖》被判侵犯著作权】

2016年1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金庸小说改编网游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令广州游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游爱公司)等3家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畅游公司)经济损失35万余元。

原告畅游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斥资千万元从金庸处获得《天龙八部》《鹿鼎记》等11部小说的手机游戏改编权,并先后发布多款相关游戏。游爱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的移动端网络游戏《幻想江湖》中大量使用了《鹿鼎记》《天龙八部》的故事情节、人物姓名及道具名称,并从中获利,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游爱公司等答辩称,被诉游戏未侵犯金庸文字作品及畅游公司相关游戏的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游戏《幻想江湖》中“双双被绑架,小宝营救”“铁面喜欢阿紫”等情节、人物与金庸小说《鹿鼎记》《天龙八部》中相关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这些内容已经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畅游公司的改编权,遂判令游爱公司等3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畅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5万余元。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苏杰)

【“大头儿子”著作权案二审央视胜诉】

2016年2月25日,“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著作权案二审结果公开。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央视动画有限公司有权行使1995版动画片的全部著作权及动画片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剧本、造型设计、美术设计等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有权在2013版《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使用1995版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有权在CCTV、各地方电视台、央视网上进行播放;有权宣传、展览2013版动画片形象;有权许可中国木偶艺术剧院使用2013版动画人物形象进行舞台剧表演等权利。

法院认定,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受让于刘某1994年创作的草图并无载体,且多年来未进行单独发表,没有任何知名度的积累,而央视及央视动画公司的创作团队最终完成了动画角色造型和整部动画片的创作,并使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动画品牌,对人物形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巨大贡献,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并据此驳回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相关的无理诉求。对此法院表示,无论是动画片,还是木偶剧,均具有公共文化的属性,符合著作权法立法宗旨,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另一方面,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无法提供请求保护的原作品,无法提供所谓取得著作权作品的载体,其通过受让取得的作品也非作品登记证书中所记载的作品。据此,法院驳回了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其他相关的不合理上诉,认为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资料来源:北青网)

【海淀法院:影视聚合平台盗链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

2016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易联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海淀法院认定影视聚合平台盗链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并非合法链接,而属于侵权行为;易联伟达公司的一系列行为相互结合,导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本应获取的授权利益在一定范围内落空,给腾讯公司造成了损害,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此,判决被告易联伟达公司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支出3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关键在于,公证书显示在《快看影视》APP中搜索《宫锁连城》一剧时,界面的网址来源一栏显示相关视频的来源是乐视网,而非直接存放于《快看影视》的服务器,即《快看影视》APP扮演的是视频聚合平台的角色。而乐视网对涉案影视作品的播放是有合法授权的。易联伟达公司据此主张由于自己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被链接的视频又是合法的,故其链接行为并不构成侵权。腾讯公司则主张,易联伟达公司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专题分类等工作,同时破坏了乐视网所采取的禁链措施,构成对其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海淀法院指出,对视频聚合平台经营者易联伟达公司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判断,需要综合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分销授权的商业逻辑、影视聚合平台经营获利的商业逻辑、影视聚合平台是否仅提供单纯链接服务、影视聚合平台盗链行为的非法性及主观过错、影视聚合平台盗链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等因素。易联伟达公司经营的《快看影视》APP并非仅提供链接技术服务,还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专题分类等行为,且主观上存在积极破坏他人技术措施、通过盗链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过错。易联伟达公司的一系列行为相互结合,实现了在其平台上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播放等服务的实质性替代效果,对涉案作品超出授权渠道、范围传播具有一定控制、管理能力,因此构成侵权。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开广)

【手游公司擅用金庸小说内容被判侵权】

2016年2月,5家游戏公司因金庸名著的独家改编权之争而对簿公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平杰公司侵犯达兴公司的游戏改编权,判决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达兴公司早在2013年与作家金庸就《笑傲江湖》《神雕侠侣》等4部作品签订了移动终端游戏软件改编授权合同,约定该公司有权以4部小说的名称、故事、人物为蓝本,改编制作专供移动终端用户使用的游戏软件。

2014年5月,达兴公司发现平杰公司自行开发了一款名为《六大门派》的手机游戏。达兴公司认为,平杰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小说为蓝本制作游戏,还在宣传该手机游戏时大量使用与金庸小说有关的元素;另有3公司参与了《六大门派》手机游戏的实际运营,并从中获利。达兴公司以侵犯作品改编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平杰公司等诉至法院,要求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

平杰公司辩称,《六大门派》是公司独立创作完成的游戏,并于2014年4月取得了该游戏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游戏人物名称虽与金庸小说里的人物部分一致,但是脱离了金庸小说的情节,在游戏宣传时,该公司也没有将“改编自金庸作品”作为广告噱头。

另外3家游戏公司均称,自身并非《六大门派》手机游戏的运营商,而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游戏收益最终由平杰公司享有,3家公司在涉案游戏上传至平台时,均要求平杰公司提供了相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尽合理审查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连带责任。

杨浦区法院认为,从人物角度来看,《六大门派》游戏人物与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的人物名称完全相同。在达兴公司发出侵权函后,平杰公司将游戏人物名称略做改动,但也仅是同音字替换,人物关系仍与《笑傲江湖》完全一致;从故事情节发展来看,涉案游戏与《笑傲江湖》前7章情节发展基本相同;从细节设计来看,涉案游戏中再现了《笑傲江湖》中诸多经典桥段。法院认为,《六大门派》游戏构成对小说《笑傲江湖》前7章的改编行为,但因未涉及另外3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所以不构成对其他3部小说独家改编权的侵犯。在游戏广告宣传方面,平杰公司运用了诸多《笑傲江湖》等小说中的元素,对达兴公司开发运营相关游戏产生不利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他3家公司均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从形式上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张静露)

【乐动卓越起诉昆仑万维“MT游戏”侵权,法院判决昆仑万维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6年2月,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旗下的移动终端游戏《超级MT》侵权《我叫MT》案尘埃落定。被告被判连带赔偿乐动卓越经济损失50万元,合理支出3.5万元。

乐动卓越公司诉称,其是移动终端游戏《我叫MT Online》《我叫MT2》(统称《我叫MT》)的著作权人,对游戏名称、人物名称享有独占被许可使用权,对人物形象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被告未经许可,在《超级MT》游戏中使用与《我叫MT》游戏名称、人物名称、人物形象相近的名称和人物,侵犯了乐动卓越公司的著作权。而且《超级MT》游戏抄袭了《我叫MT》游戏的名称,且两游戏的人物名称也十分相似,被告在游戏的宣传过程中,使用与《我叫MT》游戏相关的宣传用语,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由于原告的游戏名称和游戏人物名称不构成作品,且被诉游戏亦未使用乐动卓越公司在其改编作品中的独创性表达,故被告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乐动卓越公司的游戏名称及人物名称构成手机游戏类服务上的特有名称,被告在主观明知的情况下提供被诉游戏的下载及宣传,构成擅自使用原告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行为。此外,被告“我叫MT原班人马配音”这一宣传用语,内容亦非客观事实,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各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原告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3.5万元。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QQ阅读》借势营销《明妃传》被叫停】

2016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对阅文集团与掌阅科技产生争议的《女医·明妃传》电子书一事做出裁定,要求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QQ阅读》客户端上销售小说《明妃传》过程中使用“女医明妃传”字样。

掌阅科技作为《女医·明妃传》电子书独家销售平台,于2016年2月16日起上线销售电子书。但早在2016年2月2日,阅文集团就在《QQ阅读》客户端上销售名为《明妃传》的小说,并利用电视剧《女医·明妃传》对该小说进行推广介绍。掌阅科技认为,《明妃传》的小说书名、作者、人物、故事、情节等与《女医·明妃传》系不同作品,与热播电视剧也无任何关系。在原著小说的关注度大幅提升的时期,阅文集团在电视剧开播前夕上架小说《明妃传》,会使消费者误以为其销售的作品即为原著小说,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求对阅文集团的行为采取临时禁令措施。

法院认为,阅文集团在销售小说《明妃传》过程中使用了“刘诗诗、霍建华主演:女医明妃传”字样,这种行为易使消费者误以为销售的小说为电视剧《女医·明妃传》的原著小说或与电视剧《女医·明妃传》的原著小说存在一定关联性,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法院裁定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QQ阅读》客户端上销售小说《明妃传》过程中使用“女医明妃传”字样。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

【音乐剧《断桥》版权之争结束】

2016年3月,音乐剧《断桥》的版权之争尘埃落定。原告公司杭州断桥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称,自己是原创音乐剧《断桥》及剧本的版权人。被告浙江翰三甲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某演剧院演出的音乐剧《断桥》,在剧本、音乐、舞台、背景等方面与其享有版权的音乐剧《断桥》完全一致,故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诉至下城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近47万元。

被告则表示,音乐剧《断桥》是由杭州剧院创作并享有合法表演权及经营权,而杭州剧院委托其用于演出经营,故不构成侵权。

法院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公司对涉案的音乐剧《断桥》是否享有著作权。关于《断桥》的剧本,庭审中三方均明确其作者为田某。而原告公司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用以证明洪某利用其资源创作完成并发表了《断桥》的剧本。但经法院调查,该主张与查明事实不符。故原告公司不能证明其享有《断桥》剧本的著作权。

关于《断桥》的19首音乐作品,双方均认可19首音乐作品的曲作者为祁某,但原告公司称不清楚词作者是谁。杭州剧院则表示,词作者为剧本创作者田某。经法院比对,其中17首音乐作品含有歌词内容,且歌词内容均包含在《断桥》剧本中,可确认这17首音乐作品的词作者为田某;另2首仅有曲谱、没有歌词的音乐作品作者应为曲作者祁某。

原告公司没能证明祁某和田某的创作是在己方的主持之下完成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仅凭其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是不够的,所以原告对19首音乐作品,也没有著作权。

关于音乐剧《断桥》的作品类型,原告公司主张其为电视作品,表现形式是录制有演出内容的光盘,杭州剧院则对此存有异议。法院认为,音乐剧《断桥》是将剧本结合作曲、灯光、舞美,由导演、制作人、演员等参与,以音乐剧形式在舞台上演出的作品,因此其作品类型应属于戏剧作品。

原告公司将音乐剧《断桥》的演出过程录制成光盘的行为并非创作作品的过程,不因其录制行为而享有音乐剧《断桥》的著作权。

因此,原告公司提交的各项证据未能证明其是戏剧作品音乐剧《断桥》的剧本、19首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无权主张被告公司侵犯了其著作权。下城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驳回原告诉请。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资料来源:杭州网 作者:陈少思 夏法)

【银川破获全国首起手游侵犯著作权案】

2016年4月11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了解到,该支队于2015年11月破获全国首起手游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过亿元。经过近5个月的侦查取证,该案的侦查工作已进入尾声。

2015年10月19日,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向知侦支队报案:由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并运营的手机游戏《烈焰手游》在作品名称、NPC、角色形象名称、地图场景、技能、动画特效等方面存在大量抄袭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游戏《热血传奇》的情况,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

知侦支队通过调查取证了解到,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准备以25亿元左右的资产评估价值收购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重组上市,《烈焰手游》的著作权登记人为上海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知侦支队于2015年10月底对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立案,以单位犯罪将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列为犯罪嫌疑人,并迅速锁定了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CEO黄某、《烈焰手游》的项目经理李某2名犯罪嫌疑人,经过部署,最终将2人在广州市抓获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经查证,黄某在明知公司研发的《烈焰手游》对《热血传奇》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仍指使公司员工在《烈焰手游》中运用了大量《热血传奇》的元素。经过初步审计,本案中涉嫌侵权的《烈焰手游》从上线至今的总流水收入近1亿元,知侦支队第一时间对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涉案银行账户依法进行了冻结,共计冻结资金6000余万元。

(资料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李锦 陶涛)

【漫画《蜡笔小新》遭盗播 权利人起诉】

2016年4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漫画作品《蜡笔小新》引发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原告北京某动漫公司诉称,其已经依法取得授权,享有漫画作品《蜡笔小新》中文翻译版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通过互联网在其经营的《魔屏漫画》苹果手机客户端,向用户提供漫画作品《蜡笔小新》中文版的在线观看及下载服务,侵害了原告对该漫画作品享有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郑天晓)

【擅用金庸武侠作品元素 游戏公司败诉赔偿百万元】

2016年4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北京普游天下等两家游戏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共同赔偿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100万元。

北京畅游时代数码公司一审起诉称,2013年经金庸授权,其获得了《天龙八部》《鹿鼎记》《书剑恩仇录》等11部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改编为游戏软件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2014年,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网络游戏中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称、武功或装备及部分情节,并在游戏宣传上自称“云集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枭雄豪杰”。

畅游公司认为,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不正当地降低了制作成本、借助金庸作品的知名度不正当地诱使用户使用,请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各项损失近500万元。

普游公司一审辩称,畅游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且其开发的游戏软件与金庸作品不一样,其游戏元素来源于凭空想象,是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未构成侵权。微游公司辩称,涉案游戏软件与其无关。

一审法院认定,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对涉案游戏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判决其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停止运营涉案游戏,共同向畅游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随后,普游公司和微游公司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经审理,法院终审判定撤销了一审停止运营涉案游戏的判决,维持了普游公司等两公司共同向畅游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的判决。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网店售卖画像复制品侵权 卖家被判赔偿著作权人4.5万元】

2016年4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淘宝一卖家侵害了原告著作权人天津画家邹起奎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其赔偿原告4.5万元。

邹起奎是天津杨柳青画社画家,先后出版了多部美术作品。在公开出版的《邹起奎画集》中,有周恩来画像、巴达维画像和李显龙画像。淘宝卖家唐裕华在淘宝网经营“北京祥红云天书画院”,并在该店铺中标价售卖周恩来、巴达维、李显龙画像,在商品描述中注明“邹起奎”。截至邹起奎2014年7月31日进行证据保全时,唐裕华的网络店铺中被诉侵权作品的销售记录为零。2014年9月1日,邹起奎致函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要求其提供包括“北京祥红云天书画院”在内的涉嫌侵害邹起奎著作权的13家网络店铺的相关信息,淘宝公司将上述卖家信息反馈给邹起奎,并删除了相关网页链接。邹起奎随后提起诉讼,请求唐裕华及淘宝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比对,《邹起奎画集》中的原作品与被诉侵权作品构图及表现内容基本一致,且被诉侵权作品的商品介绍中已标明“邹起奎”,能够认定唐裕华在淘宝网站上标价售卖的被诉侵权作品为邹起奎作品的复制品。未经著作权人邹起奎同意,唐裕华在网络上公开销售邹起奎作品的复制品,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唐裕华在商品介绍中已注明“邹起奎”,未以他人名义署名作品,不存在侵害邹起奎署名权的行为,故认定唐裕华侵害了邹起奎享有的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淘宝公司提交公证书证明已主动删除淘宝网上相关链接,履行了其对网站的管理义务,淘宝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唐裕华赔偿邹起奎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4.5万元。

(资料来源:《今晚报》 作者:孙启明 祖先海)

【齐白石后人与湖南美术出版社著作权系列纠纷案达成和解】

2016年5月6日,齐白石后人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系列纠纷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出版社给付齐白石后人110套《齐白石全集》。

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诉称,4人系我国著名画家齐白石系列美术作品的合法继承人,湖南美术出版社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齐白石全集》(第五卷)。4人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涉案作品的著作权,请求判令湖南美术出版社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后,湖南美术出版社上诉至天津市一中院,天津市一中院组成5人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后,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连同申诉到天津市高院和正在基层法院审理的322件齐白石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一并达成和解协议,其中一件案件双方以和解方式结案,其余321件案件,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申请撤回起诉,湖南美术出版社申请撤回上诉。

湖南美术出版社给付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110套《齐白石全集》,由齐秉颐代表全体齐白石后人保管和分配给其他齐白石后人;双方在一审法院形成的7件著作权纠纷案件,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不再申请执行;就齐白石作品及书籍著作权问题互不追究,不再有任何争议。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张驰 孙玲姚 泓冰)

【首例电竞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

2016年5月,国内首例电子竞技类游戏赛事网络直播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上海终审宣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斗鱼公司)诉被上诉人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耀宇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斗鱼公司需赔偿耀宇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和维权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万元,并在斗鱼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耀宇公司与DOTA2(刀塔2)代理运营商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打造2015年DOTA2亚洲邀请赛,耀宇公司获得该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视频转播权。

耀宇公司认为,斗鱼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客户端旁观模式截取赛事画面配以主播点评的方式,实时直播该赛事,且在直播时使用了耀宇公司的标识。因此,耀宇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斗鱼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21.1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用户仅能在斗鱼公司直播的特定时间段内观看正在进行的涉案赛事,耀宇公司主张被侵害的视频转播权既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亦不属于其他法定的著作权权利,且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故耀宇公司关于斗鱼公司侵害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但认定斗鱼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0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斗鱼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分析指出,专业的游戏直播网站,应当知晓如此大规模的知名赛事转播必须经授权许可。本案的判决结果对规范电竞直播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资料来源:TechWeb)

【百度云盘擅传《金陵十三钗》被判赔偿】

2016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百度公司经营的百度云网盘服务通过不同方式帮助用户非法传播电影《金陵十三钗》,应当赔偿乐视天津公司经济损失1.4万元。

乐视天津公司享有电影《金陵十三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发现,百度公司经营的百度云网盘在其网页版、手机客户端和iPad版的“达人推荐”及“热门资源”中均提供了涉案电影的播放服务。乐视天津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百度云服务的提供者,在其网页版和手机客户端中,虽然并未直接上传涉案电影,但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达人推荐”页面对明确标注提供“手机电影下载”“手机、平板、iPad、iPhone电影下载”且页面存在大量电影资源的用户进行了推荐,并在iPad版的页面首要位置对未经任何备案的7060影视网进行了推荐和链接。百度公司的这种行为虽然并未直接对电影作品进行推荐和链接,但其所采取的通过对侵权用户及侵权网站进行推荐的方式,客观上增加了涉案作品被侵权传播的机会和可能,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均未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爱奇艺诉华数传媒侵权索赔30万元】

2016年5月,因“华数TV”未经允许提供原告权属作品《重返20岁》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3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经北京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依法享有影视作品《重返20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为“华数TV”电视端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在“华数TV”上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影视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

原告认为,《重返20岁》是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制作的影视作品,截至2015年2月该作品票房已达3.5亿元,刷新了由《分手合约》(1.93亿元)保持的中韩合拍片最高票房纪录;而被告侵犯了其网络信息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停止提供《重返20岁》的在线播放服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30万元;被告在其平台“华数TV”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本案尚在审理中。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开心消消乐》游戏引发系列权利纷争】

2016年5月,因认为古川公司开发的《开心消消乐2015》等游戏仿冒《开心消消乐》,乐风创想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将古川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乐风创想公司发现,古川公司在当乐网、苏宁易购应用商店等多家平台上发布了古川公司开发的、以“开心消消乐2015”“开心消消消”等命名的网络游戏,古川公司在前述网站中发布的游戏宣传图、游戏图标中使用的绿色藤蔓、卡通动物形象、美术字等元素与《开心消消乐》游戏中的美术作品整体或部分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侵犯了乐风创想公司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古川公司在上述游戏的名称、宣传用语、宣传图片、下载及安装页面、游戏内等多处使用了“开心消消乐”“开心消消乐2015”等与“开心消消乐”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侵犯了乐风创想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开心消消乐》游戏自2013年7月上线后,具有较高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古川公司开发的前述游戏名称“开心消消乐2015”等与“开心消消乐”相同或高度近似,且古川公司在多个平台上,在前述游戏的下载、宣传页面的游戏图标、宣传图片等多处使用了与《开心消消乐》特有的三张装潢图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图片作为游戏装潢,导致相关公众误认古川公司开发的上述游戏是《开心消消乐》的最新版本、衍生游戏,或与《开心消消乐》属同一系列,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古川公司还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宣称前述游戏是“1.2亿人都在玩的休闲游戏”“2015年最火热的消除游戏”等,但事实上前述游戏的用户数量及热门程度远未达到宣称的程度;古川公司在前述游戏的宣传页面易使相关用户误以为前述游戏是《开心消消乐》的新版本,且事实上,上述卡通动物均为《开心消消乐》游戏特有的游戏元素,古川公司开发的游戏中并没有这些元素。

另外,古川公司在前述游戏中以十分隐蔽的方式恶意设置了扣费点,致使许多游戏用户在不知情或未充分意识到的情况下被扣费,由于古川公司从商标、游戏名称、装潢、宣传语等多个角度整体抄袭、模仿,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恶意扣费是乐风创想公司所为并向乐风创想公司投诉。

乐风创想公司认为,古川公司实施侵权行为的平台多、下载人数多、侵权时间长、模仿程度高,且侵权恶意明显,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古川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0余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导航地图侵权案新进展:第三方公司称奇虎已获授权】

2016年6月12日,针对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四维图新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公司)导航地图侵权纠纷,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秀友科技)发表声明,称奇虎公司未侵权,并阐述了与各方合作的情况。

因认为奇虎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奇虎公司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将奇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奇虎公司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随后,奇虎公司回应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得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

秀友科技在其发布的声明中,称自己是立得空间集团旗下一家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专业公司,通过运营www.ishowchina.com网站向企业和个人提供地图服务。2014年4月1日,秀友科技与北京四维图新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有关地图数据许可的合作协议,获得了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地图及相关数据的合法授权,秀友科技向北京四维图新公司支付了许可使用费。2014年4月25日,秀友科技与奇虎公司签订了地图数据服务许可协议,按照上述北京四维图新公司的授权为奇虎公司提供地图数据服务。奇虎公司依照协议约定合法使用相关服务,并支付了许可使用费。秀友科技表示,奇虎公司不存在侵犯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地图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秀友科技与北京四维图新公司和奇虎公司分别签订的合作协议已顺利执行2年多,仍然合法有效。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窦新颖)

【三男子印刷逾25万册高仿盗版教辅书 案值超700万元】

2016年6月13日,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对外公布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江苏省徐州市三名男子依照“顾客”的需求,按照提供的正版书样,印刷出大量盗版教辅书。警方在现场收缴盗版图书5.8万多本,加上已经印刷运出的20余万册,涉案总金额达700余万元。

2016年初,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铜沛派出所刑警中队接到上级交办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经蹲点守候、跟踪、多方侦查,警方锁定了位于云龙区骆驼山工业园内的某印刷厂。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警方顺藤摸瓜来到云龙区刘桥工业园。民警细心观察到在一条排水管道排出的污水中,掺杂着部分碎纸屑。办案队员迅速沿着管道开展工作,一家装订厂进入办案队员的视线。由此,此案涉及的两个窝点全部浮出水面,嫌疑人最终确定。

2016年3月11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突击检查骆驼山工业园的印刷厂,一路突击检查刘桥工业园里的涉案装订厂。警方在装订厂内现场搜查出各类图书58000多本,按照书本上标的价格,总额高达160余万元。经清查发现,这些盗版书是高级翻译、雅思之类的英语教辅材料。警方随后将负责印刷的徐某和负责装订的申某控制。

5月中旬,徐某和申某的上线张某投案自首。据张某交代,他是受别人之托,才通过申某找到徐某。其上线将所要印刷图书的正版书样交过来,他再找申某和徐某,由他们印刷、装订。经清点账本,警方发现该厂已经印刷运出20多万本,并通过物流发送出去,涉案总金额达700余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志庚 晨晓)

【迪士尼等起诉国产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侵权】

2016年6月21日下午,国产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被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起诉侵权案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是知名动画电影《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的著作权人。电影《汽车人总动员》于2015年7月公映,厦门蓝火焰影视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火焰公司)是制片人,北京基点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点公司)是发行单位,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在PPTV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该电影。

迪士尼公司和皮克斯公司认为,《汽车人总动员》的主要汽车动画形象“K1”及“K2”明显使用和剽窃了《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中“闪电麦坤”及“法兰斯高”的形象,《汽车人总动员》的电影海报与《赛车总动员2》的电影海报亦构成实质近似,侵害了两公司作品的著作权。此外,“赛车总动员”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蓝火焰公司以“汽车人总动员”为电影名称,误导公众,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迪士尼公司、皮克斯公司将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聚力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三家公司停止侵权,并要求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连带赔偿两原告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连带赔偿两原告公司因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该案尚在审理中。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网)

【《中国好声音》版权纠纷激化 影响唐德影视业绩】

2016年6月23日,唐德影视以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丽亮)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在歌唱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制作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并要求灿星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2016年6月20日,在唐德影视缴纳了1.3亿元的保证金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受了唐德影视方面提交的诉前保全申请,判决灿星公司需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品牌的宣传。灿星公司表示将提出行政复议。在6月29日的行政复议中,双方继续争辩不休,始终没有达成共识。

《中国好声音》脱胎于荷兰著名的真人秀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2012年,该节目的中国版权由灿星公司从原荷兰版权所有人Talpa公司引进。灿星公司负责内容制作,浙江卫视提供播出平台,冠名《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播出4季后,《中国好声音》的热度和版权价值持续走高。Talpa公司和灿星公司在后续的版权价格上产生了分歧。2016年1月29日,唐德影视用6000万美元打包价买断了未来5年4季“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权。灿星公司认为,原合同应于2018年到期,指责Talpa公司在合同尚未到期就率先毁约、索要高价版权费用。

双方争辩的焦点在于“中国好声音”(zhong guo hao sheng yin)与“The Voice of China”的品牌归属,以及浙江卫视是否可以继续播出《2016中国好声音》。

如果唐德影视败诉,不排除出现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和唐德影视为“The Voice of China”寻求国产化并在其他电视台落地并存的情形。

唐德影视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合并报表后营收6046万元,而上年同期营收达1.48亿元;一季度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只有860万元,相比2015年一季度更是大跌71.7%。如果法院在唐德影视2016年财报截止日前做出判决,且唐德影视的诉请获得法院支持,巨额的赔偿将明显改善唐德影视的全年业绩。

(资料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九层妖塔》侵权案宣判:未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

2016年6月28日,北京西城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九层妖塔》著作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在发行、播放和传播电影《九层妖塔》时署名天下霸唱为电影《九层妖塔》的原著小说作者,并就涉案侵权行为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小说《鬼吹灯》的作者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认为电影《九层妖塔》涉嫌侵犯自己著作权,故于2016年1月4日诉至西城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向张牧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张牧野精神损失100元万人民币。

针对张牧野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电影《九层妖塔》系根据小说《精绝古城》改编而成。《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电影《九层妖塔》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即小说《精绝古城》的著作权,其中当然包括小说作者对于作品享有的署名权。换言之,电影《九层妖塔》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为小说《精绝古城》作者张牧野署名,否则即视为侵犯了原告张牧野的署名权。

同时,法院在全面分析使用作品的权限、方式,原著小说的发表情况以及电影作品的特殊规定等因素后,认为本案中认定涉案电影《九层妖塔》是否侵犯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应当以是否损害原著作者的声誉为构成要件。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涉案电影的改编、摄制行为损害了小说作者的声誉,因此,电影不构成对原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判决还特别指出,本案在考虑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边界时,应当结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充分考虑激励创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保障大众文化需求之间的关系,在充分尊重、维护小说作者人格尊严和声誉的前提下,亦应充分尊重合法改编者的创作自由和电影作品的艺术规律,促进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满足社会公众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判决显示,原告张牧野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涉案行为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关于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

(资料来源:央广网 作者:孙莹)

【天津IPTV被诉侵权 遭索赔2000万元】

2016年6月,中央电视台旗下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央视网)控股子公司——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爱上传媒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津IPTV的运营方天津广播电视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下称天津联通公司)以及汇川(天津)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汇川酒店)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上述3被告停止侵权、天津广播电视台和天津联通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万元。

爱上传媒公司认为,天津广播电视台和天津联通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合作运营的IPTV向用户提供电视“直播”和“回放”服务,内容涉及CCTV1综合、CCTV2财经、CCTV3综艺、CCTV4中文国际、CCTV5体育等32个频道,包含《201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今日说法》《星光大道》《朝闻天下》等51个节目。

爱上传媒公司代理人、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茂成介绍,2009年4月20日,央视网经中央电视台授权,取得了中央电视台所有频道和节目独占性的通过信息网(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移动平台、IP电视、车载电视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向公众传播、广播的权利。2015年7月1日,央视网将通过IP电视(包括但不限于IPTV等符合国家IPTV定义的商业模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权利,以独占形式授权给爱上传媒公司。双方约定爱上传媒公司有权针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爱上传媒公司认为,天津广播电视台和天津联通公司合作运营的IPTV与其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因此,天津广播电视台和天津联通公司未经授权,以IPTV形式向用户提供电视“直播”和“回放”服务,不仅侵犯了爱上传媒公司的著作权,而且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次天津广播电视台之所以被诉侵权,是由于其没有按照要求与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对接,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中央电视台节目的“点播”和“回放”服务。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祝文明)

【“童话大王”郑渊洁声讨网络店铺侵权】

2016年6月,被誉为“童话大王”的郑渊洁公开声讨网络店铺销售侵权盗版产品。

多位读者向郑渊洁举报淘宝“Taolive”、天猫“淘生活旗舰店”、天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店”预售舒克和贝塔玩具。郑渊洁在微博上表示,这3家店铺销售的舒克和贝塔玩具是未经授权的侵权盗版产品,已侵犯了其本人的著作权和商标权,3家店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消费者退还预售款。

郑渊洁在微博中表示,舒克和贝塔是其在1982年9月创作的文学形象。34年来,《舒克和贝塔》书刊总销量超过7000万册,影响了国内三代孩子。同时,其本人也是舒克和贝塔玩具商标持有人。根据读者举报,上述淘宝3家店铺在宣传文字中介绍,舒克和贝塔玩具由阿里巴巴联合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推出,但事实上,这是未经授权的侵权盗版产品,已经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和商标权等相关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渊洁还表示,2015年,其本人已授权上海喜马拉雅公司生产销售舒克玩具等相关衍生品,上述3家店铺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上海喜马拉雅公司的相关权益。3家淘宝店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消费者退还预售款。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侵权商品时,可根据相关法律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姜旭)

【乐视诉电视猫“盗链”侵权获赔50万元】

2016年7月,因认为电视猫视频软件以“盗链”形式传播影视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公司)将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索赔200万元。

乐视公司诉称,该公司对《道士下山》《老严有女不愁嫁》《顾家乐的幸福生活》等三部作品享有著作权。然而,千杉公司经营的电视猫视频(MoreTV)软件,未经授权,故意避开并破坏乐视的保护技术措施,以“盗链”形式在互联网传播、提供上述作品,侵犯了公司著作权。千杉公司还去除了公司播放页面广告及贴片广告,跳过会员收费环节,对该公司经营模式造成严重破坏。其行为吸引了海量用户下载使用其应用软件,获得不法收益,却无偿占用乐视公司带宽资源,增加公司服务器负担,构成不正当竞争。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乐视公司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电视猫软件通过数据解析获取绝对URL地址的行为是对可变参数的破解,该行为是一种非法盗取行为。基于电视猫链接行为的非法性,法院指出该行为不适用网络服务提供者享有的免责条款和承担责任的条件。

