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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需解决的四个问题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永远在路上。我认为,有以下四个共性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思考和探索。
第一,党内法规学术资源和话语资源有待开发。党内法规理论来源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具有理论优势和学术资源,而党内法规实践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需要各展其能、相辅相成、共同协作,深入挖掘党内法规理论资源和实践资源,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相长。
第二,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根本属性。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不是空洞、抽象的纯学术研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和理论工作者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服务于党中央决策大局、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
第三,党内法规学科建设与学科规划仍有待推进。目前,学科建设决定了一个学术领域的资源获取程度,作为一项对党和国家意义重大的学术领域,党内法规需要学科化。可喜的是,教育部已经在十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为党内法规的学科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第四,党内法规研究信息传递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发展滞后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的发展。实践需要理论的支持,理论也需要实践的引导。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拟建立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信息化平台,在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则的前提下,实现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实务素材的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刘文健)
[1]作者简介:祝捷,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