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荀子对儒家“外王学”的拓展
8.1 考点归纳
荀子(约公元前325~前238年),名况,字卿,战国时期赵国人,为儒家学派的又一重要代表人物。荀子的思想集中反映在主要由他本人撰写的《荀子》一书中。荀子推崇孔子的思想,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外王学”。
一、“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与认识论
荀子有取道家在“天”“天命”“天道”上的自然观的成分,以“天人相分”为基础,建构“人道”学说。
1“天行有常”的自然学说
(1)“天”的自然性
列星的转移,日月的轮替,四时的变更,阴阳之生化,这一切不露痕迹而发生的现象,就是“天”。
(2)“天”及其规律“天命”“天道”的客观存在性
①“天”的运行是有规律的,人世间的治乱吉凶,同自然本身的运行却毫不相关,仅取决于人是否适应自然的规律。
②天道的运行不会为人的情感、意志而有所改变,对人的善恶分辨完全漠然置之。“天”不再是超然的价值实体,不再具有道德价值的源头的意义。
2“心有征知”的认知取向
(1)“天”“天道”的可知性
①人生来就具有认识的材质,客观事物之存在与变化又有可以被认识的规律。
②人的智能即从认识的材质与认识对象的结合中产生,认识则是认知的智能接触认识对象的结果。
(2)荀子与孟子对本心的认识差异
①荀子以“知”“辨”来指称人之为人的本心,他认为,人天然禀得的“性”(材质),只是一种认识能力、一种认识心。
②孟子视心为道德本心。
(3)“心有征知”
荀子看重“心”的思维功能,他认为,认识有赖于“天官”之“薄类”,然而“天官”提供的感觉是片面的、主观的,甚至可能是假象,因此,惟有经过心的“征知”,才能获得全面的和可靠的知识。
(4)“虚壹而静”
①在荀子看来,必须做到“虚壹而静”,“心”才能够去掉认识上的主观性、片面性,做到“虚壹而静”,就可以知“道”,就能达到完全透彻、无所偏蔽的“大清明”的认识境界。
②荀子“虚壹而静”的提法来自道家,但道家使用这些概念或命题来描述本源或本体的存在状态时,同时蕴涵有一种精神性的价值追求;而荀子是把“虚壹而静”作为一种确保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的方法来予以界说的。
3“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
(1)认识的作用
①荀子认为,达到“大清明”的认识境界,就可以做到:万物只要表现出来的,都是可以把握到的。
②把握到后,人就可以坐在房间里而有见于世界各处,处于今时今日而论说过去未来;乃至于能够“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理矣”。
(2)天道与心性的贯通
荀子把“心”当作认识心而成就知识论,又借知识论的支撑,宣称可以通过把握“天道”(“天命”)来支配宇宙,通过支配宇宙来实现心性(知识主体)与天道(“天命”)的贯通。
二、“性恶”论与“化性起伪”的道德教化主张
1以自然资质为“性”的“性恶”论
(1)“性”
①荀子明确以自然禀赋的材质为“性”。他说:“性者,天之就也。”
②荀子以“情”乃至“欲”为“性”,也就是以“情”与“欲”为“天”。
(2)荀子的情性观与早期儒家《性自命出》一派的比较
①《性自命出》以“情”为“天”的观念引出的是自然主义、情感主义的生存格调。
②荀子却认为由天然禀赋的性情是“恶”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3)“性恶”论
荀子直指“天命”之情性是恶的。因为顺任它的发展,将引起人与人之间的争夺、贼杀,导致社会的混乱。
2“化性起伪”的道德教化观
(1)“善”的来源
①“善”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群体性的生活秩序的建构与确保的需要,而正是这种群体性的社会生活,是使人之为人而得以优异于自然万物,乃至于役使自然万物之所在。
②作为“善”的表征的“义”,是来自于人的“群”与“群”的“分”(角色的与等级的区分的需要)。这是按照人自己的需要设置的,是人为的。
(2)“善”的建立
荀子把“心”(心之多计)与“天”(欲)看作是对置的关系。在对置中,荀子看重的不是“天”,而是“心”。“心”有控制情欲的能力,从而能够建立起道德意识。
(3)荀子与子思、孟子在道德教化观上的比较