同时,千杉公司虽未将涉案作品存储在其服务器上,但其行为显然是将他人服务器作为提供视频资源的存储来源,达到了向用户提供视频资源的目的,其提供的效果与乐视公司完全一样,甚至因无前置广告,效果更优于乐视客户端或网站。据此,法院认定千杉公司的行为系作品提供行为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千杉公司破解、盗链行为具有违法性,对乐视公司造成直接损害,其盗链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千杉公司具有利用他人享有合法权利的作品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综上,法院认定千杉公司构成侵权,系对乐视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且其行为属于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千杉公司通过电视猫软件所提供的,已不仅仅是软件开发服务,其目的旨在向用户提供视频资源,其与乐视公司在服务对象、目的、途径、平台上具有一致性,二者在争取互联网用户方面存在竞争关系、具有直接冲突的竞争利益。

最终,法院结合电视猫用户量、播放时长、市场作品购买费用、流量使用成本、作品市场价值等因素,酌情判断千杉公司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公证费2204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资料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晏如)

【“哆啦A梦”诉《叮咚小区》侵权败诉】

2016年7月,浦东法院对“哆啦A梦”诉《叮咚小区》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艾影公司的全部诉请。动漫形象“哆啦A梦”著作权方发现一个叫《叮咚小区》的应用软件的图形及文字与“哆啦A梦”有相似之处,因此双方打起了侵权官司。

经“哆啦A梦”卡通形象著作权人授权,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取得了在中国大陆进行商品授权业务,并在发生侵权行为时采取法律行动等权利。艾影公司诉称,“哆啦A梦”卡通形象构成了美术作品,而其身体躯干部位因在剧情中尤为重要,故是该作品独创性的集中体现。同时,其使用的“哆啦A梦”文字图形因具有独创性,亦构成美术作品。然而,被告开发、经营的《叮咚小区》应用软件擅自使用了“哆啦A梦”形象的诸多要素特征,这侵犯了其享有的作品复制权及改编权,要求赔偿205万元损失。

壹佰米公司辩称,著作权侵权认定应以保护作品的独创性为原则,而“哆啦A梦”卡通形象的独创性体现在其整体形象,尤其是头部特征,而不是原告所主张的项圈、铃铛、口袋等要素。同时,色彩、视角、形状以及审美习惯所支配的艺术法则等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该些部分,原告无权主张权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权利的“哆啦A梦”卡通形象的猫脸造型无疑是该美术作品中最具有独创性的部分,集中体现了该猫型机器人的特质;但躯干部分独创性较低,就其与《叮咚小区》应用软件图形已经剔除了思想以及公有领域部分的相同及相似之处判断分析,尚不足以构成实质性相似。同时,原、被告作品间存在着较多的不同之处与较大的视觉差异,如对原告作品予以保护,将妨碍他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创作自由。被告行为不构成对上述作品复制权的侵害,被告的作品也非基于原告作品所创作产生的新作品,不构成对原告作品改编权的侵害。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蜻蜓FM《香火》被判侵权】

2016年7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上诉人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风公司)和被上诉人劳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麦克风公司未经著作权人劳某许可,通过网络提供小说《香火》的在线听书服务,麦克风公司需赔偿劳某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2015年4月,被上诉人劳某发现,自己所著的小说《香火》被放置在该网站上,供听众在线听书,劳某认为自己并未授权该网站进行在线听书服务,该网站的行为侵害了劳某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麦克风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下线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万元。

麦克风公司在庭审中提出,劳某将涉案作品的电子版权、报刊摘登权、连载权、广播权、影视版权、声像版权以及转授权的权利授予了国文润华公司。此后,国文润华公司通过4个公司层层授权。麦克风公司从上海倾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倾听公司)合法获得了《香火》录音制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国文润华公司根据该合同获得的是《香火》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权、报刊摘登、连载权、广播权、影视版权、声像版权及相应的转授权利,而本案系争的《香火》有声读物是根据文字作品制作的录音制品,其本质上已属于不同作品。本案中,上海倾听公司通过层层授权获得了劳某《香火》文字作品的相关授权,并制作了涉案录音制品,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上海倾听公司拥有了涉案录音制品相关版权,并合法授权了麦克风公司涉案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然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麦克风公司取得过劳某的许可以及向其支付报酬,因此即使麦克风公司提供的是免费有声读物的收听服务,并没有提供下载,也没有提供商业广告,但是麦克风公司仍然构成对劳某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作者:吴心远)

【五起《漫画帮》著作权侵权案宣判】

2016年7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上海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做出判决,法院认定《漫画帮》构成侵权,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30.2万元,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1万元。

2015年,针对元酷公司旗下《漫画帮》移动端漫画阅读软件未经授权传播《狐妖小红娘》《2B家庭欢乐多》等5部漫画作品,腾讯公司诉至法院。

被侵权的作品《狐妖小红娘》(以下简称《狐》)的点击量在腾讯动漫各排行榜均居前列,该作品由杭州幻想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员工庹新科、樊鹏飞共同创作,并于2013年在腾讯动漫平台网站发表并连载。根据幻想岛公司与两位作者的约定,两位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著作权归幻想岛公司享有。

2014年4月29日,原告与幻想岛公司签署了《漫画作品授权许可合同》,并随该合同向原告出具了《狐》漫画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证明书及打击盗版的《狐》漫画作品授权证明书,幻想岛公司将其享有著作权的《狐》作品独占许可给原告,且在发现有第三方侵犯漫画作品著作权时,在一定期限内,原告有权单独以自己名义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015年7月,原告发现被告开发并运营的手机APP《漫画帮》中,未经原告许可传播《狐》作品。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漫画帮》软件的开发者与运营者,未经原告同意而在其软件中向用户提供《狐》作品的在线阅读和下载服务,其上述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维权支出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经幻想岛公司授权许可,获得涉案作品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虽然作品是从被链网站的服务器上发出,被告的应用软件没有复制、上传内容,但此时被链网站存储该作品的服务器已形同被告所控制的远程服务器,被告所设置的链接只不过是其向公众传播作品的一个环节而已,被告对整个信息网络传播过程起到了主导作用,已经在实质上替代了被链网站向公众传播作品。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就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鉴于被告已经删除涉案作品链接,实际上停止侵权,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被告的违法所得数额,综合考虑原告作品的类型、知名度、被告侵权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9万元,维权合理费用共计0.5万元。

(资料来源:法制网 作者:王开广)

【4家游戏公司被指侵犯金庸作品改编权】

2016年7月,因认为游戏《金庸群侠传》侵犯了金庸作品的著作权,北京畅游天下公司(以下简称畅游公司)以其拥有该作品的改编权为由,将深圳扑雷猫公司(以下简称扑雷猫公司)等4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1100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畅游公司诉称,其获得了金庸作品《天龙八部》《鹿鼎记》《雪山飞狐》等11部作品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也运营开发该类软件,且有权追诉第三方对金庸11部作品的侵权行为。然而,扑雷猫公司同时研发了《金庸群侠传》,并会同上海月球漫步公司等,4公司共同发行。该款游戏大量内容以金庸作品的情节、人物、武功和装备为蓝本,如使用《鹿鼎记》中的韦小宝、陈近南等角色,使用《天龙八部》中的乔峰、段誉、灵鹫宫、生死符等人物及情节,还使用金庸作品内容做宣传,这严重侵害了畅游公司的权益。

2016年1月26日、27日,畅游公司分别和上海月球漫步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黑桃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桃公司)及其股东庞东升签订赔偿协议并和解,黑桃公司承诺不再利用金庸作品中的任何元素。但协议签订后,畅游公司发现,该款游戏仍在多渠道运营,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女医·明妃传》陷版权纠纷 掌阅告阅文索赔100万元】

2016年7月,浦东法院公开审理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案。

2016年初,原告认为被告经营的《QQ阅读》客户端上销售的小说《明妃传》在推广中使用了“女医明妃传”等字样,涉嫌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并获得法院支持。不久后,掌阅科技又将阅文集团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电视剧、电子书《女医·明妃传》和电子书《明妃传》均以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明代女医师谈允贤为主要人物,但两者的故事情节、写作方式、作者等均不同,系不同作品。

电视剧《女医·明妃传》由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出品,其编剧也是小说《女医·明妃传》的作者张巍。掌阅科技获得《女医·明妃传》电子小说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后,于2月16日在其运营的掌阅小说网《掌阅iReader》平台上上线。由诸葛公子创作的网络小说《明妃传》为阅文集团签约作品,于2月2日在腾讯读书网《QQ阅读》平台上线。

掌阅科技代理律师称,电视剧和小说属于《女医·明妃传》同一作品的两个表现形式。《女医·明妃传》作品名称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女医和明妃作为谈允贤的身份高度概括了电视剧和小说的内容,具有对应性。掌阅科技经过合法授权,不仅成为《女医·明妃传》电子小说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人,也享有代原作者进行维权的权利。被告在宣传、推广、销售《明妃传》过程中,使用了“女医明妃传”字样、电视剧《女医·明妃传》海报和字样,甚至称其为《女医·明妃传》原著,在读者中引起了混淆,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阅文集团称,小说《明妃传》在上线时,电视剧和电子书《女医·明妃传》均未发表,不构成知名商品。公众看到《女医·明妃传》名称时,想到更多的是电视剧,而非该小说。另外,被告是《明妃传》销售者,只是根据作者创作时的名称进行传播,被告不构成使用名称行为,使用名称行为的是《明妃传》小说作者,但是其发表在前,即使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也是被告《明妃传》小说作者享有,而不是原告。

此外,对于掌阅科技提出的10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阅文集团也不认同。阅文集团代理律师辩称,被告小说2月2日上架,3月1日下架,原告将人气乘以销售价格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但是人气不等于销量,原告提出100万元赔偿要求无依据。

庭审结束后,此案未当庭宣判。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姜旭)

【华为被诉侵犯漫画作品版权】

2016年8月16日,因“荣耀6plus”手机提供《奇拉漫画》软件下载服务,且使用《奇拉漫画》可阅读原告权属作品,原告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一“荣耀6plus”的生产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二《奇拉漫画》的开发者北京汇文立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天津神界漫画有限公司诉称,其系国内最早成立的原创性漫画企业,其漫画作品在国内外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已被授权至世界众多国家并出版了20多个不同语言版本;《三国演义》漫画作品系其出品,原告依法享有该书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被告一生产的“荣耀6plus”手机中的“应用市场”可以下载被告二开发的《奇拉漫画》应用程序;且未经原告授权,《奇拉漫画》软件通过手机客户端为用户提供《三国演义6:千里走单骑》漫画作品的在线阅读服务。

原告认为,被告一作为《奇拉漫画》软件的下载平台,理应对《奇拉漫画》非法提供在线阅读服务负有审查义务,二被告已构成共同侵权,严重扰乱了原告作品的正常市场出版秩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资料来源:海淀法院网)

【作家刘心武诉世纪超星侵权】

2016年8月,著名作家刘心武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世纪超星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7万余元。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刘心武诉称,世纪超星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将他的作品《果实累累》和《刘心武代表作》扫描后上传至世纪超星网站(www.chaoxing.com)传播、出售,通过提供下载和阅读牟取高额利润。

刘心武认为,世纪超星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故诉请法院判令世纪超星公司停止侵权、删除《果实累累》《刘心武代表作》等作品,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2.7万余元。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胡巴款定制T恤引发侵权纠纷】

2016年8月,安乐(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京东商城中的“萤火虫动漫旗舰店”销售的胡巴款定制T恤涉嫌侵权为由,将该网店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安乐公司诉称,其是“捉妖记—胡巴系列”美术作品的制作权人,享有胡巴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安乐公司发现“京东商城”中名为“萤火虫动漫旗舰店”的网店中,出售以胡巴人物形象为装饰的指定款T恤。但该网店的行为并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权,故安乐公司将该网店的营业者北京环亚美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使用胡巴形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6万元和维权费用5000元。

(资料来源:海淀法院网)

【页游《青云志》被诉侵犯《诛仙》游戏改编权】

2016年8月,因认为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大量使用《诛仙》小说中的人物设定、场景,侵犯其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且利用《诛仙》及其元素进行网络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其停止制作、宣传、运营及授权他人运营侵权网页游戏《青云志》,消除影响,赔偿损失500万元,赔偿合理支出2500元。

完美公司称,原告于2006年从小说作家张戬处获得小说《诛仙》及其元素的游戏独占改编权,自2007年起上线发行了《诛仙》《梦幻诛仙2》等系列游戏,为此支付了巨额授权费。2016年7月28日,华多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上线,华多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游戏中擅自大量使用了《诛仙》小说人物、场景,如“张小凡”“碧瑶”“陆雪琪”等。华多公司在《青云志》游戏的宣传首页中以大版面并配文字说明的形式突出使用并介绍了主角人物“张小凡”“碧瑶”,在宣传中使用“最大程度还原原著”等宣传语,直接侵犯原告对《诛仙》小说及其元素在游戏领域的独占权利。

完美公司认为,华多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大量使用《诛仙》小说中的人物设定、场景,侵犯其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且利用《诛仙》及其元素进行网络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资料来源:海淀法院网)

【侵权网站BT天堂站长被刑拘】

2016年9月,提供非法BT和磁力下载的“BT天堂”网站负责人袁某飞在苏州被江苏淮安警方抓获。“BT天堂”网站提供的一万余部国内外影视作品的BT种子和磁力链接,均未经授权,侵犯了他人的影视作品著作权,嫌疑人袁某飞从中非法牟利九十余万元。

“BT天堂”提供的P2P下载模式,使众多网民在获取非法侵权他人作品的同时,又充当着传播扩散的“帮凶”角色。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袁某飞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电影、电视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警方表示,对于“BT天堂”这类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将持续予以打击,进一步净化国内网络空间及网络版权环境。

据警方调查,自2015年6月以来,“BT天堂”网站负责人袁某飞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从互联网上采集的一万余部涉及国内外影视作品的BT种子和磁力链接,存储放置在自己负责经营和维护的“BT天堂”“迅雷家”“迅雷港”3个影视下载网站上,供网民免费下载播放,以此提高网站流量和人气。高峰时期,该网站日均IP访问量达到60万,日均PV浏览量达到300万。“BT天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BT”第一站。袁某飞在网站流量和人气大幅度提升后,通过相关广告联盟注册账号并绑定网站域名和银行卡,以投放广告的方式,在短短一年时间内牟利达九十余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

【《美人制造》著作权纠纷案宣判】

2016年11月7日,作家周浩晖诉电视剧《美人制造》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宣判,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电视剧《美人制造》不构成对其小说《邪恶催眠师》的抄袭、改编,判决驳回了周浩晖的全部诉讼请求。

《美人制造》是于正制作的古装剧作品,2014年播出时曾引起很大的反响。作家周浩晖状告《美人制造》制作方,称第29集、第30集抄袭了其小说《邪恶催眠师》,其中对于催眠术的理解、主要人物的感情线索、反派的犯罪动机,以及咬人、跳楼、摔杯子的催眠桥段均雷同,要求《美人制造》相关制作公司及于正赔偿83万余元。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说《邪恶催眠师》和电视剧《美人制造》第29集、第30集两部作品的故事主线、故事情节、故事结构顺序、人物设置以及人物关系均不相同。两部作品的主要故事内容以及故事结构存在明显差异,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故事,不会导致读者和观众对两部作品产生相同、相似的欣赏体验,故两部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关于被告侵犯其作品改编权、摄制权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在判决中驳回了周浩晖的全部诉讼请求。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许青红)

【《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一审宣判】

2016年11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就编剧蒋胜男诉王小平、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编剧署名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小平和乐视花儿影视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原告蒋胜男的全部诉讼请求。历时一年多的《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暂告一段落。

判决书认为,根据乐视公司提交的蒋胜男与王小平、制片人曹平之间的邮件往来内容,可以反映制片方对蒋胜男创作的剧本不满意,多次修改后作品仍不符合要求。法院认为,“总编剧”既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合同约定名词,“原创编剧”并未贬损蒋胜男的身份和贡献。因此法院判决,蒋胜男主张花儿影视公司、王小平在电视剧视频、新闻发布会、新浪微博等处署名“总编剧:王小平”,在新浪微博、优秀作品申报书等处署名“编剧:王小平、蒋胜男”侵害其署名权,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芈月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希望《芈月传》事件能够成为国内编剧行业的一个案例,透过这次事件让人们看到当前编剧行业的乱象,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编剧劳动成果的条例,促进相关管理标准的完善,为以后类似事件提供参考依据。”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青岛“5·16”非法期刊经营案告破】

2016年11月,山东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在陕西当地“扫黄打非”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破获“5·16”非法期刊经营大案,先后在青岛、西安抓获25名犯罪嫌疑人,端掉多处印刷、批销窝点及仓储库房,收缴非法期刊近20万册,打掉一个涉及全国21个省(区、市)、33个地市的非法期刊经营犯罪网络,从源头上清理整治了出版物市场、维护了文化市场安全。

2016年春节前后,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报摊销售非法期刊,有的含有传播政治谣言等方面的违禁内容,性质严重,是历年来从未有过的。对此,青岛市立即启动“扫黄打非”应急机制,成立了由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牵头,公安多警种、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的专案组,动用多种技术侦察手段,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迅速锁定了相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印刷、批销窝点,摸清了其活动规律。

鉴于收网时机成熟,5月中旬,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部门先后在青岛、西安实施联合行动,对该案进行收网,在青岛抓获23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非法期刊1.6万余册,在西安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非法期刊15.3万余册,同时,端掉两地多处非法期刊编辑、印刷、批销窝点及仓储库房。收网后,青岛市文化执法部门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报刊市场集中整治,查缴市面上各类非法报刊近万册,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

经初步审理,西安、青岛两地涉嫌犯罪团伙,近年来共编印并向全国发售非法期刊数百万册,在全国各地有下线经销商40多个。在青岛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王姓兄弟两人自行组织部分非法期刊编、印、发,尤其是利用“翻墙软件”,从境外网站获取违禁内容,编入其非法期刊并流入市场,造成较恶劣影响。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开办印刷厂,承接印制非法期刊获利。在西安方面,西安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胡某某等两人自2013年开始雇用他人从境内外网站下载涉政类信息进行编辑,委托陕西西安一地下印刷厂制作、印刷《探索揭秘》《共同关注》《人物真相》《大揭秘》《焦点纪实》等涉政类非法期刊,向四川、山东、云南、江苏、河北、山西等全国21个省(区、市)33个地市进行销售,数量达数百万册,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孙长越)

◆ 行政管理

【国家版权局2016年共发布七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

2016年,国家版权局共公布了七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预警名单共包括284部作品,多为热播、热映的影视剧,类型涵盖电视剧、电影、综艺、网络剧、动漫、纪录片,涉及的权利主体有央视网、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和PPTV等网站,授权形式包括独家授权和原始两种。

国家版权局要求相关单位应对名单内的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的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的网站应仅提供获得合法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及应用平台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

(《中国版权年鉴》编辑部综合)

【北京查获特大网络销售盗版图书案】

2016年1月15日至18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通州区北京永顺兴望印刷厂和朝阳区半截塔村两个仓库的印刷、存储非法图书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查获涉嫌非法出版图书近70万册。此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涉案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等已被刑事拘留。

2016年1月15日至18日,根据已查明的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位于通州区的北京永顺兴望印刷厂进行调查,现场查获该厂印刷《家》《春》《秋》《林清玄散文精选·青少卷》等图书所使用的软片4套。该厂负责人承认,上述软片由“10·26”销售盗版图书案主犯王某某提供。此外,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现场查扣涉嫌非法出版图书1万余册。后经调查确认,2015年10月至12月,该厂非法承印王某某委托的《平凡的世界》《骆驼祥子》《幻夜》等涉嫌侵权盗版图书4万余册,获取印刷费5.6万元。随后,执法人员在朝阳区半截塔村两仓库库房内查获涉嫌非法出版图书67万余册,涉及书目种类224种、出版社71家,其中涉及京内印刷企业43家,涉案码洋累计已达3147.74万元。截至2016年1月,案件仍在进一步侦破中。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窦新颖)

【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打高校周边复印店盗版活动】

2016年2月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以案件查办为着力点,对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的盗版复印活动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部分城市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复印扩散蔓延势头。

此次专项治理以高校聚集或复印业较为发达的40个城市为重点,其中包括北京等4个直辖市、石家庄等22个省会城市、南宁等4个民族自治区首府城市和10个其他城市。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2016年“扫黄打非·秋风2016”专项行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调查高校及周边复印店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从事盗版复印的店铺,关闭无证照经营场所,查办相关案件,落实加强管理和规范的相关措施,教育引导高校师生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复印活动。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属地高校内及其周边的复印店展开一次全面摸查,统计复印店数量,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对复印店证照持有情况进行调查。对旨在整合本地复印资源,涉嫌提供盗版复印服务的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进行调查。对本地高校及其周边的复印店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切实加强监管力度。要向复印店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依法依规经营。要举一反三,对相关复印店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已取消许可审批的城市(北京、武汉、海口)的复印店,要检查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予以依法查处;对未取消许可审批的城市的复印店,同时检查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对未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印刷经营的,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从事盗版复印的复印店,依据《出版管理条例》《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非法印刷的盗版出版物予以收缴,对从事非法印刷复制活动依法予以处罚。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方法,完善电话、网络和信函等举报方式,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制作对复印店的专项举报台账,鼓励教师、学生对复印店盗印教材等行为积极举报,确保相关线索能够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要落实奖励措施。

《通知》强调,要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在清查中发现的线索要深查彻究,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必须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复印店电脑中存储大批量教材PDF文档情况进行调查并纳入案件查办。相关高校要加强对高校内复印店管理,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内复印店进行执法检查。此外,要结合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的实际,建立健全复印店管理工作机制,如复印店黑名单机制、台账管理机制、针对性巡查机制、定期回查机制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四川省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

2016年2月1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大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商品、网络侵权盗版等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针对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劣商品的行为,《意见》提出以农资、食品药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在整治中突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督促电子商务企业落实责任,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

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意见》要求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中侵害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维权快速通道。

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运营侵权盗版游戏、动漫、影视等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行为,《意见》要求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等信息平台实施侵权盗版行为,网络游戏“私服”“外挂”,以及网吧等上网服务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其局域网服务器等行为。

(资料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王域西)

【国家版权局公布2015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

2016年2月25日,国家版权局在2016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闭幕式上公布了“2015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2015年度版权十件大事由《中国版权》杂志和《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联合评选。

入选的这十件大事分别是: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版权强国建设提上日程;国家版权局发布“最严版权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颁发,进一步激发版权创新创造活力;“剑网2015”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网络版权生态进一步优化;我国版权产业对GDP贡献增至7.27%,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版权合作备忘录,版权国际合作开启新篇章;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强化审计和考核,软件正版率明显提升;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在京成立,共同打造版权交易服务体系;琼瑶诉于正抄袭案终审胜诉,版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IP元年开启,文学艺术领域版权价值迅速提升。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安徽省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2016年3月4日,安徽省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各广播电视台制作和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版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以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通知》要求,全省各广播电视台要对本单位制作、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厘清版权归属关系,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要立即停止制作和播出。对于已经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没有取得权利人授权或未支付报酬的,应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通知》还要求,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做好属地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大力宣传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管理的法律知识,及时受理权利人和群众举报。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处情况。对辖区内市、县广播电视台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震慑版权侵权违法行为。安徽省版权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自查和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吉林省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实施方案》下发】

2016年3月8日,《吉林省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实施方案》下发。《方案》提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吉林省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行为,初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为此,《方案》提出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吉林省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张席贵)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16年3月11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主持召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批示,对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讨论审议了2016年工作计划。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汇报了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展情况和2016年工作计划。工信部副部长怀进鹏、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阎晓峰、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管局副局长陈建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证监会主席助理赵争平、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张放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杨启儒以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财政部及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报告》及《2016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

(资料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上海召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

2016年3月11日,上海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在对2015年工作进行总结的同时,对2016年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通报,2015年上海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新成果。进一步完善了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立了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府软件服务中心平台,为市级机关用户搭建一套自助式产品试用和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环境。截止到2015年11月,该平台共向427家市级预算单位提供在线订购和技术支持服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国产基础软件应用,国产基础软件的使用数量同比增长45%。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宗明对2016年上海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严格督查,切实推进软件正版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督察制度;建立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年度十大版权典型案件评选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版权的社会认知度。

上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徐炯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蔡纪万主持。来自全市两级政府机关的相关负责人40余人参会。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金鑫)

【合肥开展“2016扫霾”专项突击检查行动】

2016年3月14日,为深入开展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查处违禁、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代号为“2016扫霾”的专项突击检查行动。

为了开展好本次集中行动,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周密的行动方案。3月14日下午,执法大队联合各区文化执法部门,同步对全市出版物市场展开执法行动,重点对出版物批发分销单位、大型书刊批发市场和校园周边等地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每到一地,都对经营场所出版物进行详细排查,并细致查看进销货清单等票据。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增强守法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进货渠道,并保留进销货清单等相关手续备查,杜绝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出版物发行单位近30家,抽样取证涉嫌非法出版物110册(份)。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北京“12318”查扣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盘逾200万件】

2016年3月18日,北京市16个区同步开展“12318健康文化你我他”法制宣传日活动,2016年3月18日是第6个“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活动主会场设在西城区,其他15个区设立分会场,这是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自成立以来首次开展全市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全市会场设立法规宣传展板近百块,张贴宣传海报2000多张,发放新修定法规宣传材料3000多份,多种形式的宣传品1.2万件。活动中,主办方将正版书籍光盘与盗版书籍光盘同时展出,现场教观众如何辨别盗版产品。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热线开通10余年来,北京市已接收文化市场各类举报信息18万余条,根据“12318”热线提供的线索查处案件2743件,扣押、收缴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光盘211.8万余件,罚没款930余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刘仁)

【《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印发】

2016年4月5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的要求,结合本系统执法维权工作实际和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一核心执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全面强化专项行动与办案工作、创新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和深化重点联系机制、加强执法维权舆论引导与宣传工作等7大项重点任务,提出了24项具体措施,并细化了各项措施的分工与进度安排。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坚持分工明确、目标清晰、进度保证、绩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开展实地督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努力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构建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关健)

【《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2016年4月14日,《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针对网络侵权行为,北京市初步实现全网络动态监控,并将进一步治理网络未经授权擅自播放音乐作品的行为,2016年监管首先锁定一万首最流行的音乐“金曲”,三到五年将范围扩大到十万首。

白皮书显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9.44%和22.9%。北京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累计达到58.8万件和32.3万件,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8倍和3.2倍。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1.3件,居全国第一。北京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69.2万余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20件,北京市著名商标达到663件。北京地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近6.4万项,占全国总登记量的21.9%。

(资料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歧丰)

【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举行】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发布会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明确安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一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在著作权方面,2015年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34.8万件,同比增长35.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为29.2万件,同比增长33.63%。二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稳步推进。国家版权局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以及有关法规的修订;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关于明确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工作性质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版权秩序。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国家版权局持续强化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开展了第11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对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广告联盟等进行了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中,全国各地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383起,行政处罚4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59件,涉及金额3845万元,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13家,下线侵权盗版音乐作品220万首。四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进一步加强。国家版权局规范版权交易和流转,推动版权价值的有效实现。2015年,我国著作权质权登记606件,同比增长22.18%,涉及主债务金额287285万元。五是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国家版权局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查环节的“一站式”服务。六是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深入开展。2015年国家版权局积极参与多双边版权事务,参与国际条约磋商;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成功举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评选活动,签署了国家版权局与WIPO版权双边战略合作备忘录。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强调要结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惩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点》明确了7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着力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强化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从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对侵权假冒行为实施全链条整治。

二是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制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用燃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防雾霾”商品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滥用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

三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机制。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与司法保护。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大力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推动长三角、京津冀、泛珠三角等地区执法协作;严查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

五是推动打防结合与打建结合。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共享。

六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组织各类新闻媒体解读政策措施,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犯罪案件;充分运用主流宣传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七是做好多双边协作与交流。深化中美、中欧、中俄、中巴(西)、中瑞(士)、中日等知识产权对话交流,加强与非洲、拉美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执法合作,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资料来源:新华社)

【国家版权局奖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

2016年4月20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奖励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对在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95家有功单位及215名有功个人给予奖励。

国家版权局要求各级版权相关执法部门及广大执法人员要向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为提升我国版权保护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版权年鉴》编辑部综合)

【辽宁省版权局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4月25日,辽宁省版权局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在辽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版权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作用,以及出版单位在打盗维权工作中的优势资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提升打击侵权盗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首次与省级政府执法部门签订战略协议,将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在这次签订的战略协议中,辽宁省版权局明确提出,将积极组织全省各级版权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盗版、盗印等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优先保护,及时保护。还将组织开展经常性出版物市场巡查,重点加强对图书批发市场、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早市夜市、校园周边、仓储物流,以及互联网环节的监管。并组织开展教材教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打击中小学校,特别是高校使用盗版教材教辅图书行为的力度。另外,还将在省内高校开展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将向辽宁省版权局及时提供出版信息,发布重点图书预警信息,提供正版图书样本,提供重点图书防伪情报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在涉嫌盗版图书进行鉴定、认证工作等方面,以及执法人员开展市场巡查及执法行动中给予积极配合。同时,还将协助组织开展版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在安排京外印刷项目中将重点向辽宁倾斜,积极支持辽宁印刷企业发展,在优势选题和重点选题对外合作中也会优先与辽宁出版单位对接。

为确保战略合作落在实处,经双方共同研究,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巡查、鉴定认证、联合培训、合作共赢七大工作机制,并通过全面加强版权执法合作,切实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联盟的产业资源优势,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市场净化、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辽宁省版权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田铁林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秘书长李晶分别代表战略合作双方签署协议书。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等33家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成员单位代表,辽宁省各市执法队主要负责同志,省内各出版社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国家版权局公布打击侵权盗版年度十大案件】

2016年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在公布的案件中,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判决案件各占一半。其中获得行政处罚的案件有: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人人影视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安徽蒋某等销售盗版图书案。进行了刑事判决的案件有:河北张某某等印制盗版图书案、山东“8·5”制售盗版光盘案、江苏“速酷电影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浙江郑某等复制并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图书和软件案、四川“风云丝路网”侵犯著作权案。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江苏省镇江市警方破获特大网络制售盗版图书侵权案】

2016年5月26日上午,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江市警方成功侦破了由国家“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居全国“扫黄打非”“秋风”专项行动十大侵权盗版案件之首的2015年“10·26”特大网络制售盗版图书侵权案,先后摧毁两个制售盗版图书犯罪团伙,抓获涉案成员42人,依法扣押盗版图书120余万册。

2015年9月,镇江市警方根据网民举报线索,在对淘宝“剑锋时代图书专营店”网售图书情况进行初查时发现,该店所售图书明显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立案侦查。经过长达7个多月的艰苦努力,警方掌握了其盗版图书印制工厂、仓库窝点、分销体系、作案手法等重要情况和证据,揭开了以盗版书商为中心,涉及制版、印刷、销售、物流等多个利益相关“制售一条龙”犯罪的黑色产业链。

“10·26”特大网络制售盗版图书侵权案系江苏公安机关首次成功侦破的网络制售盗版图书案件,也是近年来全国案值最大的网络制售盗版图书案件。由于该案涉及地域广、案情典型、社会影响巨大,被列入全国“扫黄打非”“秋风”专项行动十大侵权盗版案件之首。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的指导协调下,在北京警方及北京文化执法总队的全力协助下,专案组共打掉售卖盗版图书源头3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4人,清理大型盗版图书仓库5个,摧毁非法印刷厂3个,现场扣押盗版图书120余万册(图书各类达210种、涉及70余家出版社),涉案案值高达5200余万元,依法扣押及冻结赃款154万元。

