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伦敦之行(四)
走了这么久大家都累了,也饿了,来伦敦前就决定去Bob Bob Ricard餐厅尝试一下,因为据说当年比尔盖茨和自己心爱的女孩Daisy约会就选在这家餐厅,所以早早就预定了位置,虽然离伦敦眼比较远坐车大概二十几分钟路程,洛黎一行人还是打算慕名而去。
打了个车二十几分钟路程,沿路看着路上的风景,就想到了中国的上海,繁华的街区,霓虹闪烁,人头攒动,车水马龙,男男女女,成群结队各种高档酒店商场,无不动情阐述着城市的繁华。
到了酒店有人专门过来帮忙开车门,王政国给了几镑小费,到了大门王政国掏了张50镑递给工作人员。洛黎甚是不解,进去后王政国才解释道原来这家饭店有dress code,也就是穿衣标准,必须穿正装才可以进去消费,防止被拦下来。
这座餐厅坐立于伦敦最繁忙的购物区,店内的装修风格一下子把人拉回了20世纪初期,座位像老式火车里的高背座椅在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好像就只剩这一个桌子了。洛黎特意留意到桌上有一个叫酒的按钮,现在国内一些餐店咖啡厅也有这种按钮。桌子旁边配有充电插座,国内似乎盛行充电宝租贷,这点中国又一次完胜。
一人收了一份菜单,洛黎看了下第一印象是真他妈贵,一个小小的派居然收费21镑(210元)。
洛黎点二人份五成熟的牛排,因为二人份起点,外加一份龙虾蟹肉虾子饺。而高毅点了份烤鳕鱼和沙拉。丽莎点了份鸡肉蘑菇香槟派,外加薯条与土豆泥。至于王政国和佩尼似乎从初菜到主食,边菜,甜点都各点了几个。
等了足足三十分钟菜才上来,在国内讲究的是上菜快,在这边忙菜像做工艺品似的。惠灵顿牛排真的超大,洛黎还在担心五成熟切起来是否方便就来了服务员帮洛黎切牛排,洛黎给了几镑小费品尝牛排,最初闻到一阵松露汁香味,尝着甜甜的味道。牛排的外侧包着曾酥皮,由于淋了松露汁就没了脆性。中间还抹了菌菇酱,尝了一口牛排满嘴汁液似乎还能感受到血腥味,洛黎有点想吐,心里清楚自己不是来这种餐厅的料,尝不出上流人物的奢华。
而所谓的龙虾蟹肉饺子似乎是俄罗斯的特色菜,看着像国内的小笼包似的,尝了口也就是国内的茴香饺子,一共就五个饺子居然要了近30镑(300元)在国内能买一大桶呢。
只能用一个词形容:“不值。”这家店也就靠一个比尔盖茨来过撑着了。
洛黎和高毅丽莎早早吃完了,坐着等王政国和佩尼,由于他们点的过多,服务员不得不把其他几人吃完的空盘子撤了才有地方摆他们的菜,佩尼中等身材,照这么吃下去估计很快要超越韩红了,洛黎想着要笑,忙撇过脸去。
这么一瞥看到了邻桌坐着位中龄大妈,一个人点了满满一桌菜,却丝毫不动菜只是品尝着红酒,她略胖穿着一身礼服,礼服上镶着无数钻石,脸上抹了浓浓的妆,手上戴满了戒指,似乎每根手指都有一个戒指,而且都是巨大的钻戒,取代着闪耀的光芒,耳朵上有巨大的黄金耳坠,脖子上似乎是BVLGARI的项链,在她座位旁边摆放着黑色的爱马仕磨砂鳄鱼皮铂金包。这款包洛黎在网上见过,售价似乎七十几万人民币。
洛黎觉得这人像小说里的一样,又像是著名画家溫特哈爾特笔下的俄國女王瑪麗亞畫像,只是面部的容颜略显苍老,她手半举着一杯红酒,盯着左侧一张桌子发呆。
洛黎很好奇,为什么她点这么多菜?为什么她一个人,为什么她举着酒杯不放下?为什么要盯着左边那张桌子?为什么要带着么多钻戒?为什么要画这么浓艳的妆?她在等人吗?还是什么?
