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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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长江经济带信息产业协同这里“协同”与“联动”同义,都是指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信息产业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合理分工、共同发展。发展

第一节 信息产业的概念与特征

一、信息产业的国际界定

今天的“信息产业”的概念,是在知识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最早提出与信息产业相类似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普斯顿大学的弗里兹·马克卢普(F.Machlup)教授。他在1962年出版的《美国的知识和分配》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完整的“知识产业”(KnowledgeIndustry)的概念。尽管马克卢普没有明确使用“信息产业”一词,并且在其界定的范围上与现行的信息产业有所出入,但不可否认,它基本上反映了信息产业的主要特征。

1977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博士马克·波拉特(M.U.Porat),在马克卢普对信息产业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信息经济:定义与测算》一书,把知识产业引申为信息产业,并首创了四分法,即把社会经济划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四大类,并将信息产业划分为所谓的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这为信息产业结构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法。

信息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其内涵和外延都会随着该产业的不断扩大和成熟而扩大与变动。自弗里兹·马克卢普首次提出知识产业的概念以来,各国学者都先后对信息产业的概念和范围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但到目前为止,关于“信息产业”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和标准的界定。为满足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国政府或部门给“信息产业”做了相关界定。主要的界定有以下一些。

美国商务部按照该国1987年的《标准产业分类》,在其发布的《数字经济2000年》中给出的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应该由硬件业、软件业和服务业、通信设备制造业以及通信服务业四部分内容组成。

美国信息产业协会(AII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则是:信息产业是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的创新手段,制造和提供信息产品、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的组合。

北美自由贸易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他们于1997年联合制定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中,首次将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规定下来。该体系规定,信息产业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部门应该包括以下单位:生产与发布信息和文化产品的单位;提供方法和手段,传输与发布这些产品的单位;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的单位。具体包括出版业、电影和音像业、广播电视和电信业、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业等四种行业。

欧洲信息提供者协会(EURIPA)给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电子信息工业。

日本的科学技术与经济协会认为:信息产业是提高人类信息处理能力,促进社会循环而形成的由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商品化产业构成的产业群,包括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产品化。信息产业的内容比较集中,主要包括软件产业、数据库业、通信产业和相应的信息服务业。

二、我国对信息产业的界定和范围划分

我国许多学者(乌家培、曲维枝、张守一等)都对“信息产业”做过相关研究,并就其概念和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数量经济学家和信息经济学家乌家培教授认为,信息产业是为产业服务的产业,是从事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信息技术装备的制造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内部机构的总称,信息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些学者的研究对于信息产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我国工信部对信息产业的定义是:信息产业是属于第四产业范畴,它包括电信、电话、印刷、出版、新闻、广播、电视等传统的信息部门和新兴的电子计算机、激光、光导纤维、通信卫星等信息部门。主要以电子计算机为基础,从事信息的生产、传递、储存、加工和处理第四产业是从三次产业中分化出来的属于知识、技术和信息密集的产业部门的统称。它包括:设计、生产电子计算机软件及其服务部门,咨询部门,应用微电脑、光导纤维、激光、遗传工程的新技术部门,高度自动化、电气化部门等,信息产业是独立作为第四产业。。另外,信息产业特指将信息转变为商品的行业,它不但包括软件、数据库、各种无线通信服务和在线信息服务,还包括了传统的报纸、书刊、电影和音像制品。

从统计口径来看,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将信息产业分为信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如表2-1所示。

表2-1 信息产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三、信息产业的特征

与传统产业相比,信息产业具有以下特征:

(1)信息产业是一个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信息产业主要是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产业,知识和技术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信息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智力和技术要素的依赖大大超过对其他生产要素的依赖。在信息产业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固然是一方面,但更为重要的是知识和智力、技术的投入。因此在信息产业的企业中,科技人员往往在职工中占有较大比重,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也相对较高。尤其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产业创新的活力更是来自于对技术研发的高投入。以科技研发为先导、具有高度的创新性和快速的更新性,已经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

(2)信息产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型产业。首先,信息产业的研发需要大量投入,包括人力、资本和技术的投入,而且,由于发明创造的成功率具有不确定性,巨额投入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信息产业的研究开发也充满不确定性。其次,即使某些科研项目研发成功了,但也不是每一项技术都能成功地商业化。如果产品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则该技术和产业将很快遭到淘汰。第三,信息产业是一个追求技术更新速度的产业,如果技术更新速度慢或技术创新战略不当,就有可能被淘汰。这些都是信息产业高风险性的体现。

信息产业的高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一旦企业进行技术投资和开发,并且市场化成功,它将带来巨大的收益。根据《2014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报》数据,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有华为公司、海尔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百强企业实施大公司战略,规模、效益稳步增长,2014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万亿元,高收益性体现明显。

(3)信息产业是具有高带动性和高渗透性的产业。信息产业与多个产业紧密相关,是具有高带动性的产业。信息产业的发展,在产业内部带动了微电子、半导体、激光等产业发展,同时凭借信息技术,产生了软件工程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等产业;信息产业在产业外部则带动了诸如新材料、新能源、机器制造、军事科学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催生了一些边缘产业,如光学电子、航空电子、汽车电子等产业。因为信息技术的高关联性和高带动性,信息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的第一大产业,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支柱产业。

同时,信息产业对其他产业具有很高的渗透性。当前,各行各业的进一步发展都离不开电子信息技术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应用。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相融合,为传统产业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给传统产业赋予了新的内涵。例如,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生产、控制等领域得以充分运用;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分析被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融入,直接影响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传统产业的竞争能力。

(4)信息产业是一个高就业型产业。一些人的传统观念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会出现技术替代劳动,从而导致更多人失业。但也有人认为,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新兴产业得以发展,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相关的研究表明,信息产业是一个高技术型产业,也是一个高就业型产业,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相关就业岗位会有所增加。例如,根据美国信息产业发展的实践研究表明,信息相关产业的就业是不断上升而不是下降的。1990—1997年,美国信息相关产业的年均就业增长率达到2.69%,共增加了590万个就业机会。正是由于信息产业和信息相关产业就业的迅速增长,才使得美国保持了较低的失业率。另外,根据美国劳工部统计,自2007年至今,硅谷的信息产业就业岗位增长25%。这些都表明信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目前,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中国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