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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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科技视角下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

科学技术成果直接应用到区域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会直接或间接提高经济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组织管理本身也产生积极影响。从科学技术的不同领域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内容和形式有很大差异。从医疗科学技术理解,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过程就是发现病因、寻找治疗方法、实施治疗、术后康复等过程;从农业科学技术角度理解,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包括生产准备、田间管理、收储加工、市场服务等过程。无论哪个领域的科学技术,都与信息技术密不可分。从一定程度上看,信息技术是科学技术的表达器、传声筒、计量器,搭上互联网平台的人工智能正变得比你还了解你自己,比你还知道你应该做什么。[3]

一 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作用

(一)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认识的作用

科学技术增强了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人们普遍认识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性和确定性。工业革命以前的漫长岁月,虽然区域经济社会也有所发展,但整体发展速度和财富积累的过程都十分缓慢。[4]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大提升了劳动生产能力,即使伴随着不断出现的区域性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区域发展速度仍是十分可观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思想的解放和原有体制机制约束的打破,区域经济普遍出现长时间的快速发展。经过几十年的经验积累,在科学技术的协助下,区域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更坚定了。各地居民对不动产的热情也从侧面反映出其对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乐观预期,虽然房价过快上涨有不少负面作用,引发一些社会问题,但居民的潜在发展信心仍是值得称道的,试想如果没有对未来的信心,很少有人愿意当下吃苦。

科学技术可以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科学技术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科学技术可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如高铁的建设和网络化运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客运中的运能低、效率低、舒适性低等问题;大规模交通监控设备的应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交通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于改善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大有裨益;移动网络的普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受众数量有限、效率低、时效性差等问题。科学技术的身影无处不在,以至于很多人出现了对科学技术的崇拜,低头族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技术宗教崇拜,以至于很多人认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这种现象是好是坏暂无定论。

科学技术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多个方面的动力,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对于工业和农业领域而言,新技术的应用使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并使生产和创造过程变得更容易;新技术的应用使生产要素组合的效率更高,使生产要素的时间、空间组合变得更容易。对于服务业而言,新技术的应用使服务效率更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可靠性等都大幅提升。对于社会组织管理而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社会组织管理的效率大幅度提升,现在区域经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准确性、科学性都已今非昔比。科学技术在区域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推动着发展、创新和变革,是不折不扣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驱动力。

科学技术使区域经济社会更美好。科学技术从生产和生活上改变着人们的体验,基于现代科技的城市环境无论是从实用性还是从景观上都带给人以新的体验和感受。智能家电的广泛应用,使居家生活变得更为轻松惬意,并且使更多的人文关怀成为可能;新型电子产品和社交网络技术,使人们获得更多的、新奇的体验,并引领科技向塑造人们更美好生活的方向发展;现代化厂区、生产车间、流水线使人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劳动不再单调和枯燥;温室技术、有机种植技术等应用,使食品供应的时效性和地域性特征变得不再重要。可以说,科学技术已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以更好服务、更新体验、更高效率的宗旨塑造出一个美好的社会。

科学技术也带来了盲从和无知。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也不难发现由科学技术引发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隐蔽和难以识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就是科学技术负效应的表现。技术是把双刃剑,技术本身没有对与错、善与恶之分,但如何使用技术、对谁使用技术、技术使用结果等则有好坏之分,有正义和邪恶之分。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关键是确保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和强度用到合适的对象和场合,就像基因编辑技术,用好了可以治理和预防各种遗传疾病,用不好则可能成为特权阶层固化优势的工具。[5]另外,科学技术也使得人们自身某些能力在退化,对周围人和周围事情的漠视越来越普遍,使真实和虚拟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从一定程度也增加了未来的不确定性。

