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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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艾丽丝·门罗获诺贝尔文学奖之际

刘意青

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头一次花落加拿大,艾丽丝·门罗获此殊荣令全球许多喜爱她的读者由衷地高兴。虽然美、加都曾是英国殖民地,但加拿大不同于南边邻居美国。美国在独立战争后摆脱了殖民地身份,经济迅速强大,19世纪就有了第一次文学繁荣,出现了欧文、库伯、霍桑、梅尔维尔、爱伦·坡这些国际知名的美国本土作家。而加拿大在先后被法国和英国殖民后,19世纪又受到来自南边邻居美国的经济和文化入侵。所以,它在国家和文学身份上都经历了一个更长,也更艰苦的自我定位过程。1867年英国承认了加拿大的自治权,成立了叫做“加拿大自治领”的联邦。从此时直到20世纪初,加拿大都在努力摆脱仰视和模仿法国、英国、美国文学,为建立自己的现代文学而奋斗。到20世纪中后期时,加拿大本土文学逐渐结出丰硕成果,出现了一大批有国际声望的作家。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从20世纪初至今,加拿大在等候了一百多年后才迎来了门罗这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一 加拿大文学的自我定位之旅

加拿大文学到底有多长久的历史?一说是它起自16世纪初葡萄牙人的游记,也有人提出它在内容方面该从17世纪耶稣会教士的记叙资料算起,更有人说18或19世纪早期北美殖民者的诗歌和散文是加拿大文学的发端。但不论从何时起始,到19世纪末加拿大文学作品几乎都出自因各种原因旅居过加拿大的人。因此,如何撰写加拿大文学史也就成为该国学者的重要抉择。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W.H.纽编写的《加拿大文学史》是这方面较权威的参考书。这部史书第一章“早期神话”从欧洲人来到北美洲之前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部族、语言、文化和文学(特别是神话)写起,然后过渡到第二章1867年之前相当美国文学史中殖民地时期文学的阶段,以白人的探险、旅行日志、传教士报告和书信为主。之后的各章节仍旧按照年代分成三个阶段,但又同时采用某一个文类来统领每个时间段,如虚构故事、叙事文学、编码文学。这样把各种政治事件、历史背景,文学流派、作家和作品纳入时间段又同时置于某个文类下讨论,难免头绪错综复杂。

但W.H.纽的《加拿大文学史》有一点值得大力肯定,那就是它试图把北美大陆原住民的文化和文学包括在加拿大文学史中,承认它们是加拿大文学起源的一部分。第一章“早期神话”介绍了印第安文化和神话、因纽特文化和神话及欧洲文化与土著文化的接触。(纽1-29)而这一点似乎恰恰为美国文学史所忽略,比如萨克文·博科维奇主编的巨著《剑桥美国文学史》第一卷的第一部分里有一章似乎专门讨论“自然居民”,但却因了解的缺失而没有真正讨论北美印第安人的文学和文化。整个一章讨论的是妨碍对印第安文学史进行描述的各种问题和偏见,以及欧洲人是怎样看待印第安人的。(博科维奇28-48)该章提供了一些西班牙语的北美阅读材料,但这类读本的“目的并非是要揭示一个尘封的美洲土著观察视角……而是希望至少可以将这个作为文化冲突的另一方从阴影中显现出来。”(博科维奇29)美国无视印第安文化和文学传统的态度在其文学选读本里表现更明显,几乎所有美国文学选读本都起自欧洲人来到美洲,特别是从1620年“五月花”号靠岸麻省算起。可以说,美国文学史缺失了原住民印第安人的文学及其与美国文学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这样一来,原住民的文化和部族活动就仅仅成为北美殖民者作品里的点缀,只见于猎奇的白人探险或定居日志中,或呈现在库伯这类写早期开发北美洲的小说和朗费罗等诗人的诗歌中。就这一点而言,W.H.纽的《加拿大文学史》试图要做到尊重土著居民,也揭示了现代加拿大文学源流的复杂性。

I[1]

