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工程资料编号
要 点
要做好工程资料管理,除应知道其管理职责和分类外,还应了解工程资料的编号原则。工程资料编号主要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填写原则、顺序号填写原则和监理资料编号。
解 释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①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规定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与国家质量验收推荐表格编码要求,并结合施工资料类别编号特点制定。
② 建筑工程共分十个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应符合有关监理资料用表的规定。
③ 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施工工艺复杂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代号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应单独组卷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代号参考表
续表
二、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1)施工资料编号可由分部(2位)、子分部(2位)、分类(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组与组之间用横线隔开。
编号形式如下:
→共9位编号
① 分部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按表1-2规定的代号填写。
② 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子分部(分项)工程,按表1-2规定的代号填写。
③ 资料类别编号(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类别,按表1-1《工程资料分类表》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④ 顺序号(共3位),应根据相同表格、相同检查项目,按时间自然形式的先后顺序号填写。
(2)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
(3)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
相关知识
工程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地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2)工程资料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②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③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应及时。
(3)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
②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③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④ 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
(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齐全。
(6)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