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疑难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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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反对外来侵略的斗争

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如何形成的

早在18世纪中叶,英国已经在西方各国的对华贸易中占据首要地位。工业革命开始后,英国对华贸易进一步扩大。然而,由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在与中国的对外贸易中并没有占到多大便宜,总是处于贸易入超的地位。为了打开中国的大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英国,开始向中国输入鸦片,使其在19世纪初期的中英贸易中成功转向出超地位。这时候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鸦片输入已经构成其掠夺中国的前奏,鸦片的输入也使得中国人民身体素质大幅降低,白银大量外流,严重腐蚀了整个中国社会。

1.鸦片战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起点

鸦片战争的发动是英国资产阶级蓄谋已久的事情。早在1932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东商馆的职员胡夏米等人就受命乘坐阿美士德号从澳门出发,进行侦探活动。他们在经商和传教名义的掩护之下,收集了有关中国东部沿海的大量情报,而且测量了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地的港湾河道,绘制成了海图。根据这些情报,代表鸦片贩子利益的胡夏米制定了对华侵略的具体作战方案并以私人信件的方式向英国外交大臣帕麦斯顿建言献策。

1839年8月5日,林则徐禁烟的消息传到了伦敦,引起英国资产阶级强烈的战争叫嚣。1840年6月,英国政府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以大炮保护鸦片贸易。战争开始之后,清军节节败退,同年9月17日,道光皇帝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东与英国举行议和谈判,同时将林则徐、邓廷桢革职查办。1月20日,义律与琦善秘密签订了《穿鼻草约》,其主要内容有割让香港、开放广州、赔偿烟价600万元等条款;5月27日奕山与英军订立《广州和约》,规定:交付英军600万元“赎城费”,赔偿英国商馆损失30万元,清军退驻广州城外六十里,赎金交清之后,英军归还炮台、退出虎门。1842年8月,英国舰队主力80余艘闯入南京下关江面,进逼南京,清政府完全丧失了抵抗的信心和能力,遂与英国议和,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在炮口的威逼下订立的”条约。其后,中国又先后与英国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内容。于是,英国侵略者在中国攫取了多项特权:

第一,强占香港。条约规定,清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任便立法治理”。英国建立起了其在香港的殖民统治,香港亦成为其侵略中国的重要基地。

第二,勒索巨款。中国赔偿鸦片烟价6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偿还商业欠款300万银元,共计2100万银元(广州赎城费600万银元不包括在内),这笔巨款大致相当于当时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1/3。

第三,五口通商。《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作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在各口岸派驻领事,设立领事馆,管理英国商贾事宜。自此,中国东南沿海门户大开,资本主义商品汹涌而来。《虎门条约》还允许英国人在五口租地建屋,永久居住,这成为租界的来源,外国侵略者以租界为据点,不断加强对中国的控制和掠夺。

第四,协定关税。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从此中国丧失了关税自主权。《五口通商章程》还规定了“值百抽五”的低税率,为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原料掠夺提供了便利。

第五,领事裁判权。中国与英国之间的诉讼,首先由英国领事调停,如果调停不成,再请中国官员“秉公断案”。英国人犯法,要按照英国法律进行审判,这就是所谓的“治外法权”,其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中国人不仅无权管理外侨,而且也不得进行自我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第六,片面最惠国待遇。各国在华享有的特权和利益,英国都要有一份。这种“利益均沾”并不是指中国和英国之间的相互平等待遇,而单指英国在华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无论哪个国家对华侵略的得逞,就是所有外国列强侵略中国的成功。这就使资本主义各国在侵略中国时形成了一个无形的联合阵营,成为中国难以挣脱的枷锁。

虽然条约只字未提关于鸦片贸易的事情,但实际上中英双方达成了允许鸦片免税大量输入的共识。1844年7月,美国威吓中国与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望厦条约》;10月,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黄埔条约》;此外,其他的西方国家也纷纷前来与中国签订和约,要求“共同分享”侵略权益。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社会性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中国由独立自主的国家逐渐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