看看王政国点的菜估计一时半会也吃不完,洛黎决定去会会这个妇人或富人。
洛黎站起身走过去,来到她桌前面带微笑地说:“你好,女士,你介意我加入你吗?”
这位妇人却仿佛没有听到洛黎的话一样,身体,面部表情,甚至眼神都没纹丝不动。
这下尴尬了,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洛黎鼓起勇气又道了声:“你好,对不起打扰一下,你介意我加入你吗?。”
还是纹丝不动,尴尬的洛黎只得转身准备离开。
“等等。”她说话了。
洛黎转过身,只见这位妇人按了下要酒的铃,服务员听到后迅速赶过来道:“是的,爱丽丝女士,我能帮到你什么?”
“给这位绅士一个酒杯。”说完从包里掏了张五十镑(500元)的小费递给服务员。服务员扯顺风旗,道声:“没问题。”就匆匆去拿了酒杯。
服务员知道她的名字,看来是常客。
全程洛黎都站着,因为这位妇人没有说请坐,站的很尴尬。也不清楚她说的那位绅士是不是自己,在洛黎看来绅士都是穿着高档西服,包里塞的卡能压垮一栋楼,举止风貌能让万千红颜为之倾城一笑。
倒是拿来杯子的服务员说了声:“请坐,绅士,”并为洛黎拉开椅子。
洛黎这才有了胆量坐下来,服务员给洛黎和妇人的杯子斟上酒,随即离开。
洛黎有些紧张,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满足好奇心直接问的话人家会不会烦你侵犯隐私?所以还是奉承下吧,洛黎自己觉得恶心,但还是说了。
说之前想想,夸下长相吧,可再浓的妆也遮掩不住她脖子上皱起的皮肤。
说对方有气质吧,可这脸上没有半丝笑容,身体纹丝不动。
还是夸夸身外之物那些昂贵的包包首饰?那样人家一看你就是来讨饭的。
最后还是用了通用万能的奉承宝典。
“你眼睛真好看。”洛黎道。
妇人转过脸,没有一丝表情得看着洛黎,片时举起酒杯。
洛黎以为对方要进自己酒也忙举起酒杯。
可举到一半,对方却直接送杯入口,抿了一口。
洛黎被窘态定格,“这会是该喝一口还是放下?”洛黎想。
“你知道他很爱我吗?”少妇说着,也不看洛黎。抿了口酒又道:“是的,他很爱我,一定是的。”
说罢又抿了口酒完全忽略了洛黎的存在。
“就是那个位置,他曾经每天带我来,各种政客,商人,他每次都带我来。”
“他一定是爱我的。”她再次喝了口酒,这次不是抿了口而是喝了半杯。之后她低下头打了个嗝。
待她抬头,已经眼里满是泪水。
她呜咽着断断续续地说:“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两年都没回家!。”
洛黎插了句:“可能他忙于工作。
插完就后悔了,对方完全不听洛黎说什么,她放下酒杯提高了嗓门骂了句:“那个婊子,我他妈杀了她,别让我看到她,他妈的婊子。”
洛黎觉得自己像一头牛,而对方在对牛弹琴。
想想附和一下吧说到:“对的,婊子,婊子,他妈的婊子。”
虽然洛黎也不知道对方的婊子和自己骂的婊子是谁。
“哼,对吧,婊子。”对方说道。
总算有了次对话,洛黎也抿了口酒,给自己壮壮胆子。
洛黎又说道:“我讨厌婊子,她们破坏别人的家庭,她们应该被杀掉!。”
“你是对的!你是对的,对吧,婊子,你懂我,对的,你懂我。”对方边说边重重的点头,还蹬大了眼睛盯着洛黎,她情绪一激动眼角的泪落了下来。
洛黎合时宜地从包里掏出一袋纸巾却赶上对方从包里拿出一只手帕。
真丝的,洛黎猜测。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手帕擦面,据说手帕不像纸巾,不含纸屑,不会堵塞毛孔,洛黎认为自己是下三农,用不起手帕的高贵,只能以纸屑勉强度日。
这位叫爱丽丝的妇人拿起手帕擦了下泪,抹了把鼻涕,之后用手紧紧攥着手帕。眼睛盯着左边那桌,似乎带着仇恨的目光。