加拿大文学经历了很长一个自我定位过程。除去北美原住民文学、文化的影响,在法国和英国的殖民时期加拿大又先后受到这两个宗主国文学的左右,[2]到1867年联邦政府成立时才出现了一批呼吁创作真正加拿大文学的年轻作家。可以说,之前加拿大不少的文学作品都出自法国、英国来加拿大观光的旅客或殖民官员。他们用加拿大背景写诗歌、小说,但不论是体裁还是内容都模仿同时期的欧洲。比如出生英国的传教士的女儿弗朗西丝·布鲁克(Frances Brooke,1724—1789),她是英国18世纪作家,1763年赴魁北克与随军牧师丈夫团聚,在加拿大旅居五、六年。之前她在英国已发表了戏剧、诗歌和小说,还创办过杂志,返回英国后她出版了以加拿大为背景的书信体小说《艾米莉·蒙塔古往事录》(1769)。小说描写了三对男女青年的婚恋故事,情节浪漫。三位英国男主人翁中两位是英军在北美的军官,所以小说内容就牵涉了18世纪60年代英法军队在北美的战事,英国驻军的小社会,还有土著印第安人的习俗和北美自然风光等。虽然内容以加拿大土地上发生的事情为主,但其作者和主人翁的宗主国身份、立场和视野,其书信体形式,感伤情调和语汇等都与18世纪英国书信体小说如出一辙。有趣的是,这部英国作家写加拿大见闻的小说已被算做加拿大早期文学作品。然而,它似不宜称为加拿大文学,而是英国殖民者写的英国人和欧洲移民在加拿大的经历。

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加拿大作家们都在为加拿大到底属于哪里而困惑。弗莱甚至明白地指出:“加拿大的感知被深深困扰,……不是搞不清楚‘我是谁?’,而是不清楚‘这是什么地方?’”(Klinck:“Conclusion”,826)[3]首先,加拿大的国名来自早期西班牙殖民者,意思是“此地无人”,大概指其地广人稀。但不久它就成了法属殖民地;1759年法国被英国打败,它又成为英国殖民地,直到1867年获得自治。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联邦政府成立到20世纪,加拿大一直努力要贴近宗主国英国来认定自己的身份,但却没注意到整个国家正在沦为南边强大美国的经济和文化殖民地。经历了这么多个回合的变动,加拿大人很自然就产生了归属疑问。直到20世纪上半叶,国民的集体下意识里都认为自己的国家只占据了一个边缘地位,中心在欧洲,在英国伦敦,在美国纽约,而不在加拿大。加拿大挂在这些大国的边边上,搞不清自己算是英国还是美国的边缘。难怪弗莱在上世纪70年代讽刺当时的加拿大为“世界上唯一剩下的纯粹的殖民地,不仅在商贸经济方面是殖民的,而且在心理层面也如此。”(Frye iii)

这种地位低下的困惑和对英美的依赖在当时的文学方面表现十分明显,可举三个加拿大本土作家例子说明。[4]首先是拉尔夫·康诺(Ralph Connor,1860—1937),他写的都是东安大略农村和西部开垦前沿的故事。在他十分畅销的小说中,康诺重笔描写了英国式的加拿大西北骑警如何神勇地维护地方治安,比如在酒吧里管控流氓,拔枪之快,射击之准胜过美国牛仔英雄。这些作品宣传作为大英帝国自治领的加拿大应该受到英国式律法和警力的保护,从而抵制来自南边美国的渗透和坏影响,明显是把加拿大当做英国的附庸。

另一个例子是露西·莫德·蒙哥马利(Lucy M.Montgomery,1874—1942),她以爱德华王子岛一个小山村的淳朴农人收养孤儿安妮的小说《绿山墙的安妮》(Anne of Green Gables,1908)而闻名世界。小说被译成30多种文字,并被先后改编为电影、歌剧、电视剧等。虽然这部小说呈现了爱德华王子岛的地域风光和普通农家的快乐与辛酸,但作家并没有摆脱殖民地意识。在她续写安妮系列故事的短篇小说集《阿枫利亚纪事》(Chronicles of Avonlea,1912)的一个故事中,安妮帮女友获得了交往15年的一个当地青年的求婚。她的办法就是求助从波士顿回来度假的已不年轻的鳏夫假装追求那女友。这一招还真管用,小伙子马上妒忌起老头子并向姑娘求了婚,因为在小伙子眼里那老头具备所有“美国的魅力”,自己不如。另一则故事写乡民们对从美国学成音乐返乡举办演奏会的乔瑟琳十分敬畏,反映了加拿大人仰视纽约大都会的心态。作者持褒扬态度描写了在阿枫利亚居民的头脑里美国才是世界的中心,加拿大只是挂在美国北边的蛮荒地。因此,在价值判断等各方面蒙哥马利都流露出了以美国为标准因而对加拿大不自信的边缘意识。

