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学校教育主要通过促进儿童的个性发展和社会发展来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教育就是从这个婴孩时期过渡到成人时期的摆渡船。”[1]教育对人类社会而言,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教育与促进儿童个性发展的关系,乃是强调学校教育有助于儿童智力的开发,通过培养儿童不同的兴趣和爱好,促进儿童身体和心灵的健全发展,帮助儿童形成良好的性格。
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教育受社会发展影响,并且反作用于社会发展;第二,教育既需要适应当下社会环境,又需要面向未来社会需求。教育工作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都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甚至超越当下的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教育工作的适应性和超前性,要求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设计必须处于一种科学合理的状态,无论从目标内容还是方式方法,都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在当下的社会发展中,科技与经济发展进入新的转型阶段,我们的教育工作更需要配合这种发展进行改革。而德育作为教育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更加需要在社会转型时期确立新的目标位置、引导方式,优化德育内容,提高德育活动的实效性。
就德育发展历程而言,它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因素,既受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又受地域与文化特色的影响。著名学者檀传宝在《德育形态的历史演进与现实价值》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总结:“德育的历史形态包括习俗性德育、古代学校德育与现代学校德育三个方面;德育的现实形态则可以分为直接德育、间接德育与隐性课程意义上的德育三个层面。”[2]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开展德育活动时,必须考虑从时间和空间两个不同的维度进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落实德育工作。
在基于立德树人背景下开展小学学科德育研究的过程中,我们时刻抓住立德树人的总任务和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两个原则,力求从上海市小学德育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小学德育与学科教学,优化德育内容,创造灵活多样的德育方法,形成有效的小学学科德育体系。
对于我国德育工作者而言,“立德树人”这个主题并不陌生。我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就提出了细致具体的“三纲”与“八目”。“三纲”为“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目”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树人”同样由来已久,“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语出《管子·权修·第三》。德为才之先,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时代,无论这一时代的教育性质如何,都有对人才德性的要求。“立德”与“树人”所具有的传统含义,便是我国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期待。同时,“立德树人”也强调基于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创新学校德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但是尽管如此,认真分析目前学校德育的状况,我们不难发现仍存在许多不如人意的现象,这些现象也是我们在进行德育改革与创新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重智轻德”的现象普遍存在
尽管如赫尔巴特和杜威等教育家都明确提出,道德教育是教育最高的、最关键的目的,但是在学校实际教学中,仍然存在着“重智轻德”的现象。所谓“重智轻德”,更多地是指对于单纯的理论性知识的学习和应试性测试的重视,而忽略了对于人的德性素质与能力的要求,这也可以理解为教育中的本末倒置。
从学校内部而言,“重智轻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重智轻德”与社会的功利化追求有关。学校教育领域的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由来已久,从孔子的“学而优则仕”到“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无不说明这一点。功利主义用功利或效益来说明人的行为的对错。学生接受教育主要不是为了达到内心的丰盈和人格的完善,而是为了有个好成绩,或科举及第或考取名牌大学。这种功利主义的传统使得中国人的教育观念里历来重视成绩,而忽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分数至上的今天,一切与考试无关的教育受到忽视也难以避免。
第二,人才选拔制度的影响。从社会对人才的评价体系方面看,很多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往往是通过应聘者的学历和获得的各种证书等可量化、可检测和可直观的指标去选拔,即使有面试,也多是在通过以上指标选拔之后才涉及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评价,很少通过检测人的道德品质去录用一个应聘者。学生如果企图通过学校的选择而获得社会的承认,成为专门人才,就要考到名牌大学,就得拼命应付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升学考试,中途不被淘汰。学校只有通过提高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升学率,其价值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因而各种学校必然为追求高升学率而激烈竞争。而在有些地方,升学的唯一标准就是分数。有的学校在高考指挥棒的影响下,认为只有分数才是硬道理。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学生命运的不是思想品德,而是学业成绩,德育自然也就被忽视了。
第三,与德育工作难以评价有关。学生的道德评价没有像其他学科那样有专门的评价系统,道德评估很多时候只是班主任根据浅层面上看到的学生表现,或者甚至直接根据学科学业成绩来评判学生的道德。这种评价往往比较模糊,难以量化,不如智育工作可以看到直接的效果,这也使得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智育的重视远远超过了对德育的重视。
(二)学科教学与德育存在隔离现象
一般认为,学校德育可分为直接德育和间接德育。所谓直接德育,指的是通过有关伦理道德、公民训练方面的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所谓间接德育,通常是通过其他学科的教学以及通过学生组织、社会活动、校内外的环境,对学生施加政治、思想、道德影响的措施。[3]目前,在上海中小学,直接德育的主要课程是“品德与社会”。