(二)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方法的作用

发现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增强。区域经济社会运行中问题和矛盾无处不在,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经济社会领域的许多问题和矛盾的表象具有一定的欺骗性,特别是在社会整体诚信基本缺失环境下,问题与矛盾的表象同真实情况往往有很大差距,需要透过问题和矛盾的表象寻找问题的真相,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提升揭示问题和矛盾真正原因、还原问题和矛盾本来面目的能力。首先,技术可以协助断定问题和矛盾是否存在,对于现实中的很多假象,通过技术方法可以去伪存真;其次,技术可以协助判断问题和矛盾的真实原因,如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骗补贴、保险领域的骗保等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协助断定其是否存在;最后,技术可以协助对问题和矛盾的急迫性进行诊断,所有问题都有时效性,有些问题过了一定时间自然就不再是问题了,发现最急迫的问题是发现问题的关键。

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过去要断定一个诈骗团伙涉案多少资金,可能要调查很久,现在调查诈骗团伙的涉案资金,通过调取银行账户资金变动信息及其他相关途径,很快就可以确定。科学技术提升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表现在多个方面。首先,科技有助于确定问题和矛盾的性质,通过问题和矛盾相关信息分析,辅助系统可以很容易断定问题性质,如一般问题、严重问题、重大问题,从中筛选出主要的问题和矛盾,予以优先处理;其次,科技有助于确定问题和矛盾的关键,问题和矛盾往往被杂乱无章的信息掩盖着,现代技术可以通过信息管理分析发现问题的关键,也就能够找到问题和矛盾的症结所在;最后,科技有助于确定问题和矛盾的成因,弄清楚是内部因素导致的还是由外部因素导致的,以及每种因素在问题和矛盾构成中的分量,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提供思路和方法参考。

应对方案的科学性增加。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科学技术可以从多个方面提升问题和矛盾的解决能力,增加应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更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和矛盾。首先,科技有助于提升应对方案的科学性,基于历史信息、相关信息、区域特点的问题和矛盾应对方案,在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方面大大提升,可有效减少应对的盲目性;其次,科技有助于降低问题和矛盾风险,通过相关分析及时发现经济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大大降低问题和矛盾不良影响扩散的风险,避免问题和矛盾的扩大化;最后,科技有助于降低问题和矛盾出现概率,基于大数据等技术应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问题和矛盾特点,可以测算各种问题和矛盾发生的潜在风险,并由此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可以将部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降低问题和矛盾等级,甚至消除部分潜在的问题和矛盾。

(三)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对象的作用

治理服务对象需求发现更及时准确。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基础是服务经济社会各对象和要素,这种服务的基础首先是发现经济社会各对象和要素的需求,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五种服务对象中,尽管其具体需求各有差异,但这些需求及需求的不断变化特征是客观存在的,科学技术有助于发现这些需求。首先,科学技术有助于发现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细微需求,没有现代科技的支持,要发现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系统中各种对象和要素的细微需求(如每个人的需求、每个工厂的需求、每个家庭的需求、每片森林的需求、每个村庄的需求等)几乎是不可能的,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技术应用,使发现这种需求变得不再困难。其次,科学技术有助于及时发现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需求,信息传递的效率是影响经济社会治理中问题与矛盾解决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有时候一个准确的信息从发出者到决策者中间要经过很长的时间,这种时间滞后可能导致问题和矛盾的激化,现代科技支持的信息传递可以将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需求信息快速传递给决策者,为应对措施的快速实施争取时间。最后,科学技术可以使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需求信息更准确,通过对来源于不同对象的需求信息进行协同分析,管理人员可以弄清楚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所提需求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不是说提供需求的对象存心提供假信息,但每个服务对象提供信息时都是有立场的、有个人情感的,其中的不合理诉求需要予以鉴别,这样才能够找出真正的需求。