(资料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张杰 胡冰心)

【重庆市文化委、公安局协作打击侵权盗版】

2016年5月,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重庆市公安局与市文化委联合召开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新宇与市文化委副主任、市版权局副局长雷平签署协作机制,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市文化委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民警代表,主城9区文化执法支(大)队长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围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维护文化版权创新”的主题,双方通报了近年来重庆市文化版权领域行政监管和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成功侦破的多起互联网侵权盗版大要案件,分析梳理了当前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形势,并就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案件侦办等协作机制达成共识。

针对近年来侵权盗版网站和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包含手机APP)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标准化作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抬头的势头,市公安局、市文化委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不定期联合开展综合查处整治行动,加大对互联网侵权盗版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资料来源: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2016年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5月,北京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对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做了全面细致部署及明确要求。

“北京市持续深入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国家机关推进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并积极探索实现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常态化转变。”北京市版权局局长李春良介绍说。2016年北京市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分为部署宣贯、清查整改、检查验收、总结考核等4个阶段,北京市100余家市级机关和16个区政府都将纳入检查考核范围。

会议分享了软件正版化建设经验,并对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提出建议。在软件采购方面,北京市推广国产软件场地授权集中统一采购的先进经验,在全市超过三分之二的区和部分软件使用量大的市级机关,共计10余万台计算机实现了办公软件的国产化;在工作模式方面,全市部分区和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借助外部力量,委托专业人员和机构开展软件资产清查、授权审核、报表填制等工作,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在督导考核方面,北京市在过去的两年里全面结合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先后开展了两轮全市范围各级国家机关的软件正版化常态化检查考核工作,并由市政府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通报,为实现北京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向新常态的转变打好坚实基础。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王坤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规范移动游戏管理】

2016年6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总局对移动游戏实施分类审批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压缩内容审查时间,提高移动游戏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该《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移动游戏,不得上网出版运营。

《通知》指出,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等题材内容,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跑酷类、飞行类、棋牌类、解谜类、体育类、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游戏出版服务单位要填写《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报送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总局收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申请出版其他类别的国产移动游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申报材料的通知》(简称《规范通知》)和《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其中,《规范通知》附件1所列申报材料中第(二)至(六)项变更为提交《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

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移动游戏,按照《规范通知》和《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

《通知》要求,移动游戏上网出版运营时,游戏出版服务单位须在游戏开始前、《健康游戏忠告》后,设置专门页面,标明游戏著作权人、出版服务单位、批准文号、出版物号等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信息,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内容出版运营。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作者:尹琨)

【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审批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2016年6月3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审批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根据《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应当先行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取得登记文件后方可履行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审查手续。现根据国发[2016]11号文件规定,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著作权合同登记文件,改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展合同登记工作。

二、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审批材料采取“一站式受理”,统一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武门办公区)行政受理大厅办理受理工作,提交材料包括:1.《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2.版权贸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版权证明书和版权授权书;3.节目样片(载体形式为CD、VCD、DVD、BD或其他通用载体);4.中外文曲目、歌词或对白,其中音乐类节目要求提供音乐专辑介绍、专辑曲目、歌词中文翻译、表演者、演奏者、词曲作者及主创人员简介,影视类节目要求提供剧情梗概、编导人员、演员、制作公司介绍、国际发行及获奖情况;5.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以上所称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含信息网络出版,在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工作过程中,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资料来源: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

2016年6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自主创新、引进模式管理、“920”时段编排等做了进一步明确。《通知》要求各卫视要特别注意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

《通知》要求各卫视把节目原创作为自主创新工作的核心,只有具有中华文化基因和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自主创新节目,才能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总局将在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宣传推介和进入黄金时间等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原创节目。

在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备案工作方面,《通知》规定各卫视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包括当年新引进和往年引进的节目),均需提前两个月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2016年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在总局没有下达《通知》之前,“联合研发”一直是节目市场打擦边球的最好方式。而此次《通知》规定,与境外机构联合研发、邀请境外人员担任主创人员或境外人员在节目制作中发挥主要指导作用的节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知识产权,视同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管理,需完整履行备案程序,合并计算。《通知》强调,各卫视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

另外,总局希望将“920”时段(即21:20时段)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在不同主题、不同领域开发多样态、差异化的节目,力求电视荧屏丰富多彩。同一档真人秀节目,原则上一年内只播出一季。“920”时段总体上应呈现公益特色鲜明、题材均衡分布、形态相互区别、风格各有千秋的播出效果。

各家卫视表示已收到《通知》,将会严格执行。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徐颢哲)

【内蒙古鄂托克旗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2016年6月,由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旗委宣传部、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主办的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在鄂旗建筑垃圾填埋场开展。

此次活动共销毁盗版光盘4000多张,图书100多册,游戏机1台。活动的开展不仅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誓,也是对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一次亮剑,为鄂托克旗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日报》作者:杨艳秋 巴拉)

【四部门启动“剑网2016”专项活动】

2016年7月12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突出整治三类作品、重点查处四个平台、规范巩固三个成果。值得注意的是,“剑网2016”专项行动还创新监管手段,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即在网络文学、APP、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同时公布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旨在通过此种制度树立版权保护典型企业,推进版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从2016年7月开始,利用5个月的时间,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版权、互联网信息内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测检查,突出查办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完成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的行为。二是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加大对聚合类APP、与网络电视棒及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三是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广告联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版权执法监管机构与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切断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通报了2015年网络视频、网络音乐和网盘领域版权重点监管情况,将不按照要求报送授权文件的优酷网、腾讯视频列入警示名单,责令进行整改,并对做好2016年的网络重点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将网络文学纳入网络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产业网)

【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2016年8月18日,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规处副处长刘阳表示,粤港两地正针对里约奥运会这一特殊时期展开特别行动,严防奥运标识及体育用品侵权行为。

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梁家丽在会上指出,2015年以来,粤港两地海关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并通过情报交流携手打击两地进出口侵权行为,成效显著。

梁家丽认为,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有效地协助粤港两地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以提升创新能力,从而为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准备,也在不同层面为粤港双方的知识产权组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青少年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了2016下半年至2017上半年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计划及项目。根据合作计划,粤港双方将围绕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跨境保护、推进贸易合作、推进交流研讨、完善引导服务、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广东自贸区建设中的粤港知识产权合作等七个方面实施24项合作项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聂辰席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国家版权局局长】

2016年9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聂辰席同志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同志不再担任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版权局局长职务。

(资料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北京市版权局再次联合业内企业打击侵权盗版手游】

2016年10月27日,“2016—2017动漫游戏版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在第十一届文博会新闻广电展区的主舞台上隆重举行。

此次发布会是继2015年以来,北京市版权局与万代南宫梦(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再次合作,旨在打击手游侵权盗版,进一步规范手游领域的版权秩序。

当天下午,北京市版权局与万代南梦宫(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就知名动漫IP《航海王》《龙珠》《火影忍者》《机动战士敢达》《数码宝贝》开展版权保护工作,再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万代南梦宫(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裁池沢苗表示,公司对侵权盗版问题非常重视,将持续与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合作,保护IP作品的版权不受侵害,共同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资料来源:北青网)

【阎晓宏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调研】

2016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赴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调研,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徐炯、副局长蔡纪万陪同调研。

阎晓宏一行参观了上海电影博物馆,与上海电影集团、上海美术电影厂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阎晓宏充分肯定了上影集团及美影厂在版权创作、运用和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希望上影集团及美影厂进一步加大版权工作力度,重视版权登记,理清版权资源,不断提升版权的价值。

(资料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

【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

2016年1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文学作品以及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在版权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细化了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局加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网)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表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意见》将知识产权放到了与土地、房屋等“硬件”财产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有望进一步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备受业内人士关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引入水印技术,强化电影版权保护】

2016年11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质检所(以下简称质检所)与瑞士NexGuard公司签署独家水印保护授权协议,将运用NexGuard提供的水印版权检测技术,为片方、发行方及影院方提供版权保护服务。自2012年以来,质检所已经尝试通过水印检测技术,查处了200余次盗版侵权行为,其中包括《画皮》《泰囧》《捉妖记》等热门影片首映场即遭盗录的问题。在正式引入NexGuard数字水印保护之后,质检所对于国内上映影片的保护将覆盖到所有电影播放终端。

水印检测技术是指在视频图像或是音频轨迹中嵌入一些特定信息,一旦发现在电影院使用非法设备拍摄的盗版片源,NexGuard可通过软件检测片源水印信息,一小时内就能精确定位盗版内容出自哪家影院的哪一个场次,大幅提高维权效率,同时减少成本。但保利影业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建峰指出,水印检测技术对于打击从电影放映终端流出的盗版片源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盗版片源的资料来源有很多,水印检测技术并不能一一覆盖,网络上很多高清的盗版资源是从源头母带流出的,还有一些是经营场所私自传播的,这些盗版内容没有进过终端放映,自然也就难以检测到。

(资料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卢扬 王嘉敏)

【“剑网2016”专项行动总结会在京召开】

2016年12月2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剑网2016”专项行动总结会。会议认为,通过5个月的专项治理,网络文学、影视、音乐等领域大规模侵权盗版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剑网2016”专项行动在五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一是措施有力,集中查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各省(区、市)局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查办案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行政案件514件,行政罚款4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3件,涉案金额2亿元,关闭网站290家。二是分类监管,集中开展多个领域的专项整治。针对当前互联网治理的热点和难点,分类开展了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私人影院专项整治、APP专项整治及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等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创新管理,进一步推进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各级版权执法部门继续加强对大型视频网站、音乐网站、文学网站和网盘企业的版权重点监管,推进约谈、预警工作机制,先后公布7批284部热播、热映的重点作品预警名单,指导网站开展自查整改、严格自律。四是健全体系,夯实版权执法监管基础建设。各级版权执法部门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推进依法公正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培训,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加强案件督查补贴和执法奖励工作,国家版权局联合相关部门督办4批共计31起侵权盗版大要案件。五是积极构建多元化打击侵权盗版社会共治新格局。不断强化宣传,扩大版权工作社会影响;加强与社团组织的联系,发挥协会、联盟和各类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

阎晓宏在讲话中指出,第十二次“剑网行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更宽,除了巩固上年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等治理成效,重点整治网络文学和APP商店、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等领域版权秩序。二是视角更敏锐,积极响应权利人反映强烈的贴吧、微博、微信及私人影院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高发的情况,并对转码、深度链接、聚合APP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三是措施扎实有力,在网络文学、广告联盟、APP等领域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公布侵权盗版企业“黑名单”;针对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严厉整治为侵权盗版提供帮助的网络广告联盟。网络版权治理更加深入有效,版权行政执法的优势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剑网行动”取得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由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主持,副司长段玉萍通报“剑网2016”总体情况。全国“双打”办副主任王胜利、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专项治理负责人贺永强、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杨奇、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巡视员游建青就做好网络执法监管工作分别讲话。北京、福建、辽宁、江苏等省份的地方版权执法部门、网络信息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的代表做了经验交流。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版权局、4个直辖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以及移动、联通、百度、阿里、腾讯等几十家版权从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通报21起“剑网2016”专项行动典型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2016年12月22日,国家版权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已圆满收官。各地区、各部门集中查办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通报21起较为典型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21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分别为:北京“顶点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广西南宁“皮皮小说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重庆“269小说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苏州“风雨文学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四川成都“轻之国度网”“轻之文库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北京《一点资讯》客户端软件侵犯著作权案、江苏常州“99770漫画网”等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天津“吉吉影院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淮安“BT天堂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镇江“迅播影院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湖北黄石“汇梦影视茶吧”侵犯著作权案、上海《echo回声》客户端软件侵犯著作权案、重庆《音乐一号》客户端软件侵犯著作权案、河北保定卫某某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重庆“8·5”系列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福建厦门“系统大全网”侵犯著作权案、北京“亿梦春田”等6家淘宝网店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苏州“12·15”侵犯著作权案、江苏镇江“10· 26”侵犯著作权案、江西南昌“6·4”侵犯著作权案、广东佛山“12·23”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

(《中国版权年鉴》编辑部综合)

◆ 宣传教育

【四川为蜀绣作品免费登记著作权】

2016年1月5日,“川针引线·巧手春晖——四川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成就展”在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举办。成都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主任黄玲介绍,本次展览中的蜀绣作品将全部进行免费著作权登记。自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版权局对全省范围内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含计算机软件)予以免费登记。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公众号著作权侵权投诉文字作品超六成】

2016年1月11日,腾讯公司发布《2015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微信收到针对微信公众账号的投诉超过2.2万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投诉超过1.3万件,占比达到60%;针对微信个人账号的投诉超过1.2万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投诉有200多件,比例仅为2%。

从发布的数据看,无论对个人账号还是公众账号,商标侵权的投诉在常见知识产权投诉中是最多的,其次是著作权领域,而针对专利侵权的投诉数量均较少。就微信收到的著作权侵权投诉细分数据看,公众账号涉嫌侵权行为集中在对文字类作品的抄袭上,占比61%,而图片类(占比25%)和视频类(占比14%)相对较少。在个人账号侵权投诉中,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呈现了不同的特点:涉嫌侵害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投诉占2/3左右,其余1/3由侵害他人电影作品著作权(15%)、文字作品著作权(10%)和美术作品著作权(8%)构成。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第四届青岛市版权年会暨版权培训会召开】

2016年1月21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组织召开了第四届青岛市版权年会暨版权培训会。

2015年青岛市在打击侵权盗版、做好公共服务和推进版权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有5个单位、11名个人分别获得了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查处的4起侵权盗版案件被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版权十大案件,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山东省版权保护与发展现场会在青岛成功召开,即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获得国家版权局批准。2016年,将努力打造“正版青岛、创新城市”。

(资料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王法艳)

【江苏泰州开展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培训】

2016年1月,为满足广大摄影爱好者对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知识的需求,江苏省版权局携手泰州市版权局及泰州市摄影家协会在泰州市开展了“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讲座”等系列培训活动。

随着读图时代的来临,摄影作品的价值日益凸显,同时盗版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由于侵权情节复杂、举证难等,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往往会放弃维权。在此情况下,如何让协会会员充分保护自己的作品,如何进行维权等,成为协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培训会上,泰州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泰州市版权局将适应版权保护新形势,加强与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行业协会在版权保护方面的影响力,推动泰州市文化艺术和科学等繁荣发展。泰州市文联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万进萍)

【阅文集团报告显示“90后”网络作家逐渐崛起】

2016年2月17日,阅文集团发布了《阅文集团2015年原创文学报告》,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90后”网络作家正在大量崛起。数据显示,阅文集团签约作家中,“90后”的作家数量占78%,“80后”占16%,其余年龄段仅占6%。

“90后”网络作家的作品也越来越受欢迎。在体现作品人气程度的销售榜上,“90后”作家在前100名中已经占据28席,其中最年轻的作家年仅19岁。此外,值得注意的是,“80后”作家的构成也日益年轻化,在上榜的53位“80后”作家中,“85后”占据了一半以上。

年轻作家的价值在版权上也开始得以体现。比如阅文集团重点运作的叶非夜等“90后”成功作家作品整体版权价值已经进入千万元的阶层。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

【2015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评选揭晓】

2016年2月24日,在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PCC)主办的以“尊重原创 传统再造”为主题的2016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开幕式上,“2015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评选结果揭晓。

白明、唐镛、刘和平、张威(唐家三少)、汪克、北京数字圆明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国创联合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酷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被评为“2015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另外,蒋胜男、速泰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北京匡恩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熊猫传媒集团(北京紫媒广告有限公司)荣获专家特别提名奖。

“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年度评选活动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2008年推出的一项面向社会的版权公益宣传活动,目的是“携手创新、保护版权、促进发展、构建和谐”,展示广大著作权人的文化创意和创新成果。凡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作品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著作权人,均可报名参加评选活动。2008年以来,音乐创作表演艺术家叶小钢、关峡、小柯、王太利(筷子兄弟成员之一),服装设计师曾凤飞,动画师黄伟明等17人,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等53家单位先后荣获“十大中国著作权人”称号。活动向社会公开推介了上百部具有丰富版权价值的好作品,已成为我国版权领域最权威、最公正、影响力最大的著作权人展示和推广平台。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长沙市举办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培训班】

2016年3月11日,长沙市举办了全市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上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杨勇处长授课,培训主要就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行政执法要求、执法特点以及具体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杨处长将基础理论知识与真实案例有机结合,紧贴实际、操作性强,对长沙市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针对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案情复杂、专业知识强、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的特点,长沙市开展了全系统的培训。此次培训,目的是增强全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提升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下一阶段顺利开展网络版权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长沙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长沙市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资料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潘虹)

【武汉开展高校版权专题辩论赛】

2016年3月,由武汉市版权局与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联盟联合主办的第六届湖北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暨2016年版权专题辩论赛在华中农业大学拉开帷幕。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的大学生以“版权”为主题进行辩论,活动持续一个月,于4月底结束。这也是武汉市版权局第六次主办大学生版权辩论赛。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汤广花 薛汉卿)

【广西举行版权进校园活动】

2016年4月23日,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广西纪念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进校园活动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以版权进校园活动为契机,推广普及著作权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活动仪式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代表向全区高校师生发出拒绝盗版倡议书,号召广大师生了解版权保护的有关知识,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拒绝盗版。自治区版权管理部门在现场为学生们进行了版权登记,现场受理登记的作品类型多样,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

(资料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雯)

【“创意广州·梦想飞翔”2016版权宣传活动在穗举行】

2016年4月24日,为响应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数字创意、重塑文化”的宣传主题,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办的“创意广州·梦想飞翔”2016版权宣传活动在广州图书馆启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代表,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版权社会服务机构、文化企业代表,广州部分高校学生以及资深媒体人等约500人出席仪式。

启动现场上,首次公布了《2014年广州市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报告》,举行广州版权专家库专家聘任仪式,启动“挥动笔尖重塑精彩”原创图文有奖征集活动。同时,启动现场还首播了三部版权主题宣传片。

(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黄丹彤

【《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发布】

2016年4月26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更加重视文化产业和知识产权工作,先后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产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互联网、文化、创意等因素更好融合,深入助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在此大背景下,网络版权保护迎来新任务、新机遇。

《报告》认为,2015年“互联网+”带来了新一轮互联网产业变革和创新,在“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数字中国”、发展分享经济的推进下,“跨界”“融合”成为产业发展的新态势。“互联网+”带来了新一轮互联网产业变革和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结构优化新动力。“IP”成为“互联网+文化”的发展主线与核心价值,“泛娱乐”生态构建行业全产业链内容布局。

《报告》认为,2015年在“剑网行动”的高压态势和网络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的积极引导下,我国网络版权环境明显好转;与网络版权纠纷相关的互联网行业竞争规则在实践和司法审判中日渐明晰;权利人采用多种方式积极维权,互联网企业互诉与合作并存。

在立法保护方面,我国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得到加强,网络版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在司法保护方面,2015年全国共有2118件网络版权相关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8.3%。在行政保护方面,国家版权局在开展版权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呈现出“监管思路更加清晰、监管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措施更加有力、监管效果更加显著”的特点。在社会保护方面,互联网企业版权意识不断提升,以声明为基础,加强自律,加大版权合作力度,保护原创作品,完善版权保护和维权机制。

《报告》认为,2015年,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网络作品的使用方式和传播路径发生了重大变革,作品创作向全民化、大众化方向发展,传统“先授权后使用”的许可付酬模式面临挑战;内容产业涉及的利益链条较多,如何平衡版权所有人、网络服务商和广大用户的利益,划出网络服务商承担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的界限,成为困扰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的难题;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加强网络版权执法,更加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协调传统行业利益与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仍然是我国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十二五”期间中国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92万余件】

2016年4月26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组织撰写的《“十二五”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分析报告》在京发布。《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共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92万余件,登记量是“十一五”期间的3.8倍,增速明显。

《报告》称,个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速35.64%,增速超过企业著作权人,物联网软件登记“十二五”增速最快,APP软件登记增长势能最为强劲。凸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对中国软件产业创新力爆发的驱动作用,呈现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产业发展新趋势。

《报告》显示,进入“十二五”以来,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年均增速高达28.96%。2011年中国软件登记量突破10万件,2014年软件登记量突破20万件,2015年软件登记量近30万件。

此外,《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稳居全国前五。前五位省市共登记软件61.6万件,约占同期中国登记总量的66.68%。

从“十二五”时期中国软件著作权人登记量排名情况来看,大专院校占据了前10位中的9席。其中,昆明理工大学登记软件2904件,高居全国榜首。

(资料来源:新华社)

【宁夏举办全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

2016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银川举办了2016年全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副局长李宝宁代表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培训班做了开班动员讲话。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执法监管处副处长郑良斌就国务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政策措施及推进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讲解。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版权处调研员张宁学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吴忠市和盐池县分别介绍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张世明主持培训班并做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自治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已由推动落实采购经费、建立相关制度,进入到推动规范使用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培训的新阶段。自治区2016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细化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强督查,推进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管,维护软件市场秩序;四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培训班还邀请了一铭软件、金山软件、微软(中国)等企业代表,分别就各自产品的性能、特点、服务形式等做了详细介绍。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总工会、团委、妇联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自治区政府各厅、局、委、办负责办公信息化工作的负责人,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县(区)文广局分管领导,共计13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资料来源:宁夏版权局)

【2016版权宣传周宣传资料发布】

2016年4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版权宣传普及,做好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家版权局自4月初起集中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并将4月20日至4月26日作为版权重点宣传时段。

为此,国家版权局制作了四组版权公益宣传画,发布在国家版权局网站(www.ncac.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宣传资料可用于版权公益宣传。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国际版权贸易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6年4月,第三届国际版权贸易培训班在京举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口管理司副司长赵海云说,对于出版单位而言,加快“走出去”首先要看大势、谋大局、做实事。不论是项目申报,还是谋划未来发展,跟上国家的大势才是发展之道。其次,版贸人才和国际管理人才对于“走出去”至关重要。出版社应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的国际化发展。再次,加强人际人脉的交流,使各国的汉学家、作者和译者为我们所用。此外,出版社要有更开阔的视野,进行跨界融合。

培训班上,有关部门的专家就国际出版趋势和中国出版“走出去”、出版物国际传播与推广重点政策和工程项目等进行了解读。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范燕莹)

【《2016体育创业白皮书》关注电竞媒体赛事版权】

2016年5月18日,中国体育产业跨界峰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2016体育创业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过去15个月,体育创业公司完成了超过257次融资,融资规模达到174亿元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白皮书》对于电竞媒体的赛事版权给予了高度关注。

《白皮书》认为,电竞作为聚焦新兴消费人群的赛事IP,是体育和游戏娱乐的结合体,其产业链中的每一环节都有爆发的趋势,也是体育产业变现路径最清晰的领域之一。电竞新媒体迎来了发展机遇,这是因为较大直播平台缺乏专业的电竞内容,而用户对这方面的内容有强烈的需求,这为垂直的内容媒体或社区的出现创造了机会。

尽管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但《白皮书》同时指出,从全球范围的电竞行业来看,电竞媒体的赛事版权归属尚不清晰。在电竞领域,比如《英雄联盟》的游戏版权归Riot等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所有,但由粉丝或流媒体制作的包含比赛内容的视频版权却归粉丝和平台所有。目前开发商尚未注重内容版权,对粉丝生产的内容也缺乏足够的重视。

此次峰会由北京懒熊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主办,逾千名体育产业界人士参加了此次峰会。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侯伟)

【成都在全国率先培训出“双证”文创人才】

2016年6月1日,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的首届国家级版权经纪“双证”人才与创意企业交流会上,成都首批40名获得文化创意师、版权经纪人资格的成都文创人才获颁“双证”。作为全国首个版权示范城市,成都市又成为全国首个培养出“双证”文创人才的城市。

成都市本着“产业发展,交易先行;交易推进,人才先行”的理念,启动版权经纪人才培训计划,率先举办全国版权经纪人和文化创意师(版权经纪)“双证”培训,参与培训的人才经过考试取得了“双证”。

文化创意师(版权经纪)“双证”培训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立项运营的项目。旨在增进对版权领域各产业及新媒体版权运营模式的理解,革新我国文化创意领域核心版权人才的经营理念,进而为相关单位实现版权产品深度研发和跨平台、跨行业版权合作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资料来源:《成都晚报》 作者:汪兰)

【2016年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在京举行】

2016年6月27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16年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在京开班。

作品登记工作是建设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自1995年《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发布实施后,各地版权局陆续开展了此项工作。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共有30个省级版权局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在从事作品登记工作。据统计,“十二五”时期,全国作品登记量有突破性增长,仅2015年全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1348200件,比2014年的992034件增长了35.9%。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说,随着社会公众版权意识不断增强,加大版权运用、以版权为核心资产进行融资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强烈,作品登记工作仍然是国家版权局的重点工作,希望各登记机构以推进作品登记工作为重点,加强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工作,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作品登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作品登记质量,不断完善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工作,不断扩大作品登记覆盖面,推进作品登记工作向纵深发展。

培训班上介绍了国内外作品登记工作情况,并对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著作权登记运行情况以及作品登记、信息统计报送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进行说明与解答。来自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福建、湖北6省市的代表发言,与大家交流作品登记工作经验。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范继红致辞。本次培训为期两天,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各省级版权局版权处负责人以及各地登记机构负责作品登记的人员参加了专题培训。

与会者认为,本次培训不仅有宏观的业务指导,也有各地经验交流,同时还有操作层面的相关业务讲解以及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实地参观,对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工作很有帮助。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赵新乐)

【中国版权协会2016年第一期版权培训班成功举办】

2016年7月8日,中国版权协会2016年第一期免费版权培训班在北京京瑞饭店会议大厅举办,来自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的百余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芮松艳分别做了题为《版权与文化产业发展》和《著作权典型案例介绍》的报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北京冠勇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吴冠勇在会上发表了演讲。

阎局长在报告中强调了版权的基本属性是作者权利,同时指出版权的本质属性还不被社会大众所认知,所以提高和树立版权意识仍然是当前全社会的紧迫任务。

芮法官从作品的实质性近似的判断、古籍典校的问题、合理使用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侵权认定四个方面展开介绍了著作权纠纷中的典型案件;于司长从版权的本质、版权的规律、版权的保护与运用等方面展开了讲述,系统梳理了我国版权发展历程。

结合当前热点问题,丛立先教授从产业层面和政策制度层面做了题为《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中的出版保护与运用》的主题演讲。吴冠勇先生则重点介绍了版权监测保护的产业链,以及版权监测技术及应用。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产业网 作者:慕因)

【《2015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发布】

2016年8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2015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1655.9亿元,较2014年增加1688.8亿元,同比增长8.5%。新闻出版服务大局能力持续提升,主题出版、主流媒体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彰显。在年度单品种累计印数排名前10的书籍中,主题出版书籍占据半壁江山。其中,《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超过550万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超过400万册。《求是》平均期印数超过100万册,《时事报告》两个版本每期平均印数合计超过400万册。《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和《环球时报》等报纸平均期印数均超过100万份,《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稳居年度报纸平均期印数排名前10位。

数字出版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数字出版实现营业收入4403.9亿元,较2014年增加了1016.2亿元,增长30.0%,占全行业营业收入的20.3%,提高了3.4百分点;对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长贡献率达60.2%。增长速度与增长贡献率在新闻出版各产业类别中均位居第一。

出版传媒集团整体规模稳步提升。全国119家集团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1.8亿元,较2014年增加187.0亿元,增长6.6%;拥有资产总额6018.1亿元,增加了670.2亿元,增长12.5%;拥有所有者权益3178.1亿元,增加了357.5亿元,增长了12.7%。共有16家集团资产总额超过百亿元。

报刊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报纸出版面临的挑战更趋严峻。报刊专业化、细分化趋势加快。2015年,平均期印数超过百万册的前10位期刊中,《读者》《小学生时代》《知音漫客》《青年文摘》等文摘类、少儿类期刊超过半数。报纸出版出现全方位下滑趋势。报纸出版总印数、总印张分别降低7.3%和19.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降低10.3%和53.2%。43家报业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总额分别降低6.9%与45.1%,其中31家报业集团营业利润出现亏损,较2014年增加14家。面对严峻挑战,报纸出版单位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其中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数字出版、动漫等新业态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超过10%,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出版等新业态业务收入已超过传统报刊业务收入。

国民阅读率持续提升,数字化阅读增长较快。2015年我国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为79.6%,较2014年提高1.0百分点;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8.4%,提高0.2百分点;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64.0%,提高5.9百分点,增长幅度远高于国民图书阅读率,反映出国民阅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资料来源: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助力原创 保护版权”全球公共艺术倡议行动启动】

2016年8月18日,第八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在东莞举行。在开幕当天举办的“中国动画影视高峰会”上,启动了“助力原创 保护版权”全球公共艺术倡议行动。

动漫产业是现在的朝阳产业之一,其产业链涵盖了动画、漫画、游戏、玩具制造业等诸多行业。从根本上说,动漫产业每个链条之间的关系其实质就是一种版权关系,对版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动漫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随着我国动漫产业日益壮大,原创动漫被侵权盗版的现象频发、高发,严重影响了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版权问题已经成为动漫产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

“漫博会作为国际级展会,加强版权保护,促进版权贸易一直是办展的宗旨和亮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张同英说,“本届漫博会我们将有效整合省、市现有的版权行政管理、版权行政执法、版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等各方力量,在总结历届漫博会版权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设立版权服务工作站,负责漫博会期间的版权行政执法、版权保护宣传、版权服务管理、版权运用交易等工作,对本届漫博会的参展作品实行‘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努力为本届漫博会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和版权贸易氛围。”

(资料来源:央广网 作者:周羽)

【第八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闭幕】

2016年8月22日,为期5天的第八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漫博会)在广东省东莞市闭幕。

本届漫博会共有海内外参展企业503家,征集扶持作品1539件,现场入场人数超过30万人次,其中专业观众8238人,现场消费和合同、意向成交额34.6亿元,受理参展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申请828宗,现场核发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503个。漫博会已成为集版权贸易、产业对接、衍生品交易和行业交流于一体的动漫行业高端商贸平台。

广东省版权局、东莞市版权局、广东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机构等单位派出46人的版权服务团队,设立2个版权服务工作站、2个版权执法巡查组,现场为参展、参观企业及参观观众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

本届漫博会继续设立“一对一”商务洽谈区,为动漫企业提供合作交流平台。据不完全统计,展会期间共安排了292宗“一对一”商务洽谈,分别为原创、游戏与渠道、金融、衍生产品等项目搭建对接交流平台。漫博会还举办2016年最具市场潜力动漫原创项目预售——商务配对活动,组织影视动漫、漫画剧本、新媒体、游戏等动漫原创项目进行专场预售。本届漫博会还举办中国动画影视高峰会、品牌授权精准对接会等11场专业活动,力促企业对接合作。

本届漫博会VR产业大热,吸引了来自北京、广州、深圳、东莞等地28家VR/AR企业组团参展,VR展区既赚足人气又引发行业热议。展会期间,举办多场论坛关注VR产业。在松山湖举行的2016中国(松山湖)VR国际论坛,是东莞首次举办VR国际论坛,国内外VR产业专家、开发厂商、应用服务商等齐聚松山湖,重点讨论VR技术应用如何对接家具、服装、房地产、旅游、影视、游乐等传统产业,以及展览展示、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利用VR技术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本届漫博会还举办影视互动娱乐投资对接会,现场多位嘉宾看好VR市场,认为VR产业已应用在影视、地产等领域,而在消费端应用预期市场规模巨大。