设立直接德育的专门课程,主要是为了提高学校德育的地位,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但是这种做法也导致了一种极其严重的问题,它使得许多教师认为开展德育工作主要是直接开展德育课程的任务,导致学科教学与德育产生隔离现象。其实,在古代中国和古代西方社会,知识教学与德育常常是融为一体的,不存在对立的矛盾,教学就是进行德育。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明确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主张,认为教学是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4],“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只是一种失去手段的目的”[5]。杜威也认为,“倘把道德教育与别科平等,特设修身、伦理等名目,是把道德教育与别科分离了。而实际上道德却不是独立在另一范围,而与各科有密切关系。”[6]由此看来,赫尔巴特和杜威是明确反对把道德教育与学科教学加以隔离的。
各学科教学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德育显性或隐性因素,可以用作间接德育的素材。例如,在语文教材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人文素养教育内容。中国传统文学不仅能打造学生的文化底蕴,更是帮助学生进行人格培养的重要素材。通过一些经典寓言或至理名言的诵读与背诵,可以引导学生感悟人生道理;通过对人文风土的学习可以理解并传承古人的勤劳不息的精神;通过对包含历史文化精华与劳动人民智慧的文学作品和历史故事的学习可以从多方面提升学生的素养。又如,音乐学科可以通过音乐的感官体会和音乐来历的小故事,引导学生进行感情体会与感悟;而美术学科则可以通过对绘画等艺术的操作过程,帮助学生进行美学体验,提高美学素养;自然学科可以通过实验与活动,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大自然的秘密、培养思考与探索的习惯……
事实上,当我们深入研究时会发现,每一门学科都包含着丰富的德育内容。当然,关于“学科德育”的科目和内容还有很多,每一门学科除了统一的德育内容外,还可以依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侧重点地进行“学科德育”。
可以说,学科德育处处皆有。而目前对于学科德育的挖掘依然不够,各学科能结合相应文本知识传授并且挖掘相应的德育因素,对学生进行适时的德育融合教育方式并未形成,在教学的过程中德育所占的比重依旧较少,特别是在一些非人文类课程中,教师与学生以及家长关注的依旧是对学科知识的学习。
(三)校内外各类德育活动缺少新意
活动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行动。活动往往包含着一个或多个主题,并且通过活动主题连接、调控着活动主体与所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学校德育活动是指“学校教育者根据德育目的,组织学生通过交往,操作活动对象,并经过内部反省以形成品德的过程。”[7]在德育活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外在活动来促发内在活动,也需要通过引起内在活动来反作用于外在活动,内在活动与外在活动同为德育活动的组成部分,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关系。
德育活动主体作用于活动环境与对象的方式同样有两种:一种是外力作用,即通过语言和行动来进行理念传达,此操作过程为理解与感知;另一种是内化转变,即通过思维理解和体验情绪,使相关行为理念内化,从而形成道德情感认知。这就告诉我们,学校德育活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说服,也可以通过榜样、情景、环境和体验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很多教育工作者采取的往往是说服教育,教师借助语言,传授相关的道德知识,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使学生理解并接受某种道德观念,改变学生的道德态度和道德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以灌输式和强制说服的方式居多,较少采取活动体验、情景感染和研究性的德育方法,给人的感觉是德育活动缺乏新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德育活动的效果,致使目前许多德育活动普遍存在内容老套、缺乏新意的问题。
(四)“新媒体”不断冲击学校教育
新媒体是指使用数字、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的传播形式,连接电脑、手机等数字终端,向其使用者提供所需信息的媒介形态。
新媒体时代呈现出多种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特点,如技术上的开放性与平等性、人际交流中的双向性与互动性、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与广泛性,以及思想建构的独立性与自由性等。这些新的特点从多种角度、不同层面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挑战,体现在因知识边界消解而带来的教师话语“霸权”危机,因大众传播个体化而带来的传统德育掌控失衡,个体主体性凸显以及由此带来的教师地位的变化和角色转换等方面。因此,当今学校德育必须针对这些危机予以应对。
新媒体所包含的内容可以说是泥沙并存,既有符合教师和家长期望和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主流价值观,也有一些庸俗低下的并不适合青少年了解的内容。而对青少年来说,他们正处在个人习惯、品德、知识养成的关键期,其心理与观念尚未定型,较成年人而言,新媒体对他们的冲击影响更大。
在新媒体环境下,教师和家长期望利用新媒体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等特点,吸引并帮助孩子进行学习。但是在引导过程中,家长却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与手段。大部分家长只是机械性地限制孩子使用新媒体的时间,却没有对孩子所接触的具体内容有所引导或管控,这种状况使孩子接触到的新媒体信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当新媒体以其易于操作及通俗易懂的文化元素介入青少年生活时,青少年儿童却还未能在接触新媒体中形成良好的自我独立性及自我保护能力。也正因为如此,青少年更容易沉迷或轻信新媒体。
长期以来,小学生德育是对小学生进行社会生活常识、政治法律常识、日常行为规范或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但是,在信息化时代来临后,社会因素更多地介入小学生的成长中。当下新媒体不仅作为一个信息交互平台,更是一种利润获取的商业模式。利益驱动容易使新媒体内容庸俗化,从而形成部分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信息,并由于监管的不足与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使得学生容易受到其中的不良影响。教育学者卢玮在《新媒体环境下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一文中,对此进行了分析:“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的盛行,加速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媒体以其海量的信息、资源的共享、个性化的内容等特点,吸引了小学生的注意,并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小学生学习、生活和品格的形成。而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型的技术手段,也为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带来了机遇和挑战。”[8]总之,在新媒体环境下,做好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工作者工作中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