第三个例子是世界知名的加拿大早期讽刺作家斯蒂芬·里科克(Stephen Leacock,1869—1944)。他出生英国,7岁全家移民加拿大,父亲在安大略乡间务农失败,抛弃了家人。里科克经历了贫困、艰苦的青少年时代,先就学多伦多大学,后获芝加哥大学博士,最后在麦吉尔大学任教。他的幽默和讽刺明显得到狄更斯和马克·吐温的真传,其名著《小镇艳阳录》(Sunshine Sketches of a Little Town,1912)以安大略的小镇为原型,讲述了小镇里上演的一出出令人捧腹的喜剧。虽是一流的讽刺幽默精品,但其嘲笑的内容却是小镇居民因无知、愚蠢、狭隘和庸俗而狂妄自大地小看南边的美国。他们无时不意识到这个邻居,明白世界的中心在南边,但里科克讽刺的就是当地人自知不如还要强撑体面,做些模仿美国大都会却学得不三不四的事情。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里科克还发表了完全否认加拿大能有自己文学的言论。1916年他曾说:“在我看来,……并不存在加拿大文学,也就是说不存在由加拿大人用加拿大方式写的书。”(Staines 14),他还扬言:“在我来看,简言之,那种企图把加拿大划分为一个小小的独立范围,不听从任何人,只听从自己的做法既愚蠢又无效。”(Staines 14)

一战后至20世纪40年代,像休·麦克赖南(Hugh MacLennan,1907—1990)这样的代表作家在他的多部小说中探讨了正在觉醒的加拿大民族意识,然而他仍经常宣称,如果不以英、美两国为参照,就无从谈及加拿大文学。他在小说《结束黑夜的守望》(The Watch That Ends the Night,1959)中公开表示加拿大的科学、军事、经济,甚至政治力量在终极意义上都存在于加拿大域外,所谓加拿大获得自我身份的问题只是个人的,私下的一个梦。因此,直到20世纪上半叶,虽然已经出版和发表了许多文学作品,不少也引起了世界各国读者的注意和喜爱,但加拿大文学界仍在等待摆脱殖民心态、完成自我定位的那一天到来。

II

加拿大文学摆脱殖民心态的现代小说标志是希拉·沃森(Sheila Watson,1909—1998)的《双钩》(The Double Hook,1959)。(Toye 822)作者生长在最具殖民象征意义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因此对加拿大民众缺乏民族自尊的现状有深刻的认识。这本薄薄的小说(44开本,约100页)虽然描写的是不列颠哥伦比亚中部腹地卡里布山区的狗溪(Dog Creek,沃森曾在此任教),但作者却明确地表示《双沟》是对狭隘地域主义的“挑战”,作者要用一个加拿大小村庄的故事来传达普世的价值和含义。(Staines 16-17)该小说头一次强调了加拿大文学该致力描绘的是“这里”,是自己的“院子”里发生的事情,不要再去在意英国、美国的标准或羡慕并追随“那里”的传统。小说首次采取了与世界各国文学平等的姿态,通过勾画一个很小的加拿大社区生活来探讨永恒的人类存活话题。

小说故事看似简单。赤贫的小村落里不多几户居民过着近乎蛮荒的生活,主人公詹姆斯充满活力却受到无望的处境压抑:山区干旱,耕种几乎颗粒无回,但象征邪恶的专制的老母亲每天到别人家的水域里钓鱼,而且把钓获的鱼扔掉,从不食用。[5]小说开篇忍无可忍的詹姆斯不许母亲再去钓鱼,争吵中把老太太从铺位推下来摔死了。接下来就是小村子里各户人家,包括老太太的大儿子和儿媳,围绕詹姆斯家发生的事的反映和行动。大家怀疑老太太已死,却又有人不断说看见她像幽灵在溪水里继续钓鱼。各种干扰迫使詹姆斯逃离村子,奔往河对面的城市。这期间,失去母亲又暗恋哥哥的格瑞塔发现了詹姆斯女友怀孕,决定一把火烧掉房子也烧死了自己。詹姆斯取出了所有的存款在城里逛,短暂经历了大都会的邪恶后认识到自己必须回家,不管狗溪多么落后、贫穷,那才是自己的归宿。他愿意返乡接受惩罚,并重新开始生活。詹姆斯回到山区,他的女友为他生下一个儿子。从老太太的死象征旧势力的消亡开篇,到老房子化为灰烬,詹姆斯受到教育回乡并看到新生儿子带来的新生活希望,这样循环一周又凤凰涅槃的小说结构可谓颇具匠心。

