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失衡与婚姻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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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婚姻挤压

一个人进入婚龄后,就纳入了婚姻配偶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体系,在这个体系内进行比较、选择和匹配,这种婚龄期男性和女性择偶关系的总和称为婚姻市场( 郭志刚、邓国胜,2000)。婚姻市场有三个关键因素:供给、偏好和资源。供给就是婚姻市场上寻找配偶的男女;偏好就是择偶男女希望配偶具备某些特征,如对身高、年龄、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要求;资源指择偶男女自己所展示的一些特征,如社会地位、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孙淑敏,2005)。人们带着一定的资源进入婚姻市场,根据拥有资源的多少来评估自己,同样也评估潜在的配偶。

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如果婚姻市场不平衡,婚龄男女人数相差较大、比例失调,由此导致一部分男性或女性择偶发生困难,这一现象称为婚姻挤压(郭志刚、邓国胜,2000)。婚姻挤压是因为人口性别年龄结构的“不合理”,也即婚姻挤压是一个人口性别年龄结构问题(陈友华,2004)。婚姻挤压减少了处于被挤压状态人口的结婚机会,导致单身比例的上升,并使得处在婚龄段的男性成婚困难,男性终身不婚率升高(石人炳,2006)。

2000年人口普查之后,许多学者认为中国目前及今后会有 3000万~4000 万婚龄男性不能或无法正常结婚,中国将进入严重的婚姻挤压阶段,每年将新增数以百万的年轻男性找不到异性配偶。由于大多数婚姻是在同一阶层内部缔结,当同一阶层内部出现较严重的婚姻挤压时,跨阶层的婚姻将增多,导致婚姻挤压后果主要由底层人士来承担。由于男性过剩,各地区婚姻市场存在男女供求不平衡,女性会有更多的选择,从而导致大量由农村到城镇、由西部贫困落后地区向东部沿海较富裕地区的女性婚姻迁移。而贫困农村的男性婚龄群体作为择偶的“弱势群体”,成为中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的直接受害者。不能成婚的男性主要分布在农村,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在社会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

如何测度婚姻挤压程度是一个问题。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测度婚姻挤压时主要是比较男女的数量关系,往往选用性别比指标。很多性别比指标把结婚年龄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这样对于男性和女性人数的变动反应比较灵敏。但由于结婚的年龄范围通常比较大,把结婚年龄限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往往不能对婚姻市场供需情况总体进行分析。Tuljapurkar et al.(1995)使用了潜在初婚比指标来度量婚姻市场潜在的两性相对规模差异,这个指标弥补了以往年龄范围太小的不足,但使用的初婚频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婚姻进度效应的影响。在中国这样一个婚姻和生育推迟幅度比较大的国家,潜在初婚比指标在使用初婚频率的时候由于没有考虑进度效应而低估了婚姻市场的挤压程度。Jiang et al.(2011a)设计了几种改进的潜在初婚比指标,包括考虑基年的性别比,考虑初婚频率的进度效应,把总和初婚率标准化等。总体来说,在婚姻挤压的度量及对中国未来婚姻挤压的预测上,没有统一的结论。

当前很多婚姻挤压的测度是基于人口总量,并没有区分男女的婚姻状况。男多女少和大部分人口都能结婚的事实,使得真正受到挤压的是那些男性未婚人口。婚姻市场上男性未婚人口受到的挤压比依据人口总量测算出来的挤压程度严重得多(Jiang et al.,2014a)。Jiang et al.(2014a)的研究发现,若中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从2010年开始下降,到2040年恢复正常,那么从2010年开始,中国未婚人口的潜在初婚比迅速上升。婚姻挤压会使终身不能成婚的人口增多,随着这些人口步入老年,老年未婚群体没有完整的家庭,缺少妻子和子女的照料,再加上本来就经济贫困、社会地位相对低下,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会更加强烈(Ebenstein and Sharygin,2009;Sharygin et al,2013)。因此这需要测度婚姻挤压对男性终身未婚的影响,以提前进行养老保障方面的制度设计。

中国的男性婚姻挤压既受到性别结构的影响,也受到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由于出生性别比偏高和人口性别失衡,当前的报道和研究把中国男性的成婚困难主要归结于性别失衡。但是,不同婚龄的男女进行匹配时,不仅受到人口性别结构的影响也受到年龄结构的影响。婚姻挤压问题是人口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综合作用的结果。通过对真实婚姻市场的一个简化,Ebenstein and Sharygin(2009)发现婚姻市场上女性短缺是由低于更替水平的生育率和性别失衡双重原因引起的。Guilmoto(2012)把自己构建的婚姻挤压指数分解成两部分,即年龄结构因素和性别结构因素,他通过模拟发现2050年之后年龄结构对婚姻挤压的影响超过50%。Goodkind(2006)甚至认为,不管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结婚峰值年龄的性别失衡的主要原因是年龄结构,而不是产前或者产后对胎儿或者女婴的歧视。中国的男性婚姻挤压是人口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现有的研究中还没有很好的方法可以把两者的作用区分开来(Jiang et al.,2016b)。

大量未婚男性的存在产生了一种大龄未婚男性家庭,即一个(或几个)大龄未婚男性与父母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家庭的生命周期有其独特性(Jiang et al.,2013a)。由于大龄未婚男性没有结婚、生育、抚养子女等事件,所以他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家庭的主要事件就是死亡,根据死亡可以将大龄未婚男性的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双亲共居阶段、单亲共居阶段、单独居住阶段。目前的研究对于这种家庭的生命周期关注得比较少(Jiang et al.,201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