本届漫博会,多家动漫企业借助漫博会影响力发布最新消息。例如,时代科腾最新动漫作品《飞天少年》举行了首映仪式,《飞天少年》是中国首部航空航天电视动画片,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梦”题材的重点项目;东莞本土企业智高文具举行新闻发布会喜报成功登陆“新三板”,将以IP运营为核心,打造一个集动漫文化创意、幼儿教育、少儿连锁体验经营、品牌授权、渠道运营、媒体联盟、文具产品研产销于一体带动的文化创意产业生态平台;东莞市海霖动画制作有限公司制作的东莞首部三维动画电影《吉祥宝宝之我是食神》选择在本届漫博会期间在各大院线上映。

本届漫博会主分会场亮点纷呈,共举办80多场大众活动,吸引超过30万人次入场参与活动,让市民尽享动漫欢乐。

(资料来源:央广网)

【山东省即墨市启动首届优秀版权作品大赛】

2016年9月8日,山东省即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即墨市第一届优秀版权作品大赛。大赛以文学艺术和工业设计为分类,分别对即墨市的歌曲、舞蹈、微电影、小品、诗词和工业设计等原创作品进行了生动展示,并现场为作者颁发山东省版权登记证书。

本次版权作品大赛以“版权引领升级,创新推动转型”为主题。大赛自2016年8月起,面向即墨市各界有创意设计能力的个人和机构征集文学艺术类和工业版权类原创作品。凡是文字、美术、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摄影、电影或产品设计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均可参赛。作品要求从未公开发表,创造性地使用即墨文化艺术元素,且取得国家或山东省版权登记证书。

即墨市近年来大力开展版权宣传,版权登记作品数量猛增。2016年6月1日,即墨市向山东省版权局申请获得全省县级市唯一的版权登记初级审核、证书打印权限以后,版权登记数量进一步攀升。截至2016年9月,已通过版权登记初审4000余件。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刘冰)

【国家版权局率17家中央媒体记者学习交流重报集团版权维权工作】

2016年11月18日,国家版权局率《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17家中央媒体记者就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重报集团)版权维权工作的有效做法进行学习交流,他们对重报集团在全国报业集团首创新闻作品数字版权维权系统平台给予了充分肯定。

重报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开始,重报集团通过建设“新闻内容生产及运营监管平台”,将版权维权系统纳入平台建设的“六大板块系统”之一。该监管平台和版权维护系统项目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确立为2015年国家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建设项目和改革发展入库重大项目,建设周期两年。经过1年多建设,该平台已于2016年7月试运行。

该版权维权平台系统由版权确权、版权监测、版权维权、报表分析四个模块构成。版权确权模块通过和集团各媒体的采编系统及工作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将其发布的新闻作品嵌入水印进行确权。同时,平台监测系统还可以在全网进行查找疑似作品,将相关作品的数据、信息与确权作品进行比对,并分析统计。而系统的取证功能则会针对侵权作品数据自动生成取证任务,并完成实时在线取证。

“该维权系统可第一时间确权、第一时间固化证据,而且在查找疑似作品时,还可以追踪到对方服务器地址,及时提出预警。可以说,只要启动了这个维权系统,所有互联网上疑似侵权的行为都逃不过它的‘法眼’。”该负责人说。

2014年3月12日,重报集团在旗下媒体及《中国新闻出版报》发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声明》,成为全国率先发声进行版权维护的党报集团,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受到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重报集团也荣获“2014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称号。

重报集团总裁向泽映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重报集团维权的坚定决心。他说,集团以先进技术为引领,创新理念和技术手段,实施的版权保护系统和一系列维权措施,既是对新闻记者采写的新闻作品自身权益的尊重和维护,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执法处处长赵杰说:“这次由国家版权局集中组织中央媒体到重报集团采访调研。重报集团维权的做法是走在全国新闻单位前列的,许多地方值得总结和推广,尤其是数字版权维权系统。这套数字版权维权系统在全国新闻作品版权维权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希望重报集团认真总结,让其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

(资料来源:《重庆日报》)

【多位文艺创作者获“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

2016年11月25日,在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上,作家陈建功、音乐家李海鹰等十人获“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

获奖者为作家陈建功、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谭跃、作家熊召政、音乐家李海鹰、音乐人小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苏雨恒、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金山办公软件CEO葛珂。他们分别在推动文学艺术创作、版权学术研究、司法保护、版权产业发展和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各界的高度认可。

在文学艺术创作方面,作家陈建功曾出版《迷乱的星空》《丹凤眼》《北京滋味》《嬉笑歌哭》等多部作品,部分作品还经翻译后在国外出版。作家熊召政曾出版长篇历史小说《张居正》四卷本,并因此获得茅盾文学奖。音乐家李海鹰创作了《七子之歌》《弯弯的月亮》《我不想说》《走四方》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音乐作品。小柯是北京奥运歌曲《北京欢迎你》的作曲者,还创作了《归去来》《因为爱情》等多部优秀作品。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刘仁)

【2016中国版权金奖在广州颁发】

2016年12月5日,中国版权金奖颁奖仪式作为第六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开幕式上的重头戏,在众人的期待中揭开了面纱。6个作品奖、5个推广运用奖、5个保护奖和4个管理奖悉数亮相。

其中作品奖文字作品有3个,分别是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大词典》和海宴的《琅琊榜》,另3个是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制作的电影《狼图腾》、一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一铭操作系统》和河北电影电视剧制片中心制作的《海棠依旧》。

5个推广运用奖被外文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盛天彩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捧走。5个保护奖由重庆市公安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侦查总队、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版权局、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德化县人民政府获得。4个管理奖则由成都市版权局、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即墨市人民政府获得。

“中国版权金奖”是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的合作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是中国版权领域内评选的唯一国际性奖项,也是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中国版权金奖”的前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已于2008年、2010年、2012年和2015年成功举办了四届,共有55个版权相关企业、机构及著作权人获奖,引起国内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收到良好社会反响。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作者:邹韧)

【“深圳版权金奖”举行颁奖典礼】

2016年12月9日,第五届“深圳版权金奖”颁奖仪式在鹏城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广东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陈春怀以及深圳市司法界、创意文化产业界、深圳市版权协会的代表近200人出席了颁奖活动。

第五届“深圳版权金奖”评选于2016年9月20日正式启动,由组委会邀请著名学者、行业专家、专业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对本次参赛作品和参选单位进行评审。在奖项设置上立足文化创意产业与版权产业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共评选出“版权作品金奖”、“版权运用金奖”、“版权保护金奖”、“优秀版权经理人奖”以及“年度版权登记领衔奖”、“年度软件正版化企业示范奖”六类30个奖项,以此来表彰和鼓励在这些领域取得出色成绩的代表。

“深圳版权金奖”评选活动对促进深圳产业发展发挥了引领作用。本次活动由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版权协会、深圳新闻网联合主办,得到广东省版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资料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苏兵)

◆ 交流研讨

【“影视创作从依法保护原创开始”座谈会在京举办】

2016年1月15日,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在京举办“影视创作从依法保护原创开始”座谈会,多位知名编剧与法律界人士围绕“琼瑶诉于正案”进行深入探讨,呼吁行业自律和保护原创。与会者认为,“琼瑶诉于正案”不仅在于原创的胜利,而且警醒每一名创作者,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知法懂法的同时,创作更好的作品。

会上,琼瑶委托律师宣读了她的感谢信,表示对大陆的司法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满信心。琼瑶表示,500万元赔偿款已悉数收到,按照计划她将把赔偿金用于成立一个面向华语文化的“琼瑶文化基金”,以培养和资助青年学生的原创文化作品,扶持贫困学生等。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汪海林表示,在“琼瑶诉于正案”的判决中,看到了法院对专业的高度尊重。法律只是底线,基于行业的处罚则更能促进行业自律。他透露,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正在探讨对于正的行业处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琼瑶诉于正案”审判长宋鱼水认为,行业惯例和法律的互动是非常有价值的。在当前媒介发达的社会环境下,主审法官一方面希望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不希望舆论干预司法。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表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将继续秉承“自律、维权、服务、管理”的理念,服务华语电影事业,同时呼吁《电影产业促进法》应加强对原创剧本、编剧权益的保护。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彦)

【“网络音乐版权保护与商业模式”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6年1月27日,由中国版权杂志社、中国版权产业网主办的“网络音乐版权保护与商业模式”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就当前我国网络音乐产业的现状、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和商业模式,特别是收费模式、分配模式等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说,在2015年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开展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中,首次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目的就是要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推动并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环境。

正是基于政府所做出的努力,我国网络音乐版权出现了可喜的“基本正版”局面。对此,海洋音乐集团首席内容官姜山希望2016年政府部门继续加大推动和关注有关互联网音乐的正版化工作,同时他们也会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做好相关的打盗维权工作,并利用这个契机培养用户购买正版的消费习惯和付费习惯,从而促进各个平台共同推动网络音乐付费的商业模式。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提出,正版并不是终极目标,在正版的基础上让产业有实质性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商业模式,让产业链上的相关各方都得到回报、各得其所,并真正推进音乐创作和音乐产业的繁荣,才是根本目标,也是行业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互联网环境下传统出版版权保护与国际版权贸易高级研修班”在沪举办】

2016年1月,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市版权协会联合举办了“互联网环境下传统出版版权保护与国际版权贸易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班特邀美国出版集团负责人、版权领域资深律师及国内版权专家,围绕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版权经营、国际版权贸易等内容展开主题授课。上海市版权局副局长蔡纪万到会致辞,他强调了当前形势下加强对传统出版行业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希望通过培训与交流,促进解决传统出版业面临的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难题,切实提高出版行业版权管理经营水平。上海市以及辽宁、安徽、浙江三省的出版行业、报刊行业的版权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资料来源: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站)

【2016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在京举行】

2016年2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PCC)主办、以“尊重原创 传统再造”为主题的2016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在京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年会开幕式,并为获得“2015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称号的刘和平、张威(唐家三少)等颁奖,希望获得2015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和专家提名奖的获奖者,不断创造更多优秀的版权成果和财富。

阎晓宏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阎晓宏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版权工作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等重要特点,经济社会发展将更多依靠包括版权在内的智力成果的运用,将更多依靠创新作为发展的驱动。创新的关键是原创,原创则更多来源于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原创的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激发原创动力,释放原创动力,进一步提高原创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深化对原创版权价值的认识和理解,这既是时代的呼声,也是版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举办以“尊重原创 传统再造”为主题的版权服务年会既符合业界期许和诉求,又顺应版权产业繁荣发展的大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举办】

2016年4月9日至10日,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北京举办。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业创新”,论坛希望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更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与会者认为,如何用好知识产权保护这个“驱动轮”,促进创业创新,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虽然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手段不足、能力不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也还不够紧密和协调顺畅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加以解决。

此次论坛共分为1个主论坛和5个分论坛。来自国内外600余名与会代表紧紧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业创新”这一主题,就专利、版权、商标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径。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版权人沙龙聚焦互联网内容平台版权保护与管理】

2016年4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和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主办的第36期版权人沙龙在文化大厦举行。本期沙龙主题为“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保护与管理”,来自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互联网内容平台和相关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本期沙龙。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彭翊主持。

在沙龙上,酷酷集团、今日头条、迅雷网络、美好景象、冠勇科技等知名互联网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文字、音乐、视频、图片等内容平台的发展情况,分享了版权保护和管理的模式和经验,多家内容平台针对版权维权的主要技术手段、当前互联网侵权特点,提出建立统一反盗版技术措施的行业标准和新模式,构建版权生态环境和版权保护机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金海军针对各企业提出的问题,分享了其在内容聚合平台研究课题方面的调研成果,以及各国平衡技术创新与内容保护的不同方式。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则分析了内容聚合平台在内容制作方面涉及的转码、深度链接和分工合作问题,并指出商业维权难的根源在于侵权赔偿过低。在听取企业代表的经验分享和专家学者的相关观点后,文化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处长阎平介绍说,近两年来文化部持续关注与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文化系统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着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保护力度不足,文化领域侵权成本低、举证和维权难度大,知识产权权属不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文化部将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服务能力,借助“外脑”资源开展理论研究,与文化企业、高校密切合作,继续推动文化知识产权各方面工作。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剑网”行动,侵权盗版行为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遏制,但面临互联网条件下侵权盗版花样不断翻新、版权保护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政府和企业仍需要共同努力,从依法保护、严格保护、适度保护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构建有效的网络版权保护格局。依法保护是指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断完善法律,积极推进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严格保护是指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对新技术条件下产生的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其作为行政监管工作的着力点;适度保护是指立足国情,在构建网络版权有效保护的格局下,实行适度保护的政策选择。

(资料来源:人大新闻网)

【三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走进清华研讨热点话题】

2016年4月21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三家集体管理组织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组织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热点研讨会”,就非法集体管理、延伸集体管理、集体管理许可费率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三家集体管理组织分别介绍了集体管理组织的具体实践、各自的运行状况及遇到的困难,专家学者从立法背景、法律机理、国内外借鉴等角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观点和建议。

在研讨会上,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不断产生观点碰撞和思想交锋,各有坚持又互相理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研讨会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希望能保持这种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学术界对版权产业发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实务的了解,以便今后能够给予集体管理组织更多的智力支持与法理指导。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负责人张洪波表示,在此之前,3月24日下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三家集体管理组织的负责人就曾一起前往中国人民大学,参加由英国驻华大使馆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修法建议研讨会”,就《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等问题,阐述了集体管理组织的态度、观点和建议。

另外,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通过与高校专家学者共同研究课题、开展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实地调研及授课等方式,增强学术界与集体管理实务界的联系互动。“前不久,我们就邀请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心的李陶博士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举办了专题讲座。李陶介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理论架构和制度功能,比较了中德两国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制度及实务上的差异,并对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张洪波说道。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6年4月26日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当天在北京举办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来自版权产业界的代表,共同探讨了“数字网络发展与版权保护”等热点话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

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从现阶段看,网络版权保护呈现出三个积极特征:一是版权在互联网生态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互联网+版权”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模式。二是期待网络版权秩序更加清朗已经成为行业的共识,网络版权治理初见成效。三是网络版权保护迎来了春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网络治理和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贯彻中央关于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保护力度,针对网络文学、网络新闻作品转载、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网络侵权的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要始终抓住社会共治这一重要手段,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新格局,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打盗维权新格局。

国家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局长杨树桢在发言中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五点建议:以观念为先导,不断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版权保护意识;以创新为引领,积极鼓励和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技术创新与发展;以法治为保障,加大网络执法力度;以共治为基础,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享的全社会协同治理体系;以开放为动力,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李湘宁表示,工信部将按照“剑网2016”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责任等方式,继续做好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工作。

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乐视网副董事长韩方明、腾讯高级执行副总裁汤道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合一集团总裁刘德乐、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主任储学军、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阿里音乐首席执行官宋柯分别做了演讲。

国家版权局在大会上发布了“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为部分获得“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荣誉的版权执法人员进行颁奖。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在北京开班】

2016年4月27日,2016年第一期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在北京开班。

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等近30家媒体的40余名编辑记者经过一天紧张的学习研讨,对版权进行了更深的了解,对于三位老师授课的内容大家感觉受益匪浅。有记者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在今后进行与版权有关的新闻报道时心里更有谱了。

本次媒体研修活动,国家版权局特意选择了专家授课的形式,目的是让更多记者对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现状以及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研修活动专门邀请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做了题为《数字环境下,中国版权保护现状、政策与措施》的讲解,他从宏观角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在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熊琦,讲授了在互联网环境下版权面临的新常态、新闻版权的认定以及新闻版权保护等热点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芮松艳则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大家深入浅出地讲授了在数字环境下新闻作品该如何进行版权保护与传播。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马国仓在主持研修活动时介绍,从2009年开始,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承办的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一直以“培训一名记者,将引导一大群读者”为宗旨,先后举办了15期,来自中央几十家主流媒体以及山东、浙江、福建、广东、上海等省市的数百名编辑记者,以“边学习、边调研,边采访、边报道”不断“充电”的形式,不仅学习了版权理论知识,也加强了新闻媒体对版权产业发展的了解与认识,这样的研修学习对编辑、记者们在相关版权事件报道时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互联网版权保护与运营新媒体论坛在京举行】

2016年6月1日,针对版权板块举办的互联网版权保护与运营新媒体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拉开帷幕。本论坛是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重要论坛之一。

论坛以“新媒体、新版权、新价值”为主题,探讨互联网环境下各类新媒体在版权开发与运营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本次论坛由嘉宾演讲和圆桌谈论以及现场签约等环节组成,论坛汇聚了政府领导、协会领导,以及众多的媒体专家和知名媒体人等,与会嘉宾就新媒体环境下版权运营与保护、网络侵权、互联网版权授权模式、版权维权以及新媒体版权价值等主题进行演讲和经验分享。

在此次论坛上,“版权印”与信达财险举办了签约仪式,此举是对版权产业与保险行业结合的有益尝试,推动了金融与文化产业的深度结合。

本次活动上,相关领导对互联网版权快速授权平台“版权印”进行了介绍。“版权印”这一平台巧妙运用互联网技术,将授权交易的入口植入各类媒体自己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内容发布渠道中,需要转载内容的机构,只要轻点几下鼠标即可在线获得转载授权,极大地简化了媒体内容的授权和获权过程,能够有效促进互联网正版内容的流通,挤压盗版空间。目前,平台的注册媒体机构超过3300家,收录的媒体原创内容超过4万余篇。数据统计显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已高达6.9%。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移动互联网创新大会关注版权开发】

2016年7月15日至16日,钛媒体联合《商业价值》在北京主办了2016移动互联网创新大会(MIIC 2016),其中版权尤其为与会人员关注,来自电影界、音乐界等的从业人员就内容创业者如何获得资本的青睐、如何实现版权产业化等话题进行了探讨。

知名导演陆川认为,只有优质的电影作品才能吸引资本的目光,因此编剧要潜下心来创作。现在很多编剧因为市场的诱惑,签的电影项目较多,导致其精力分散,无法安心创作。如果电影行业热度消减,编剧们就有可能创作出良好的作品。同时,他认为,资本更重视的是人本身,希望能与内容创业者有很好的交流。

版权的产业化也是与会人员关心的问题。对此,《煎饼侠》《老炮儿》幕后营销公司卓然影业CEO张进认为,这需要从三个方面做工作。其一是挑选版权,作品除了要具有较高辨识度、趣味性强、传统文化元素外,清晰的目标受众也很重要,合家欢电影往往能获得较高票房。其二是品牌的市场定位。要依据上作品的核心元素和受众精准分析,做出一个品牌定位。其三是较高的执行力。通过产品销售和营销推广,培养用户的品牌忠诚度。

张北音乐节创办人李宏杰则从音乐节角度分析如何实现产业化。在他看来,如今中国音乐节市场快速发展,用户黏性很高,但相较国外成熟的音乐节商业模式,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建议,中国音乐节可以细分音乐节市场,分析用户需求,优化用户体验,保证音乐节品质,做好商业孵化以及衍生品开发,从而拓宽音乐节市场。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侯伟)

【“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召开】

2016年7月21日至22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委员王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出席7月21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并致辞。

此次会议的主题为“包容、发展、合作、共赢”。会议旨在落实“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分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依托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经验,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和公众意识提升方面的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创新发展与繁荣进步。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等出席开幕式。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大会举行的“推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向着更加普惠、包容、平衡的方向发展”主题单元上,做了题为《推动〈北京条约〉早日生效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版权制度》的演讲。他代表中国国家版权局表示,2012年6月,WIPO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一部新的旨在加强保护视听表演者的国际条约——《北京条约》。中国政府在外交会议后就积极开展条约批准工作,2014年4月24日,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同年7月10日,中国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代表中国政府向高锐总干事递交了关于批准《北京条约》的政府声明,我国正式成为《北京条约》的第五个缔约方。截至2016年7月,全球已有11个国家正式批准或加入了该条约。而根据条约生效条款,需要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条约才能生效。中国作为条约缔结地,愿意与各国携手,共同推进《北京条约》生效进程,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版权制度而努力。

“一带一路”沿线50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18个驻华使馆、6个联合国驻华机构的120余名嘉宾,以及180余名中方代表参加会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圆桌会议”在京举行】

2016年7月22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对于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早日生效,巩固2012年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成果,促进WIPO各成员国视听表演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王彬颖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会议的一部分,召开此次圆桌会议具有重要意义。由于2012年6月缔结的《北京条约》涉及视听表演这一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领域,因此备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视。这个条约一旦生效,将会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和创意产业繁荣壮大、促进其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在此次会议召开前,WIPO欣喜地获悉,突尼斯政府已批准加入该条约,成为《北京条约》的第12个缔约方。但是,根据条约生效条款,必须要有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条约才能生效。此次会议将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作为研讨主题,就是希望WIPO成员国间加强视听表演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尽快推动更多成员国批准或加入《北京条约》。

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WIPO共同举办的此次圆桌会议,可以说是双方在中国共同组织的又一次国际版权盛会。《北京条约》从国际立法层面对表演者的权利进行了有效确认和完整保护,结束了表演者权利不能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也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通过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必将有力地推动影视、音乐等视听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加入方和缔约方的表演者从中受益,进而推动相关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版权保护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真诚地希望和各国朋友携手努力,在知识产权大家庭中继续保持和发展良好的版权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北京条约》早日生效。

WIPO文化与创意产业部版权发展司司长高航,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分别主持会议。来自WIPO和“一带一路”数十个国家的高级别官员,中国全国人大、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及北京市版权局等相关版权部门的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上,WIPO文化与创意产业部版权法司司长米歇尔·伍兹从国际层面上介绍了保护视听表演对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全面地介绍了中国在视听表演领域实施的版权保护政策。蒙古知识产权局局长南吉尔·辛巴特、南非商贸部公司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洛里·沃勒则分别介绍了两国在视听表演领域采取的保护措施。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中日著作权研讨会在沪举行】

2016年7月28日至29日,中日著作权研讨会在上海举行。研讨会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与日本文化厅主办,上海市版权局承办。其间,中日双方围绕各自著作权立法最新进展、打击网络侵权实践、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政府间工作会谈。

本次研讨会采取实地考察和座谈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双方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业界就版权行政执法及版权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进行了深入交流。以日本文化厅长官官房审议官磯谷桂介为团长的日方代表团先后来到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上海),实地考察了冠勇科技利用海量音视频及图文搜索、云计算、版权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等领先技术建立的全网版权监测保护体系,详细了解了版权贸易基地依托上海四个中心、文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以及浦东先行先试、综合改革配套等政策与创新取得的实践成果和积极进展。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说,中日两国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着共同的需求,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也存在很多值得互相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中国近几年实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版权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此时,中日两国更应该深入开展交流与合作,共同探讨版权保护和发展之道。

磯谷桂介说,此次研讨会主题明确,形式新颖,高效务实,集中展示了中国近年来在版权执法和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希望两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能在进一步打击盗版,平衡创作者、使用者、传播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共同努力,拓展两国版权合作新空间。

中日两国依据2010年《中日版权战略合作备忘录(部级)》,建立版权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流磋商机制,不定期举办研讨活动,在版权领域开展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中日著作权研讨会是双方开展版权领域合作与交流的有效平台,对于促进两国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魏芳)

【“APP及广告联盟相关版权侵权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6年8月20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中国版权》杂志社承办、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协办的“APP及广告联盟相关版权侵权问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出席会议并讲话。

“剑网2016”列出了三项重点任务,本次研讨会即围绕着其中的两项(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而展开,旨在贯彻落实“剑网2016”行动精神,对聚合平台、应用商店及网络广告联盟等所涉相关版权问题展开探讨,以推进相关问题解决、推进产业发展。

会上,各位嘉宾围绕上述热点话题展开了研讨。腾讯公司副总裁、法务部总经理江波作为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代表,阐述了网络侵权3.0时代的行业规制与法律协同问题。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版权)执法处处长杨勇以自己多年来的执法实践,总结了对网络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以《实施“清源行动”切断网络侵权利益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潘伟以《关于深度链接问题的调研进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以《聚合平台的司法规制》、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涌以《手机视频聚合应用软件的技术特征与法律责任》为题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教授则从学术角度对“得形忘意的服务器标准”进行了分析。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做会议总结发言,他指出,“剑网2016”重点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针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加大对聚合类APP、与网络电视棒及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他说,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也是2016年的重点。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广告联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推动版权执法监管机构与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切断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

研讨会由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中国版权》杂志社社长孙悦主持。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司长、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理事长王自强出席会议。来自版权管理部门、权利人组织、院校、互联网企业等单位的近百人出席了会议。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产业网 作者:肖虹)

【2016年BIBF国际版权贸易高级研修班在京举行】

2016年8月25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承办的2016年BIBF国际版权贸易高级研修班在北京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并发表主题演讲。

阎晓宏指出,第2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有86个国家和地区的2400多家出版商参展,其规模、交易活跃度是在10年前无法想象的,这说明中国出版物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和吸引力,也说明BIBF为中外出版界提供了很好的交流、交易平台。2015年,我国图书出版实现营业收入822.6亿元,同比增长4%;全国共出版图书47.58万种,同比增长6.1%;输出版权10471种,引进版权16467种,版权输出品种与引进品种比例为1∶1.6。目前,我国出版业总销售量已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从纵向上分析,我国出版业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但从横向上跟其他出版强国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这既说明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也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传统出版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谈到数字出版和互联网发展时,阎晓宏强调,2015年我国数字出版营业收入达到4400多亿元,较2014年增长30%,这说明数字阅读在我国已经成为趋势,同时也说明中国数字出版市场潜力巨大。2015年,总局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传统出版向网络空间延伸,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实现出版资源、生产要素等的有效整合。这些都为提升国际版权贸易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我们要秉承开放的心态,坚定信心、推动发展,在做好版权输出工作的同时,积极对待引进图书、电影、音乐、软件等版权产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就如何做好版权经理人,阎晓宏提出了建议:一是交易的作品要让老百姓喜欢;二是要让交易的作品实现其版权价值增值,使作者获得权益的保障,并推动出版企业进一步发展。他强调,出版界不应盲目追求图书出版品种数量,而更应该注重出版内容质量的提升,这需要版权经理人拥有一双善于挖掘、发现、培育优质版权资源以及能够预判市场反响的慧眼。他希望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外出版界同人通过BIBF平台,利用区位、环境与文化优势,开拓国际版权贸易市场,用版权贸易的方式丰富“一带一路”内涵,扩大“一带一路”的影响。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一带一路”高峰合作论坛推版权输出】

2016年8月25日,以“深化出版合作 实现文化共赢”为主题的第14届北京国际图书节“一带一路”高峰合作论坛活动举行。活动吸引了30余家国内外出版企业。

本次活动是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版业合作交流而打造的一项品牌文化活动。与会嘉宾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推动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加深中外出版业发展战略交流。论坛现场还举行了一系列签约仪式。如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与斯里兰卡苏勒瑟出版社就《习近平时代》和《中国梦》两部图书达成出版协议;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将《习近平时代》和《中国梦》两部图书授权于尼泊尔天利出版社;北京求是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印度GBD出版社签署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英文版等79部图书的授权出版协议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王坤宁 李婧璇)

【2016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在京召开】

2016年10月16日,“2016(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在北京举办。大会主题为“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与治理”。与会嘉宾呼吁社会各界应大力推进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为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推进“互联网+”法律的进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清朗空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出席主论坛并发表演讲。

大会共设1个主论坛和6个分论坛,不仅聚焦网络法治建设,还共同探讨了网络法治创新新思路。会上,部分嘉宾就如何加强网络内容版权保护发表了各自见解。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认为,“互联网+”确实为互联网产业、文化产业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动力,但是版权保护也因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遇到了巨大挑战。2016年最新统计的互联网十大应用中,包括了与文化有关的图像、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然而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也一直存在着。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相关部委连续开展了针对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剑网”专项行动,网络版权秩序有了一定的好转,但对于“避风港原则”怎么适用、侵权盗版成本比较低、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版权意识比较欠缺等问题,仍需要在推进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中加以解决。法律出版社社长黄闽说,作为出版人,他认为应更加关注思想与文化的互联网法治建设。互联网法治应注意在完善立法方面回归宪法精神。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介绍说,目前最关注的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如何融合的问题,以及在媒体融合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问题。

大会还发布了2016年优秀“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2014—2016年中国互联网法治十大影响性案例。会议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出版社支持,北京中律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中闻律师事务所承办。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2016第一届“文化+”新创意新业态新经济论坛举办】

2016年10月28日,“2016第一届‘文化+’新创意新业态新经济论坛”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

此次论坛由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彭翊主持,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蒋跃建出席会议并致辞,知名学术专家、行业专家、投资机构代表、文化产业投资人等近30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共分为嘉宾主题演讲及高峰对话两大板块,邀请了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演讲和交流。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蒋跃建在致辞中指出:在探索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的交流能够提炼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总结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的成功经验,并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在主题演讲环节,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文化官陈梁、黑马金融CEO陈永进、中文在线集团市场中心总经理刘涵、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祁述裕、北京天空之城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路伟等6位嘉宾先后登台,分享各自领域内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现状、趋势与思考。

高峰对话环节由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贾旭东主持,东海瑞京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王恒、国家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汪京京等嘉宾同台对话,围绕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各抒己见,为南京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学术和实践经验的双重支撑。

(资料来源:搜狐新闻)

【“大数据安全·互联网新闻出版和数字资产沙龙”举行】

2016年11月2日,百家城市新闻网站“中国数谷”行之“大数据安全·互联网新闻出版和数字资产沙龙”举行。媒体人和专家学者以新闻版权为切入点,围绕以大数据安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数字资产、安全防护和法律维权等进行探讨。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杨庆武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盗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保护互联网新闻版权与数字资产,已成为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能。

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潘峰认为,在面对网络安全威胁时,不能因噎废食,要以法治建设推进网络治理,通过信息技术提升网络空间的安全防护能力。

(资料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杨丰源 李定林)

【标准推广与标准版权保护推进会在厦门举行】

2016年11月8日,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在福建厦门举办了标准推广与版权保护推进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人大财经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全国“双打”办、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以及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版权保护工作,探讨了标准化法修订和标准推广过程中标准公开与版权保护的关系,交流了标准公开与版权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分享了标准版权保护理论研究成果,并就进一步促进标准推广、保护标准版权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国家标准委有关领导指出,我国的标准版权保护工作已形成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版权局、全国“双打”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协调工作机制,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际组织的高度认可。一要认真总结标准推广和版权保护工作,结合当前的形势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创新。二要做好标准的推广和版权保护工作,让标准充分发挥在推动标准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和产业协作等方面的作用;要做好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三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承接好加快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四要做好标准化推广服务,探索“标准化+”新模式。五要继续发挥联络协调机制作用,在更高水平上做好版权保护和标准的推广工作。

(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徐风)

【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召开】

2016年11月25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版权年会在北京举行。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颁奖仪式同时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做题为《2016版权回顾与展望》的主题发言。

2016年年会在形式上进行了重大创新,以回顾与展望版权工作、表彰年度版权卓越成就者和最具影响力企业为主题,以增强会员互动和行业交流为形式,以期达到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加强合作、思想融合、共谋创新的目的,成为中国版权界精英汇集、交流合作的大平台。