《双钩》内容的丰富和技巧的精湛还远不止此。在它刚完成之时,加拿大报刊曾有过两种迥异的评论,其一盛赞它为“一部在美、技巧和力量上都是加拿大文学前所未有过的小说”;而另一类书评却称其为“含糊”“古怪”。正因为大多数人读不懂,或没时间仔细琢磨它,阿尔伯塔大学文学教授F.M.塞尔特像庞德帮助艾略特修改《荒原》那样给沃森提了些建议。虽然沃森只接受了部分修改意见,但她却进一步简约了叙事风格。[6]随着文学现代化,越来越多的读者看到了这部小说的现代性和普世寓意。评论界一致认为这是一部“高度诗意和叙述简约”的作品,语言有《圣经》那样的节奏,章节就像诗章。(Toye 823)小说描写了一个赤贫的,印第安神话中的郊狼在山顶吼叫的小村落如何从绝望走向希望。开篇的狗溪像艾略特的荒原,不但极度干旱而且因上帝缺位而造成人们的精神干涸。(傅俊203-206)书中充满了异教和基督教的象征,并大量借鉴了《圣经》、印第安神话、希腊神话和亚瑟王传奇,比如因偷看别人私事眼睛被打瞎了的基坡和不毛之地上每天钓鱼的老太太就是神话传奇里的双性瞎子占卜者蒂利希阿斯(Tiresias)和荒原上等待雨露的鱼王的隐喻,只不过老太太是鱼王的反面,是小村子的邪恶之源。小说不主要描写暴力,但人与人、人与自然间的血与火的斗争、谋杀、暴力、自焚也都被作家平淡又低调地描绘了出来,效果反而触目惊心。

从《双钩》出版的20世纪50年代开始,加拿大文学总算结束了长期的自我定位途程,摆脱了仰视欧美文学的殖民心态。此后加拿大和它的文学虽保持了与南边邻居较紧密的关系,但那是一种冷眼旁观的关系,是彼此互为参照的平等存在,而不再是边缘,也不再焦虑是否符合英国、美国的价值判断。到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文学进入了欣欣向荣的局面,出现了许多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作家,如艾茜尔·威尔森、爱丽丝·门罗、玛格丽特·劳伦斯、罗伯特森·戴维斯、迈克尔·翁达捷、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蒂莫西·芬德利、卡萝尔·西尔兹、扬·马特尔等。有趣的是,其中女作家在质和量上都占了重要比例,而且她们往往以加拿大特有的存活斗争为主题来写女人为自身解放、发展和独立而做的努力。阿特伍德在她的文学评论《存活》一书里曾指出:“每一个国家或文化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统一的,并具有象征意义的核心主题。……对加拿大来说,这核心象征意念……毫无疑问该是‘存活’”。(Atwood 31-33)门罗的主题也不例外,她所有作品的关注点都围绕着中下层普通人(特别是妇女),写他们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和平凡中的希望和奋斗。

二 门罗的地域性和国际性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在2013年颁奖词里称门罗为“当代短篇小说大师”。但由于在门罗获奖前,我国的外国文学界和出版界并没有太注意她,所以造成了诺奖宣布后书籍市场处于窘境,只能找到不多几部她作品的中文译本。而且,据《北京晨报》报道,诺奖名单宣布前半小时亚马逊中文网站上门罗的短篇小说集《逃离》销售榜排名在200位之后。正因中国没多少人读过门罗,所以对门罗的研究远远落后于对英美作家,她在中国的影响也远不如阿特伍德这样的加拿大作家。认真评论她的文章也有,它们从女性主义、叙事技巧和自然生态等方面分析了门罗的作品。下面我就借此文章的机会在地域性和国际性的框架内对门罗的短篇小说做些分析,以此加入这个人数不多的门罗研究队伍。

I

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1931—)出生在安大略省西南的温厄姆小镇,高中就尝试写作,大学开始发表。婚后她迁居温哥华,但1972年离婚后又返回安大略省。她以擅长写短篇小说著称,曾三次荣获加拿大总督文学奖,多部短篇小说集被译成十几种文字,不少作品还被改编成了电影。2009年门罗获得了布克文学奖,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世界100名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2013年,高龄的门罗又成为加拿大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门罗的作品常带有自传性,多以自己居住过的西安大略乡镇和不列颠哥伦比亚为背景,以她周围的居民为人物原型。因成功地呈现了20世纪上半叶加拿大西安大略地区的风貌,她曾被拿来与美国的密西西比乡土女作家尤朵拉·威尔蒂(Eudora Welty,1909—2001)相比。但用地域性来定义门罗显然是不够的。她的作品既具备鲜明的地域性又旨在传达普世意义,而且在技巧上既借鉴了契科夫、欧·亨利、曼斯菲尔德等国际知名短篇小说家,又根据她本人的创作理念做了取舍。从1968年首发的《欢快光影之舞》(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获加拿大总督奖开始到目前,门罗发表了十多部短篇小说集,其中获得不同奖项和奖项提名的有《朱庇特的月亮》(The Moon of Jupiter,1982)、《爱的进程》(The Progress of Love,1986)、《我年轻时的朋友》(Friend of My Youth,1990)、《公开的秘密》(Open Secrets,1994)、《一个好女人的爱》(The Love of a Good Woman,1998)、《逃离》(Runaway,2004)等,而最近的一部集子《珍贵的生命》(Dear Life)发表于诺奖前的2012年。但她也有两部既可以看作长篇小说,又可以当作短篇小说集的著作:《姑娘们和女人们的故事》(Lives of Girls and Women,1971)和《你以为你是谁?》(Who Do You Think You Are?,1978)。两者都获过奖,前者还被拍成电影,深受读者欢迎。

