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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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外协商民主研究的基本情况

对协商的重视,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在古希腊城邦国家中,以及西方各种政治理论,如埃德蒙·伯克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思考与21世纪早期的理论家如约翰·杜威的著作中,都能找到对协商的论述。1980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毕塞特(Joseph Bessette)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中的多数原则》一文中明确提出“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概念[10],从而在学术界引发了对于协商民主的研究热潮。随后美国学者伯纳德·曼宁、乔舒亚·科恩分别发表了《论合法性与政治协商》与《协商与民主合法性》论文,真正赋予协商民主以发展动力。此后,詹姆斯·博曼教授的《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1996年)、詹姆斯·博曼和威廉姆·雷吉合编的《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1997年)、乔·埃尔斯特教授主编的《协商民主》(1998年)、詹姆斯·菲什金教授的《协商民主论争》(2003年)等著作相继出版。国际学术界知名学者如约翰·罗尔斯、尤尔根·哈贝马斯、安东尼·吉登斯、乔舒亚·科恩、艾丽丝·M. 扬、马克·沃伦、约翰·德雷泽克等都从不同的侧面为推进协商民主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思考,并作出了相应的贡献。例如,德雷泽克讨论了全球化背景下协商政治的发展,马克·沃伦跟踪研究了加拿大公民大会的政治实践,菲什金运用协商民意测验方法在基层政治中开展实践性研究,等等。

因为出发点的差异,国外学者关于协商民主的界定也存在诸多差异和侧重。一是将协商民主作为政府形式,即“协商民主指的是为政治生活中的理性讨论提供基本空间的民主政府”[11],是一种事务受其成员的公共协商所支配的共同体;二是将协商民主看作决策形式,即当一种民主体制的决策是通过公开讨论作出的,那么,这种民主体制就是协商的;[12]三是将协商民主看作治理形式,即面对现代社会的分裂与对立,协商民主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13]此外,吉登斯、艾丽丝·M.扬和德雷泽克等学者则根据各自研究兴趣和价值取向提出了几种不同于“协商民主”的认知概念,如吉登斯提出的“对话民主”、德雷泽克提出的“话语民主”和艾丽丝·M.扬所说的“沟通民主”。

国外学者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其核心的概念包括多元主义、平等、理性、责任、参与、程序、协商、合法性、共识和公共利益。而因为价值取向与研究路径的不同,协商民主理论分为这样几种不同的流派:从“社群主义”视角研究协商民主,如本杰明·巴伯或查尔斯·泰勒等,他们注重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实践;从“自由主义”视角研究协商民主,如约翰·罗尔斯和乔舒亚·科恩等,他们强调个体的自由与权利,以及协商民主对实现共同体理想的意义;从“批判理论”视角研究协商民主,如于尔根·哈贝马斯和塞拉·本哈比等,他们认为协商是“秉承理想作用”的过程。

除现代民主国家的制度设计之外,在全球与地方治理的制度安排与实践中,都能够发现协商民主的经验支撑。(1)就国家体制而言,协商民主倡导者毕塞特认为,美国开国元勋制宪时,其主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限制大众多数,另一方面同时要使多数原则有效,而这两个方面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它们存在于制宪者建立“协商民主”的明确意图之中。(2)全球治理、地方治理过程中的协商民主,如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协商,以及巴西兴起的参与式预算、国外的市镇会议等。协商民主政治为全球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充分的实践空间,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和程序决定了其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问题,并包容差异性观点。(3)协商民主应对风险社会(乌尔里希·贝克、玛丽·道格拉斯等)。实践的结果只有一种类型的民主,那就是沿着协商民主的方向拓展和加强自由民主,只有它才能够使风险社会从容应对生态灾难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4)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讨论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指的是在人类与自然共存的环境中,政治制度既尊重人类自身的需求,也尊重自然的需求。协商民主理论认为,不仅在人类之间存在民主,而且在人类与自然界的交往过程中也存在民主,尽管并不是在自然世界,或者在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任何简单模式中存在民主。

国外的协商民主理论也面临不同的质疑和挑战。如反对者提出协商民主具有精英主义的倾向,在协商制度中强势和弱势群体之间存在不平等;协商民主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过于理想化,理想和现存民主实践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协商民主面临理性的局限与协商无效等困境。不过,更多的研究者还是肯定了协商民主的前景与价值。他们认为,其价值在于:(1)改善立法和决策的质量,促进合法决策。政治决策只有获得广大政策对象的认同和支持,即在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地加以实施。(2)培养公民精神,促进政治共同体的形成。良好的公民精神是健康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协商民主则是建构这一基础的重要途径。(3)实现从权利政治转向公益政治。协商民主开始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通过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决策的过程,改变了重视自由而忽视平等的传统。协商过程是对当代自由民主中流行的个人主义和自利道德的矫正。(4)制约行政权的膨胀。协商过程能够包容各种不同的利益、立场和价值,使讨论和决策过程中的社会知识最大化。从广义上讲,行政责任的协商模式将具有超越公共行政的意义。(5)协商民主能够充分发挥理性的作用。公共协商就是交换理性的对话过程,目的是解决那些只有通过人际协作才能解决的问题。(6)协商民主能够作为化解国内国际冲突的有效手段。[14]