治理服务措施更贴切到位。只有对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需求的准确把握,才可能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首先,科学技术有助于区分需求的本质属性,以便于确定应对措施的类型,通过相关数据分析,可以判断满足这种需求的应对措施类型,如经济的、物质资源的、精神层面的,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其次,科学技术有助于确定应对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满足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需求,或者解决其中的问题和矛盾,应对措施需有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如满足城市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需要多少教育资源、什么级别的教育资源、教育资源的空间分布如何等,只有在决策中把这种细致入微的问题解决了,才能够真正实现对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需求的响应。最后,科学技术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信息技术可以实现对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的个性化管理,如区域内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存在的困难、面临的风险、发展优势等,基于这些个性化的信息可以开展个性化的服务,当政府有能力解决企业问题时,可以根据这些个性化信息向相关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这样的服务才能更有效。科学家已经发现大脑识别人脸的奥秘,发现了几乎只对面孔做出反应的神经元簇——“面孔补丁”,其应用将大大提高获取数据的能力和真实可靠程度,也将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条件。[6]

服务对象更容易接受治理措施。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越来越成为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目标和要求,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许多问题和矛盾源于治理措施与相关需求的偏差,加之以其他因素的影响,使治理措施的效果偏离目标,使服务对象不能接受,科技可以使服务对象更容易接受治理措施。首先,科技有助于服务对象在治理措施实施前充分了解其内容,并提出修改建议,通过基于现代科技的事前监管,决策者可以事前将治理措施的详细内容及相关问题告知利益相关者,并征求其意见,使利益相关者形成合理的预期。其次,科技有助于决策者对治理措施实施事中监管,并把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必要的调整等信息及时反馈给治理措施的利益相关者,使利益相关者明白一些变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适度调整相应的预期。最后,科技有助于解决治理措施的遗留问题,通过有效的事后监管,决策者可及时跟踪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就相关信息向实施措施利益相关者进行解释说明,对于某些可以更改的地方提出针对性建议,对于无法改动的地方,提出有效的补救措施,从而使多数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参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更容易。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既是被服务的对象,也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其参与程度和质量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的水平,一个浅显的道理是自己都不喜欢的东西想让别人喜欢可能有难度。区域经济社会体系中的人和事是区域经济社会的经营者和塑造者,积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十分重要。首先,科学技术可以协助经济社会参与者发现更合适的参与领域及方式,如个人通过科技信息可以更容易发现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机会(赚钱的门道),企业通过科技更容易发现市场机会(赚钱的途径),政府部门通过科技更容易发现解决领域问题的方法,区域经济社会各相关主体都可以在科学技术协助下找到参与经济社会治理的路径。其次,科学技术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协调分析,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组织者可以发现更多的大众参与经济社会治理的机会;科学技术发展常常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一些事情,决策者可以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设立新的管理部门、引导一些产业发展、培养新的产业、构建新组织模式等,这就为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参与经济社会治理提供了机会。最后,科技有助于提升参与者的创新和创造能力,有机会参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各业务领域和环境的人、企业等主体,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可以有更多创造性的发现;管理技术的创新几乎与信息技术分不开,技术创造和发明与现代科技密不可分,科技是创新的灵魂。

(四)科学技术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治理效果评价的作用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其一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组织者(政府)的自我评价;其二是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价,通常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无利益和管辖关系)承担;其三是区域社会公众对治理效果的评价,指区域内的个人、企业等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效果的评价。三个部分的评价由于出发点不同、关切重点不同、完整性不同等,评价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出入,但科学技术的应用可以从不同角度提升各种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对于政府的自评估作用。科学技术可以从信息获取准确性、全面性、可靠性等方面提升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的质量,政府评价自身工作往往受思路方法和利益攸关等具体问题的影响,收集信息往往比较片面,科学技术可以协助地方政府获取较全面的信息,为客观自我评价奠定基础;科学技术有助于地方政府发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问题,通过数据关联分析,地方政府能够较容易发现问题和矛盾的关键所在;科学技术有助于让地方政府认识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措施中的不足和可以提升的地方,这是自我评估的关键和重点,毕竟自我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改进。

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科学技术可以协助构建更为科学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显然,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评价结果会有直接的影响,这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科学技术有助于第三方机构更有效发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第三方机构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全方位信息,特别是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那里获得各种信息,并通过信息关联性和协调分析,找出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科学技术有助于第三方机构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第三方评估的最终目的是发现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独立第三方的措施建议相对更为客观,可以为地方政府真正解决问题提供有效帮助。一些地方开展的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的效果已经显现,在评估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发现了一些地方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对促进地方的精准扶贫工作有很大帮助。