这两部形式特别的小说每一章都有完整的结构和自己的中心人物,都能成为独立的故事。但所有的故事又都是通过两部小说里各自的一位女主人公(黛尔和萝丝)的视角和心理活动来展示的,并且所有的故事都围绕着她们的成长和经历来编排。因此,这类作品被有些评论家称作串联式短篇小说(linked stories)。(赵慧珍:116)门罗在擅长的短篇小说基础上试写了这种小说,证实了这种形式十分灵活机动:既有中心议题和主人公的成长过程,又可以十分自由地呈现不同阶层的人物百态、迥异的人生态度和经历,以及作者熟悉的加拿大城乡的社会和自然风貌。

关于《姑娘们和女人们的故事》笔者曾在两篇文章里较详细地做过评析,就不在此赘述了。[7]《你以为你是谁?》给门罗带来了第二次总督奖,该小说的叙述者,女主人翁萝丝与戴尔一样在20世纪初加拿大的贫困乡间成长,也以出色的学习成绩争取到了高等教育,最后走出了穷乡到大地方从事演艺、广播和电视事业。但童年的萝丝缺少了戴尔的清纯,小说也没有以她离家去追求艺术家的前程告终。《你以为你是谁?》的后半段好像在续写戴尔后半生可能遇到的命运,那是一个缺少了戴尔离家时浪漫理想的故事。萝丝有才能,但个性很强,生活充满了沧桑。在断断续续的演艺生涯中她结婚、生子、离婚并与不止一个男友交往,但在匆忙的生活中伴随她的永远是特立独行的孤独。门罗通过萝丝的心理活动揭示了她强硬外表下内心的脆弱及对爱和家庭温暖的渴求。进入中年后的萝丝自嘲没有了容貌却不减渴求,逐渐她越来越多地回忆幼时在乡镇和父亲、继母一起的家庭生活。可以说,门罗这两部写女人成长和人生的长篇小说就像换了主角的上下集。作为续集,《你以为你是谁?》比《姑娘们和女人们的故事》更贴近现实主义,青年女子乐观的抱负和理想被现实的酸甜苦辣打磨掉了。小说少了欢快多了沧桑,戴尔叙事中带有的那种恶作剧的轻快讽刺和幽默被萝丝更深沉的人生洞见所替代。我以为这种随年龄和经历打磨后对幼时并不理想的生活的怀旧和思念恰恰诠释了小说为什么叫做“你以为你是谁?”。

II

文学的地域性和国际性可以说是文坛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应该说,即便最局限于某个地域的文学作品也有其超越地域意义的普世价值,何况在创作理念和技巧上世界国别文学间的相互影响更是不言而喻的事实。门罗的作品就是这样,正因两者兼备才受到读者喜爱和诺贝尔奖青睐。关于这个话题,《外国文学动态》刊载了《艾丽丝·门罗获奖的启示》这篇很好的文章。文章提到了门罗敬仰契诃夫,但却反对把她与契诃夫捆绑在一起,并称这种做法反映了我们“批评的贫乏”。(申霞艳22)我非常同意这一意见,并想结合门罗谈谈把一位作者局限为某一类作家或归为某个主义作家的研究方法可能产生的问题。