阎晓宏首先代表国家版权局对获得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的陈建功、谭跃等人表示敬意,感谢他们在版权创作、使用、保护、管理方面做出的成就。同时,对获得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的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荣宝斋出版社等19家单位表示祝贺,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阎晓宏在主题发言中指出,当前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中,版权的战略意义正在进一步大幅提升。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文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文化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版权并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书报刊、影视、艺术、表演等文化领域,在计算机软件、建筑外观、纺织品、陶瓷、家具等领域也都有版权的烙印。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划分原则和标准,目前版权产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贡献率已达到7.28%。近年来随着我国版权生态环境的改善,版权秩序从以往的混乱无序逐渐走向有序规范;版权的对抗性在减弱,理性因素大大提升,大量的著作权纠纷通过诉讼、司法调解、法院判决来化解矛盾已成为大趋势;权利与使用、权利人与使用者间的关系更趋于理性,原来的不均衡现象发生了很大转变;版权价值更加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尊重。他表示,虽然版权在中国仍然是新生事物,但是因其旺盛的生命力,一定会为社会创造出应有的财富和价值。

阎晓宏及中国文联副主席李前光,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著名音乐家谷建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理事长宋明昌,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苏士澍等为获得第三届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奖的个人和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颁奖。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理事长王自强在会上做2016年中国版权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以及来自版权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著作权人、权利人组织、版权产业界、版权教学科研、法律事务、新闻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加年会。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国家版权局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

2016年1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网络广告联盟服务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国家版权局规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秩序的有关工作情况,调查确定了第一批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发起《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

据通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2016年7月部署开展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把“开展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作为2016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就是要联合主要网络广告联盟,切断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小网站的非法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小网站侵权盗版势头,有效净化网络版权环境,维护网络版权产业的正常秩序。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定侵权盗版网站“黑名单”等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国家版权局计划在征求网络广告联盟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方案,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为网络广告联盟规避法律风险,促进网络广告联盟良性发展。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强调,近年来,中央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都突出强调了“保护”这个关键词。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投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惩治力度,提高侵权盗版成本。此外,国家版权局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力量加强版权保护的做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加强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新格局。为此,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广告联盟企业强化合法经营意识,加强对所投网络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建立健全平台版权保护内部监控管理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网络版权保护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王晓东处长出席会议,并对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首都版权产业联盟联合大型网络广告联盟发出版权自律倡议,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多家大中型网络广告联盟相关负责人、主要权利人代表、主要权利人组织代表、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2016年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在广州召开】

2016年12月6日下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在广州召开了2016年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交流会。会议旨在表彰2016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交流各地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部署下一步版权社会服务的重点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并讲话,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唐航浩出席并致辞。

阎晓宏在讲话中表示,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近十年来,在国家版权局的积极推动下,在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版权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的创建机制,特别是对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版权产业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阎晓宏指出,互联网时代下的版权与传统意义下的版权使用模式有很大不同,这给版权服务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版权管理者要创新思维,努力推进著作权登记、版权价值评估以及全国版权示范创建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真正促进一批高质量的优秀作品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各省(区、市)在推动属地创建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时,要把这一观念融入其中。版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新形势下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交流会上,阎晓宏为湖北广播电视台、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8家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为环上大国际影视园区、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等6个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的园区(基地),以及为腾讯公司“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授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就如何落实好“十三五”时期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全面建立版权社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创建网络环境下版权社会服务工作的新格局。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梳理涉外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合同备案等工作,对著作权登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推动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上台阶。国家版权局将推动各地版权部门,特别是鼓励西部地区参与创建工作,对已经授予称号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适时进行督查。三是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版权贸易基地的指导和规范,推动市场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版权交易、资产评估、融资等市场要素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全面提升版权宣传工作水平。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版权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渠道,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版权宣传与交流工作,注重版权对外宣传工作,掌握传播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他强调指出,“十三五”时期,是版权社会服务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版权相关单位要勇于探索,不断实践,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注重在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中体现社会化的特点,整合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共同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会上,江苏省版权局介绍了版权示范创建经验,湖北省广播电视台、成都(中国)艺库文创产业园区分别代表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介绍了创建经验。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作者:邹韧)

【AIPPI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举行】

2016年12月11日,AIPPI(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2016年度)在北京举行。

论坛是由AIPPI中国分会主办,AIPPI中国分会版权专业委员会承办。这是AIPPI首次在中国举办以版权为主题的论坛,会上还发布了2016年度中国版权行业十大热点案件。

论坛由4个主题组成。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冯刚、乐视控股法务部总经理刘晓庆等6位嘉宾,分别围绕“著作权维权难点及解决路径”和“商品化权的司法保护现状及立法建议”2个主题进行研讨。

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崔国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产庭法官苏志甫等6位嘉宾则围绕“影视改编相关热点知识产权问题”和“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2个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 社会管理与服务

【四川部分市实行作品登记免费服务】

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成都、泸州、遂宁市全面实行作品登记免费服务,登记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除外)。

四川省范围内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都可在以上市区进行免费登记。政策实行后,成都市权利人作品版权登记量骤增,截至1月31日,成都市版权局已受理作品登记505件,较上年同期增长近153%。

(《中国版权年鉴》编辑部综合)

【中国出版协会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召开】

2016年1月1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柳斌杰主持召开中国出版协会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总结了2015年中国版权协会工作,对2016年的工作做了深入讨论和部署。

会议认为,2015年中国版权协会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坚持政治担当,牢牢把握为行业服务的导向;得益于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得益于坚持科学发展,服务行业的水平、能力不断增强;得益于坚持依法办会,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得益于坚持正风肃纪,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柳斌杰围绕中国版权协会当前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二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依法办会,照章办事;三要牢记反腐倡廉的高压线不能碰,让反腐倡廉规范化、制度化;四要全力推动出版业改革发展,配合政府部门搞好调研,提出政策建议;五要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六要进一步抓好机关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七要开放办会,共同推动中国出版“走出去”;八要做好换届工作,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章红雨)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打造版权综合服务平台】

2016年1月18日,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首批授权法律服务机构授牌仪式及维权专家聘请仪式”。这是该基地打造版权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引入版权经纪人模式,提倡优先采用调解、授权解决版权纷争,促进版权交易市场发展。维权专家委员会是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级的版权法律维权联盟,聚集了华南地区的核心版权专业律师力量,在国家、省、市、区四级政府的指导下,联合文化执法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为维权方提供一体化的专门法律服务,其中包括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司法维权等,并设有多种线上线下受理方式。此外,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还依托维权专家委员会,整合旗下相关社会资源,与相关权威媒体机构开展合作,创办国内首档针对版权贸易与保护中产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电视栏目——《律师话版权》。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建立,是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级版权综合性服务平台。该基地以版权交易为核心,以版权保护为特色,致力打造“立足广东、辐射华南、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版权综合服务平台。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侯伟)

【《老爷车中国行》羊城举行版权授权仪式】

2016年1月2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老爷车中国行》举行了版权授权签约仪式,著作权人易黎明将该美术作品的品牌Logo授权广东汽车文化促进会举办经典老爷车文化巡回展,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为该版权授权提供了交易见证及合同备案服务。

《老爷车中国行》于2010年9月16日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为2010-F-031391。为了传承和再现老爷车文化,《老爷车中国行》著作权人德国德中之窗文化促进会主席(德籍华人)易黎明多次联系广东汽车文化促进会,最终双方达成了此次版权授权合作。

广东汽车文化促进会曾为我国重大的喜庆节日举办过多次老爷车中国行巡展活动。经典老爷车文化巡回展的再次举办,对于传承汽车经典文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经典名片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 作者:侯伟)

【安徽省版权保护协会选举换届】

2016年1月,安徽省版权保护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日前在合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章程修改草案及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

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局长车敦安说,新一届协会要紧紧围绕全省版权业“十三五”规划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行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和内部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版权从业队伍,培育版权行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安徽省版权保护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的下一步工作重点在于着力加强版权社会意识培育、版权争端调解、版权产业交易和版权社会服务等方面。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汪闻敏)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会议在穗举行】

2016年2月2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副省长蓝佛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蓝佛安对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广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在“十三五”期间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传播主阵地建设,巩固和提升主流媒体在新形势下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严厉打击非法出版、非法广播电视设备安装和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蓝佛安强调,要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主业+新媒体”模式做大主业做大规模,推动文化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培育打造产业基地、集群、园区和创业创客生态圈,逐步由传统业态、单一经营向新兴业态、多元运营的战略性转型。公共服务要突出文化惠民的时代要求,落实好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要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探索“互联网+管理”“互联网+决策服务”新模式,加快构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体系。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民进中央召开两会新闻通气会 拟提交版权相关提案】

2016年2月19日,“民进中央与媒体座谈暨两会新闻通气会”在北京召开。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向媒体介绍民进中央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提案和大会发言等情况。

民进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的大会发言共3份,党派提案共38份,其中包括11件重点推荐提案。作为民进中央重点关注的文化出版领域,民进中央有5件提案。

针对目前我国视障群体面临的买书难、读书难等难题,民进中央提出了《关于加大盲文出版物出版力度,满足视障群体阅读需求的提案》;面对互联网给版权经营和保护带来的许多新问题以及随着云存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古籍数字资源如何保护等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内容版权经营与保护,推动数字出版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和《关于启动中华古籍数字化国家工程的提案》。民进中央还针对目前学术造假现象,提出《关于创新文化,推动创新发展的提案》。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王坤宁)

【移动APP第三方证书签名与版权登记联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2016年2月25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动,由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和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的“移动APP第三方证书签名与版权登记联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为解决移动互联网领域移动APP的版权保护与网络安全问题,2015年2月5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设移动APP第三方证书签名与版权登记联合服务平台,依托DCI体系打造移动APP版权与安全综合服务体系。联合服务平台开通了24小时APP软件著作权在线快速登记通道,移动APP开发者不需要去大厅排队,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在线提交版权登记资料,为每个通过版权登记的APP签发版权登记电子证书和作为数字资产唯一身份标识的DCI码。

作为DCI体系在移动APP领域的核心示范应用,联合服务平台构建了版权登记电子证书的应用场景。版权登记电子证书可以嵌入APP中,并经过数字签名和安全加密,不可破解,不可篡改,支持APP版权24小时在线验证。联合服务平台还提供版权监测、侵权报告、维权取证等一系列版权服务,以及安全检测、漏洞扫描、安全加固等增值服务,从而实现对APP版权的有效保护。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江西省成立首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

2016年2月26日,南昌市举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成立授牌大会。

南昌市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是在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江西省司法厅推动和南昌市政府支持下,由江西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江西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发起设立的,是南昌市仲裁委员会根据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时间性、保密性的特点而专门设置的专业纠纷解决平台。其主要职能是受理和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纠纷;帮助权利人树立维权意识,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为当事人提供仲裁调解服务,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创新能力和成果。

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赖正兵介绍,中心的成立,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一条司法、行政之外新的有效途径,为江西省知识产权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进一步推动了江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范占英)

【江苏张家港推两项版权评审奖励办法】

2016年3月1日起,江苏省张家港市将正式实施两项版权相关评审奖励办法。《张家港市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和优秀版权工作站评审奖励办法》和《张家港市软件正版化示范企业评审奖励办法》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两办法自2013年发布试行以来,推动了张家港市版权工作的开展。截至2015年底,张家港市拥有各类核心版权的企业400多家。张家港市建立了“政府资助、服务商优惠、企业自筹”相结合模式,全市千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软件正版化率达到70%以上,每年用于软件正版化的投入近3亿元。2013年以来,国泰新点软件、金陵纺织、东渡纺织等3家企业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目前,张家港市有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4家、苏州市版权工作示范单位12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苏菊)

【北京版权保护协会成立“网络工委”】

2016年3月11日,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网络出版工作委员会宣布成立。作为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的分支机构,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网络出版工作委员会内的单位有300余家,包含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等国内网络出版的各种细分行业。未来计划按照行业细分成立若干行业办公室,加强细分行业内的企业之间的联系,也将促进跨界合作,推动协会各行业办公室之间的交流,同时推动网络出版业与金融、资本、影视等其他行业深度交流,带动行业蓬勃发展。

成立大会上,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在调研中发现,网络出版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沟通、业务交流、资源互动的愿望十分强烈。搭建工作委员会的平台,是满足企业这种愿望和诉求的举措。

北京市网络出版行业近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2015年,北京市已经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单位313家,总数位列全国第一;12家单位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首批互联网络文学出版试点单位,总数位列全国第一;8家单位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连续型出版物试点单位,总数位列全国第一。北京地区网络出版业产值超过500亿元,占全国的四分之一。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王坤宁)

【长沙市举办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培训班】

2016年3月11日,长沙市举办了全市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上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杨勇处长授课,培训主要就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行政执法要求、执法特点以及具体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杨处长将基础理论知识与真实案例有机结合,紧贴实际、操作性强,对长沙市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针对网络著作权行政执法案情复杂、专业知识强、执法人员能力不足的特点,长沙市开展了全系统的培训。此次培训,目的是增强全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提升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下一阶段顺利开展网络版权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长沙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动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长沙市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资料来源: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潘虹)

【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正式成立】

2016年3月29日,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在北京成立。该联盟将推动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提升三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充分调动京津冀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和困难,提升京津冀三地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为本地区企业“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及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在京津冀三地政府的指导下,由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天津科学学研究所和河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共同倡议发起的。联盟得到了三地创新型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响应,三地共有120家创新型企业和30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的发起成员单位。

联盟成立以后将着重进行联盟宣传推广,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和重点企业帮扶活动。联盟将依托京津冀丰富的专家资源,定期面向京津冀三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与我国商务往来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的商业、政策、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培训方式主要包括论坛、讲座、沙龙等,并结合实际编制印发风险防范实务指南。对有较大行业影响力、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成员企业,联盟将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帮扶活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与企业对接,提供专家指导和具体解决方案,支撑京津冀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王康)

【广西:下放版权登记权限 桂林人可在本市申请版权】

2016年4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已决定授权桂林市版权局就近为本市版权(著作权)进行版权(著作权)登记。这也是广西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方便版权(著作权)人进行版权(著作权)登记,进行的版权登记改革。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版权登记以来,20多年来,桂林的著作权人只能向自治区级版权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桂林市版权协会会长苏理立介绍,近年来,桂林很多本土知名品牌都曾被山寨,遭受了各种被侵权的困扰,为了维权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且因为不良商家的山寨,对正牌商品也造成了不良影响,让人十分惋惜。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增强桂林人的版权意识,桂林版权相关部门在打击侵权、申请保护方面都做出了很多努力,其中一项就是申请版权登记的落地。

“这次版权登记权的下放,就是对桂林版权工作的肯定。”苏理立表示,随着版权登记权限的下放,桂林将逐步建立起立体的版权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商业“黑名单”制度,真正让侵权售假者“一次违规,寸步难行”。

(资料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阳颜 胡思进)

【“版权云北京之夜暨426so平台上线周年庆”在京召开】

2016年4月20日,以“打击网络盗版 保护知识产权 擎起共同蓝天 共享云上生活”为主题的“版权云北京之夜暨426so平台上线周年庆”在北京召开。主办方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像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龙昌明表示:“版权”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网络盗版、非法传播等侵权现象严重制约了产业的整体发展。“打击网络盗版、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也是我国文化繁荣的关键。

主办方邀请了各协会领导上台与到场嘉宾共同见证并启动了《中国数字电影魅力排行榜》。本榜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基于海量监测成果,利用百余部经典电影建设数据模型,结合“版权云标本数据库”数据,从票房总量、口碑指数、保护指数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探索性地构建出一套客观公开、操作性强、多维角度的数字电影魅力评价体系。排行榜能对影片的盗版情况起到预警作用。

活动上,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像工作委员会、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北京出版产业与文化研究基地、天擎华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共同推出《2015年境内院线电影网络盗版监测统计报告》。并由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院长、北京出版产业与文化研究基地主任魏超对报告进行讲解。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年院线电影上映情况及网络盗版情况,就主要盗版电影传播网站、盗版电影数量、盗版电影版本情况、传播区域、盗版方式、盗版用播放器及传输协议等情况做了重点介绍,对政府监管部门、电影制作单位、电影及互联网产业研究机构以及版权协会等具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会上,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鹏举代表主办方呼吁影视公司勇敢地站出来反盗维权,呼吁社会各界为建立良好的中国版权生态环境而努力,让更多的版权人相互牵手擎起共同的网络蓝天。

(资料来源:和讯科技)

【广州首聘版权咨询专家】

2016年4月24日,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办的“创意广州·梦想飞翔”2016年版权宣传活动在广州图书馆启动,首次聘任7位专家作为广州市版权咨询专家。

现场首次公布的《2014年广州市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报告》显示,2014年广州市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576.28亿元人民币,占广州GDP的9.43%。

当天还举行了广州版权专家库专家聘任仪式,首批有7位专家被聘为广州市版权咨询专家,包括广东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高级法官、博士张学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博士郑志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孟祥娟,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州市政府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成员李颖怡等。同时,还开展了“挥动笔尖,重塑精彩”图文创作征集活动。征集活动期间,还举办了“文化艺术创作与版权保护”等公益性讲座。

(资料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蒋隽)

【版权师培养计划在京启动】

2016年4月,由中共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中国创意产业联盟、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共同打造的版权师培养计划在北京启动。这一培养计划旨在为首都乃至全国培养版权专业人才和领军人物,助推我国版权产业发展。首批培养计划于2016年5月开始。

中共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有关部委和北京市版权局指导下,培养计划面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生,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OTO)新型学习培训方式,组织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双线授课。课程全面覆盖版权的知识、政策、商业模式、运营管理、版权贸易及相关前沿问题研讨等。此外,该计划还包含建立创意智库、版权智库、创意论坛、版权论坛等高端平台,为我国创意产业和版权产业发展贡献智力。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刘仁)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DCI体系再拓新应用】

2016年5月10日,华云音乐与Sony/ATV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以华云音乐平台为基础,建立音乐版权基础信息库,并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携手,在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登记以及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体系版权登记方面进行全面的应用合作。

在签约仪式上,华云音乐总裁杨超和Sony/ATV音乐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山就双方长期战略合作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发表了多项规划启动声明。双方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音乐版权基础信息库,通过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手,来厘清音乐权利,尤其是所涉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版权方在主张权利时能获得有效支持,让使用者更容易找到正版资源所在,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法律风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使音乐版权信息清晰透明,起到防止假授权、避免重复授权等作用,提高版权交易的可信度。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介绍说,DCI体系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自主创新,主要具有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版权费结算认证和侵权监测快速维权三大核心功能。其中版权费结算认证即是以第三方专业、中立、权威的定位,为产业提供版权交易结算服务支撑,助力版权运营企业建立透明规范的授权、监测和计费平台,并设计合理的收费机制,打破传统音乐行业管理中的“潜规则”,使所有版税收益的流向透明、易查,破解数字音乐产业的不良竞争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烟台建立山东首个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2016年5月16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署建立了山东省首个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相关案件可优先到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利用委员会专业的行业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化解。

著作权案件在烟台中院知识产权案件中占到40%左右。烟台市中院民三庭庭长任广科说,建立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可有效利用行政执法人员充足的知识储备和管理经验,做到更加专业地调解,促进矛盾双方纠纷的化解。

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仁山介绍,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行使,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中发挥优势。

(资料来源:齐鲁网 作者:卢伟霞)

【百度关闭文学类贴吧清查盗版侵权获国家版权局肯定】

2016年5月23日,百度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分批次暂时关闭百度贴吧文学目录下的全部贴吧,全面整顿和清查其中的盗版侵权内容,并开设2条发帖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全民举报吧”和“贴吧曝光台”。百度表示,一旦接到举报,将立即开展清查并在12小时内删除相关的盗版侵权内容。这则公告在版权领域及网民中立即“引爆”讨论,同时引起了国家版权局的关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主要负责人表示,2016年以来,权利人对一些网民利用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传播未经授权的大量网络文学作品的行为反响强烈。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网络企业和权利人研究整治网络文学版权秩序的问题。此次百度公司主动暂时关闭文学目录下的全部贴吧,开展侵权盗版作品排查整顿,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反映了百度公司尊重版权、关切权利人利益的态度。

该负责人希望互联网企业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强化内部管理机制,主动及时删除、屏蔽侵权盗版作品,不断提升企业版权保护水平。百度公司对盗版网络文学类贴吧“刮骨疗毒”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端,期待百度有一个好的整治效果,从而为互联网企业尊重、保护版权起到带头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重庆版权交易中心揭牌】

2016年5月,重庆版权交易中心揭牌仪式在重庆黄桷坪102艺术基地举行。该中心重点经营具有重庆特色的版权资源交易及相关服务。

重庆版权交易中心分为版权综合服务大厅、线下版权综合展示厅、互联网交易平台三个部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其中,版权综合服务大厅具备版权登记、版权鉴证、版权维护等相关配套服务功能;版权综合展示厅则包括版权作品分类展示、衍生品研发等功能;互联网交易平台通过建设版权作品数据库等八大专业数据库,开发建设集登记、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自主交易平台系统。

重庆版权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作为第四方平台,以“立足重庆、辐射全国、连接世界”为发展目标,通过交易规则约束、信息展示、技术提质等,优化整合版权资源,实现版权资源价值最大化,为重庆文化产业提供一个专业的版权交易平台,助推重庆版权产业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侯文斌)

【陕西建成线上代理版权登记平台】

2016年5月,由陕西省版权局支持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打造的陕西线上代理版权登记平台正式上线发布,作家王晋康现场通过该平台为自己的原创作品办理了版权登记,并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

为优化传统代理版权登记流程,缩短审核周期,降低著作权人登记成本,促进陕西全省版权登记工作快速、便捷地开展,在陕西省版权局的支持下,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开发建成了服务于全省著作权人的线上代理版权登记平台。

该平台开通后,广大创作者可以通过中国影视版权交易网方便快捷地注册登录并委托该中心申请办理版权登记。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西南版权登记大厅在成都开业运行】

2016年6月22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西南版权登记大厅正式启动运行。该登记大厅位于成都天府软件园G区成都高新区移动互联创业大厦旁,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中国除北京以外设立的首个直属业务受理中心,可办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拥有的所有业务,包括国内外著作权登记、数字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分析服务、版权法律服务、网络监测取证、作品保管服务、区域版权产业研究咨询服务、版权价值评估咨询服务以及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中心音像版号申领服务和中国数字版权登记支撑服务等。

在功能划分上,西南版权登记大厅搭建了“一大厅”和“两平台”。“一大厅”即登记大厅,“两平台”即中国数字音像产业服务支撑平台和中国游戏产业服务支撑平台——这也是西南版权登记大厅重点拓展发挥的公共服务功能。依托西南版权登记大厅,同时搭建了“音像产业支撑平台”和“游戏产业支撑平台”,为成都高新区音乐音像及游戏产业等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版权、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撑。

在“两平台”中,中国数字音像产业服务支撑平台包括中国音像版权费用结算中心和中国ISRC中心,开展面向互联网及手机网络音乐的登记、盗版监测、维权等一站式版权服务,并通过提供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申领和发放服务,将版权作品与国际对接,搭建音像进出口版权贸易、国际音像文化交流展示的窗口,在保护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数字音乐产业的有序繁荣发展。

中国游戏产业服务支撑平台引进ACTIVSION-Marmalade公司的全球游戏开发平台,为本地游戏企业提供国际顶尖游戏开发引擎的技术培训及支持、国内外游戏渠道的接入、与国际知名游戏企业合作及游戏开发外包服务等,并集合国内外优质资源形成从游戏开发、计费支持、中国销售、终端预装到全球发行的国内领先的完整生态系统,实现对游戏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盗版打击,最大限度地维护游戏开发公司的经济利益。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表示,成都作为中国文化重镇之一,是中国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西南版权登记大厅开业运行,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国家版权公共服务向重点地区延伸的一项重要尝试,对支撑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资料来源:四川新闻网)

【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

2016年6月29日,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在京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孙悦,以及靳尚谊、张立辰、杜滋龄、何家英等数十位艺术家代表出席了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发布会。会上,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孙悦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的批复意见。

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担任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人民美术出版社总编辑林阳、上海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祝君波、中国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杜军、中国美术馆副馆长张子康、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潘文海、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秘书长王山担任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雅昌文化集团律师仝文担任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立在雅昌北京艺术中心。

“从国家的层面来讲,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国家把文化作为支柱产业,但是目前文化产业只占据了全国GDP的3.4%,未来达到5%才能称之为支柱产业。目前的背景下,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很难去实现。这种情况下,我们成立了艺术品的版权保护委员会,看起来是一个领域很窄的方面,但是我们有很多领域的专家和艺术家参与,我们需要有更多的人参与和了解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发布会现场说道。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作者:李彦)

【首个民族文化版权交易中心落户顺义】

2016年6月,中国首家“民族特色文化版权保护与展示交易中心”落户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顺义区政府获悉,该中心共有民族文化版权征集中心、管理中心、授权许可中心、体验中心、活动中心五个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可征集民族特色文化原创作品1万件,培育转化民族文化特色项目50个。

该中心举办的首个公开日展出了我国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广智先生的11件故宫微缩景观作品以及100余件民族文化特色展品,现场达成展品交易30余件。顺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透露,中国民族特色文化版权保护与展示交易中心的设立是以国家版权公共服务为载体,整合传统与现代元素,建构新的保护、传承、发展和商业模式。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是顺义新城发展方向的原动力。此次“民族特色文化版权保护与展示交易中心”的落成填补了顺义区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空白。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斌)

【上海宝山区版权服务工作站揭牌】

2016年7月15日,上海市宝山区版权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启用。宝山区副区长秦文波和上海市版权局副局长蔡纪万共同为工作站揭牌。

近年来,宝山区委、区政府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聚焦结构调整,促进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加紧建设产业互联网实践区,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宝山许多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对版权登记和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工作站挂牌后将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版权业务的培训、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健全和完善版权管理的工作机制,协助企业开展版权维权行动。上海市版权局也通过该平台,协助企业加强和提升版权的创造、运营、管理和保护,促进企业版权保护水平和版权管理制度的完善。

(资料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在京签约】

2016年7月21日,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在北京举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与一起作业网就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完成签约。这也是继在2016年深圳文博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与上百家出版单位及相关机构签订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服务意向书、战略合作协议之后,就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应用完成的首个具有实质服务内容的签约。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基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成果,为一起作业网提供数字内容注册登记、认证查询、侵权追踪等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服务,并协助一起作业网开展数字内容作品的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为在线教育市场规范提供版权保护技术支撑。双方通过合作,共同推动在线教育领域数字内容资源的版权保护水平,为在线教育行业带来积极示范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尹琨)

【文著协与《读者》签订稿酬收转协议】

2016年7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报刊“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

根据协议,《读者》《读者·校园版》《读者·海外版》3本期刊所选用部分文字作品的稿酬,将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取并转付给相关的作者或权利人。此次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协议,表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履行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转付职责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8年来,一直主动与教科书出版社、报刊社沟通协商,积极推动作者及权利人实现获酬权。截至2016年7月,文著协已经先后与《意林》《知音》《知音文摘》《老友》《语言文字周报》等文摘类报刊,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等教科书出版单位共计200多家签订了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为广大文字作品权利人收取报刊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1000多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邹韧)

【中国版权协会与冠勇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2016年8月20日,中国版权协会与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举办签约仪式,双方本着服务于会员、服务于社会的宗旨,就数字网络环境下文字、图片、电影、电视剧、音乐等版权作品在线的监测维权开展战略合作,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针对数字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的新特点和新形态,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手段为主要特征的版权监测保护体系,净化版权生态环境,促进中国版权产业链的良性发展,是当下版权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中国版权协会与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契合了当下版权产业发展的需求。

在签约仪式上,中国版权协会驻会副理事长王自强、冠勇科技董事长吴冠勇代表双方签署《中国版权协会与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于慈珂司长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中国版权协会与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双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版权监测维权并积极探索在鉴定调解等其他业务领域的合作,实现双赢互利。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协会)

【中国出版数字资源国际交易平台启动】

2016年8月24日,由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图公司)主办的中国出版数字资源国际交易平台启动暨海外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现场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谭跃等出席并讲话。

中国出版数字资源国际交易平台是由中图公司自主研发、专门面向海外机构市场的数字资源交易与服务平台,集资源聚合、搜索、荐购、访问与管理等功能于一身。该平台与国内400余家出版商开展合作,聚合中国出版的多语种优质电子书20万种,涵盖人文、社科、理工、农医等全学科。近年来,中图公司拓展海外数字营销网络,目前已覆盖4万家机构用户和几百万个人读者,打通了进入国际主流阅读市场的道路。本次仪式上,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图书馆和英国牛津大学图书馆等多家海外客户与中图公司现场签约,开通平台服务。

中宣部、财政部、广电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及来自国内出版社和海内外图书馆的100余位嘉宾参加了本次活动。与会者认为,该平台的搭建不仅为海外读者了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信息提供了便利,还为中国优秀数字出版物走入海外主流市场,增进多方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刘蓓蓓)

【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在北京成立】

2016年8月26日,中国出版协会少年儿童读物工作委员会在其主任单位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举行了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成立大会。大会现场,联盟还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与淘宝网就少儿图书版权保护工作进行合作,共同抵制少儿出版物盗版问题,并在淘宝平台启动阿里巴巴维权投诉平台。

联盟作为版协少读工委的下设机构,在版协和版协少读工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市场巡查、网络监督、线索搜集、信息披露、政府联络、法律服务、舆论声援、定时发布盗版侵权黑名单等工作,保护包括著作者和成员单位在内的权利人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其他权利。

为了净化市场,为少年儿童守护一方文化净土,联盟向社会各界郑重宣言:“一、坚决打击侵权盗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少儿图书市场的良好秩序;二、强化自身的版权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打盗维权的长效机制;三、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联盟的成立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许正明、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副司长汤清淇等分别就联盟今后的工作给出了建议、提出了希望。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西部丝路版权交易平台”在京正式启动】

2016年8月,由辰华(北京)版权经纪有限公司牵手西部丝路文化艺术产权交易中心联合主办,“西部丝路版权交易平台”在京正式启动。

该版权交易平台的宗旨是,通过开展文化产品版权交易的模式,推动平台作品版权交易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在作者、影视制作公司、娱乐传媒机构之间搭建起小说作品版权推介平台,形成常态化对接与沟通机制,从而挖掘、推广、拓展、保护小说作品版权,提升优秀知识产权价值,活跃小说作品版权交易市场,推动全国范围内影视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辰华(北京)版权经纪有限公司的前身和创业班底是一群专业从事交易所及全版权、全产业链开发运营的行业人员,现已涉及数字出版、微电影、动漫、音频、相声、小品、图书等多个领域的产品开发业务,多次为小说、诗歌、漫画、剧本等创作者实现与影视行业的对接提供了一站式便捷版权交易服务。

(资料来源:龙讯财经)

【“2016剑网行动·原创文字作品保护月”正式启动】

2016年9月1日,由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发起的“2016剑网行动·原创文字作品保护月”在北京启动,活动为期一个月。

治理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是“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工作主线。“原创文字作品保护月”活动即意在号召原创媒体机构和原创个人积极主张权益,呼吁社会公众保护正版,呼吁网络内容聚合平台等媒体尊重原创,规范互联网版权秩序。

