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出版说明
《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一书在我所出版的著作中,是极为特殊的。该书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刑法知识论》一书,是在该书的基础上增补形成的,并且与《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一书同时在2012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次将本书纳入陈兴良刑法学丛书,只是增补了代跋:刑法教义学的发展脉络。该代跋是以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我国刑法教义学的发展为中心线索展开的,对其中的若干重大争议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评析。
《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涉及对我国刑法知识形态的理论考察,由此形成我国刑法知识话语体系。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刑法话语主要来自苏俄刑法学。这种苏俄刑法学话语对于我国刑法学的初创起到了引导作用,其历史功绩不可否定。当然,随着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这套刑法知识话语同样也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其明显落后于法治的发展速度。在这种情况下,亟待建立我国自己的刑法知识话语。然而,问题并非那么简单,刑法知识话语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模仿、学习、消化和创新的漫长过程。而向先进国家学习刑法知识,则是必由之路。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引进德日刑法知识,以此取代苏俄刑法知识。对于这样一种我国刑法知识演进,我是持肯定态度的。为此,我国当代刑法学者承担着清理地基和建筑大厦的双重使命。
《刑法的知识转型【方法论】》一书,是我对苏俄刑法知识进行批判性考察,以及对德日刑法知识进行阐述性叙述的成果。例如,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批判和对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论述就是典型的学术案例。社会危害性理论来自苏俄刑法学,并且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我国刑法学的核心概念,统率整个刑法理论。我从2000年开始,持续地关注社会危害性理论,对此进行深入地批判和检讨,揭示其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不兼容性,同时还主张从社会危害性到法益侵害性的话语转换。其中的思考虽然也存在简单和粗暴之处,但它确实引起了我国刑法学界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关注。与此同时,围绕着四要件和三阶层这两种犯罪论体系之间的学术争议,也是近些年来我国刑法学界曾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之一。作为参与者,我认为自己对于德日刑法学术的启蒙还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总之,任何学术都需要在争鸣中推进,而不能死气沉沉。本书作为我对当下我国刑法知识反思的思想结晶,是我国刑法学走向教义学的一个学术个案,值得缅怀。
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寓所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