对于社会公众主导评估的作用。科学技术可以协同个人、企业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加大对谣言及不真实、不全面信息的鉴别力度;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问题和矛盾的实质,哪些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努力予以解决,哪些是地方政府解决不了的,这也有助于更好理解政府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助于协助社会公众判断地方政府在实施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措施中是真心在为老百姓办事还是为部门利益办事,或只是面子工程而已,从而有助于形成对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效果相对客观的评价,减少个人情绪导致的不客观评价。

二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信息获取

(一)获取信息的必要性

区域经济社会是个复杂的巨系统,这个巨系统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大量信息。从区域经济社会治理需要角度来看,这些信息的大部分属于自然信息,或者是专业领域的信息,只有部分信息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基础信息。

获取信息的适宜性。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获取中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哪些是区域治理必需的信息。针对人的服务需要相关人的某些信息,针对区域经济体系的服务需要掌握经济系统中各相关实体的信息,针对区域社会体系的服务需要掌握社会体系各环节、各要素的相关信息,针对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也要掌握自然生态环境静态及动态信息。获取什么类型的信息,信息的时间、内容、空间精度到什么程度合适也需要关注。当然,信息越全面、精度越高越好,但这其中存在一些问题:(1)获取信息的难度会随着要求提高快速增大;(2)信息大量增加对信息存储和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3)信息获取需要相应的经费,相应的财力需求将随着获取信息精度提高而快速增加;(4)涉及相应的法律问题。因此,获取信息的要求应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适宜的就是最好的。

获取信息体系设计。在坚持获取信息的适宜性这一原则的基础上,要实现适宜的信息获取,必须建立相应的获取信息体系,即构建完整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体系中各要素各对象的指标内容与时间、空间、内容精度体系,具体包括对于作为个体的人必须获得哪些信息、对于家庭必须获得哪些信息、对于企业必须获取哪些信息、对于机构需要获得哪些信息、对于自然生态环境必须获取哪些信息等。信息体系设计时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治理所有业务对信息的需求,既要考虑单一业务需求,也要考虑综合业务需求,以及联系业务之间协同需求,以此为基础建立完整的获取信息体系。获取信息体系设计还有一些附带的好处,那就是基于这种体系可以进行部门分工协作采集信息,避免一个信息多个部门的重复采集,以及由此带来的重复建设和数据矛盾问题,当然获取信息质量监督也是在设计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信息获取手段方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信息获取方法设计。从信息采集过程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可以分为公开采集、业务采集、服务采集和信息集成采集等。公开采集指公共场所的各种监控设备自动采集信息,以及在面向公众的公共业务中的无意识采集。所谓无意识采集是指业务服务中不针对个别人的、没有特定倾向性的信息采集,如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时采集的个人信息。公开采集方式的特点是无差别的信息采集。业务采集是指自动记录个人或单位在主动办理某些服务业务时留下的信息,如个人或单位在银行办理业务(如申办信用卡)时会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这些信息会被记录下来,进入相关的业务系统中。业务采集也包括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向个人或企业采集各种信息,如国土资源部门采集的不动产信息、统计部门采集的普查或统计信息等。服务采集指个人或主体在接受某项服务或者提供某种服务、产品时产生相应信息,这些信息会自动记录到相关的业务系统中,如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各种个人信息以及医疗信息会进入医疗机构的信息库中,医疗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实现了信息采集;个人在邮购时会将相关个人信息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在提供速递服务过程中也采集了个人相关信息,企业在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会将企业相关信息提供给物流企业。信息集成采集指对通过多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集成汇总后形成新信息,或以集成采集方式获得信息。单一渠道或单个的信息可能不会有多大用途,但当多种相关信息集成起来时则会形成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对这类信息的不合规使用或者不当使用都会给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带来麻烦。每种信息采集方式各有侧重,采集方法需要根据信息采集的必要性和业务授权进行设计,根据业务需要使用某种信息采集方法或几种信息采集方法。