为了索取更多的特权,英、法两国在美、俄的支持下,于1856年对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所以叫作第二次鸦片战争,是因为这次战争是鸦片战争的延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目的是在打开中国国门的情况下继续扩大其侵略权益。这次战争历时四年多,英法联军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腐朽的清政府根本不能抵挡外国侵略者的铁蹄,被迫与英法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还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和中美《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加速了西方侵略者与中国封建统治者的勾结。

鸦片战争的失败,使得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国家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国家抢占了中国的大片领土,并攫取了许多政治、经济特权,中国开始丧失独立主权,领土完整遭到破坏,清政府逐渐沦为资本-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首先,帝国主义国家夺去了香港和东北等大片中国领土,中国的领土主权遭到破坏;其次,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国家获得了巨额的军事赔款,甚至和清政府商定通过“协定关税”来偿还,中国的关税主权也开始丧失,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甚至阻碍了初生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再次,在帝国主义国家的强迫下,中国开放了许多通商口岸,允许帝国主义国家设租界,并享有领事裁判权,中国的领土主权受到破坏,租界也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国家侵华的据点和大本营;最后,允许帝国主义国家在内河和沿海航行通商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之间的矛盾开始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从属于这个主要矛盾,中外反动势力开始互相勾结利用,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使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面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人民解放成了中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因此,鸦片战争既是近代中国人民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起点,也是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起点,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2.甲午战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加深

19世纪70年代,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向帝国主义过渡,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也急需从对外扩张的道路中寻求对外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而此时的中国正处于清朝晚期,政治腐败,人民生活困苦,国防军事软弱。特别是中国在中法战争中的不战而败,使清政府的软弱无能暴露无遗,更加助长了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野心。在各种情况下,日本趁机制定了“大陆政策”,并于1894年悍然发动侵略朝鲜和中国的战争。

战争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中国的一部分爱国将领和官兵进行了顽强勇敢的抵抗,奈何当时掌握朝廷大权的官员从战争开始就想着与日本求和,根本不打算使战争继续下去。尽管日本气焰嚣张,在战场上连连获胜,但其国力毕竟有限,无法维持长期的战争,故而也向清政府提出和谈要求。然而谈判的结果是清政府接受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及日本的各项无理要求。

《马关条约》是自《南京条约》以来清政府签订的最为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规定:第一,中国承认朝鲜“完全独立”;第二,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第三,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第四,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可以在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第五,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其产品免征各项税务,日本货物均可设栈寄存。

《马关条约》的签订使日本实现了20多年的扩张目标,把朝鲜成功地变成入侵中国的桥头堡,把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独立和主权。辽东半岛扼北洋的门户,和山东半岛合成环抱渤海的形势。日本占据辽东,不仅直接威胁天津、塘沽和山海关一带的国防安全,同时还造成“京畿不能一日安枕”的危机局面。而台湾是我国沿海的第一大岛,不但拥有丰富的物产资源,而且台湾海峡还是中国东南沿海的航行要道。日本侵占台湾后不仅对台湾同胞进行殖民剥削,而且据此对中国东南沿海进行大肆侵略。巨额赔款也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统治者把这些赔款全部转嫁到人民的头上,使人民更加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内地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得西方列强获得了在中国的内河航运权,而各国援引“利益均沾”的条款,纷纷在中国开设工厂,掠夺中国的廉价原料和劳动力,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马关条约》规定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这相当于清政府3年的财政收入,国库空虚的清政府只能加大税收力度,通过高额征税等偿还赔款,导致人民的负担越来越重,生活痛苦不堪。《马关条约》进一步扩大了帝国主义国家在华的通商特权,帝国主义国家可以在华设厂,为其在华倾销商品打开方便之门,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遭到破坏。总的来说,《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以资本输出为主要手段的阶段,中国的半殖民地程度大大加深了。

沙俄长期对中国实行侵略扩张政策,早就把包括渤海湾的旅顺、大连在内的中国东北地区和朝鲜看作是自己的势力范围。在签署《马关条约》之前,沙俄多次暗示日本不得侵占东北,然而条约却把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引起其强烈不满。在条约签订的当天,沙俄召集德、法两国进行干涉。日本得不到英美两国的支持,无力与俄、德、法三国抗衡,最终无奈归还辽东半岛,转而向中国索取3000万两白银的“赎辽费”。沙俄亦与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密约》,不断攫取在中国的特权。

