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的中国式信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发表讲话时提到需要深入调查的几个重大问题,其中一个是“如何搞活市场,支持创业”。中国正面临创业的好时机,各地方政府也推出了不少鼓励创业的方案。例如,武汉市政府最近通过了“青桐计划”,全方位扶持大学生创业,力图“让武汉成为青年创业圣地”。比如,可以对大学生创业提供10万—20万元的无偿资助,组建1亿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提供100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免房租、减税收、给予优惠住房等,此政策不仅适用于武汉市的大学生,也适用于愿意到武汉市创业的外地大学生。这恐怕是迄今为止地方政府出台的对大学生创业最优惠的政策。
最近我也参加了一个慈善基金会对MBA学生的创业计划评审,在16个申报项目中,5个项目获得了7个评委的全票通过,而且都有创投公司跟投,待进一步决定的有2个项目。这是一个不错的结果。接下来的问题是,作为慈善基金会,如何运作种子投资资金。首先,采用商业投资不是最好的办法,所有的天使投资和种子投资都是采用前期投资入股的办法。我们想探索一种亲友式投资的方法,假设学生是我们的亲戚,我们作为有能力的长辈希望支持他们创业成功。因此,根据需要,我们相应给予他们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原始借款,在他们创业成功以后归还,不占据他们的股份,当他们有能力时自愿以其他方式给予回报。
问题在于这种亲友式的创业扶持借款,是否可以不需要以法律的形式约定,我们希望探索一种非法律的方式建立这样的资助关系。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在四川绵阳市靠近北川的一个村庄里进行了一项公益试验。我们的方案是给每个村民一部分无息借款,分五年偿还。当时很多朋友劝我不要这样做,有位银行行长说,现在大学生贷款都不还,何况受灾的农民。但我仍然决心做这样一个试验。我们筹集了350万元资金借给村民。现在第四个还款期过去了,村民们的还款率为到期应还款的66%。到今年春节就满五年期了,迄今为止,我们没有采用较为严厉的催款方法,只采用了鼓励还款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想看看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村民还款的情况。五年到期后,我们会再商量如何进一步鼓励或者约束村民们还款。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废墟边的帐篷里,村民代表和我一起点着蜡烛商量这个计划,当我们讨论是分年度等额还款还是第一年还款率低一些后面慢慢递增时,他们一致认为采用等额还款方式,这一点令我非常感动。如果我们当年设计按第一年还款10%,然后按15%、20%、25%、30%逐年递增的话,第四年的按期还款率还会更高一些。因此,我对这个试验是有信心的,如果五年能够收回80%多,对一些困难户延期1—2年,还款率达到95%以上,这个试验就应该算是成功的。
现在我们计划对创业者进行试验,即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初始资金,分2—3年偿还,无须担保、无须抵押。我期盼MBA们的信用比四川受灾农民更高。
至此我又想起我爷爷的故事。我爷爷一生坚持写日记,在他50多岁时的一篇日记里,他写道:“今天我如释重负,终于还完了父亲的欠款。”当年,我曾祖父是清朝在安徽一个地方驻军的负责人,因为洪水冲坏了兵营,他向地方乡绅借款修复兵营,准备等上级拨款下来后还钱,结果发生了辛亥革命,上级的拨款永远不可能来了。于是他就自己承担债务,陆续还债,他过世后由我祖父接着还债,直至全款还清。我想这就是中国式的“父债子还”的演绎。
这不是市场经济的逻辑,在市场经济中,是可以合理避债的。有限公司法人的产生,使得企业只负有限责任,大大鼓励了个人投资和做生意的意愿,降低了自然人的责任和风险,但同时也鼓励了逃避责任和欺诈行为。今天,我们不能批评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避债和避税行为,但我们可以尝试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公益组织与个人之间建立中国式信用,建立这种类似于“父债子还”的深度责任感。以我们的试验为例,我们希望和创业者之间建立中国式信用,创业者借了钱之后,投身于市场经济并按西方式法则进行下一阶段的投资和交易。
“西方式法则”不需要我们添油加醋,“中国式信用”则需要我们发扬光大。
2013.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