①荀子不仅把道德看作是人为的,而且把道德的修为放置在认知的基础上。在修为上讲“化性起伪”,讲“注错习俗”,是经验的路向。
②子思、孟子或以“善性”属“天命”,或以属“本心”,所以在修为上重“存心养性”,是先验的路向。
3“所积而致”的成圣之道
(1)人之天性无差别
①荀子明确宣称,在天生的情性方面,圣人与普通人没有任何不同。
②荀子还承认,圣人与普通人一样,只有经过后天的努力,才得以成就其自己。
(2)荀子立论的意图
①荀子认为圣人与一般人、君子与小人,在先天本性上并没有差别。此立论的意图并不在于从根本上废弃这种差别,反而要从后天努力修为的角度凸显这种差别。
②荀子学说有浓重的知识化、工具化倾向,然而在追求“成圣”,追求贵族性的精神气质与品格的这点上,与孔子的理念乃是一脉相承的。
(3)圣人的作用
①荀子讲求“成圣”,又希望借圣人的教化,使社会大众得以转变性情,以至于善。
②荀子强调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以礼义去导化百姓的巨大作用。从道德理想追求方面凸显圣人的作用。
三、“隆礼重法”与“强国裕民”的“外王”理想
1“明分使群”的社会建构观念
(1)荀子与以往的儒家学者在建构“外王学”上的差异
①以往的儒家学者大都把“外王学”的正当性诉诸于“天道”“天命”,很少有人能够从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来证立自己的“外王学”。
②荀子的经验知识的立场使他得以面对现实,回到现实社会组织、社会结构的“源出处”来证立自己的“外王学”。
(2)“明分使群”的社会建构观念
人不可以不结合为一个群体。人结合在一个群体里,不可以是杂乱无序的。它必须以“分”的方式组合为一个结构,过着一种有序的生活。惟有如此,人类才能够生存和发展。
(3)“分”的含义与维系方法
①含义
“分”既指社会分工,也指等级分别。
②“分”的维系方法
a.“分何以能行?曰:义。”这一说法主“义”,侧重于道德教化。
b.“分莫大于礼。”这一说法主“礼”,侧重的是礼法制度。
2“隆礼重法”的国家宰制方略
(1)“治辨之极”:“礼”
在国家治理问题上,荀子非常看重“礼”,把“礼”作为“治辨之极”。
①“礼”的含义
a.在“礼”与“义”并称时,更多地是指涉道德。
b.在“礼”与“法”并称时,更多地是指涉制度。
②“礼”的作用
a.“礼”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不按照这一方略行事,国家就不得安宁,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关系全都要颠倒混乱。
b.“礼”不仅为治理国家、控制社会的基本手段,而且也体现为人类的一种价值关怀。
③“礼”的起源
“礼”是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的。
④“礼”确立的原则
“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即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与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
(2)“礼法”
①荀子认为“礼”的作用是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做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作,“礼”的遵循就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
②“法”的制定与行使不纯属利益分配问题,还要有一个道义问题。
③“法”的一律化打破了贵族与平民的界限,使一切人平均化了,但“礼”的持守却仍然使得有学养的人们不至于沉沦。
3“强国裕民”的王道政治理想
(1)裕民
①儒家裕民的思想传统
a.孔子有“富而后教”的提法。
b.孟子有“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的论说。
②荀子的裕民思想
荀子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不在于“去欲”“寡欲”,而在于“道(导)欲”“节欲”。这也是对老子“去知去欲”和孟子“养心莫善于寡欲”主张的批评。
(2)荀子“强国裕民”的政治理想
①表现
a.国家的富足,就表现在裕民之中,这就把富民本身作为治国的目的。
