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证
本章导读
保证是第三人用自己的一般责任财产来担保主债权的完全实现,又被称为信用担保,具有人身性。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其中前者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合同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一般包括主债权、保证的范围、保证的方式、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形式等事项。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一定的权利、负担一定的义务。主合同的变更、主债权的转让、主债务的承担、主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会对保证责任的承担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章的重点内容包括:保证的含义,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间,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合同的变化对保证责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