众所周知,按照流派、意识形态、创作模式等来进行作家归类一直以来是传统文学批评的一种方式,无可非议。然而称门罗为“当代的契诃夫”和“女契诃夫”的定位虽可理解也不必深究,但的确是批评偷懒和简单化的一种表现。为说明这一看法,我们可以先看看曼斯菲尔德。契诃夫创先开发了具有“抒情心理”叙事特点的现实主义短篇小说,[8]影响和引领了一代短篇小说家。英国女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K.Mansfield,1888—1923)也十分推崇契诃夫。她曾在1921年的一篇札记中写道:“如果法国的全部短篇小说都毁于一炬,而这个短篇小说(即契诃夫的名篇)《苦恼》留存下来的话,我也不会感到可惜。”[9]曼斯菲尔德确实受到了契诃夫描写小人物命运的现实主义主题及风格的震撼。在她的短篇小说中可以见到契诃夫的影响,比如不设奇局,不求曲折的情节和重视心理探究等。那么,是否我们也可因此称她“女契诃夫”呢?显然不妥,因为不同于契诃夫,曼斯菲尔德有强烈的女性视角,而且出生的国别和社会背景也不同。她的作品虽也揭示了英国的贫富差距,但却更成功地描述了上层女人的空虚、麻木与虚伪(如《一杯茶》和《园会》)和普通人的创伤和自欺(如《苍蝇》)。她没有农奴家庭出身的契诃夫对贫穷那么深刻的了解,她的作品也缺少对官场腐败,小市民愚昧的强烈讽刺。更因为英国绅士和精英环境的影响,她倾向话里有话的诙谐讽刺,而不常用契诃夫那种近于荒诞的夸张手法。所以尽管有效仿和借鉴,“女契诃夫”的“美誉”显然不适合曼斯菲尔德。

以此类推,这个帽子也不宜用于门罗。门罗的确说过喜爱契诃夫的现实主义,她的作品也多是类似“抒情心理”的叙事,但她并不盲目跟从。即便她与曼斯菲尔德都欣赏和借鉴契诃夫,两人也有异同。虽然她们都十分了解女性,都以写女人故事见长,但是加拿大的地域环境和当时较贫困的经济状况决定了门罗主要写中下层妇女的成长和经历,而非贵妇和淑女。她的小说很少表现上层女人的空虚和慵懒,而是着重描写普通女人的奋斗或无奈,包括她们的粗俗和无知。她们两人的例子说明,文学作品的价值在于个性和特色与普世品质相结合,任何简单化的戴帽子做法实际上都伤害了作者,否认了优秀作家的丰富性和多面性。

III

门罗确实是个内容和技巧都很丰富多样的作家。但因为身为女性,她常显示女人的立场,又最爱通过女性视角,用女人来叙述故事,加之小说的主人公也以女性为多,所以学界较多从女性主义这个切入点来讨论她的作品。《当代外国文学》2013年刊登了一篇这样的文章,题为《艾丽丝·门罗小说中的婚姻暴力与女性成长意识》。该文章以《逃离》《父亲们》《一个女人的爱》等多篇故事为例,引用了保罗·洛克利等西方学者关于婚姻暴力的理论,为我们揭示了门罗对婚姻暴力的关注。比如《逃离》里的丈夫经常粗暴地对妻子发脾气;《空间》里的丈夫对妻子大小事情的偏执与控制,甚至发展到愤怒时杀死自己的孩子;《密尼赛唐河》里丈夫暴打妻子,而旁观者助威大喊“杀死她!”等等。(黄芙蓉98—104)文章也涉及了家庭暴力,如父亲痛打孩子。我很同意这篇文章的观点,这种女性主义讨论也证实了门罗的乡土故事反映了超越地域局限的普世问题。

不过,正因为优秀作家的丰富和多面,我想就婚姻暴力议题做一个补充,即门罗也写了不少婚姻和家庭中女人施暴的故事。比如在《姑娘们和女人们的故事》里热爱大自然和动物的雇工贝尼受骗娶回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玛德琳,不知玛德琳有个未婚生的小女儿,她家人做广告为她求偶是急不可待地要甩掉这个包袱。贝尼没有因为受骗而暴跳如雷,或继而压迫残害玛德琳,反而宽容地接受了她和幼儿黛安。玛德琳脾气暴躁而且歇斯底里,动辄对贝尼和孩子动武。孩子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她甚至用皮带把黛安的两腿绑在婴儿床的围栏上,拿板子打,还用火钳烙孩子的背部,令人发指。贝尼把孩子藏在怀里,板子就打在了他背上。他一个粗男人对孩子的温柔令人动容,而怯生生的黛安则只对他无比依赖和信任。