采集信息的合法性问题。各种信息采集方式采集到的信息,在内容、精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每种采集方式的使用均有一定限制,信息采集者既不能随意扩大信息采集对象和采集内容,也不能刻意漏掉某些对象和内容,采集信息必须合法,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采集信息的合法性涉及信息采集者的合法性、信息提供者的合法性以及信息采集过程的合法性。信息采集者的合法性指任何获得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服务对象信息的行为必须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采集行为本身要有合法性,采集信息内容和质量要有合法性,采集信息的方式要有合法性,信息采集主体要有合法性,现实中对信息采集者合法性的要求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但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必须逐步强化。信息提供者的合法性是指相关个人或企业须依法提供相应的信息,并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不良后果应由信息提供者承担,这是构建诚信社会体系的基础,必须严格执行。信息采集过程的合法性指信息采集过程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下进行的,不是在信息提供者遭受胁迫条件下开展的,也不是在信息提供者非正常状态下进行的,信息采集过程中要为采集者和提供者提供相对公平的环境。

信息保密的界定。信息保密(与涉密信息不完全一致)是个复杂的问题,全社会对什么是保密信息没有共识,对保密信息的保密程度和范围没有共识,也没有形成对破坏保密信息行为的一致处理方法,更没有形成针对破坏信息保密行为的一致性能力。正因为信息在商业和管理方面的作用,信息保密的界定才有意义。信息保密界定的原则有很多,但适度是关键。从个人隐私角度看,所有个人信息都可以说成是保密信息;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大量信息可以划归为保密信息;从商业利益角度看,大量信息可以归为保密信息,这样最好把大量信息都划归为保密信息,岂不更安全吗?保密信息的增加会极大增加信息存储和管理成本,并且所有信息都是保密信息的时候往往根本无密可保,更为重要的是扩大化的信息保密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试想如果没有适当精度的地理信息和个人移动信息的开放和利用,做到城市的实时信息导航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适度的信息开放,经济社会的诸多业务也不可能展开。什么是适度,信息管理者和信息使用者对此的理解往往大相径庭,所以要用法律手段解决适度问题,用法律条例规定哪些信息必须无条件开放,哪些信息可以有条件开放,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三)获取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信息质量问题的重要性。区域经济社会治理采集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是信息的准确性不够、信息时间精度不够、信息空间精度不够、信息详细程度不够等。信息质量问题是无法绝对避免的,现实中只要满足某种标准规范或者业务需要,就算作没有质量问题。

客观原则导致的信息质量不可靠。其具体指信息采集设备、信息采集方法等导致的信息质量问题,如由于每种对地遥感卫星采集信息的时间、空间、分辨率限制,获取的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相关信息的质量不可能超越设备能力,相对于更高的信息需要来说,其就存在一种质量问题;由于图像采集信息的分辨率有一定限制,当需要更高精度的影像时,现有低精度设备获取的信息也是有质量问题的;如果设备本身就有质量问题,采集的信息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那它采集的信息就更有质量问题了。另外,采集信息的方法合理性、科学性对采集的信息质量也会有影响,针对同样议题的问卷调查,问卷设计的水平、问卷发放的范围、问卷回收的情况等对采集到的信息质量都会有影响。

人为原因导致的信息质量不可靠。诚信不彰的环境,造假必然普遍,造假成本低廉的环境下,信息采集质量难以可靠。有国外学者说,中国人口比统计数据要少9000万人,这可是个不小的数字,按说人口数据是连续多年的普查加抽查统计得来的,应该没有这么大的出入,但了解一下人口统计数据的方法和过程就不难理解统计数据有出现偏差的可能性了。个人和地方政府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在种地需要纳税的年代,当事人多倾向于少报耕地数,这样可以少纳税;在种粮有补贴的时候,当事人多倾向于多报耕地数,目的是为多拿补贴;各省份的地区生产总值加起来的总和比国内生产总值要高出不少,这是一直存在的问题,还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说是平衡各地数据,本质上也是在制造信息质量问题。种种事实表明,要么是统计方法有问题、口径有问题,要么有人在撒谎,并且是公开撒谎。近来,辽宁省已公开承认在过去几年中一些经济指标数据不真实,存在数据造假,接着又有几个地方承认统计数据有水分。关于房价的统计信息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尽人皆知的阴阳合同恐怕只有统计部门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假信息,或者假的权威信息,让许多人苦不堪言,也带来许多法律问题和社会隐患,这些都是人为信息质量问题引发的。