紧随沙俄,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纷纷向清政府勒索,在中国设定租界、争夺势力范围,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

3.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国家掠夺和瓜分中国的狂潮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造成了空前的民族危机,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此时的中国社会掀起一股救亡图存的热潮,清政府开始实施一些“自救”措施,维新变法与义和团运动也应运而生。

义和团运动兴起于1898年,以“扶清灭洋”为口号,是一场农民阶级发起的反帝爱国运动,也是“近代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反洋教斗争的总汇合”。运动刚刚兴起,它就因旗帜鲜明地反对帝国主义侵略,遭到了一切帝国主义及反动势力的歪曲和污蔑。义和团运动如疾风暴雨迅速席卷京津,波及全国,严重威胁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侵略利益。

对于这场农民运动,清政府再次暴露了其一贯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伪装支持义和团的发展以欺骗和控制义和团,另一方面调兵遣将对其进行武力镇压。在这样的情势下,义和团运动仍旧迅猛发展起来,引起帝国主义的极度恐慌。1900年4月,帝国主义列强以出兵“平乱”为威胁要求清政府严厉镇压义和团,在知道仅凭清政府之力难以镇压义和团之后,帝国主义列强便谋划直接进行武装干涉。5月28日,英、美、俄、日、法、德、意、奥八国正式决定联合调兵进京镇压义和团,发动了罪恶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面对八国联军的入侵,清政府内部分为两派:一派主张镇压义和团以使帝国主义列强失去继续战争的理由,一派主张利用义和团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就在慈禧太后举棋不定之时,收到列强“勒令太后归政”的谎报,恼怒之下发出宣战诏书,与义和团民众一起抵抗八国联军的侵略。8月14日,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慈禧太后仓皇出逃,于途中下令剿杀义和团。八国联军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抢掠,无恶不作,京津地区大都变成一片废墟,“此次所受毁损及抢劫之损失,其详数将永远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

早在北京陷落之前,慈禧太后就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大臣,从广东进京与帝国主义列强进行和谈。1900年12月24日,11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12条,慈禧太后见列强并未把她当成罪魁祸首加以惩办,喜出望外之下表示全部应允。经过对各自利益的激烈争辩,1901年9月7日,英、美、俄、日、法、德、意、奥、西、比、荷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其内容为:第一,向中国勒索巨额赔款。赔款总数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共计9.8亿两,以关税、盐税、厘金支付。这就是说,除田赋以外,中国所有的税收皆由帝国主义国家控制,中国经济几乎陷入绝境。第二,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北京城至滨海间交通的各个炮台,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由外国派兵驻守。第三,划定使馆界并准许驻兵,中国人不准在界内居住。允许帝国主义在中国驻军,使北京城完全处于外国军队的监视之下。第四,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性质的组织,违者处死。清朝官吏要负责替侵略者“弹压惩办”人民的反抗,镇压不力或不及时者“即行革职,永不叙用”。第五,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外务部成为清政府专门为帝国主义服务的机构,标志清政府完全成为一个“洋人的朝廷”,完全是帝国主义控制中国的工具。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的一次空前的敲诈和勒索,也是清政府对中华民族利益的一次空前大出卖,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在华代理人。于是,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相互勾结起来,共同奴役中国人民,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秩序基本上确立起来,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自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并对中国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掠夺和剥削,把中国变成其最大的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料产地,中国人民从此坠入苦难的深渊。尽管帝国主义的侵略在客观上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现代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效果甚微,总的来说,近代以来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是近代中国一切灾难的总根源。

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属于非正义战争,其主观目的是以武力打开中国国门,将中国变成其资本和产品的倾销地,使中国成为完全的殖民地。尽管在侵略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客观效果,比如促进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激发起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刺激清政府进行以改革实现救亡图存的一些行动,但是与帝国主义国家造成的破坏相比,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他们只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更重要的是,要真正获得这些客观作用所带来的成果,中国必须是一个完全实现民族独立的自主国家,而当时的中国国家自主权早已被各种不平等条约破坏殆尽。所以,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从未放弃过反侵略活动,力图收复国家的主权和领土,把中国从资本-帝国主义侵略的铁蹄下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