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形而上学:中国哲学的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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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自命出,命自天降”

说到人的真诚、自由和自在,则会牵涉到人“性”, 《论语》没有明确规定人“性”的本质,只是提到了“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并讲:“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也讲到了人的仁、义、礼、智、勇、恭、宽、信、敏、惠等品质。不过,这里讲的都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虽然《论语》也提到了“性”的形上意义,即子贡所说的“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但并没有将问题展开。

到了郭店楚简,这一问题则有了明显深化,即它要进一步追问“性”的形而上意义,并做了探讨:

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同①136.

人有“心”“性”, “心”有所思,“性”有所是。故“心”无固定的志趣,志趣是因外物而做出,待喜悦而后行,又因践习工夫而确定。喜怒哀悲之气是由“性”所出,也是因物而作,亦即“物取”的结果。孔子曾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其中的“心”含有知、情、意,即“心”中有知识、情感、意志。“矩”是规矩,也就是“礼”。表面看来“礼”是外在的,实际上,它是“性”的一种体现。只有“心”“性”修养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实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人格境界。如果说在《论语》里“性”还是一个悬置的问题,那么,到了郭店楚简那里,它则要探讨“性”和“命”的关系,以及“命”和“天”的关系,并认为,“性”由“命”而来,“命”自“天”而降。这一思想与《中庸》的“天命之谓性”近似,不同的是它把“命”和“天”做了区分,论述似更加具体,“性”作为人的本体还需要追溯到“命”和“天”,因为它们之间存有内在关系。

和“人”相关的是“道”。“道”是道路,可引申为道德实践原则和规范,《中庸》说“率性之谓道”,即依循人的本性去行事就是“道”。而《性自命出》认为“道”是由“情”而来的,即人们的道德实践是由人的道德情感出发的;“情”是由“性”而来的,即人们的道德情感表现的是人的本性。所以,人们的道德实践首先要符合人的道德情感,最终也要符合人“性”中的“义”。“义”是应该,属于价值选择。对于一个人来说,他不仅要了解人的道德实践是出自人的道德情感,同时,也必须知道道德实践之所以能合乎“义”乃是由于人“性”本身的需要。

应该说,这里比较完整地说明了“心”“性”“命”“天”“情”“道”的关系。在厘清它们的关系之后,还需要讨论“善”与“不善”的问题,《性自命出》中讲道:

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36.

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弗扣不][鸣。人之]虽有性心,弗取不出。同②.

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人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36.

人有好恶,此属于“情”,归之于“性”。所好所恶乃是物。善和不善根源在“性”,即人的动机是否纯正,它是基于“性”的朗现与昏蔽,至于表现在道德实践上的善和不善,即人的行为是否规范,则是由于受客观情势的影响。一般言之,“性”是主体,内在于心,因外在事物而“取出”,而呈现。犹如金石之有声,扣之则鸣。人虽有“性”“心”,但若没有对于物的反应,则不能“取出”,也不能呈现。“心”有意志,必有意志的对象,由此才能表现出“性”的意义。所以,“性”不能独行,犹如口不能言一样,若言之,必有所言之物。

“性”是自在的,它需要通过“物”体现出来,需要通过“事”体现出来。对于人而言,“性”的自在并不意味着不去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去顺性,不去知性,不去养性。而是相反,《性自命出》说:

牛生而长,雁生而伸,其性[使然,人]而学或使之也。同①.

凡物无不异也者,刚之树也,刚取之也。柔之约,柔取之也。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同①.

牛生而成长,雁生而伸翅,这是它们的本性。人也有性,不可逆悖。人有意识,故不同于一般的事物,他需要学习,需要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性”得以养成。学是认知,是觉悟;习是做事,是践行。所以,“习也者,有以习其性也”, “养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同①.。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刚性物的树起是取之于物的刚性,柔性物的缠束是取之于物的柔性。事物的“性”有其统一性。而人心的不同,以及心性修养的差异,乃是受教育的不同所致。

人不仅需要学习,而且需要教育。学习应该树立目标,教育必须遵循规律。所以,“学为可益也,教为可类也”同①181.。张载曾说:“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张载.经学理窟:义理.人们通过学习可以变化自己的气质,也可以通过教育实现人格的平等、精神的高尚。孔子当初提出“有教无类”,就是要消除教育的不平等。这里的“教为可类”就是通过教育去实现类似于“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的人格精神的高贵。

但是,“教非改道也,教之也。学非改伦也,学己也”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82.。教并不是要改变教育的原则,而是必须遵循教育的规律;学也不是要改变伦常的规范,而是要成就真正的自己。这里的“学己”就是“古之学者为己”中的“为己”,学习圣贤,恢复真己。当然,教育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不仅要了解教育的原则、目的,还要了解教育的对象,懂得教育的方法,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尊德义》论述道:

禹以人道治其民,桀以人道乱其民。桀不易禹民而后乱之,汤不易桀民而后治之。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是以君子,人道之取先。同②.

不同的人用同样的原则(“人道”)去管理人,结果一个是治,一个是乱,首要的是教育者本身的问题。实际上,在儒者看来,管理就是教育,管理得不好,就是教育得不好。如果没有教育好,首先要检查自己,其次要检讨是否了解教育的对象。圣人治民,用的是民道。大禹治水,遵的是水道。造父御马,用的是马道。后稷种地,用的是地道。任何事物都是有“道”的,但是君子首先取的是“人道”,以“人道”来教化百姓。“道”是原则,是方法,是规律,也是理念。

“人道”是做人的原则,也是做人的理念,它既包含如何对待他人,也包含如何对待自己,以及自我意识、自我修养等问题。《尊德义》说:

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由礼知乐,由乐知哀。有知己而不知命者,无知命而不知己者。有知礼而不知乐者,无知乐而不知礼者。善取,人能从之,上也。同②.

“知己”是自我意识,“知人”属对象意识,自我意识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所在,它建立在与对象意识对立统一的基础上。人有了自我意识,才能谈得上对对象的认识;有了自我意识,才能谈得上认识自我,以及自我的修养,才能处理好自己和他人、自己和社会的关系。上面的一段引文,实际讲的是人的自我修养的方法和路径,以及它的“入手处”和“得力处”。由“知己”而“知人”,而“知天”而“知命”“知道”“知行”。其中的“知己”是“入手处”, “知命”是“得力处”。环环相扣,由内到外,由知到行,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至于论及礼乐、哀乐,则是对人之修养道理的具体说明,人要通过“礼”而知晓“乐”的意义,孔子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其中间接地透露出“礼”和“乐”的内在关系。“礼”和“乐”都是儒家的核心价值,《礼记·乐记》讲:“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乐”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象征。从另一个角度说,人都是有情绪的,在情绪当中总是有哀有乐,人们也可以通过“乐”而知晓“哀”。当然,虽说“哀”“乐”是人之情绪、情感的不同表达,但不同的表达则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修养。所以,人一方面不应该被“哀”“乐”情绪所左右,即不以物乐,不以己哀;另一方面也要学会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情感,即当乐则乐,当哀则哀。这不就是人的一种修养吗?人只有了解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命”。总之,人生在世,从善如流,这才是应该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