b.“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与民的这种舟与水的关系,也是他的理想政治的一个重要表征。
②对荀子“强国裕民”政治理想的评价
a.荀子的理想政治,以承认人的利欲追求的正当性为起点,承认“礼”“法”兼用的必要性,虽仍与孔孟的“民本”传统有关,不过已作了很大的修正。
b.荀子曾以“隆礼尊贤”为“王道”,“重法爱民”为“霸道”。实际上荀子自己的政治理念是王霸兼宗,或是力求在“王”与“霸”之间保持一种张力。
四、荀子对先秦百家之学的批判和旨归
1对道家、墨家和思孟学派的批判
(1)荀子对慎子(慎到)、老子、墨子和宋子(宋钘)的批判
①慎子主“弃知去己”,惟以客观既成之“势”是从,荀子认为慎子只顾及已然的(在后的),未顾及所以然的(在先的)。
②老子讲“柔弱胜刚强”,为道家处世的基本主张,荀子认为老子只顾及“屈”(诎)的一面,未顾及“伸”(信)的一面。
③墨子主“兼爱”,带有平均主义色彩,荀子认为墨子只顾及“齐同”(齐)的好处,未顾及“差等”(畸)之必需。
④宋子主“情欲寡”,也近于墨者,荀子认为宋子只看到“少欲”的重要性,未看到“多欲”也有其正当性。
(2)荀子的基本立场与着眼点
荀子的基本立场是国家在统一的礼法治理下的秩序与稳定,其着眼点是现实政治的,而不是超越性与精神性的。
(3)荀子对子思与孟子的批判
①《五行》把“五行”看作是内在于人的心性中的,而荀子却认为,人的心性本质上是追求情欲的。
②《五行》把“德”看作是“天道”,而荀子却认为,天道是自然的,“德”完全是“人道”,是人为(伪)地建立的。
2对名家的批判与对逻辑学的发展
(1)“制名以指实”
①“制名以指实”的含义
荀子依其知识论的思想路向,在名实关系上,确认“实”(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名”(名词)是第二性的,主张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给予事物以恰当的名称,即“制名以指实”。
②“制名”的必要性
制名以指实,使名实相符,使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都有明确的贵贱、同异区别,其目的是为了提供确定的认识和与他人正确地进行交流。
③“制名”的根据
荀况认为人们对同类事物大致可以得到相同的感觉和认识,所以人们的“制名”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约定俗成的。
④“制名”的原则
荀子提出了“同实同名”“异实异名”,有类属关系则使用“共名”“别名”以识别等原则,以确保“名”与“实”的对应性。
(2)“三惑”
①“惑于用名以乱名”
“盗”与“人”,在内涵上是有别的,但在外延上却又是相关的。“杀盗非杀人”的命题,是利用名称在内涵上的区别制造混乱。
②“惑于用实以乱名”
惠施学派的做法是用个别的实来否定概念的普遍意义,从而混淆视听。故荀子认为这是“用实以乱名”。
③“惑于用名以乱实”
“牛马(群)”与“马”在概念上是不同的,但是在事实上“马”即包含于“牛马(群)”中。“牛马非马”的命题是用“名”的区别扰乱了它们在事实上的联系。
(3)荀子的逻辑理则
①“实不喻然后命”
这说的是“名”的作用,“命”就是“命名”,给每种“实”都安上一个名。
②“命不喻然后期”
这说的是“辞”的作用,如果只用一个名词还不能使人了解,就要用不同的名词组合(辞)来表达它,从而使人得以了解(期)。
③“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
“名”相当于“概念”,“辞”相当于判断,“说”和“辨”则相当于推理,即在概念和判断的基础上对某个或某类事物及其相互联系作出判断,提出结论。
3“齐言行,一统类”的思想旨归
(1)荀子批判百家之学的原因
由于百家之学各逞其“邪说”“奸言”,致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故荀子才对他们作出批判。
(2)荀子批判百家的宗旨或目的
①圣人的分类
a.未得“势”(权位)者,如孔子(仲尼)、子弓之属,他们提出的主张可以成为统一思想的基础。
b.已得“势”者,如舜禹诸君,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权位使“通达之属莫不从服”而实现政治的统一。
②荀子的追求
“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