针对文字作品权利人和产业发展需要,以及网络转载、传播文字作品版权保护的难点,文著协联合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北京版银科技公司,推出了数字授权许可技术平台“版权印”,创作者或权利人可以通过平台自主完成授权,有效解决互联网内容在网络转载使用中的侵权和维权问题,降低了版权管理和运营的门槛。

(资料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志艳)

【重庆文创协会版权登记服务中心成立】

2016年9月7日,由重庆市版权局、重庆版权交易中心批准成立的重庆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版权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授牌成立。中心的工作是为重庆地区的版权著作和创作人与机构提供版权登记等多项服务,同时在重庆版权交易中心指导下,通过文创基金和众多协作资源平台,为版权著作人提供IP版权孵化和投资与经纪代理,着力打造重庆艺术、文学、音乐和电影与网络影视剧的IP成果。该中心联合同禾基金、一九七八文创机构完成的对重庆IP原创音乐人李波的联孵化投资,正是着力重庆IP发展的具体实践。

重庆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于2012年正式成立,是重庆文化创意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至2016年9月已经拥有200多家文创机构和个人会员,参与了多个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孵化。

(资料来源:华龙网 作者:黄军 杨正东)

【全国“版权云”体验店授牌仪式在太原举行】

2016年9月9日,全国“版权云”体验店授牌仪式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武晓芳、监测中心主任姬佩,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处副处长侯广林,传媒处副处长张铁铮出席现场活动,并与泛娱乐场所及行业代表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全国“版权云”体验店授牌,标志着我国泛娱乐经营场所逐步走上规范经营之路。

“版权云”(暨国家数字音像传播服务监管平台)是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简称CCDI项目)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我国广电版权领域的重点项目。“版权云”体验店业务,按照先行先试的政策,进行广电版权领域的探索和创新,针对开展影视、音乐、游戏VR等数字内容体验的实体店面提供登记备案、数字正版内容、法律法规等一揽子服务。该业务已在北京、贵州建设大数据基地,并逐步面向全国开展服务。

(资料来源:新华娱乐)

【成都市建立首批版权服务工作站】

2016年9月13日,成都市版权服务工作站授牌仪式暨成都市版权协会换届大会在龙泉驿区洛带古镇举办,成都市29个版权服务工作站诞生。

作为助推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版权历来是评估一座城市文化创意行业繁荣与否的晴雨表和分析器,版权服务生态体系的建立,更是城市发展的助推器。作为首批版权服务工作站的代表,来自成都市锦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任梦莹称,企业计划做好区域内版权咨询、登记、孵化等工作,特别是做好音乐艺术类作品的版权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成都市音乐产业转型升级。

(资料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王嘉)

【苏州市吴江区成立首个市级版权工作站】

2016年10月11日,苏州市吴江区首个市级版权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太湖新城(松陵镇)文体站举行。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副处长余列、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局长曹吉华为工作站揭牌。该版权工作站设在太湖新城(松陵镇)文体站内。

太湖新城(松陵镇)辖区内拥有各类版权企业200多家,每年新创版权作品超3000件,另拥有文艺团队138个,文艺骨干及爱好者6000多人,具有广泛的版权基础。

太湖新城(松陵镇)文体站自2012年开展版权工作以来,逐步成立了工作班子,明确了专人负责,制定了版权工作制度,版权登记数量逐年提升,版权登记种类不断丰富,辖区内多家优质企业连年获得苏州市版权计划项目扶持资金奖励和苏州市优秀版权奖。在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举行版权工作站揭牌仪式,标志着太湖新城版权工作步上新台阶。

工作站挂牌后,将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版权业务的培训、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和个人健全和完善版权管理的工作机制,协助企业和个人开展版权维权行动。

(资料来源:《吴江日报》 作者:方芳)

【摄著协推出“摄影家银行卡”加强摄影作品版权保护】

2016年10月,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下称摄著协)和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举行“摄影家银行卡”发行仪式,国内摄影界首张专属银行卡面世。这是摄著协为加强摄影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会员服务手段的一项新举措,也是保护摄影家版权和资金安全的一次有益尝试,标志着我国摄影版权保护事业的进步。

在广泛征求摄著协会员和广大摄影家意见基础上,“摄影家银行卡”定位为借记卡,摄著协将通过此卡向会员转付和分配各种形式的摄影作品稿酬和使用费。持有此卡,除了享有普通工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外,摄著协会员还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工商银行还向会员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另外,整张卡片在具备金融功能和保护资金安全的同时,更加体现了摄影的行业特色。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阎晓宏,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摄著协主席李前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党委委员李云泽为“摄影家银行卡”揭牌,并为首批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代表颁发了“摄影家银行卡”。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苏州市版权培训基地揭牌成立】

2016年11月8日,苏州市版权培训基地揭牌暨2016年苏州市版权年会在苏州市会议中心召开,苏州市版权培训基地正式揭牌成立,重点围绕强化版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版权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版权中介服务有序发展、为苏州市版权工作建言献策等四个方面推进基地建设,开展培训工作。

建设版权培训基地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各方面配合协作,实现版权资源的集聚与叠加,加强版权专业培训,整合现有的苏州市版权人才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为推进苏州市版权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依托版权培训基地这一平台,发挥各方优势和长处,进一步提升苏州市版权智库层次、建强版权执法队伍、优化版权产业布局、提升版权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工作,从而助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资料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刘晓婷)

【深圳罗湖区政府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约设立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

2016年11月18日,第十八届高交会罗湖展团的重头戏——“罗湖区大梧桐新兴产业带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在高交会上隆重举行。本场活动七个高端项目签约一气呵成,其中首个项目就是《设立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合作框架协议》,深圳罗湖区区长聂新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代表双方签约。深圳市副市长陈彪、罗湖区委书记贺海涛等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决定在罗湖设立“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登记大厅为粤港澳地区各项作品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供受理、代理、审核和发证服务;后续还合作开展文化创意孵化器建设、国家级版权贸易基地建设,支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罗湖区政府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签约,意味着华南地区唯一的版权登记大厅落户罗湖“大梧桐新兴产业带”。协议文本约定,双方在签约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文化创意孵化器,打造版权创客空间和文化空间,承办文博会文化版权高峰论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版权产业发展促进机制,助力深圳新兴产业走向新未来。

版权产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畴,在都市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2016年前三季度,罗湖现代服务业增长10.6%,快于GDP增速1.8百分点,占服务业比重为72.1%,同比提高0.5百分点,比全市高1.7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长8.6%,占服务业比重为66.6%。2016年前三季度,罗湖规模以上新兴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增长12.8%,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和全区GDP增速1.6和4百分点。

产业的高端化转型为罗湖版权业等文化产业带来了发展机遇,罗湖区“十三五”规划对激励创新、保护产权做出了明确具体的部署,使版权产业迎来了黄金季,也对其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贺海涛表示,激励创新离不开对版权的保护,版权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对创新性内容的扶植、培育及维护。“十三五”期间,罗湖将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权、强化尊重原创、遵守法律和促进产业生态良性发展的意识,塑造版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氛围。围绕《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版权产业,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罗湖七大产业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对外影响做出贡献。

在2016年第十一届深圳文博会上,罗湖区依托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优势,推出5个分会场、6个活动点、100余项活动。在深圳市评选的文化创意百强企业中,罗湖区占14家,位居全市各区前列。

设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这一“国字头”登记大厅,有利于粤港澳地区相关企业、权利人就近登记,提高效率。对于罗湖而言,能够以大厅所在地为依托,实现对影视文化产业、工艺设计产业等文化创意类、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产业的功能支持。

版权产业作为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更好地服务文博会,服务整个深圳乃至粤港澳地区的相关企业发展。通过各类活动(宣传、培训、推介等)激发相关企业从版权价值角度来构思和实践企业的新发展,对于围绕版权登记、版权评估、版权投融资、版权交易等一系列版权产业创新经济发展方式也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登记大厅的设立,有利于带来各类版权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入驻,拉动相关行业发展,进一步活跃罗湖经济。

(资料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颜新华 林苗苗)

【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在曲阳设立版权服务站】

2016年11月24日,河北省版权局在曲阳县举行版权服务站授牌仪式。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曲阳县相关管理部门代表以及雕塑行业工艺美术大师,石雕、定瓷等企业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

曲阳石雕是河北省传统文化产业的典型代表。近年来,曲阳雕刻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国雕塑门类最全、品种最多、规模最大的雕塑生产加工基地。随着曲阳石雕创新步伐的加快,诞生了一大批反映燕赵文化特色、凝结劳动人民思想智慧的优秀原创作品。但是在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受到了侵权盗版的侵扰,极大影响了创作者的创新热情和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增强作品的技术及艺术含量,走创新发展之路,成为曲阳雕刻行业的当务之急。此次在曲阳县设立版权服务站,是促进传统版权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一个有益探索。

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与曲阳县政府签订了《作品著作权登记代办合作协议书》,正式授权曲阳县政府设立版权服务站。该站的设立将为曲阳县2000多家雕刻企业,近10万从业人员直接提供作品登记、版权咨询、版权交易、纠纷调解等版权服务。

授牌仪式结束后,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参会的百余名工艺美术大师、企业代表进行了著作权法讲座和作品登记业务培训,解答个人创作及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版权问题。

(资料来源:河北新闻网)

【中山市设立版权专项资金】

2016年11月,根据中山市文广新局出台的《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市设立版权专项资金,以促进中山市版权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2017年核定拨款245万元,以后将逐年增加。

中山市版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以下几个方面:一对版权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登记进行资助。以中山市地址成功登记的一般作品每宗资助300元,计算机软件作品每宗资助800元,优秀版权作品(市级及市以上获奖作品)全额资助。二是对版权基层服务站和社会版权登记代理机构进行资助。版权基层服务站和社会版权登记代理机构根据登记数量进行补贴资助,每成功登记1宗资助150元,年终再根据各机构登记情况进行奖励。三是对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次性支持金额20万元。同时对在中山市设立版权交易平台的运营商,按每年实际发生的与中山市企事业单位有关的版权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四是对版权优势单位进行资助。对符合资助标准的企业,每家支持金额8万元,每年不超过5家,连续资助不超2年。五是对版权竞赛活动进行资助。资助对象为由市版权局主办或参与的全市版权创意设计大赛等竞赛活动,每次活动资助不超过10万元。六是对获得国家或省奖励的优秀版权作品、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等进行资助。

(资料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冷启迪)

【首个国家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落户腾讯】

2016年12月6日,在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16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及与会领导共同为首个国家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落户腾讯主持了揭牌仪式。

据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测算,2016年底,网络版权产业整体产值将突破5600亿元。随着产业链上下游在视频、动漫等领域以及直播、VR等新业态持续发力,网络版权产业还将在各细分领域市场拓展新的版图,发展前景更为广阔。

国家版权局2016年10月份决定在腾讯公司设立“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依托腾讯研究院,聚合中外产业界和学术界高端研究资源,共同研究中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以及面临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研究支持。

作为国内第一家通过正版音乐实现盈利的企业,腾讯目前正在积极探索泛娱乐的发展模式,打通文学、动漫、视频、游戏之间的价值联系,并通过开放平台战略扶持原创,培养广大用户欣赏正版作品的习惯。

承担本次网络版权基地研究任务的腾讯研究院,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成立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旨在依托腾讯多元的产品、丰富的案例和海量的数据,围绕产业发展的焦点问题,通过开放合作的研究平台,共同推动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腾讯研究院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已累计输出了数十万字的研究报告,在政府、司法界和学术界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本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腾讯也同时获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首届“中国版权金奖”的“推广运用奖”。该奖由国家版权局设立,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

自2005年起,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连续11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针对视频、音乐、软件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资料来源:法制网 作者:王开广)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竣工】

2016年12月20日,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竣工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孙寿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经过20多家单位5年时间的协同攻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重大科技项目——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顺利竣工。该工程已为多家数字出版企业批量注册了版权作品信息,同时也在网络文学侵权追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被列入国家“十一五”与“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共18个分包、26项课题,涵盖技术研究、系统开发、平台搭建、标准制定、总体集成、应用示范等多个方面,参与工程管理、研发和集成任务的单位24家。工程总目标是探索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机制,为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提供政府主导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提供一整套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解决方案。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了全部预定任务,形成了综合性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管理与服务平台。

在研发过程中,工程共申请发明专利41项,登记软件著作权62件,在国内外媒体上发表论文42篇。其中,6项专利申请已获国家授权,1项发明专利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此外,工程媒体指纹相关技术、数字水印相关技术均获得2015年中国电子学会技术发明一等奖,数字水印相关技术还获得教育部2015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技术发明)一等奖。

孙寿山指出,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它可以解决我国新闻出版业发展中的版权瓶颈问题,可以确立我国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中的自主地位,也可以树立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要从三个方面下大气力抓好工程的应用推广工作:一是要做好相应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与宣传工作;二是要做好政策性支持工作;三是要做好后续资金的保障工作。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作为工程应用推广单位,已与120多家单位签订了技术服务意向书,与一起作业网、华东师大出版社、上海交大出版社等多家单位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并为中文在线、万方数据等数字出版企业批量注册了作品信息,同时也把侵权追踪技术成果应用到了网络文学反盗版实践中。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王坤宁)

【第十五届输出版引进版优秀图书推介活动名单公布】

2016年12月,由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出版参考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输出版引进版优秀图书推介活动圆满结束。推介活动于2016年初启动,国内各出版单位踊跃报名,几乎有版权输出、引进业务的出版社均参加了此项活动。活动推介输出版优秀图书100种,引进版优秀图书78种,推动版权输出、引进的典型人物4名,版权经理人9名。

本次获推介的图书,基本涵盖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秀经典图书,很多图书在销量上都有不俗表现。

本届活动推介的输出版图书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选题丰富,题材广泛。主题出版输出成绩喜人,输出图书从不同方面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如《中共十八大:中国梦与世界》《中国新趋势》《中国未来十年改革之路》。二是输出版科技图书学术价值极高,从系统性、专业性和实用性等不同角度填补了业界空白,如科学出版社的《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实用传染病影像学》。三是少儿原创作品受关注,一系列国际化品牌开始涌现,如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的《青铜葵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的“中国原创绘本精品系列”。四是长篇文学佳作纷纷走出国门,获得世界影响力,如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版权输出的《三体》三部曲、四川文艺出版社版权输出的《琅琊榜》。五是输出版图书进入越来越多的世界主流国家和地区,彰显了我国文化在国际上愈来愈重要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输出由最初的我国港澳台地区扩展到东南亚、中亚,欧美等国家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等国家资助项目为这些图书的“走出去”搭建了平台。

引进版图书类别和题材百花齐放,社科类图书经典之作层出不穷,思想价值、文化价值、市场价值俱佳,如四川人民出版社的《历史的教训》、浙江大学出版社的《道德的起源:美德、利他、羞耻的演化》。引进版科技类图书,代表着世界科技发展的方向和最高水准,如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的《河流演变学》、化学工业出版社的《农药手册》;引进版少儿类图书中,经典之作依然唱主角,如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的《不列颠百科全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的《不一样的卡梅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刘宇阳)

◆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以签署文学和翻译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以色列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孙寿山应以色列外交部邀请,率中国出版代表团出访以色列,并与以色列外交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以色列外交部在文学和翻译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开启了两国在新闻出版领域交流与合作的新篇章。

1月12日,孙寿山会见了以色列外交部负责文化科技事务的副总司长拉斐尔·甘姆祖。孙寿山表示,近年来中以两国在新闻出版领域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中国出版界通过参加重要国际书展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中国与以色列之间的图书版权贸易。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16年1月,中国翻译的以色列文学作品已达到365种,这些优秀作品成为中国读者了解以色列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以色列外交部签署在文学和翻译领域的合作备忘录,将进一步推动中以两国在新闻出版领域特别是文学翻译方面的合作,让两个民族、两国人民通过图书媒介,互学互鉴,更加相亲相近。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洪玉华)

【2016新德里世界书展中国代表团版权贸易成果丰硕】

2016年1月17日,为期9天的2016新德里世界书展落下帷幕。其间,作为主宾国参展的中国代表团举办近70场文化和出版交流活动,中国出版商同外国出版商共达成588项版权协议及172项合作意向,版权贸易成果丰硕。

此次中国主宾国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承办。书展期间,《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讨会成功举办。一大批讲述中国故事、中国梦、中国经济和“一带一路”内容的主题类图书受到印度出版商热捧,《走向人人享有保障的社会》《破解中国经济发展之谜》《中国梦是什么》《中国机遇》《邓小平改变中国——1978:中国命运大转折》《改变世界经济地理的一带一路》等图书现场签订了版权输出协议。中国少儿精品图书展、中国古代出版印刷展、中印文化交流图片展都深受当地观众喜爱,拉近了中印两国人民的距离,加深了印度民众对中国的了解。曹文轩、刘震云、麦家等9名中国作家在印举办的多场文学交流活动,以及中印出版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的举办,加强了中印两国文学界和出版界的沟通与对话,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涂桂林 孙京平)

【阎晓宏率代表团访问埃及并参加开罗国际书展】

2016年1月26日至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率新闻出版代表团对埃及进行访问并参加开罗国际书展,进一步拓展中国与埃及以及阿拉伯国家的出版文化交流,推动广电总局“丝路书香工程”全面实施,促进互利合作机制建立,提升中华文化在阿拉伯国家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开罗时间1月27日,第46届开罗国际书展开幕,中国代表团携500种1200册优秀图书参展,埃及总理伊斯梅尔参加书展并参观了中国展台,阎晓宏向伊斯梅尔总理介绍了中国代表团的参展情况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阿拉伯文版的出版和在埃及的发行情况。1月28日,“丝路上的埃及与中国:埃中关系走向”论坛举行,阎晓宏与埃及文化部部长赫尔米·纳木纳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中国的张维为、刘震云、王义桅与埃及的多位知名作家、汉学家等进行了交流。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中埃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两国在经济和文化上都对人类历史做出过突出贡献。2016年是中埃两国文化交流年,希望中埃两国出版文化领域能够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共同开启中埃两国出版文化交流互鉴的新篇章。

赫尔米·纳木纳表示,“在此次书展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无疑是最耀眼的,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对于中国发展经验、发展道路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埃及愿意在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上与中国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在埃及访问期间,代表团还拜会了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并与宋爱国大使等进行了会谈;考察了埃及最大的书店——埃及国际图书中心。在考察书店销售情况后,阎晓宏指出,随着“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出版项目的开展,一批中国知名作家学者的优秀作品,如《中国震撼》《一带一路》《手机》等在埃及实现有效落地,受到读者欢迎,有效推动了中华文化在阿拉伯地区的传播。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刘蓓蓓)

【中捷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2016年3月28日至30日,应捷克共和国总统米洛什·泽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捷克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其间,中国和捷克两国达成多项重要共识,一致决定建立中捷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根据联合声明,双方决定按照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捷克共和国政府经济合作协定》,充分发挥两国政府间经济联委会机制的宏观指导作用,推动扩大贸易规模和双向投资,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双方将为双向投资创造公平透明、积极友善的政策环境,致力于解决企业界有关市场准入和法规方面的关切。双方将共同努力,保护在捷中国企业和在华捷克企业的知识产权。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国图书受突尼斯读者欢迎】

2016年4月3日,第32届突尼斯国际书展在孩子们的歌声中落下帷幕,参展的五洲传播出版社与突尼斯库努兹出版社签订了“中国文化”系列的阿文及法文版权输出协议。

此次书展,五洲社携带近200种法文、英文及阿文的图书参展,重点向突尼斯读者展出了“中国文化”系列及“人文中国”系列图书,其中广受欢迎的还有“中国智慧”系列以及讲述“丝绸之路”历史的一系列图书。

多家突尼斯大学图书馆及突尼斯的发行商表示希望能够采购五洲社的书籍,五洲社也与当地的其他出版社达成了10余项版权输出意向。

创办于1982年的突尼斯国际书展是北非地区一年一度的文化盛事,由突尼斯文化和遗产保护部主办。作为突尼斯最重要的多边文化活动之一,书展每年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上千家出版社参展。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孙海悦)

【中国展团重磅亮相博洛尼亚童书展】

2016年4月4日至7日,第53届博洛尼亚国际童书展在意大利博洛尼亚会展中心举行,中国展团以超大规模参展。

中国展团在26号馆设立336平方米超大联合展台。2016年,中国版协少读工委第三次牵头,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组织成员单位和少儿出版界表现优异、版权输出实力雄厚的非成员出版单位联合参展。此次中国展团在组成和展位配置上与往年不同:一是专业少儿社占比提高,组团更加专业化;二是组团规模扩大,成员数达到113人,比上年增加约28%,其中作家、插画家人数大幅增加。

本次中国展团参展图书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符合国际规范,适应童书展版权贸易的需求。中国展团共准备了3300册图书,并制作了英、德等不同语种的外文样书651种计825册。中国展团计划实现图书版权输出540项,同比增长38%。

博洛尼亚插画展是博洛尼亚童书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之前只有个别插画家的作品在展览上展出。2016年,少读工委组织十几家出版社推选了40位插画家的作品,最终选出朱成梁等3人的作品参展。同时,在中国展团的展位内,还进行了优秀插画作品展示。为增强国外出版界对中国童书原创力量发展状况的了解,此次还将制作《2016年博洛尼亚童书展中国原创插画展作品及作家介绍》画册。

“好故事一起讲——中国图画书与世界的对话”是本次中国展团的活动亮点。对话活动将邀请曹文轩、朱成梁、徐鲁与国外知名出版人、儿童文学作家及插画家等,围绕“生命与哲学的思考”“中国传统文化故事”“和平思考——人类共同的命运”3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推动国内外作家和插画家的相互理解,进一步加深合作。此外,接力出版社“走进昆虫的奇妙世界——《酷虫学校》全版权推介会”、新蕾出版社“梅子涵少儿文学作品推荐会”、湖南少儿出版社“‘汤素兰图画书系列’(中英双语版)首发式”等活动也在展会期间举办。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刘蓓蓓 左志红)

【外文出版社伦敦书展版权输出成绩显著】

2016年4月12日,外文出版社携两百余种以英文为主的多语种图书参加2016年伦敦书展,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洽谈,版权输出成绩显著。

该社与阿拉伯科学出版社达成版权输出协议,并于书展开幕首日举行了版贸签约仪式,输出“中国经典外文读库”系列《中国古代寓言选》《史记选》《陶渊明诗文选》《杜甫诗选》《长生殿》等14项图书的阿拉伯语版权。

“中国经典外文读库”是外文出版社积数十年之功,在近年重新整合、精心打造的中国经典作品的对外普及性读本系列,在中国文学的外文读本中具有针对性强、选题精当、译文典范、制作精良的特点,获得国外读者和出版同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此次阿语版权的输出,将有助于扩大中国文学在阿拉伯世界的影响,增进阿拉伯读者对中国的了解。

(资料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志永)

【“数字环境下影视产业版权保护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

2016年4月25日,围绕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16年发布的“数字创意、重塑文化”主题,中国国家版权局与WIPO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数字环境下影视产业版权保护圆桌会议”。来自WIPO与中国相关部委、法院、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以及影视领域权利人和专家学者等60余人参加了专题研讨。与会者研讨了数字时代影视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版权保护重点和热点问题,探索了版权保护新途径和版权合作新模式,共同呼吁只有切实维护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才能激发影视作品作者的创作热情,催生更多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影视作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中英探索建立双语侵权举报平台】

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英国知识产权局版权与执法司司长罗斯·林奇的见证下,百度与在华国际出版商版权保护联盟(IPCC)在北京签署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在此备忘录框架下,针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百度将探索建立中英双语的侵权举报平台,并为联盟成员开辟快速反应“绿色通道”,及时有效处理侵权盗版行为。双方将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通过紧密的版权保护合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于慈珂表示,互联网领域的版权保护是世界性难题,中英两国对此有共识也有共同措施,希望通过此次签约进一步加深交流合作、借鉴学习,探索建立好做法、好制度,为攻破这一世界难题贡献中英双方力量。

罗斯·林奇表示,此次合作标志着数字技术正为减少网络侵权提供支持,为中英两国共同面临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问题提供了更加快捷、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版权保护体系也是至关重要的。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淼)

【2016美国书展中国展团盛装参展】

2016年5月9日,由北京、河南、贵州、江苏、青海、江西、湖南等11个省(区、市)41家单位组成的2016美国书展中国展团从北京启程。

2016美国书展于当地时间5月11日至14日在芝加哥麦考密克展览中心举办。此次书展,中国展团的参展图书共836册,其中外文版图书408册,均为各出版社精心挑选的近两年出版、适合版权输出的新书。书展期间,中国展团举办了中美出版人交流会、赴芝加哥公共图书馆调研等一系列活动,并邀请中、美两国的出版界人士共同探讨中美出版业深化合作的有关问题。此外,参展单位也举办了一系列出版交流活动。

2016年的美国书展展期已由往年3天专业展览模式调整为3天专业展览、1天图书销售模式。为配合美国书展的转型政策,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图书“走出去”,展期最后一天的图书销售活动中,中国展团选派了有代表性、有能力的出版社参加。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杨雅莲)

【第十二届中韩版权研讨会在韩举行】

2016年5月10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韩国济州岛共同举办了第十二届中韩版权研讨会。双方围绕“促进中韩著作权产业持续发展的合作”这一主题,分别介绍了两国版权产业发展的状况、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的政策以及版权保护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情况。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政策官金哲民、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吴承锺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中韩两国版权相关企业负责人、版权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研讨会。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版权和相关权热点问题亚太地区研讨会”在西安举行】

2016年5月23日至25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主办,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与中国陕西省版权局协办的“版权和相关权热点问题亚太地区研讨会”在西安举行。

WIPO版权发展司司长高航在23日上午举办的开幕式上致辞。她对中国政府为此次会议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她说,互联网为以版权为核心的创意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WIPO组织召开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就是通过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促进亚太各国在版权领域进行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与分析,希望通过两天的讨论,促进亚太地区版权界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促进版权市场的持续繁荣发展。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致辞中表示,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亚太各国从容应对新形势下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针对性地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法制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中国政府历来重视版权保护,近年来中国国家版权局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版权保护的工作:积极推动《著作权法》第三次的修法工作,促使中国的版权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强化版权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版权秩序;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版权服务水平;全面开展版权宣传培训,提升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社会意识;与国际社会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版权多边、双边关系,特别是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在北京成功签署,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版权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中国将积极承担自己的国际责任,真诚地与各国继续保持和发展良好的版权交流和合作关系,共同努力创造国际版权事业的美好未来。

在为期三天的研讨会上,百余名中外与会者还围绕版权和相关权在国际层面的发展现状、趋势及挑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国、韩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孟加拉、蒙古、不丹、印度尼西亚等国代表还分享了各自在版权产业发展、立法和政策、管理、执法等方面的经验和实践。为各国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中韩图书版权交易会在南昌举行】

2016年5月25日,由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主办,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韩国中小出版协会联合承办的2016中韩图书版权交易会在南昌举办。开幕式上,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与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韩国中小出版企业协会代表签订《图书版权交流合作意向书》,中文传媒与韩国杂志协会代表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书》。

交易会上,中韩两国60余家出版单位参展,展出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2800余种。其中,中文传媒10家出版企业以及人民教育出版社、五洲出版社、山东出版传媒、北洋出版传媒、中南出版传媒等25家出版企业展出图书2000余种,主要涵盖少儿、人文、教育、美术等产品。据了解,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以来,中韩两国的合作空间和贸易领域逐步扩大,江西省内企业与韩国国内企业的贸易合作日益频繁。

此次交易会,除了图书版权贸易交流活动外,还开展了多场中韩学术交流活动。

(资料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钟端浪)

【中俄两大电影节在俄签署战略合作仪式】

莫斯科当地时间2016年6月27日,中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与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莫斯科举行。

陕西省副省长姜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局副局长栾国志、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钱远刚、俄罗斯文化部电影司司长特尔诺夫、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总监谢明娜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中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创办,是“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的重点项目,每年一届,由陕西、福建两省轮流主办。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是俄罗斯(苏联)最大的国际电影节,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电影节之一。此次两大电影节进行战略合作,旨在就进一步深化中俄影视拍摄合作、中俄电影人互访、中俄影视节目交流达成一致意见。

姜锋在活动中表示,陕西西安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也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中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自2014年举办以来,坚持以电影为纽带,促进丝路沿线各国展开文化交流与合作,同时传承丝路精神,弘扬丝路文化,为“一带一路”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条件。

此外,第38届莫斯科国际电影节“中国西部电影展映周”单元活动也于当天启动。《红高粱》《康定情歌》《东北偏北》《郎在对门唱山歌》《遥远的天熊山》等五部西部影片也参加了展映。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修君)

【蔡赴朝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一行】

2016年7月19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在北京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一行,双方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更加积极、务实、友好的合作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陪同会见。

蔡赴朝首先表达了对高锐一行的欢迎。他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关心和支持中国版权保护事业,在华设立南通家纺、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并进行全球推广,大力支持重要国际版权会议在华举办,并在华颁发“中国版权金奖”。特别是2015年12月,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更是标志着双方迈上版权领域全面开展合作的新台阶。

蔡赴朝表示将尽快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充分发挥版权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推动及保障作用。他相信高锐此行将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并促进中国版权事业发展。

高锐感谢中国国家版权局给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力支持。他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度重视同中国国家版权局之间的关系,对中国在版权工作领域所取得的进步深感敬佩,也十分感谢中国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成功缔结和推动其生效方面所做的贡献和努力。他表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更加紧密地同中国合作,推动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多边关系健康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办公厅主任吴保安和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等双方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魏芳)

【中美著作权最新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6年7月20日,“中美著作权最新发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美国专利商标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主办。来自中美两国近百位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共同就中美著作权法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最新发展等相关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深入讨论。

本次论坛分上下半场,共设置五个讨论单元,中美两国代表分别就“从学术界的视角看中美著作权法发展”、“内容产业的商标与收益多样性:令百川归海”、“美国著作权法及政策:历史简介与最新发展”、“中国著作权法修改的背景、主要内容及进展”及“中国著作权保护司法与行政发展”等主题发表报告,与会嘉宾围绕这些议题依次进行评议。两国代表积极互动交流,特别是针对版权法如何让文化产业人士和企业受益、如何随着技术的发展进一步调整法律保护方式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一些专家学者及产业界、司法界等的关注。与会嘉宾认为,本次研讨会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与美国在著作权立法、司法和行政保护方面的共同进步和相关领域的合作共赢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沟通平台。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表示,每年召开这样的会议已经成为惯例,由此延伸出多方位、多领域、更为持久深入的合作,对美国产业界、法律界加深对中国的了解,以及中方对美国发展新趋势的了解都非常有益。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朱杉杉)

【阎晓宏会见查德·康斯坦德、洪伟典一行】

2016年7月21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环球唱片公司全球法律总裁理查德·康斯坦德及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亚洲总裁洪伟典一行。双方就如何通过保护版权促进中国音乐市场的发展等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探讨。阎晓宏表示,版权保护的进步带来了中国音乐市场的健康繁荣。

阎晓宏首先对理查德·康斯坦德和洪伟典等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近几年来,在国际组织和跨国企业的支持下,中国音乐版权的正版化进展很快,在全球音乐市场的排名也有很大提升。去年中国国家版权局重点对音乐市场进行了治理,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在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的配合下,不到两个月就下架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220余万首,网络音乐的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数字音乐的付费模式也得到了更多用户的认同。