二 国内协商民主研究的基本情况

国内学术界开始了解协商民主理论,最早应是2002年。[15]德国当代思想家哈贝马斯在华所作“协商民主的三种规范”演讲,让国内学术界开始知晓“协商政治”。真正首次见之于文的“协商民主”研究,则是2002年12月发表的《当代西方政治理论的热点问题》一文[16],文中明确提出了“远程民主与协商民主”。该文认为,政府与公民的协商是实现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协商作为民主的实践是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之一。2003年8月发表的《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一文认为,协商政治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作为竞争政治的替代来强调的”[17]。而在2003年,有学者的研究成果也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即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行政权力网络、业主委员会和议事会等社会自治权力网络,以及渗透于二者之中的党组织网络,“这三重组织网络同时在扩展,并逐渐形成一种笔者所谓的‘协商民主’的运作机制,即由三重组织网络在制度框架内协商解决社区公共事务”[18]。实际上,该文作者想回答的问题是“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是什么?政府如何保持公共秩序?国家与社会在中国城市社区中表现为怎样的关系?”其研究成果虽然使用了“协商民主”的概念,但并未对协商民主进行深入的分析。

从2004年开始,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学术视野。(1)学术杂志开设专栏,这里仅举几例加以说明,如《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2014年)、《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年)、《新视野》(2015年)、《探索》(2015年)、《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分别开设了“协商民主”专题等。(2)课题设置、出版规划和学术研讨等相继丰富了这一热点话域。2004~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及相关单位设置了两项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课题。[19]随后,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以及相关机构设置的协商民主课题越来越多。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还设立了一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的重大招标项目。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出版了国内第一本《协商民主》文集;2005年,中央编译出版社“协商民主译丛”(8卷)被列为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2015年,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了“协商民主研究丛书”(7卷)。(3)学术研讨会相继举行。例如,中央编译局(2004年、2006年)、浙江大学(2004年)、复旦大学(2007年)、南开大学(2013年)、上海交大(2014年)、四川省社科院(2015年),以及台湾地区相继举办了各类的学术研讨会。有关大学和研究机构还经常举办关于协商民主的小型学术沙龙等。(4)成立相关研究机构。2006年12月“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理论研讨会。地方各省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相继成立,为深入研究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提供了坚实的平台。(5)研究成果日渐丰富。2004~2015年,国内出版包括翻译作品在内的协商民主著作接近90本。其中包括“协商民主译丛”8本,《协商民主》(译文集)1本,《协商民主与政治发展》(译文集)1本,《审议民主》(译文集),等等。最早的著作是2004年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协商民主》(陈家刚选编);其次是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一本学术会议论文集《协商民主的发展》(陈剩勇等主编)。学术期刊发表的协商民主论文也是逐年增多,研究主题涉及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协商民主的理论结构与主题,党际协商、基层协商、行政协商、人大的协商民主、社会协商对话和公共参与,以及协商民主面临的挑战与问题等。[20]

国内的学者多重视协商民主理论本身的建构,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方位,以及协商民主的实践问题。(1)作为民主发展路径的协商民主。“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共同决定了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发展协商政治为取向。”[21]“在进一步推进竞争性民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明智的战略选择。”[22](2)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实践。当代中国地方政治具有丰富的协商民主实践,如地方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决策过程中的协商(座谈会、听证会等),基层治理中的“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的政治协商,互联网公共论坛,以及大陆与台湾协商民主实践,等等。要积极探索实现协商民主的有效途径,让协商民主真正发挥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协商民主带来的好处。[23](3)中国协商民主研究中的若干关系。例如,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选举是现代民主的核心要素,没有选举就没有协商,选举与协商不是非此即彼的,不是截然对立的。[24]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与协商民主既存在共通的地方,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深入挖掘既有制度的潜力,拓展既有制度的空间,实现创造性的转换。协商民主与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对多样性和多元化的肯定,以及对多元共存和发展的强调,与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这种文化基础为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和文化背景。协商民主与人大制度:选举、协商都是现代民主政治中的关键要素。立法机构等国家机构也有着丰富的协商实践,例如听证制度及其实践。

三 关于国内外协商民主研究的简要评价

随着协商民主研究的成果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我们可以发现国外协商民主研究的重点,以及目前研究所面临的挑战。(1)从总体上讲,国外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协商民主的规范性理想,作为制度结构和决策机制的协商,协商民主的实践(如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政治实践)、生态危机与基层民主、全球政治与多边组织中的民主等,协商民主的价值、挑战与前景。(2)在一个强调多元、尊重差异和多样的时代,在一个既有体制面临重重危机和挑战的时代,协商民主开启了人类探索民主理想的新历程。民主走向协商,表明人们在持续关注民主的真实性。协商使民主成为一个具有持续性、创造性的过程。协商民主为人类的民主探索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路径。(3)但是,国外的协商民主研究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首先未能将协商民主理论的转型和发展放在民主理论本身的发展历程中去思考,即未能深入分析现代民主自身从“代表”到“参与”进而发展到“协商”这一重要趋势的内在逻辑;其次,作为一种民主理论,协商民主未能建构起体现自身价值和主旨的制度架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作为既有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其真正价值未能充分发挥。

国内学术界对协商民主的研究,因为其理论的深入和研究范围的广度,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也已被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但是,我国的协商民主研究依然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首先,在批判借鉴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要将协商民主的兴起放在20世纪民主理论发展的脉络中、放在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中去思考;其次,介绍、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实现本土化,要高度重视自身的历史传统、经济社会基础、制度现实以及文化背景;再次,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路径,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步,从而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最后,要从观念的转变、原则的确认走向现实的制度构造,实现民主制度、民主程序、民主技术与民主文化建设的同步发展,这是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步骤。因此,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于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