另一个写女人在婚恋中施暴的故事非常含蓄,技巧却十分精湛。这个故事就是《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事》(Something I’ve Been Meaning to Tell You,1974)。故事通过女子艾特的观察和心理活动来讲述,叙述时间颠来倒去,语言留了不少断层,情节也经常跳跃。尽管叙事技巧复杂,但语言简约,不少对话像海明威的对话那样简短,而且显得无风无浪的平淡。然而,仔细读下来这是个暗含玄机,甚至令人惊悚的故事。这在门罗小说里实不多见。

艾特有个姐姐査尔和一个弟弟。弟弟因她的过错而溺水身亡,两姊妹,尤其查尔做很多家务。艾特不漂亮,但查尔是个冷美人,有很多男孩子追求她,她都不动声色。但暗地里她委身了镇上旅馆老板的儿子布来吉。查尔总是一副冷面孔,话也不多。布来吉却能说会道,继承了旅馆后搞起旅游,带客人游览。当布来吉与一位40多岁的女游客闪婚并离开了小镇后,查尔想喝液态漂白粉自尽,但错喝了蓝色漂白剂,没死。传闻布来吉又多次结婚后,查尔嫁给了教过她们的老师亚瑟,艾特则在镇上开了间成衣店。布来吉离婚后又回到镇上,看似同亚瑟和两个姑娘保持着良好关系。但他最后破产,卖掉了旅馆流落外乡。好多年过去了,艾特关掉了成衣店搬回家,与亚瑟越来越知心。她告诉了亚瑟查尔和布来吉过去的恋情,但他却不在意,慢慢淡忘掉。艾特却老忘不了橱里查尔那瓶漂白粉,最后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撒个谎,说在镇上听说布来吉又结婚了并再次提起他头一次的闪婚。查尔很平静自然地加入了谈话,但是第二天早上,他们发现查尔死在床上,还是那么漂亮。下葬那天布来吉赶了回来,之后就再无音讯。从此,艾特照料亚瑟,两人各自独身地一起过了很多年。艾特总想告诉亚瑟,布来吉又结婚是她的谎话,就是这个谎话杀死了查尔,但她始终没能开口。

故事就是这样,从表面看十分平淡无奇。然而读者可以深挖出许多隐含的内容。在潜文本里艾特对亚瑟有爱意,对姐姐有亲密也有妒忌和怨恨。故事没交代她编造布来吉再次结婚的动机,有可能是因查尔心思深,一直不露声色,所以艾特想探知姐姐到底心里还有没有老情人。但这也可能是蓄谋已久的报复,因姐姐总能夺去她喜爱的人。文本也故意引读者猜测查尔那夜晚是恰恰发了心脏病呢,还是布来吉再次结婚的消息让她喝了漂白粉呢?叙述里没给出肯定答案。虽因叙事简约和不连贯留下了许多类似的疑问,但就已陈述的内容读者可以肯定查尔冷漠的外表下是颗炽热的心,她对初恋的布来吉感情强烈而真挚,长期都不怪他为了钱反复娶老女人。查尔嫁给年长很多又病弱的亚瑟一定不幸福,但亚瑟的正派、善良让她基本尽了妻子责任。可是真正与亚瑟贴心的是艾特。故事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他们(指查尔死后的亚瑟和艾特)真的结了婚,人们会说他们十分幸福。”[10]显然,她和亚瑟后来情感很深,互相依靠。但也有可能亚瑟一直把她当妻妹所以从来没有成婚的念头。那么这句话就是艾特的自我安慰。她一生与查尔在婚恋上竞争,却永远敌不过姐姐。她看似平淡的命运实际相当凄惨。但如果她明知查尔始终不忘布来吉却故意恶作剧说了谎,看看姐姐会不会自杀的话,那这种杀人游戏就相当可怕了。如果再考虑到小时候她造成弟弟淹死,不但没伤心,还不高兴父亲怪她,那么艾特这个看似善良、好说话又体贴人的女人就很可怕了,她有两条人命在身。这种形式的间接杀人,应该也是暴力,是女人实施的阴险的婚姻和家庭暴力。