阎晓宏在谈话中提到,网络盗版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相对于视频内容来说,音乐市场的盗版情况比较严重。阎晓宏强调,中国政府对待盗版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一方面要进行有效监管,对大的网络运营商要加强监管,保持对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7月12日,国家版权局已与公安部等四部门启动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对一些恶意盗版侵权的小网站要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而从音乐网站自身来说,也要积极探索建立更高品质的音乐服务和更便捷的付费音乐模式。

理查德·康斯坦德向阎晓宏及中国国家版权局为促进全球音乐市场所做的努力深表感谢。他说中国的音乐市场在近两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音乐市场已经上升到了全球排名第十位,2015年中国音乐市场销售总额高达1.7亿美元,增长率达到64%,这与中国政府对音乐市场的版权治理是分不开的。他还说,环球唱片作为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愿促进中国音乐市场发展,并将更多的中国音乐人和艺术家推向国际。

在会谈中,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和政策法制司副司长高思还与来访嘉宾就版权的行政执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广播与公开表演权、“避风港”原则的适用等细节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魏芳)

【“2016中韩出版合作论坛”在京举行】

2016年8月25日,由五洲传播出版社、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主办的“2016中韩出版合作论坛”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举行。

在本次论坛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张立和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院长李基盛等致辞,对中韩两国出版界的合作前景寄托殷切期望。中韩出版界专家还就两国纸书和电子书的合作现状、发展方向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论坛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五洲传播出版社和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院签署了MOU协议,开启中韩出版合作交流之门。

据介绍,目前在中国翻译出版的韩文图书品类繁多。其中,儿童读物最为畅销,深受中国民众的喜爱。从2013年到2014年,韩国向中国输出的图书版权共有2655件,儿童图书和漫画占绝大部分。

专家表示,中韩两国在学术出版方面的交流已经持续了20多年,但在商务出版方面的交流仍需进一步推动。此次“中韩出版合作论坛”将成为推动两国商务出版合作的重要契机。

(资料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琪)

【阎晓宏会见英国能源及知识产权国务大臣娜薇尔·露芙一行】

2016年8月26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北京会见了英国能源及知识产权国务大臣娜薇尔·露芙女男爵一行。双方回顾了《中英版权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所开展的交流合作及取得的成果,并就版权立法、执法、产业发展、集体管理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阎晓宏对娜薇尔·露芙再次来访中国国家版权局表示欢迎。他说,自2010年9月中英签署备忘录后,两国版权交流与合作进入了常态化、制度化阶段。在该备忘录框架下,中国国家版权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积极制定2011年至2016年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许多具体工作,两国版权领域的沟通交流非常活跃。

阎晓宏向娜薇尔·露芙一行介绍了中国国家版权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所开展的重点工作。他说,我们当前的任务是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版权生态环境。为此,中国国家版权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和网信办共同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专项行动。在过去11年的集中治理过程中,中国网络版权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扭转,国内外权利人组织、作品的使用者以及社会公众对此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与此同时,中国国家版权局开展了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教育与引导,并加大推进作品登记、评估及贸易,促进作品在良好版权环境中传播,使创作者能够获得合理的报酬。此外,中国国家版权局连续3年发布了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报告,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联合为对中国文化艺术、版权保护、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颁发“版权金奖”。

娜薇尔·露芙对《中英版权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两国版权领域交流合作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她说,从2010年参加上海世博会到2016年参加第23届北京图博会,她亲身感受了中国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2014年,已经有731种中国图书通过版权许可的方式被引进到英国,仅次于美国,位居英国图书引进版数量第二。她相信中英合作将促进两国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提升,希望两国继续加强在网络版权执法等方面的合作。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第29届莫斯科国际书展中俄出版机构达成多项合作】

莫斯科当地时间2016年9月11日,为期5天的第29届莫斯科国际书展落下帷幕,中国出版代表团在版权贸易、对外推广、行业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

书展期间,中国出版单位与国外出版单位达成版权贸易意向30余项,中华书局、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四川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均与俄罗斯出版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接力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单位与俄方进行了深入洽谈。

“以前我们的书主要输出英语国家,没想到在俄罗斯也有市场。”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韩敏告诉记者,几天来,在与俄罗斯出版同行的交流中发现,俄罗斯读者对中国交通方面的标准、技术也很有兴趣。他期待着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俄双方在交通出版领域的合作可以更深入。

一些中国出版人表示,参加此次活动使他们看到了中国图书在俄罗斯市场的潜力,他们将继续深入调研并在外向型图书出版上有所调整。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闫松)

【467种中国新书亮相第23届东京国际书展】

2016年9月23日,第23届东京国际书展在东京国际展览中心开幕。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展商代表为书展开幕剪彩。由中国言实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等14家中国出版单位组成的中国展团参展。

本届东京国际书展吸引了800多家出版机构,创下了历史最高纪录。为充分利用这一重要文化交流平台,中国展团将展示近两年出版的467种812册新书,图书内容涉及文学、科普、教育、建筑、传统文化、美术等领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主题图书将重点展示。这些图书主要涵盖“四个全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发展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日友好邦交”等主题,共计100册。

书展期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黑龙江美术出版社、黑龙江教育出版社与科学出版社东京株式会社将就《中国古建筑丛书:北京古建筑》《唐代边疆民族与对外交流》《中国手工竹纸制作技艺》等书签订日文版权输出合作协议。中国言实出版社计划与日本出版机构就《中国的海洋》、“了凡四训”系列图书、《东京旧事》等图书签订版权转让协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

【《婴儿画报》《幼儿画报》向美国输出版权】

2016年9月23日下午,由中国期刊协会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的“我的报刊 我的童年——《婴儿画报》《幼儿画报》版权输出美国发布会”在第四届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现场湖北武汉国际博览会中心举行。《婴儿画报》和《幼儿画报》是国内最早的两份婴幼儿期刊,此次由美国CM媒体集团引进至美国,标志着我国少儿出版在国际舞台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截至2016年7月1日,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图书版权输出已达到535种,覆盖53个国家和地区。

《婴儿画报》《幼儿画报》围绕幼儿园孩子们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切实遇到的小发现,既讲好故事,又塑造形象,还巧妙地融入知识和引发思考。据悉,《幼儿画报》已经在国内数十个省市幼儿园里开展绘本公开课活动,让幼儿们在阅读和游戏中得到锻炼,全面成长。2017年,《幼儿画报》还要进行改版,选取动人心弦的故事和匹配风格的插画进行组合,每月增加一本绘本刊。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刘仁)

【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聚焦现代版权产业发展】

2016年9月24日,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海内外专家聚焦现代版权制度及版权产业的发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规则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确立了司法、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制度,在打击侵权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中国特色版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创新能力、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建议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版权交易路子,为全国的版权产业发展积累经验。

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数字,2014年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已达到7.28%,其中核心版权的增加值占全部版权产业的比重达到了59%,版权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会者认为,近年来,业界的研究重心由版权保护向版权产业化转变,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较薄弱,从版权保护转向版权产业化,目的是把版权产业做大做强,让更多人加入到这个产业链中,通过产业化享受利益,从而使得整个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重视程度得到提高。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胡伟参加论坛并致辞。来自俄罗斯、加纳、韩国及国内高校和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发表了主题演讲。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汤广花 左尚鸿)

【首个中国主题图书翻译出版中心在蒙古国成立】

2016年10月1日,首个中国主题图书翻译出版中心在蒙古乌兰巴托举行的中国蒙古国文化合作启动仪式上正式成立。该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蒙古国立师范大学共同成立。中心将推动做好中国主题图书在蒙古国的出版发行、促进两国版权合作与版权贸易、设立和审定中蒙图书翻译资助项目等工作,旨在搭建中蒙两国新闻出版领域的政府间合作交流平台。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对中心的成立给予了高度肯定。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部长扎·巴特索日专程接见了到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代表团。他表示,中心的成立是蒙中两国文化交流的重要成果,要把中心建成蒙中新闻出版交流的唯一官方平台和重要文化窗口,推动两国图书翻译出版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李永强与蒙古国立师范大学校长孟和吉日嘎拉代表两校签署了成立协议。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范燕莹)

【德化经验 全球共享】

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国家版权局合作计划,国家版权局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举办了中国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发布了《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研究》(英文版),向全球推广中国德化在陶瓷产业版权保护方面成功做法,让全世界共享“德化经验”。WIPO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女士、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余蜀昆公参,以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出席开幕式并讲话。100个WIPO成员国及60余个国际组织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

WIPO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女士充分肯定了中国德化通过版权保护促进陶瓷产业发展的经验,并表示,版权保护对版权产业发展,乃至一国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德化经验”对于发展中国家探索版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有重要指导和借鉴作用,此次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举办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将进一步推动“德化经验”在全球化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于慈珂表示,德化积极引入版权保护机制,打破制约当地陶瓷产业发展的瓶颈,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版权保护促进经济腾飞之路。版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的“德化经验”,显示中国的版权工作已从被动的保护阶段转入版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并重的阶段,为版权产业发展树立了一个好的典型,这个典型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我们将推动中国有更多的“德化经验”产生,也希望这一成功经验能够全球共享,特别是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下,为全球版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

【中国出版亮相罗马尼亚】

2016年11月16日至20日,第23届罗马尼亚高迪亚姆斯国际图书与教育展在罗马尼亚国际展览中心举办。这是中国首次以主宾国身份亮相该书展。

此次主宾国活动是“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继2016年8月罗马尼亚与其他中东欧国家整体担任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主宾国之后,中罗两国出版界再一次共同举办的大型国际出版交流盛会。

书展期间,中国以“阅读中国”为主题,以书为媒,以系列出版交流活动为平台,扩大中罗文化贸易,推动图书版权输出,提升中国图书在罗马尼亚图书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来自国内50多家重点出版单位的100多名出版人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展,展示精品图书约2000种、3000册。曹文轩、余华、西川、蓝蓝、徐则臣5名中国作家参加多场文学交流活动,与当地读者面对面交流。

本次中国主宾国活动期间,将策划举办一系列中罗出版文化交流活动,包括中国主宾国开幕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系列著作推广会、中罗出版发展高峰论坛、中罗作家交流座谈会等30余场活动。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赵新乐 杜一娜)

【全球创作者论坛在京举办】

2016年11月28日,全球创作者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国家版权局局长聂辰席在致辞中强调,版权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

聂辰席委托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向大会致辞。他说,全球数十个国家的创作者、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集聚北京,参加由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的全球创作者论坛,这是国际版权界的一大盛事。

聂辰席指出,CISAC有着九十年历史,在国际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力。2014年,CISAC将亚太区总部迁至中国,成为第一家将总部设在中国的著作权国际组织;2016年,中国著名导演、编剧贾樟柯当选联合会副主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联合会会员,在其框架之下与全球60个著作权集体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应该说,CISAC近年来的工作,有效地加强了中国创作者的权益保护,提升了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水平,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和版权合作。

聂辰席强调,版权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他说,创作是文化之本,文化让世界多彩,版权把创作与文化连接起来。版权保护制度源于“保护创作者”最直接的精神和利益诉求,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版权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方面的积极作用。

聂辰席指出,中国的版权保护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几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才刚起步。中国的版权制度正在解决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解决了的传统环境下的问题,还将与世界各国共同应对新技术、新形势带来的诸多挑战。

聂辰席强调,中国政府保护版权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成效也将逐渐呈现。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逐步实施,基于作品的创作、传播和社会公众消费而形成的版权产业,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红兵)

【2016年国际版权论坛聚焦“版权 创新 发展”】

2016年12月5日至6日,被称为国际版权界盛会的2016年国际版权论坛在广州举行。本届论坛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共同主办,以“版权 创新 发展”为主题,旨在汇集海内外版权界杰出代表,共同探讨版权与创新在文化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如何促进和保护创新以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共同为推动国际版权多元化合作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WIPO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在主旨发言中转达了WIPO总干事高锐对于2016年国际版权论坛的良好祝愿。

在5日至6日的论坛上,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总审计长肖恩·丹内利、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共同就“版权与创新:版权在文化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议题做了专题演讲。国际音乐创作者理事会(CIAM)主席洛伦佐·费雷罗,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范军就“版权与发展:国家版权政策与战略的重要性”议题分别发表了各自的看法。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版权处处长Mohamed FairuzbinMohdPilus、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首席高级研究员Kyong-SooChoe、腾讯集团法务总经理江波、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吴冠勇就“版权与文化繁荣:视听表演的重要性及其对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贡献”进行了探讨。论坛还举办了以“促进和保护创新以推动发展:政策、战略和最佳实践”为主题的圆桌讨论。越南、肯尼亚等十余个WIPO成员国代表参与了讨论。

12月6日,中外嘉宾还实地参观了广州国家版权交易基地和中国艺术品保护交易会。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英国、俄罗斯、韩国、肯尼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版权专家、政府主管、企业精英,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各省市版权协会等行业组织代表和学界代表共两百余名中外嘉宾出席论坛。

(资料来源:国家版权局网 作者:赖名芳)

【逾6800万美元国际动漫版权合作协议在苏州签署】

2016年12月14日,为期四天的2016中国苏州动漫国际合作峰会正式落下帷幕。峰会期间,苏州欧瑞动漫有限公司与来自四大洲、8个国家的12家企业正式签署了动漫版权合作协议,签约总金额逾6800万美元,成为中国动漫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开展版权合作成果最大的一次贸易行动。

文化部外联局亚非处处长余建表示,本届峰会是国内唯一、国际少有的以动漫版权交易为主题的文化贸易交流活动,摸索出了中国文化由“走出去交流互动合作”向“发展文化贸易互动共赢”转变的新思路。“此类中外联合制片的文化合作模式不仅可以做大服务贸易,而且还能吸引国外合作方参与创意设计和市场开发,有助于推动中国文化更好地开拓海外市场。”

2016中国苏州动漫国际合作峰会由中国苏州创博会组委会主办,吸引了来自美国、俄罗斯、白俄罗斯、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意大利等8个国家的20多名影视动漫企业负责人与会。

(资料来源:新华网 作者:陆华东)

【中罗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展开合作】

2016年12月14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与罗马尼亚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主席欧根·乌里卡鲁在鲁迅文学院签署版权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罗马尼亚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代表文著协在罗马尼亚依法为会员收取中文文字作品影印复制权、表演权、公众传播权等版权使用费。

罗马尼亚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罗马尼亚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总部位于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管理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的复制、表演、演绎、向公众传播等权利,以保护创作者利益、促进文学和文化的繁荣发展。根据罗马尼亚相关法律规定,该协会还向设备和纸张制造商或进口商、有线电视运营商、公共图书馆等收取文字作品的私人复制、有线电视转播、图书馆公共借阅等该国法律规定的强制补偿金。文著协和该协会同为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会员。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刘仁)

◆ 产业发展

【万达35亿美元并购美国传奇影业】

2016年1月12日,万达集团并购美国传奇影业签约仪式在京举行。万达集团以不超过3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传奇影业,这是迄今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最大一桩文化并购。

传奇影业是美国知名影视制作公司。传奇影业涉及电影、电视、数字媒体以及动漫等业务,曾出品《侏罗纪世界》《蝙蝠侠》《盗梦空间》《环太平洋》《超人:钢铁之躯》等商业大片,其在全球已获得超过120亿美元的票房。

万达集团目前已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影院线,2012年以26亿美元控股美国院线AMC娱乐控股公司,2015年收购澳大利亚第二大院线Hoyts集团。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表示,并购传奇影业使万达影视控股公司成为全球收入最大的电影企业,特别是在中美两个全球最重要的电影市场,万达拥有了更大的影响力。万达打造的电影制作、放映、发行产业链,提升了万达在全球电影行业中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刘巍)

【国产电影全球发行平台启动】

2016年1月15日,“中国电影,普天同映”国产电影全球发行平台在京举行启动仪式,该平台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策划指导,华人文化控股集团、华狮电影发行公司共同搭建。

2015年,国产电影海外票房达到27.7亿元,同比增长48.13%,优秀作品不断涌现,海外影响持续扩大。与此同时,中国电影在海外有着雄厚观众基础,成为外国民众了解中国的一个重要窗口。

据了解,2016年春节前后,“中国电影,普天同映”国产电影全球发行平台将全球同步发行星皓影业出品的《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国内先期上映的《唐人街探案》也将与该片同时在北美、欧洲、亚洲、澳大利亚的50余座主要城市上映。今后,平台的发行规模还将逐步扩展至全球百余座城市。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杨骁)

【唐德影视购买好声音版权】

2016年1月20日,公司公告与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同时Talpa向唐德影视予《……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在整个中国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使用授权语言(指唐德影视地区使用的所有中国语言和方言)的所有相关独家权利、许可、特权和授权,并向唐德提供相关服务。

(资料来源:中泰证券)

【爱奇艺与20世纪福克斯合作拓展网络版权】

2016年1月28日,视频服务平台爱奇艺与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联合宣布进一步拓展合作,在既有海量片库合作的基础上,爱奇艺获得20世纪福克斯未来几年在华所有新片独家网络版权。

新合作达成后,爱奇艺和20世纪福克斯将在既有数百部最大在华片库合作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经典影片扩容。对于无缘中国大银幕且能够在华引入的影片,爱奇艺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以最快速度上线播出。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

【美团猫眼电影首推电影票在线改签 覆盖近2000家影院】

2016年1月,美团猫眼电影在新版APP中发布了电影票在线改签功能,可为消费者提供电影票在线改签服务,该项产品功能及服务均属业内首创。

这是美团猫眼电影和大众点评电影业务在2015年12月中旬完成整合后的第一次重大产品及服务更新。今后,消费者陆续通过猫眼电影APP、美团网电影频道、大众点评电影频道均可享受电影票在线改签服务。

目前,猫眼的电影票在线改签功能及服务已经获得了全国近2000家影院的支持,并且支持影院数量还在持续上升中,其中包括万达、大地、CGV等全国性院线。这表明,猫眼与点评在完成电影业务整合实现全国700多家城市5000多家影院覆盖之后,猫眼与影院合作的深度也在进一步加强。

(资料来源:凤凰娱乐)

【县城影院呈现超速度增长势头】

2016年2月17日,艺恩发布中国县城影院发展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在县城影院数量方面,2015年中国县城影院已达2635家,近三年县城影院数量复合增长率达45%,是全国影院数量复合增长率的1.8倍;在全国影院数量的占比也逐年走高,由2012年的23%提升到2015年的36%。

调查表明,目前中国县城影院正以“超速度”的增长势头彰显着该区域的市场机遇和活力。以北京红鲤鱼院线为代表的全国性电影院线,凭其独有的跨界服务模式形成了县城影院国内规模最大的格局,并通过在县城市场多年的耕耘和积累,自然形成了“千县千院”的传媒平台——红鲤鱼传媒,成为中国县城市场最大的影院整合营销平台。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彦)

【熙颐影业收购国际版权销售公司】

2016年2月,上海熙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熙颐影业)收购国际版权销售公司Insiders(局内人公司),成为其主要股东,借此布局影视产品的全球发售渠道。收购完成后,除熙颐影业自身制作的电影外,其他优质中国电影都可通过该渠道发行到北美、欧洲、亚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熙颐影业总部位于上海,在美国洛杉矶设有分部,业务涵盖中外合拍电影的制作、发行,电影国际版权销售等,拥有26部优质英文电影在中国的独家版权。对于熙颐影业收购Insiders的原因,熙颐影业CEO韩薇表示,熙颐影业的战略是“立足本土,放眼全球”,基于此,熙颐影业在几年前就从电影的版权开发、制作到发行等着手进行全球布局。Insiders在电影国际版权销售和发行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其股东之一泛欧上市公司Wild Bunch曾成功销售过《一代宗师》的电影版权,深谙中文影片的国际发行之道,并且Insiders的其他股东都是欧洲和北美的影视巨头,它们将成为熙颐影业搭建国际影视平台的战略同盟。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 作者:侯伟)

【南北两大影视版权交易平台达成战略合作】

2016年2月25日,梧桐山影视版权交易有限公司与共和影业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协议,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未来将共同推进影视版权产业化发展,共同组建电影和电视剧版权交易平台,实现优势互补和版权、渠道、资源、资本、数据的整合与共享。

合作协议签署后,华表电影交易中心将在其交易平台上与“剧宝”合作开设电视剧交易专区,梧桐山版权将在“剧宝”电视剧交易平台上与华表电影交易中心合作,搭建电影交易专区;“剧宝”的电视剧海外版权交易将全权委托共和影业代理;梧桐山版权电视剧将在共和影业海外开设的电视平台运营,双方以收益分成模式合作,“剧宝”电视剧海外版权的多语转换将由共和影业承担。

(资料来源:《南方日报》(广州)作者:胡明)

【天涯社区携手中大中文系打造全国大学生影视剧本创作平台】

2016年2月,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天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中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携手中山大学中文系剧本创作与研究中心,深度进行学术、产业与资本的合作,以“优质内容创作”为核心,整合优势文化资源,打造全国大学生影视剧本创作平台。

(资料来源:《齐鲁晚报》)

【腾讯“芒种计划”打造媒体生态圈】

2016年3月1日,腾讯公司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启动“芒种计划”,打造媒体共赢生态圈。按照这个计划,媒体和自媒体发布、运营的内容,可以通过腾讯企鹅媒体平台,在天天快报、腾讯新闻客户端、微信新闻插件和手机QQ新闻插件等平台渠道进行一键分发,实现优质内容的更多分享。

除了开放平台资源、拓展流量及用户连接外,在商业变现方面,腾讯也表示,将以开放的姿态,给予媒体、自媒体丰厚的激励和补贴政策,共同营造更优质的内容生产新生态,实现共生共荣。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

【华人文化入股好莱坞】

2016年3月7日,华人文化控股集团宣布入股好莱坞影视制作公司“想象娱乐”。“想象娱乐”由两位屡获奥斯卡金像奖、金球奖、艾美奖的资深影视制作人朗·霍华德和布莱恩·葛瑞泽创立。

华人文化控股集团董事长黎瑞刚表示,通过入股“想象娱乐”,华人文化将携手好莱坞顶尖的制作班底,深入全球影视工业的核心腹地,提升中国在世界影视业界的发言权;也为快速变局中的中国影视业带来世界领先的内容创造力量,共同打造更多优秀的作品,推动中国文化向全球传播。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杨骁)

【光影音乐网站正式上线】

2016年3月7日,国内首个以音乐交易和音乐社区两大板块为核心的音乐社交商务平台——光影音乐网站测试版正式上线,成为影视行业内正版授权音乐的又一个线上交易系统。

光影音乐网站拥有一套自主研发的国内首款影视配乐智能检索系统,能够通过识别用户输入的时间节点、动态响度和情绪种类来自动搜索到符合用户需求的配乐素材,用户只需按照操作提示,根据影片的时间点、情绪点和响度来筛选音乐,并且通过在线付款即可得到该素材的正版授权。

国家动漫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音乐创作人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将作品录入到光影音乐网站的版权库内进行编目分类交易,以供有偿授权给需要的影视和动画制作机构。同时,光影音乐网站还在社区内搭建了一套可以让音乐人协同创作的平台——众乐坊,制作人可以将其作品介绍或展现给其他人。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刘梦琦 杨芮)

【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最大文化产品出口国】

2016年3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就全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发布最新统计报告。报告显示,在2004年至2013年期间,尽管全球经历了经济衰退以及电影、音乐等产品在消费者中大规模向基于网络平台服务的转移,文化产品贸易在此期间仍然增长了一倍,显示了文化产业的强劲恢复力。与此同时,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文化产品的最大出口国。2013年,中国文化产品出口总额为601亿美元,而美国为279亿美元。

该报告指出,艺术品和手工制品在全球贸易额最大的10类文化产品中排名有所上升。这主要是受到黄金饰品的影响。在经济不稳定时期,黄金饰品通常成为安全的保值产品。2013年,全球黄金饰品贸易额超过1000亿美元。中国、美国作为黄金饰品的最大出口国,出口额分别为320亿美元和107亿美元。紧随其后的国家包括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土耳其等。另外,雕像、塑像和绘画等产品在艺术和手工制品类中的份额有所上升,2013年的贸易额为190亿美元。中国、美国和英国为最大出口国,其次为印度、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国。

报告还指出,音乐、电影和报纸等产品正在逐渐成为文化服务的一部分,但受到数字化制作程序的巨大冲击,这些产品的销售通常以网络订阅的形式为主。音乐和电影的录制品贸易在10年中分别下降27%和88%。尽管包括报纸在内的印刷制品贸易也出现下降,但书籍作为重要的文化产品,在一些地区同期增长了20%。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伟)

【阿里巴巴238亿元收购优酷土豆所有股份】

2016年3月14日,优酷土豆宣布,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已投票批准了公司2015年11月达成的私有化协议。预计交易于2016年4月初完成,交易完成后,优酷土豆从纽交所退市。

阿里巴巴对优酷土豆的全资收购于2016年4月初完成。在2015年11月6日,优酷土豆宣布公司与阿里巴巴达成收购协议,阿里巴巴将以每股美国存托股27.60美元的现金收购优酷土豆。排除阿里巴巴已持有的优酷土豆股份,该交易为优酷土豆剩余股份估值47.7亿美元。由于优酷土豆账上仍有11亿美元现金,因此相当于阿里巴巴以36.7亿美元收购优酷土豆剩余股份,约合人民币238亿元。

(资料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杨尚智)

【楚楚街与乐视斥资亿元共建音乐产业新生态】

2016年3月18日,知名电商平台楚楚街宣布与乐视生态营销、乐视音乐达成深度合作,双方在2016年在音乐、电影、综艺三个维度上达成亿元级的合作,实现版权内容的多元开发和同电商平台的跨界融合。

在音乐的合作上,双方将实现点线面的战略合作。在面上,乐视音乐的黄金营销资源将向楚楚街全面开放,拓宽合作的广度;在线上,乐视音乐打造的韩流垂直频道内容将精准锁定楚楚街目标人群,实现更精准的触达;在点上,双方会通过韩国梦想演唱会等重点项目,借助爆点事件,形成楚楚街与用户的深度互动。

在电影维度上,双方将坚持与品牌共创版权(IP)的内容营销理念,与楚楚街共同投资,从上游参与电影制作,全力打造热门IP。在综艺节目维度上,双方的玩法则更加深入,不断让楚楚街深度参与到乐视的自有综艺中,将综艺娱乐营销进行到底。

乐视网营销副总裁谭靖颖表示,未来乐视生态营销将和楚楚街一起,继续以内容为入口,不断贴近年轻用户,在音乐、电影、综艺三个维度上实现全面的内容战略合作,协同这三大领域的内容资源、明星资源,促成“购物+娱乐”的跨界融合,深度挖掘内容的版权价值。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中南传媒搭建IP全版权运营平台】

2016年3月23日,中南传媒旗下博集天卷与最世文化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这标志着中南传媒以IP为核心的全版权运营平台正式启动。

在发布会上,郭敬明宣布了最世文化与博集天卷的首部合作计划:由郭敬明执导并首度参演电影《爵迹》,其同名小说《爵迹》新书四部曲在经过大量修改和调整后,也由博集天卷全新呈现。双方还计划排他合作出品发行最世文化旗下的《最小说》等期刊。本次战略合作关系并非仅限于纸质书出版,对于未来的深度合作,郭敬明坦言:“存在一切的可能性。”

除进一步打造纸质出版品牌外,双方还有意在推进IP运营、实现文化传媒领域的共同发展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涛)

【艺恩咨询发布《2015—2016中国电影产业报告》】

2016年3月24日,艺恩咨询发布《2015—2016中国电影产业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电影(直接)产业规模首次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电影关联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

艺恩咨询的电影(直接)产业规模的测算范围包括影院和电影项目投资,电影消费测算范围包含电影票房及版权销售、衍生品、海外票房及版权收入,前者在2015年占比34%,后者占比达到63%。电影关联产业规模的测算范围包含产业投资和产业消费两方面,其中产业投资总额超过1500亿元、产业消费达到1500亿元。

《报告》分析认为,随着国产影片的数量和质量的逐步提升,未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增长点将逐步由影院、屏幕的投资转向电影本身票房和相关的广告和版权,预计2016年电影消费的贡献度同比将增长4百分点,提升至67%,其主要的驱动因素是居民的消费升级以及观影习惯的逐步养成。而中国电影出口比重仅占3%,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彦)

【750部电视剧亮相2016春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

2016年3月28日至31日,2016春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在北京举行。交易会上,750部电视剧作品、18部网络剧,以及多部优秀的动画片、纪录片、电视栏目作品集中亮相,来自全国各地和海内外的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机构、产业链机构各方代表围绕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电视栏目等多元的电视节目形态进行研讨。而北京版权保护协会网络出版工作委员会的13家网络文学的会员单位参展,成为此届交易会的一大亮点。

此届交易会举行了节目交易、行业表彰、业务论坛、新剧发布会、专项活动等多项精彩主体活动。在电视剧展览交易方面,有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红色护卫》,抗战剧《巨浪》《黎明决战》《胜算》《铁血军歌》,还有宣扬当代和谐美好生活的《岁月如金》《领养》《酸甜苦辣小夫妻》《拥抱星星的月亮》等,还有动画片《戚继光》《西游记的故事》《最可爱的人》和纪录片《天下第一雄关》《纽带》等优秀文化作品。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窦新颖)

【IFPI2016全球音乐报告发布】

2016年4月12日,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了IFPI2016全球音乐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音乐产业收入增长3.2%,数字音乐收入首次超过实体音乐收入。其中,数字音乐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45%,超过实体音乐39%的占比。报告还显示,流媒体服务收入增长45.2%,推动全球收入上涨3.2%;音乐消费全球激增,但“价值差距”依然是艺人和唱片公司收入保持可持续增长的主要障碍。

报告显示全球音乐数字收入增长10.2%,至67亿美元,其中流媒体收入上涨45.2%,抵消了下载和实体收入的下滑。音乐产业全球总收入增长3.2%,达150亿美元,实现了产业收入20年来的首次年度同比增长。在19个国家,数字音乐收入在录制音乐市场中的占比过半。

报告指出,在市场逐渐复苏的背后仍然存在着根本性的不足。音乐的消费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是音乐消费量的暴增却没有为艺人和唱片公司带来相应的合理回报。其中的深层原因在于市场扭曲造成的“价值差距”,这种“价值差距”阻碍了艺人和唱片公司获得合理的回报。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产业网)

【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规模达到1407亿元】

2016年4月18日,2016国际游戏商务大会暨互动娱乐展(IGBC)在北京举办。国际游戏商务大会高峰论坛是此次大会首场重要活动,内容涉及2016年中国游戏市场发展,著作权法律法规解读,以及以VR游戏、H5游戏、游戏电竞为代表的产业新动态解读。会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巡视员、副司长宋建新表示,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规模达到1407亿元,5年间实现翻两番。

宋建新介绍,游戏大国向游戏强国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能否出精品力作,因此,做大做强游戏产业,需要坚持“内容为王”理念,不断向社会供给文化价值高又受市场欢迎的游戏力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游戏企业积极响应,10年间分10批推出了214种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的网络游戏出版项目,引领游戏产业成功打造出游戏出版的“高原”。游戏产业发展如何从“高原”走向“高峰”,是下一步发展必须攻克的课题。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着手组织实施“中国原创游戏精品出版工程”,相关调研工作已经提上工作日程。希望广大游戏企业积极参与,通过产业政策、扶持基金资金等各种优势资源,提升游戏企业创新力,做强我国游戏产业。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窦新颖)

