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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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问题

社会范围内婚姻稳定性的下降一定程度上会让传统的抚育制度发生动摇。在中国乃至东亚社会,未婚生育极少,[21]以双系抚育为基础的家庭是子女成长和接受社会化的最基本也是最普遍的制度,[22]尽管传统社会中也存在单亲抚育,但那主要是由于父母一方丧偶而被动形成。而如今离婚的增多、婚姻稳定性的下降,一方面,会改变以往单亲家庭是以丧偶单亲家庭为主的局面,出现越来越多的离异单亲家庭;另一方面,随着父母离婚后的再婚,也将出现越来越多包含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重组家庭。这些非传统家庭结构的增多无疑会对中国家庭长期以来形成的双系抚育制度之下的亲子关系提出挑战。

西方人口学、社会学、心理学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研究文献和经验证据探讨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学业、心理和行为发展、地位获得和成年生活的影响。近年来,对这些议题的研究被纳入家庭结构与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这一更广阔的框架中,因而备受瞩目。这一框架关注的是离婚、未婚生育等原因所造成的破碎家庭结构和单亲抚育对子代地位获得、种族不平等和性别不平等的影响。[23]在地位获得上,父母离婚或未婚生育导致的单亲抚育阻碍了子女的地位获得并造成代际的向下社会流动。较之(血缘)父母完整的家庭,单亲家庭的子女通常学业表现较差,更可能辍学,更可能出现行为或心理问题,他们步入成年后也更可能过早发生性行为、早婚以及更易离婚。[24]这些长期负面影响主要通过三类机制起作用:家庭资源、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投入以及充满冲突、压力和焦虑的家庭环境。[25]在西方社会,离异、未婚生育的单亲母亲的收入通常更低,也更可能陷入贫困;[26]单亲家庭的母亲或父亲与子女的互动较少,对子女更可能疏于管教;[27]此外,离婚或其他原因的单亲抚育还会给单亲父母和子女造成心理压力和紧张感[28],从而对亲子关系、子女的心理和行为发展均造成负面影响。单亲抚育的负面影响不仅局限于家庭内,全社会范围内单亲家庭的增多以及单亲家庭在各社会群体之间分布的不平衡,还成为社会不平等的来源之一。在美国,由于黑人比白人更可能单亲抚养子女,单亲家庭对家庭收入造成的不利影响成为加剧种族不平等的原因之一。有研究表明,假如黑人和波多黎各人家庭的单亲抚育比例降至与白人家庭同等的水平,则黑人和波多黎各人子女的贫困率会降低35%。[29]此外,在大多数西方社会,离婚后抚育子女的责任常由女性承担,由未婚生育形成的单亲家庭也通常是单亲母亲家庭,这些女性的收入和就业更可能因为她们的单亲抚育而遭受负面影响,[30]因此,单亲家庭也是加剧性别不平等的因素之一。

由于社会制度与文化的差异,单亲家庭在东亚社会的影响有别于西方。其一,单亲家庭的主要来源在西方和东亚社会不同。在西方,达不到步入婚姻的经济门槛是低收入群体、黑人群体选择未婚生育及单亲抚养子女的主要原因,[31]因此未婚单亲家庭是西方社会单亲家庭研究和政策关注的重点。在东亚社会,未婚生育极少,丧偶和日益增多的离婚则是产生单亲家庭的主要来源,尤其随着人口寿命的增加,离婚更是成为东亚社会单亲家庭形成的最主要来源。这意味着离异家庭的特征、离婚后家庭收入的变化、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离婚后的再婚模式对研究东亚社会单亲家庭的社会后果更为重要。其二,东亚社会有较强的亲属关系纽带和家族传统,其发挥了社会安全网的功能,能够为破碎家庭提供帮助和支持,单亲父母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父母或其他亲属那里获得经济支持和育儿帮助。[32]在家族或亲属网络的社会支持下,在东亚社会,单亲抚育对子女的负面影响很可能得以缓冲。其三,东亚社会有很强的从夫居、父系继承的传统,家庭内有重男轻女的偏好,[33]这导致单亲抚育对子女的影响在单亲母亲家庭可能不同于在单亲父亲家庭,对男孩的影响可能不同于对女孩的影响。例如,韩国的研究发现,单亲抚育的负面影响在离异单亲父亲家庭较大而在离异单亲母亲家庭相对较小,这主要是因为在韩国离婚后父亲拥有子女的抚养权更为寻常,而能够争取到抚养权的母亲很有可能是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对子女有强烈抚养意愿的女性。[34]又例如,对中国人离婚风险的研究发现,有儿子的夫妻更不易离婚,[35]这或许意味着女孩比男孩更可能经历父母离婚及单亲抚育。

以往文献已经形成了一些对东亚社会单亲家庭及这些家庭中子女抚育后果的研究证据,但主要的研究集中于韩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对主流中国社会的研究极少。虽然中国大陆也具备上述提及的东亚社会的人口或家庭特征,但与日本、韩国等其他东亚社会不同,它还具有一些人口和制度上的独特性,这些特点也许能够为研究离异单亲抚育的后果提供有别于以往的新证据和新启示。

首先,中国大陆离婚人群的分布仍是在城市多于在农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者居多。[36]而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离婚风险的教育梯度(educational gradient in divorce)已经由正变为负,也就是说,在这些社会中,离婚在低受教育程度的人口中已变得更为普遍,低受教育程度者的婚姻更不稳定。[37]由于这些社会中大多数离异父母、单亲父母本身就是低受教育程度、低收入人群,离婚对这些人群本就脆弱的家庭经济又造成了进一步的打击,父母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难免受限于家庭贫困和经济困难。但这一点在中国离异家庭中也许不那么普遍。换言之,中国父母离婚对子女所造成的首要冲击也许不是物质上或经济上的,而可能是其他方面,比如心理发展或人际交往上的。