爱情是双向的,一旦一方离去,天平就不再平衡,这时候被抛弃的那方就会百端交集,或是感慨万端,继而悲喜交加,惨痛的真相与不明的猜测和无端的默认在五肺六脏或是六肺六脏里形成一种缠绵不觉的交融,折磨着的多情人的思想与灵魂继而又影响到日常生活,厚情人就这样被自己压垮了。
既然已经失去了,为何还要迷失?迷途知返开始新的生活才是正道。
洛黎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递给妇人,缓缓说道:“这个女孩,才21岁,现在躺在床上没有知觉,已经昏睡了5个月,她能不能醒来是个未知,她是我的朋友,但我愧对于她,我希望对她负责,你试着想想,你爱的人依旧健康得活着,你也健康得活着,你依旧可以自由地生活,可以品尝着这杯82年的拉菲,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世界上比你爱的人更好的多的是,中国有句老话,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我们能只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几十年,只希望在临终前不要愧对或后悔自己写下的历史,你难道希望在临终前病床上思考着后悔你不该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一个已经离开自己的人却忘了多少比他好的绅士在等着你,可以看出你的生活是富裕的,有钱在英国什么得不到呢?现在这样的自己开心吗?我的朋友吃完了,我要走了,希望你不要再为不值得的人哭泣而影响生活,再见。”
洛黎一气呵成,带着感情发自内心地讲话是不需要思考的,站起来整理了下衣服转身准备离开。
“绅士,请等等。”妇人说。
洛黎转过身。
妇人掏出一沓钞票,都是50镑的(英镑最高面值是50镑),递给洛黎。
洛黎没有拿钱,只是说道:“我不是为了钱找你说话,只是希望你好些。”
妇人也不勉强,掏出一张卡片:“这是我的名片。”
洛黎接过卡片道了声再见转身离开。
出了门夜幕下的街道陪称着路人或匆忙或迷茫或自信或自卑或执着或洒脱或逍遥或封闭或喜乐或悲伤或诚恳或虚伪或者生活里都没有出现“或”字的脚印与身影,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都在活着,我们行走的或许慢,但我们从不后退,这是夜晚的伦敦,这是酒醉金迷的殿堂,这是荣耀者的宝座,这是加冕的皇冠。
“去哪呢?”洛黎闻到。
“咳”,王政国打了个嗝,揉着肚子说:“吃撑了,回去休息吧。”
“吃撑了就散散歩呀,回去睡觉你长更胖咯。”高毅说道。
“哎呀,真的不行,肚子要炸了”王政国沿着路牙坐下,掏出一根烟点燃,吸了一口从嘴里喷吐出来又从鼻孔里吸进去又从嘴里吐出来,如此延绵不绝,直接打破了机械效率。苍茫的夜色为之惊叹,璀璨的华灯为之喝彩。
月亮异常得圆异常地亮,不知家乡的月亮也这样吗?看了下手机九月十六号,难道15的月亮16圆全球通用?
王政国终于没打破机械效率,抽完了烟缓缓道了声:“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说完拉着佩尼的手站起来,扬起手伸了个懒腰一把搂住佩尼道:“婊子,你想去哪里。”
“我想要回宾馆。”佩尼软绵绵得说道,一只手拉着王政国,屁股向后撅着,像撒娇的样子。
“好,那我们就回宾馆。”王政国道:“在宾馆我可能会做坏事,你害怕吗?”
“我不怕,因为我也坏,可能比你还坏”佩尼说道。
“哈哈…”两人大笑着,打破了整条街的宁静。
洛黎招了辆出租车,一行人上了车回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