【中超天价版权催生“网台联动”】

2016年4月19日,北京星空浩宇体育公司在京宣布,与甘肃卫视、腾讯体育合作,推出“网台联动”的中超观赛互动模式,进一步拓宽球迷的收看和参与渠道。

甘肃卫视已获得2014至2017赛季中超的地方卫视独播权,球迷通过该频道看中超,观赛成本较低。现如今,由于互联网的普及,球迷不只是信息的接收者,还是信息的参与者、制造者。“加之中超版权大幅增值的背景,我们三家合作方决定打造‘地方卫视+互联网’的中超观赛模式,拉近球队和球迷间的距离,让球迷有更好的观赛体验。”星空浩宇负责人表示,甘肃卫视本赛季每轮中超直播场次已增至4到5场,转播条件和质量也有所提升,今后将在此基础上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球迷跟比赛的互动。“比如在某场中超比赛期间,球迷可以边看电视直播,边上网加入聊天室、发送弹幕等。”

乐视体育此前以27亿元购得2016和2017赛季中超独家新媒体版权,开始试水“付费看中超”模式。而这次“网台联动”并不向球迷收费,对此,星空浩宇负责人表示,“跟其他媒体相比,我们拿到的资源成本不高,因而会在球迷服务方面投入更多,不向球迷收费”。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黄志阳)

【2015年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达931.72亿元】

2016年4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5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279.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万件,达到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2015年,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进一步加强,全年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总额达931.72亿元。

申长雨介绍,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为35.9万件,位居全世界第二位。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87.6万件,同比增长25.85%。截至2015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突破1000万件,达到1034.4万件,连续14年保持世界第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还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国资委则推动11家央企开展专利运营试点。

(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侯云龙)

【北京国数与北青社合力打造数字产业服务平台】

2016年4月29日,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与北京青年报社(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合作成立国数北青数字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双方表示,将聚集和整合各自在数字出版和文化传播领域的优质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界融合式发展。

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双方计划切实开展四项主要业务。一是建立数字产业媒体宣传平台,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及行业企业提供媒体宣传服务。二是建设数字出版行业大数据中心,为政府及业界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三是建设数字产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为文创企业和数字出版企业、社团、工作室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四是通过开发文化产业创新服务和数字产品,整合业内优质资源,打造细分产业链,促进数字产业的融合发展及转型升级。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此次合作是传统媒体实现转型、数字出版平台化建设水到渠成的产物,为北京国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北青社提供了新的平台。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刘仁)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交易额逾151亿元】

2016年5月2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在杭州落幕。此届动漫节共有2531家中外企业机构、5300余名展商和专业人士参展参会,实际成交及达成签约交易、意向合作项目948项,涉及金额129.37亿元,动漫节综合消费涉及金额22.26亿元,总计151.63亿元。

此届动漫节以“更国际·更动漫”为主题,设立了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围绕会展、论坛、商务、赛事、活动五大板块组织实施了59项活动,共吸引了80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其中南非的参展,让动漫节首次实现五大洲全覆盖。截至5月2日下午的初步统计,共有138.15万人次参加了动漫节各项活动,其中主会场35.87万人次。参与国家地区数及办展规模、参与人数、交易金额、节展效益再创新高。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窦新颖)

【阿里影业投资大地影院】

2016年5月9日,阿里巴巴影业集团公告称,阿里影业通过旗下子公司认购大地影院10亿元人民币可转债。根据认购协议,在约定期限内,阿里影业可将债券本金转为对大地影院的股权投资。同时阿里影业与大地影院还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将进行电影的营销推广合作,以及共同开发电影相关市场及相关电子商务业务。

大地影院目前是中国最大的连锁影院投资管理公司之一,在全国拥有313家影院,共1662个影厅。2015年,大地影院观影人次达7158万,含税票房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47%,在全国影院投资管理公司中排名居第二。

(资料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潘敬文)

【乐视票务平台多元运营挖掘体育赛事版权价值】

2016年5月11日,乐视体育与永乐文化集团在北京联合宣布,双方将合资创建独立运营的互联网体育票务销售公司乐加乐体育,成立后的新公司将依托上述两家投资公司的优势资源,为俱乐部、联赛、赛事主办方提供包括多重生态服务,深度挖掘赛事商业价值。例如为提供赛事直播服务、制作内容节目、开发智能产品,与乐视体育商城等共同开发版权衍生产品等。此种模式在国内并不多见,有望给体育赛事的多元运营提供新的思路。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中国资本拿下英国足球版权巨头】

2016年5月24日,上海浸鑫投资基金宣布已经完成对国际顶尖体育媒体服务公司MP&Silva65%股份的收购。

上海浸鑫投资基金是由暴风科技全资子公司暴风投资与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联合发起成立的基金。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MPS拥有、管理并行销顶级国际体育赛事版权,其业务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90多个全球赛事版权,每年超过1万小时的播放时长,有超过30个赛事权利的机构合作伙伴、200多个全球电视客户以及40多种工作语言的国际化团队,截至2015年6月份的总营业额超过6亿美元。

(资料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曹卫新)

【中国电影衍生品产业联盟成立】

2016年5月26日,中国电影衍生品产业联盟成立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一起打造“全国电影衍生品产业平台”,加速中国电影衍生品开发。

2015年中国电影获得440.69亿元总票房,但拥有千亿级市场需求的电影衍生品产业却处于初级阶段,电影收入的90%~95%都来自票房和植入式广告,很多国产电影在衍生品的开发上一片空白。与此相比,美国电影衍生品收益却占电影产业收益的80%,是电影票房收益的4倍。

中国电影衍生品产业联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电影衍生品产业联盟的125家会员单位涵盖了电影衍生品产业中版权交易、投融资、创意设计、制造生产、市场营销的国内外相关企业,还完成了与美国电影衍生品生产商ICC公司等国际机构的签约,中国电影衍生品未来有望在国际进行推广。

(资料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严絮)

【腾讯、微影8500万美元投资韩国YG娱乐】

2016年5月27日,腾讯宣布,将联合微影时代向韩国娱乐业巨头YG公司注资8500万美元,其中腾讯投资3000万美元,微影时代投资5500万美元,分别获得4.5%与8.2%的控股权,成为YG公司的第三、四大股东。

YG成立于1996年,是韩国最大的嘻哈音乐公司,旗下艺人有BIGBANG、2NE1、Se7en、PSY等,2015年的销售额仅次于SM娱乐达到1931亿元韩币(约合10.2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约239亿元韩币(约合1.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2%。

腾讯计划与YG娱乐联手打造“中韩娱乐航母计划”,内容包括YG公司艺人来华演出以及相关经纪事务等。腾讯官方表示,此次注资后,双方将在音乐领域之外,开拓更多的娱乐领域。

(资料来源:财新网)

【腾讯泛娱乐开发深挖儿童出版内容版权价值】

2016年5月30日,腾讯在北京举行“腾讯儿童内容平台开放合作大会”,宣布成立集合线上儿童内容作者以及线下青少年儿童出版机构等优质IP创作者资源的“腾讯儿童内容开放平台”,旨在与业内合作伙伴一起推动国内儿童数字内容知识产权开发,共同开拓移动互联网时代青少年儿童数字内容市场的未来。发布会上,腾讯儿童内容开放平台正式同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迪士尼集团、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等版权方达成内容合作。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豆瓣阅读开卖原创故事作品影视改编权】

2016年5月31日,豆瓣网旗下的豆瓣阅读正式上线了一个新页面——影视改编。这意味着豆瓣作为一个在线原创作品的聚集地,要开始销售和运营自己的原创IP了。

据豆瓣网方面介绍,编剧可以从“待改编的故事作品”中挑选故事,撰写改编剧本大纲。豆瓣阅读会挑选其中优秀的剧本大纲进行集中的展示,并有可能资助编剧把故事变成完整剧本。制片方可以从“待改编的故事作品”中挑选故事,查看豆瓣阅读推荐的改编剧本大纲,与豆瓣阅读接洽版权购买事宜。

(资料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丁舟洋)

【暴风体育获得中超新媒体版权】

在2016年6月7日举办的第一届世界体育产业生态峰会暨暴风体育战略发布会上,暴风集团宣布获得了2016—2017赛季中超联赛新媒体转播权,并成为2016—2017赛季CBA联赛官方合作伙伴、中国男篮国家队官方赞助商,中国女篮官方VR视频合作伙伴。

乐视体育是2016—2017赛季中超联赛新媒体的独家合作伙伴,是唯一拥有全部240场比赛的新媒体平台。暴风体育获得的是每轮一场比赛(央视直播场次)的权益,具体平台为PC端和移动端。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国出版版权输出总量8年增3倍】

2016年6月7日至8日,“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推广计划”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版权输出总量已从2007年的1132项,增长到2015年的4375项,增长了近3倍,在国际出版、营销、发行等方面与国际同业的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出版业加快“走出去”,进军世界舞台。

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透露,总局正在启动实施“外国人写作中国计划”,利用“特贡奖”积累的海外人才资源,请海外知名的作者、译者、出版人,每年创作出版关于中国的主题图书,通过他们把真实而丰富的中国传播到世界各地。与此同时,很多外国友人也主动积极服务中国出版“走出去”,如第九届青年成就奖获奖人艾哈迈德·赛义德(白鑫)获奖之后,在2015年一年之内就为中国出版企业向阿语地区输出版权200多种。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钟萱)

【腾讯86亿美元收购Supercell,开拓网游大时代】

2016年6月21日,腾讯宣布以86亿美元从日本软银(SoftBank)购入手机游戏《部落冲突》《皇室战争》的开发公司,芬兰游戏公司Supercell。

腾讯方面发布公告称,将斥资86亿美元收购Supercell84.3%的股权,总对价分三期支付。公告中声明,Supercell的现有管理层将维持独立营运,Supercell将继续以芬兰为总部。

随后,SupercellCEO伊卡·帕纳宁也撰文解释了这笔收购的原因,称在收购完成后Supercell仍将独立运营,总部仍继续留在赫尔辛基。与腾讯的合作,可以让更多的玩家接触到Supercell的游戏。

在中国,腾讯拥有微信、QQ两个覆盖面最广的社交软件,但公司的营业收入大部分来自游戏。收购Supercell公司绝大部分的股份之后,中国的腾讯公司在全球游戏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达到了13%。

(资料来源:观察者网)

【北京打通动漫游戏产业链】

2016年6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4周年纪念推广活动上,多个由中国创意产业联盟以及首都版权产业联盟面向会员单位广泛征集而来的优秀动漫和游戏项目一一亮相,并进行推介展示。

扶持国产动漫游戏原创,完善产业链条,近年来,北京市在财政政策扶持、动漫游戏版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15年,我国动漫游戏产业总产值为1400亿元,而北京市的动漫游戏产业产值就达455亿元。

然而,在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看来,国产动漫游戏产业还存在作品总体质量偏低、缺乏相对完整产业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在鼓励优秀动漫游戏作品原创、加大版权保护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深度挖掘动漫游戏版权价值。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窦新颖)

【乐视成立CDLA产业联盟】

2016年6月27日,乐视在北京举行“声音的革命”发布会,宣布成立全程数字无损音频标准(CDLA)产业联盟,与产业共同推动数字无损音频接口的标准化进程。会上,乐视发布了CDLA标准的技术白皮书,宣布将与联盟成员携手开展知识产权与技术合作。著名钢琴家李云迪担任CDLA推广大使。

CDLA产业联盟包含4种主体:声音标准机构、硬件厂商、内容平台和音乐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全国音视频标委会、哈曼国际、fiil耳机、喜马拉雅等机构与企业代表作为合作伙伴参与了联盟启动。

CDLA标准由乐视推出,是希望使智能手机平台的音频传输过程实现无损化。此外,乐视还发布了CDLA标准的技术白皮书,宣布与联盟成员共同推动数字无损音频接口的标准化进程,并将与CDLA产业联盟成员在知识产权与技术上展开合作。发布会上,乐视特别展示了一张CDLA耳机的设计图片,该图片来自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赵世猛)

【掌阅科技与时尚集团开展版权合作】

2016年6月,时尚传媒集团对外宣布,将旗下所有原版原刊全品种杂志的电子版权授权给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掌阅科技)。届时,时尚传媒集团在发行纸质版杂志的同时,电子版将同步在掌阅书城首发。自2015年5月在掌阅iReader应用上线杂志频道以来,截止到2016年6月,掌阅科技已经与故事会、知音、爱格、读者等123个国内知名杂志品牌达成授权合作,免费下载电子杂志的品牌达34个,月均下载量超过1000万。

时尚传媒集团此次将旗下所有杂志的电子版权授权给掌阅科技,不仅是传统媒体对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性合作,也是寻求数字化转型的新尝试。时尚传媒集团希望借助掌阅科技的渠道、平台,以及分发等方面的优势,增加受众群和提高自身品牌影响力。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姜旭)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规模突破4400亿元】

2016年7月19日,2016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在北京召开。据《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4403.85亿元,比2014年增长30%。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产业收入中的比重由2014年的17.1%升至20.5%。其中,互联网期刊收入15.85亿元,电子书49亿元,数字报纸9.6亿元,博客11.8亿元,在线音乐55亿元,网络动漫44.2亿元,移动出版1055.9亿元,网络游戏888.8亿元,在线教育180亿元,互联网广告2093.7亿元。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指出,移动出版和网络游戏在数字出版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3.98%和20.18%,两者合计占比为44.16%,接近收入总规模的一半,二者仍然是数字出版收入的主力军。值得引起重视的是互联网期刊、电子书、数字报纸的总收入仅占数字出版总收入的1.69%,这说明传统出版单位在数字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资料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贺)

【一铭软件推动中国—东盟基础软件生态合作】

2016年7月22日,由广西软件行业协会、一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2016中国—东盟基础软件生态战略发展研讨会”在广西南宁举办。国产操作系统厂商一铭软件与东盟各国驻南宁领事馆负责人、众多中国基础软件生态系统高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用户参与了本次会议,共同探讨了中国—东盟基础软件生态合作发展之路。

作为中国—东盟最重要的枢纽,广西正在积极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国—东盟信息港的南宁核心基地已经启动,致力于打造连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信息丝绸之路”。在此背景下,此次研讨会的举办获得了高度关注,产业各方在会上纷纷为如何推动中国—东盟基础软件生态协作献计献策。

(资料来源:中华网)

【百度开放云助力国家新闻出版打造智能数字出版体系】

2016年7月25日,百度开放云中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公有云服务项目。百度开放云不仅将为支撑国家数字复合工程的大型软件和系统提供性能强大的云计算产品,还将通过大数据处理技术为国家出版行业打造一个智能数字出版体系,助力出版行业的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企业数字化转型。

在本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数字复合工程中,百度开放云提供了完整的高性能、智能弹性伸缩的基础架构服务,包括云服务器(BCC)、对象存储(BOS)、云磁盘(CDS)、关系型数据库(RDS)等,将支撑整个工程中34个大型软件和系统的流畅运行和安全存储。此外,百度开放云的大数据处理技术,也将运用于其中,为国家出版行业打造一个智能的数字出版体系,帮助出版单位准确把握读者阅读行为和市场需求,制定有效的选题策划、营销发行策略,有效解决数字复合出版所面临的技术难关。

(资料来源:中国网)

【乐视20亿美金收购美国最大智能电视厂商】

美国时间2016年7月26日,乐视旗下的LeEco Global(乐视全球)在美国洛杉矶宣布,耗资20亿美元收购美国最大的电视厂商Vizio。这笔收购被业内认为是目前全球电视产业史上最大的收购计划,同时也是中国互联网企业走向世界的又一次重大的举措。

本次LeEco计划收购对象为Vizio及其关联公司Inscape。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Vi-zio品牌触达北美8000家渠道商的15万个货架,分发渠道渗透率高达83%;累计售出超出2200万台智能电视,每日生产1000亿电视观看大数据,用户累计观看时间超过50亿小时。Vizio拥有一支强大而高效的管理团队,过去五年间净利润稳步增长。Inscape则是Vizio旗下公司,在智能电视大数据方面拥有领先优势。收购完成后,LeEco将拥有Vizio 100%股权以及Insacape49%股权。

乐视表示,Vizio管理团队将保持不变,继续在位于加州尔湾的总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营。同时,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和增长,乐视已与其管理层确认了未来三年的业绩激励计划;另外,Vizio在北美的客服体系保持不变,“我们计划以相同的投入继续进行业务运营,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最大程度支持”; Vizio的供应商伙伴保持不变,此前Vizio与各方签订的协议所牵涉的主旨和条款也将保持不变。

(资料来源:南方网 作者:叶丹)

【今日头条战略投资东方IC】

2016年8月1日,今日头条宣布战略投资国内知名图片库东方IC,这也是图片版权史上少有的交易。今日头条方面介绍,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原创内容的扶持和对版权内容的保护。

在具体产品层面,今日头条会在大数据、图像分析和个性化算法等方面帮助东方IC进行图片新闻的分发。东方IC联合创始人匡展宇介绍,东方IC图库中的图片数量目前已经过亿,服务国内外上千家媒体及广告客户,过去三年的收入呈明显上升趋势。然而,他也坦陈如今摄影行业主要存在的两大问题——价格低廉和盗版横行。

“今日头条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不但可以助力东方IC大幅提升目前的客户服务能力,更精准地满足市场对图片内容的需求,也可以让图片创作者、摄影师真正有机会获得更好的回报。”今日头条高级副总裁赵添说。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洪嘉琳 孙奇茹)

【“哈利·波特”系列电子书首次在中国发售】

2016年8月1日,阅文集团宣布开始发售J.K.罗琳知名的“哈利·波特”系列的电子书版本。这标志着“哈利·波特”系列的电子书首次在中国发售。此外,丛书的中文版和英文版也一同上市。2016年7月30日在伦敦首次公演的舞台剧《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官方脚本,其英文原版电子书也可以购买。

Pottermore是伦敦哈利·波特电子书和数字有声读物出版商,同时也是J.K.罗琳旗下的数字娱乐新闻和电子商务公司。掌阅科技是Pottermore选出的中国5家发售哈利·波特电子书的零售商之一。其余的4家公司是:当当、豆瓣、掌阅、小米。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乐视云发布多款云产品】

2016年8月18日,知名视频云平台乐视云在北京举办年度“兑·乐视云产品发布会”,发布多款云产品,比如,云资源、云视频、云应用、云发行、云营销等,涵盖了媒体、教育、游戏、金融、智能硬件等多个行业。此外,乐视云宣布与全球知名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思科集团(Cisco)在数字版权管理(DRM)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接下来将推出免费“云版权”产品,为全球商业用户提供全媒体、全终端云版权服务,确保全球优质视频内容的安全流通。据悉,这是思科集团首次与中国公司在数字版权管理领域探索开展合作。

对于双方的此次合作,思科大中华区资深副总裁张力表示,“云版权”的出现,将带给视频版权领域一次新的技术化、生态化革命,能够共同为全球商业伙伴创造前所未有的商业价值。

另讯,发布会的另一看点是,乐视云发布了“云新闻”“云媒体”两款产品,借助手机等移动终端,实现原创视频新闻采编、播放、发稿于一体的新闻生成全流程服务,吸引了业界关注。发布会上,乐视云与财新网达成合作,双方将围绕新闻产业视频化、云化展开深入合作,意在促进传统新闻产业颠覆性的变革。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作者:姜 旭 柳雁春)

【版权为桥——有声出版火起来】

2016年8月22日,音频分享平台喜马拉雅FM与中信出版集团、中南出版集团、上海译文出版社、果麦文化、企鹅兰登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出版集团在上海签约,就有声改编、IP孵化、版权保护等方面达成深度战略合作。

喜马拉雅近年加强了其在有声书领域的布局。除去此次签约,喜马拉雅FM已与数十家一线出版商签订独家战略合作协议,并在2015年与全球最大的中文数字阅读平台阅文集团达成独家合作,目前已拥有市场上70%畅销书的有声版权。

喜马拉雅FM联合创作人兼联席CEO余建军表示,有声书市场的壮大将造福整个产业链,包括上游的作家、出版商,下游的有声改编解决方案提供方、有声书分发渠道等,而良好的版权环境可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此,上海译文出版社社长韩卫东也表示,传统出版社也一直在探索以纸质为载体的内容是否还有其他方式的呈现来满足读者对阅读的需求,“现在在版权保护方面大家达成了共识,也形成了可盈利的商业模式,我们也是乐见其成的”。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金鑫)

【第2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闭幕】

2016年8月28日,为期5天的第2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以下简称图博会)闭幕。经初步统计,本届图博会共达成中外版权贸易协议5018项,同比增长6.3%。其中,达成各类版权输出与合作出版协议3075项(含合作出版),同比增长6.5%;达成引进协议1943项,同比增长5.9%;引进输出比为1∶1.58。

本届图博会展览规模再创新高,各项核心指标持续稳定增长,世界第二大书展地位更为稳固。其中,书展总面积达到78600平方米,增长19%;参展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增长4.8%;参展商达到2407家,增长4.3%;共有来自英、法、美、韩、日、印度等国的1379家海外出版机构参展,增长5.7%。中东欧16国联合担任本届图博会主宾国。5天时间里,图博会展览展示了30多万种精品图书,举办了1000多场文化交流活动,参展参观人数近30万人次。

2016年图博会共达成各类版权输出与合作出版协议3075项,创历史新高。主题类、少儿类、文学类、文化教育类、经济类、哲学类图书排在输出前列。浙江人民出版社的《中国道路与中国梦想》《中国梦与浙江发展》等主题图书,输出到德国、韩国、俄罗斯、印度、阿尔巴尼亚等国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一个人的聚会》及部分文学类图书输出到哈萨克斯坦、以色列、韩国等国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图博会上正式宣布成功收购英国ACC出版集团,完成国际化出版发行全产业链布局。安徽时代出版集团与西班牙BlueBottleBiz达成电子图书平台合作协议,实现了数字出版版权贸易。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贺)

【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成立】

在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由33家单位共同发起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宣布成立,并发布《自律公约》。

33家联盟成员包括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文学网、北京红袖添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点中文网等。

联盟成员在会上共同承诺:坚持网络文学正确导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保护原则,切实尊重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坚决不用侵权盗版网络文学作品,不为任何侵权盗版网络文学作品提供接入、存储、搜索、链接等网络技术服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网络反盗维权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社会氛围等。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青岛出版集团成功并购日本渡边淳一文学馆】

2016年9月20日,青岛出版集团收购日本渡边淳一文学馆交接仪式在日本东京举行。这是山东省国有文化企业的首例海外并购。

青岛出版集团董事长孟鸣飞在致辞中介绍,青岛出版集团多年来一直把中日文化交流作为重要的出版定位,引进出版过夏目漱石、芥川龙之介、川端康成、小林多喜二、东山魁夷、宫西达也、片山恭一、渡边淳一等多位日本著名作家的书籍,也将《中国针灸史图鉴》和诸多中国美食类图书输出到日本,增进了两国人民间的文化沟通和了解。

(资料来源:中国版权产业网)

【第九届中国国际漫画节落幕】

2016年10月5日,第九届中国国际漫画节在广州落幕。据组委会统计,本届漫画节中的动漫游戏展入场观众达22.5万人次,比2015年增长12.5%。2016年首设的专业展共促成交易及潜在交易超过68.93亿元,粗略统计参展商营业额同比增长30%。

本届漫画节上发布了2016年“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扶持项目,共有52个扶持项目和16个重点扶持项目。其中,漫画图书类扶持项目29个,重点扶持项目10个;多媒体动漫类扶持项目15个,重点扶持项目4个;期刊连载漫画类扶持项目4个,重点扶持项目2个;民文译制漫画类扶持项目4个。此外,启动了动漫金龙奖中国二次元指数。

本届漫画节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吸引了阅文集团、腾讯动漫、索尼互娱、漫友文化、天闻角川、网易游戏、盛大游戏、快看漫画等近百个海内外知名动漫品牌参与,展出的漫画图书及衍生品达1万多种,超过500名海内外知名动漫行业嘉宾、漫画家参加了系列活动。

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动漫节展,本届首设的专业展吸引了近300个国内外众多知名动漫游戏品牌、逾1000名专业观众争相参与。在“产业项目推介与交易会”上,包括《我要回家》动漫形象授权在内的9个重大项目现场签约,签约总额达3.57亿元。在以“IP产业化的创新之路”为主题的产业高端论坛——动漫版权交易会暨第十届中国漫画家大会上,动漫业界人士分别从“内容创作、IP运营、产业研究、股权投资”四个方面对动漫IP进行了多维度剖析。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彦)

【第九届中国家纺画稿交易会在南通举行】

2016年10月18日至19日,第九届中国(川姜)家纺画稿交易会在江苏南通举行。共有119家单位参展,参加展示交易的画稿达到1.5万幅。交易会期间,举办了张謇杯·2016中国国际家用纺织产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颁奖典礼、画稿作品展示交易、2016中国家纺微商论坛等活动。

10月18日上午,张謇杯·2016中国国际家用纺织产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颁奖典礼上,公布了获奖作品、企业和设计师名单。其中,在15件获得中国家纺好设计奖的作品中,由罗莱家纺选送的大鱼海棠系列产品,通过获得授权,将电影《大鱼海棠》中的人物形象与背景画面等开发成家纺产品。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李明远)

【《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发布】

2016年11月8日,《2016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在北京发布。《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音乐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018亿元,同比增长5.85%,较2014年提高19.4%。

《报告》认为,“创新、跨界、融合”成为2015年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的新气象。

2015年,中国内地实体唱片产值规模为5.59亿元,同比下降9%,新华书店等传统线下渠道实体唱片销售约为4361.3万张,同比下降23%。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498.18亿元,其中PC端音乐市场规模为58.06亿元,同比增长13.4%;移动端音乐市场规模为41.5亿元,同比增加22.8%;电信音乐增值业务为398.62亿元,同比略有下降;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5.01亿,同比增长4.8%。音乐图书出版总码洋为8.3亿元,同比增长10.6%。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版权许可收益达到1.7亿元,同比增长24%。2015年度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总收入达1.55亿元,同比实现11.51%的增长,网络直播的音乐版权问题也开始成为关注重点。

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主营业务收入75.91亿元,基地园区利润总额达6.6亿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4.73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孙海悦)

【阿里巴巴海外购得独家版权】

2016年11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已和日本电视机构就视频业务签署相关协议。从11月底开始,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日本电视台“东京广播公司”提供的部分电影短片的独家版权,并通过旗下土豆网、优酷网等网站播出。

据悉,此次阿里巴巴集团购得的短片内容包括东京广播公司主办的DigiCon6电影短片大赛中的优秀获奖作品。DigiCon6电影短片大赛自2000年首次举办至今,影响力逐步扩大,每年都会吸引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等地区两千多部电影短片参赛,多部获奖短片还曾被美国电影公司购入,并被拍摄成长篇影视作品。

(资料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卢扬 邓杏子)

【首份产经媒体融合发展报告发布】

2016年11月19日,中国行业报协会发布首份《中国产经媒体融合发展实践报告》。《报告》显示,有36.67%的产经新媒体处于投入阶段,尚未营收;53.33%实现部分营收,但处在盈利初期;仅10%实现收支平衡。这表明在推进产经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

《报告》显示,参加调查的产经媒体普遍意识到了融媒体建设的重要性,其中,46%的产经媒体覆盖“两微一端一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官方网站)。

《报告》还在给出的媒介融合趋势与建议中指出,传统纸媒要以人为本,进行技术创新,利用先进传播技术增加媒体的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随着4G技术的大范围应用,可折叠设备、移动智能设备等新型信息传播技术的研发应用,传统媒体应尽早吸引和储备相关技术人才,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和对技术人才的储备。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张雪娇)

【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在京成立】

2016年11月24日,“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在当天的网络游戏产业保护论坛暨联盟成立发布会上,来自国家版权局、广电总局、工信部、国家体育总局等行政机关和相关法院人员出席会议并发言,共同关注游戏知识产权保护及行业发展。

据悉,联盟由腾讯、掌趣、畅游、完美世界、百度、新浪、爱九游、聚力、西山居、欢聚时代、联众、搜狗、乐视、网易、烽火连城等15家游戏运营企业、独立游戏制作人和游戏平台企业发起成立。成立该联盟,旨在打击盗版游戏,维护正版游戏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联盟成员在其章程中宣布,将建立网络游戏快速维权机制,定期组织联合维权行动,打击遏制盗版侵权行为,建立盗版预警排查机制及快速纠纷调解机制。

腾讯公司法务总监周高见代表联盟成员介绍了联盟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第一是建立联盟成员之间的绿色通道,简化投诉流程,形成快速便捷的侵权投诉处理机制;第二是共建诉调衔接机制,促进诉讼纠纷快速解决;第三是促进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采用和认可,通过广泛应用电子证据解决取证难、举证难的问题;第四是启动打击游戏外挂的专项维权行动,遏制影响游戏运营安全和公平的“毒瘤”;第五是定期召开研讨会议,探讨游戏新型侵权行为,推动解决维权疑难问题;第六是定期发布游戏侵权案件调研报告或行业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姜旭)

【人民网与各党报新媒体发起党报新媒体版权联盟】

2016年12月15日,2016党报网站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主题为“初心与创新——媒体融合时代的党报网站发展之道”。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人民网董事长王一彪与会并致辞。

王一彪说,未来互联网将向我们展示“连接一切”的能力。为了连接起来,先要联合起来。党报网站要靠内容、靠服务、靠技术、靠实力面向未来、赢得未来。

为加强党报网站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进程,人民网与多家党报网站在论坛上签署了党报新媒体版权联盟、地方政务发布平台、移动直播报道联盟、入驻人民日报社数据中心等战略合作协议。

(资料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大优酷与东方梦工厂达成顶级家庭娱乐内容版权合作协议】

2016年12月15日,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大优酷事业群和东方梦工厂宣布,双方达成为期3年的版权授权合作协议,将梦工场动画的大量顶级家庭娱乐内容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授权给大优酷。梦工场动画的优质电影、电视内容将独家提供给优酷、土豆和天猫魔盒的用户。

此次授权的内容包在体量和内容覆盖方面都是史上最大的一宗,它将进一步丰富大优酷旗下优酷、土豆、天猫魔盒三大平台上的娱乐内容阵容。大优酷希望借此进一步扩展其内容库,强化其作为中国市场上家庭娱乐内容首选平台的领先地位。

首批片库计划于2017年1月上线,其中包括一系列广为观众喜爱的动画电影,如《功夫熊猫》《怪物史瑞克》《驯龙高手》系列。未来还将包括即将上映的“Boss Baby”“Captain Underpants”,以及《驯龙高手3》。另外包括动画电视“Blackstar”“Casper's”,即将上映的“Troll Hunters”也在其中。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国视频付费市场规模突破10亿元大关】

2016年爱奇艺发布《网络视频个人付费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15年第三季度,我国视频行业个人付费市场规模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1.9亿元,同比增幅达256%,较上季度环比增长137%。

白皮书显示,会员大剧、网络大电影的蓬勃发展、模式创新创造了中国视频付费业务的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会员的消费人群也正从一二线城市逐渐向三四线城市下沉,华语电影在网络院线持续走俏。可以看出,中国视频会员服务市场的变化折射出了中国网民线上娱乐生活和消费习惯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任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