IV

除去超越女性主义局限,门罗的国际性还见于她游刃有余地借鉴和灵活处理世界其他短篇小说大师的技巧。不同于有潜文本的《我一直想要告诉你的事》《我怎样遇见了我的丈夫》只有一个层面,叙事流畅、故事简明。但是即便简单,它也给了读者无穷的回味,而且从写法上可以见到门罗如何借鉴和改造了欧·亨利的品牌结尾。故事以第一人称讲述,有一天村子的田野里忽然降落下来一架旧飞机,驾驶员是克里斯,一个退伍军人,他搞了架飞机到各处邀客上天飞行,以此挣钱。“我”,15岁的艾蒂,是个天真的打工姑娘。因为克里斯必须到她主人的院子里来压水,两人就认识了。克里斯帮她隐瞒了因好奇偷偷试穿女主人的长裙,夸她漂亮,教她抽烟,还邀她免费乘飞机。于是他们成了朋友,艾蒂还主动给他送自己烤的点心。不久克里斯的前女友打听到他的所在地,赶过来找他。自由惯了的飞行员就设法溜走了,走前炙热地亲吻了小姑娘并答应会给她写信。艾蒂喜欢克里斯,但很幼稚,以为亲吻相当于失身。她每天都面带笑容在门外迎接邮差,盼望有克里斯的信。邮差小伙腼腆、脾气好。几次送信后他不那么害羞了,告诉艾蒂喜欢她的笑脸,每天等着见她的微笑。几封信后克里斯没了消息,艾蒂仍旧每天等信,最后无望而止。然后有一天,邮差打电话到主人家约她出来,见面时他向艾蒂求了婚,一年后成了她的丈夫。故事结尾是在许多年后,艾蒂微笑地听丈夫得意地给孩子们讲当初他们的妈妈是如何追求他的,她每天在门口引颈盼望他出现。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以“意想不到的结尾”著称,但他的小说一般都很浪漫,有的带有英雄主义的伤感,如《最后一片叶子》的结尾抖出的包袱是老画家为救女孩冬夜攀上墙去画树叶,结果女孩子奇迹般恢复却得知老人已因着凉患肺炎死去;有的结尾则反讽地描写命运如何捉弄人,让人酸楚又哭笑不得,如《警察和圣歌》里纽约市的流浪汉想入监狱度过寒冷的冬天,他偷东西、砸窗玻璃都没达目的,却在教堂门口听到奏响圣歌十分感动,决心重新做人时反被警察以游手好闲抓近了监狱。门罗这个故事也有意外的结尾,而且是一而再地给我们意外。首先是姑娘天天等心上人的信,最后嫁给了邮差,这可算是个轻度的欧·亨利品牌结尾。但门罗的高明就在于,在这一结尾后面她还留了个小小的尾巴,加深了故事的余味。我们读到艾蒂有了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孩子,有了幸福的家庭。但出于珍藏初恋的情感或不想让丈夫伤心,她总是带着丈夫熟悉的笑容一边做着家务,一边听他向孩子吹牛,却从不点破自己每天在门口并非等他。这个双意外结尾是门罗对欧·亨利格式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故事的现实主义成分,也解构了前一个结尾最终获得幸福的浪漫。最后我们被告知,在意外地认识并嫁给邮差后艾蒂心里还藏着初恋的秘密,这是她在幸福家庭之外的小小自留地,永远不属于她的丈夫。

结尾

门罗是个多产的作家,如果细读门罗,我们会发现她的小说远远超越了加拿大的某个地域,也超越了某个理论或主义。大家都知道哈罗德·布鲁姆的“影响的焦虑”理论,指作家一般都焦虑自己是否能推陈出新,希望不要跟在前人身后亦步亦趋。加拿大多数作家也如此,但是门罗似乎没有这种焦虑。她也尝试现代手法,但不求惊人,不追求“光怪陆离的形式和冷涩生僻的语言”,“形式不露痕迹,视角的变化一点儿也不突兀”。(申霞艳21)她更属于喜爱写作,享受写作的作家类型,因此她的作品也就同样会带给读者一种洞察社会和人生的享受。而由此带来的文学作品返璞归真和贴近现实的效果,也许就是她的短篇小说那么成功和她获得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重要原因。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大学加拿大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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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博科维奇等编:《剑桥美国文学史》第一卷,康学坤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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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傅俊等编:《加拿大文学简史》,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

11.黄芙蓉:《艾丽丝·门罗小说中的婚姻暴力与女性成长意识》,《当代外国文学》2013年第4期。

12.刘意青:《存活斗争的胜利者——加拿大女小说家和作品评介》,王守仁、方成主编:《阐释、比较、思考——外国文学教学与研究论文集》,北京:军事谊文出版社,2002。

13.刘意青等:《超越性别壁垒的女性叙事:读门罗的<弗莱茨路>》,《外国文学》2011年第4期。

14.威廉·赫伯特·纽:《加拿大文学史》,吴持哲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

15.契诃夫:《变色龙》,冯加译,南京:译林出版社出版,1997。

16.申霞艳:《艾丽丝·门罗的获奖启示》,《外国文学动态》2013年第6期。

17.赵慧珍:《论加拿大女作家艾丽丝·蒙罗及其笔下的女性形象》,《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