其次,在社会主义的制度传统下,中国大陆女性的就业仍然相对普遍。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16~64岁的女性劳动参与率高达75%,比韩国、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高出17~25个百分点,即便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随后有所下降,但仍然长期高于这些国家或地区。最新的数据显示,中国大陆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仍高于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见图1-6)。一方面,就业带来的工作收入有可能减轻女性单亲抚育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单亲抚育给女性带来的“工作-家庭”冲突也可能因女性普遍就业而更加普遍。

图1-6 东亚各国家或地区女性劳动参与率

说明:中国大陆、韩国和日本统计的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年龄范围是16~64岁;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统计的女性劳动参与率的年龄范围是15~64岁。
数据来源:中国2000年、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国2005年、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003年、2006年、2011年、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统计数字》;中国台湾地区统计部门官方网站“中华民国统计资料网”;日本、韩国数据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数据库。

最后,中国自1980年起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对生育的严格控制直接降低了家庭内的子女数,并间接降低了家庭内重男轻女的教育投资偏好,提高了家庭对女儿教育的投入,[38]在年青一代中形成了男女教育趋同的局面。无论是家庭内子女数的减少,还是男女教育趋同,都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婚姻稳定性、单亲抚育产生多方面影响。比如,阎云翔的一项研究指出,独生子女一代的年轻人成年后的婚姻生活更可能受到双方父母的干预,从而引发一些婚姻矛盾的激化甚至是婚姻解体。[39]但与此同时,这些年轻人在离婚后也更可能得到父母在经济和育儿上的帮助。与之相关,另一个需要提到的影响是,在生育率持续降低、许多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中国父母对孩子(尤其是独生子女)的重视程度可能更高。世界价值观调查显示,中国人认同父母应该为孩子做出牺牲的比例更高,明显超过了韩国和日本(见图1-7)。这些社会态度一方面有可能让中国父母在离婚上更为慎重、在抚育上更为尽责;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中国的离婚者更可能被视为“不称职的父母”而面临更大的社会压力。

图1-7 赞同“父母应该一切为了孩子,即使牺牲自己的幸福”的比例

数据来源:世界价值观调查(1999~2004)中国、韩国、日本的调查数据。

上述分析表明,研究中国父母离婚后的单亲抚育、家庭重组对子女发展的影响不仅具有现实意义,在跨国经验比较的角度上也具有学术贡献及价值。目前对当代中国离异家庭子女发展的系统性研究不多,与此相关的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答。本书欲借助人口数据、社会调查数据系统地描述当代中国[40]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的重组家庭的特征和状况,以及研究父母离婚对子女发展和地位获得的影响。

本书试图回答两个研究问题。第一,当代中国的父母离异家庭有多少?这些家庭具有怎样的特征? 这里所指的父母离异家庭包括父母离婚后由离异单亲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构成的单亲家庭(即离异单亲家庭)和由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离异父亲或母亲再婚形成的重组家庭。但在这两类离异家庭中,本书尤为关注的是离异单亲家庭的特征。目前中国的婚姻家庭统计尚不完备,已公布的人口数据主要是从户规模和代际数这些角度来描述家庭结构的类型,而没有从婚姻维度来划分家庭结构,因而人们对此知之甚少,但任何对离异家庭更为深入的研究都需要以这些家庭在人口中的分布和基本特征为基础和研究起点。

在第一个问题的基础之上,本书关注的第二个研究问题,也是试图重点回答的问题是,来自离异家庭的子女与那些来自父母婚姻完整家庭的子女相比,在教育、心理发展、地位获得及其他社会后果上是否存在明显的劣势,以及会在哪些方面存在劣势?如果参考以往西方研究的结论,离异单亲家庭经济资源相对匮乏、单亲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不足,以及父母婚姻矛盾带来的压力,致使生活于这些家庭的子女在人生诸多方面的发展上均处于劣势。但鉴于中西方家庭在社会人口构成和特征上的差异,所处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之不同,也许西方的结论未必可以完全照搬于中国,我们仍有必要以中国的数据来重新检视父母离婚、离婚后的单亲抚育对子女各方面发展的影响。

本书对上述两个问题的研究结合了人口研究和社会分层的视角。一方面,当代中国离婚水平的上升、父母离异家庭的增多并非特例,这是中国正经历全球范围内第二次人口转型的表现。虽然这一转型是全球性的,但它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却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中国乃至东亚社会在婚姻、家庭的制度和文化传统上有别于西方,在经历第二次人口转型时,它们在婚姻家庭某些领域的变化有过之无不及,而另一些领域甚少被撼动。[41]因此,去发现、佐证和剖析不同国家、地区的社会情境下婚姻、家庭变迁的差别将为理解人类历史上这一重要的人口转型提供更全面、深入和细致的研究方向和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对中国离异家庭的研究将为第二次人口转型的学术讨论提出新的实证证据。另一方面,即便是针对同一国家的人口,第二次人口转型的影响在不同社会群体中也会存在差异。由于不同社会群体在地位和资源分配上的不平等,在应对婚姻解体、子女抚育上会倾向于选择不同的策略,或遭遇不同的后果,因而离婚、单亲抚育这些经历对从属于不同社会群体、处在不同社会位置上的个体及其后代所造成的冲击或负面影响程度也会不同。本书在分析父母离异家庭的子女发展时将着重考察两类不平等:一是家庭或个人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二是男女之间的性别不平等。在今日中国经济不平等持续扩大的背景下,探讨社会经济地位不平等对婚姻、家庭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了解贫富差距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及其可能激化的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之上研究性别不平等的交互作用,则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的两性关系及其更广泛的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