解决信息质量问题的技术方法。技术方法虽然也是由人来控制,但技术方法的改善对信息质量的提高远比人更可靠,当然依靠技术造假的除外,那是另一个法律和社会治理问题。提高信息质量的技术方法有很多:通过提高设备的信息采集精度和质量来提高信息质量,如提高卫星影像的各种分辨率、用航空遥感影像、用低空无人机遥感影像等方法都可以有效提高对地遥感观察信息质量;提升图像采集设备的分辨率、增加采集设备的空间密度、开发影像自动识别软件等方法都可以提升监控设备获取特定信息的质量;法律授权相关部门可以调用更多资源采集相关个人或企业的信息,则可以提高相关人员或企业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信息质量。

解决信息质量问题的非技术方法。现实中更多的信息质量问题是由非技术原因导致的,或者说是诸如体制机制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技术方法提高信息质量受科技水平、社会发展阶段、区域财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非技术方法的采用可以大幅度提升信息质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法规手段约定信息质量。如果加大对造假的打击力度,全社会信息质量将有质的提升,造假的根源在于造假能够获得好处,并且成本、代价、风险极低,避免造假、避免社会群体造假和公开造假的唯一方式就是大幅度提高造假的风险和代价。交通法中对酒驾入刑和终生禁驾的处罚法制化安排,以及加大查处力度的工作安排,有效降低了这方面造假的发生率。可喜的是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统计信息造假[7]和监测数据造假的惩治力度[8],当造假的自由带来造假者人身的不自由时,造假者的猖狂必然降温,全社会的诚信体系才能够逐步建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整体氛围才能变好。

三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信息处理

(一)信息处理的权威性

在假定区域经济社会治理采集信息质量可靠的基础上,信息还需要相关的处理才能够使用。信息处理过程也是可能导致信息出现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相关信息质量问题很大一部分就发生在信息处理过程中,保障信息处理环节可靠性首先要坚持信息处理的权威性原则。

信息处理角色管理。信息处理中涉及信息管理者和信息处理者两类角色,前者负责信息归属、信息权限分配、信息管理等,后者负责按要求对信息进行处理。现实中,信息管理者多为政府相关部门或政府部门指定的相关机构;信息处理者可能是政府部门或指定的相关机构,也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管理者和处理者可以同体,也可以不同体,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要求下,信息管理者和信息处理者正逐步分开;有些地方以数据保密等理由不愿意进行信息管理者和信息处理者的分离,这不是正当的理由,对于保密信息,只要信息处理者具有相应的涉密信息处理资质,并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处理和传递信息,保密信息也完全可以由第三方机构处理,甚至是商业机构处理。

信息处理的权限管理。信息处理权限管理包括信息处理授权及撤销等,信息处理由谁来授权,授权给谁不单是信息权威性问题,更是保障信息处理结果可靠性的关键环节;对于谁授权问题,按照信息权威部门管理原则,信息处理权限由信息管理部门授权,但这种授权必须基于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下的信息处理授权,更需要严格授权过程和信息处理业务外包业务。现实中,很多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中心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处理,这导致信息处理机构与管理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业务和利益联系,对信息处理的客观性、购买服务的客观性和合法性等都有影响,因此,信息处理应该由更专业的、相对独立的信息处理机构来承担。

