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
度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1月23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必须遵照这个讲话的精神,认识和掌握当前阶段的经济规律,抓住主要矛盾,从解决全局性问题入手,解决其他问题。
如上所述,我国经济社会中出现的许多矛盾问题是与所有制结构的二元化密切相关的。经济规律是在一定生产条件下经济运动的必然趋势,不是任何主观愿望所能改变的。要阻止或消除上述逆社会主义方向的行为和现象,使我国走上社会主义发展的健康道路,只靠政策引导、法制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着手,改变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生产条件。这就必须在实际行动而不是口头上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为了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明确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方向和道路,坚持所有制社会结构的底线。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建设,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虽然由于受到生产力的制约和旧社会思想意识的影响,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可是,社会总要继续前进,社会主义必然从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社会主义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是最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本性和要求的。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持续提高,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然要不断壮大,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认清和顺应这种趋势,社会主义事业就能少走弯路,顺利发展。因此,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必须坚持,还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朝着正确方向和目标不断完善。完善必须以坚守社会主义的底线为前提,坚持是为了达到完善的目标。离开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因此,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动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这里,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真心实意地发展公有制经济。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1]“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2]这是进入新时期以来,总书记针对经济形势发出的高瞻远瞩的宣示。生产资料公有制尤其是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增强这个基础,才能主导和带动各种性质和类型的企业,组成开拓创新的强大集群,抢占国际产业链的高端,推进国民经济的全面现代化;才能减轻私有制经济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负面干扰,较好地克服其逐利性、盲目性、分散性、自发性带来的弊病,减少单纯依靠市场可能产生的局限性;才能充分利用国家所有制的力量,弥补国家宏观调控力量的不足,增强国家调控的力度,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发展方式的转换;才能抑制追逐私人利益、浪费滥用资源、任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更加有力地进行造福全体人民的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超越部门和行业的藩篱,集中国内各种资源,组建具有优势的大型企业,扩大开放,在国际竞争中夺取胜利;才能逐步缓解生产相对过剩,使发展生产与更好满足人民的需要互相促进,最终实现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一目标。总之,“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是我国实现五大发展理念的主导力量和可靠保障。
其实,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完全符合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现状。2010年,我国就在工业规模上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国,在世界500种主要工业品中,有220多种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具备日益先进的物质技术基础,在许多重要部门掌握了尖端的技术,拥有素质不断提高的庞大劳动者队伍,社会生产力水平已经进入世界前列,加上迅速增长的巨额经济总量,按照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我国已经有充分的条件支持国有经济更大规模的发展了。虽然我国目前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产能过剩,但仍然存在许多适合和有待国有经济去开拓与扩大的领域,其发展的空间是非常广阔的。可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对国有经济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也是根据经济规律的要求,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生产力,解决当前各种经济问题和矛盾的重要战略部署。
为此,要充分认识和宣传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国家所有制的优越性和重要作用,批判所谓国有经济“低效论”、“包袱论”、“垄断论”、“腐败论”以及“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行业”的叫嚣,驳斥混淆视听的“所有制歧视论”,实行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壮大。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必须深化国有经济改革,完善国有经济体制机制。国家所有制的改革不能只着眼于归属权的改变,过于强调“产权主体多元化”。这是因为加入的非国有股东并非为了改善国企的经营管理,增强国企的力量,而是企图分得较高的利润,甚至是为了夺取控股地位(这方面已经有过许多例证)。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强对企业的合理制衡,但也会增加企业决策过程中的矛盾,干扰国企的正确发展方向,发生国有利益的流失。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理顺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关系以及建立国有企业的有效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上。在企业内部,应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形成企业全体成员的平等协作关系,恢复广大劳动者一度被挫伤的主人翁意识,完善权责明确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充分调动劳动者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这比起增加几个私人股东更能有力地端正企业行为,促进国企的活力和经济效率。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使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我国经济朝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1]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www.gov.cn,2014-08-18。
[2] 《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载中国新闻网,201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