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形而上学:中国哲学的一种解读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美的境界

美属于价值范畴,对于美的界定也是多种多样的。孟子曾说“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即德性充实于人自身才是美的。这里的美是人格意义上的。它的表现有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等。马克思则站在实践唯物主义立场,从本原意义上对美做了说明,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里突出了人在实践过程中的自由创造性,美的境界也即美感,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快感,其中的自由“在于在人化的自然中直观自身,审美的理想在灌注了人们感情的生动形象中得到了实现”冯契文集:第三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28.。近现代的王国维、宗白华、朱光潜等对此境界多有论述。王国维曾在词学意义上对境界做了探讨,认为“词以境界为上”,并依词所抒情感的方式把境界分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并举例:“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为有我之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为无我之境。“有我之境,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王国维.人间词话新注.滕咸惠,校注.济南:齐鲁书社,1986:34.陈来在其《有无之境》一书中,把王国维在词学意义上所阐发的有无之境应用于哲学研究,由此而对王阳明的哲学做出了新的诠释。但追根究源,王国维仍是受宋代邵雍哲学思想的启发而做出词学发挥的。邵雍在《皇极经世绪言》中说:“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其反观也。所以谓之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也。不以我观物者,以物观物之谓也。既能以物观物,又安有我于其间哉。”“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诚然,邵雍对情之论述也有其狭隘之处,即只注意了情的“偏而暗”的一面,并把情与性彻底对立起来。实际上,情也有“全而明”的一面,所谓豪情之情、情操之情、审美之情,以及合乎情理之情则不无“全而明”的性质。

所以,美之境界不仅仅是关乎情的,而且应把意包含进去。也就是说,有了“诚意”,情就可以“全而明”,而非“偏而暗”;有了“诚意”,在审美过程中,美的境界就会由之生发。所以,美的境界不仅关乎情和景以及情景之交融,而且关乎情和意以及情意的圆融。情意圆融是对情景交融的升华,此即刘禹锡所说的“境生于象外”,亦即陶渊明所说的“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