信息处理的内容管理。信息处理内容管理的原则是按需进行,信息的无限扩张和信息处理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信息处理内容管理的必然性。信息管理者应构建起信息内容管理体系,明确某种信息向哪些部门开放,当然这种规定不是信息管理部门自家说了算,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治理工作需要确定,通过适宜的协调机制确定;内容管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定期进行调整改进。

(二)信息处理的问题导向性

信息处理分为一般性处理和专题性处理两种,前者是针对信息外围特征的处理,后者是针对信息内涵的处理;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信息处理主要是后者,是面向特定问题的信息处理。

以问题性质为导向的信息处理管理。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有的问题相对简单,有的则十分复杂,有的涉及单个或少量要素,有的涉及大量要素。信息处理管理就是要根据待处理问题的复杂程度、业务领域等情况来决定哪些信息参与信息处理、以什么方式参与信息处理、参与到什么程度等,具体的信息处理过程可以由第三方完成。但信息处理的目标要求、信息处理的形式要求、信息处理的结果要求则需要业务部门提出来,如针对区域中学教育资源布局问题,布局考虑的影响因素、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资源的总量、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等信息需要业务部门提出要求,信息处理者根据要求对信息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

(三)信息处理结果的可靠性

信息处理结果的可靠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处理结果质量问题是个累积过程,并且是个不规则的累积过程,有的质量问题可能因相互参与计算而降低,有的质量问题可能计算后被加倍放大了,信息处理结果的可靠性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如果参与计算的基础信息是错误的,那么经过多么复杂的运算也不能保证处理结果的可靠性,一个虚假的信息经过十次回归并不能得到一个可靠的信息。大量的经济预测之所以不准确,除经济本身的复杂性和一定程度的不可预测性以外,预测计算基础信息的可靠性难以保证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

计算方法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针对特定问题是否合适,现实中往往强调计算方法的科学性、可靠性,其实更应该强调的是计算方法的适宜性,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本身就具有相对性和模糊性,与自然科学中的绝对数值计算有很大的差别,计算方法不合适,计算的结果难说可靠。

四 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信息应用

(一)面向政府管理与服务的应用

应用分类管控。政府应用是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信息应用的主要领域,按照应用的业务范围,可以分为基于信息的决策服务、基于信息的资源管理、基于信息的公共服务、基于信息的规划、基于信息的评估、基于信息的政策措施制定等方面,每一种类型的应用所涉及的信息内容、应用业务模式等不尽相同。

信息时效性管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出现得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不禁会问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简单的错误,甚至是根本就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出现错误的原因可能很多,从信息角度讲,信息的时效性往往是导致决策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区域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一些政府决策对数据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特别是趋势性、方向性信息,对某些决策会有直接的影响,比如京津冀地区2016年还要求“煤改电”(用电的成本太高,农村居民根本用不起),但2017年则成了“煤改气”,如果相关信息时效性没注意,工作方向就会出问题。信息时效性管理不是信息越新越好,应该根据具体的应用来确定,如果应用是面向长期性、战略性问题,那么需要信息的时间周期就比较长,所要参考信息序列也比较多;如果应用是与当下政策密切相关的,最新的中央及行业部门要求动向信息则很重要。时效性管控就是针对不同问题确定信息的时间要求。

信息使用深度管控。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层级性,第一层意思是信息有详略之分,比如人口信息,最粗略的信息可能就人口总数一个数值,详细信息包括人口年龄段、受教育程度、民族、经济状况等结构信息;经济信息也一样,粗略的信息可能就GDP一个数值,详细信息则包括各产业信息、行业信息甚至重点企业信息等。信息深度的第二层意思是信息空间对象的精细程度,同样对于经济数据,粗略经济信息可能全省就一个GDP数值,详细信息可能精细到全省范围内每个乡镇的产值信息。信息深度的第三层意思是信息的时间精细度,同样对于区域经济信息来说,粗略的信息可能是年度GDP信息,精细信息包括每个季度甚至是月度的经济信息。信息使用深度与具体的应用性质密切相关,信息使用管控就是根据具体应用确定使用信息的深度。

信息的使用权属。虽然数据共享已经倡导、推动了若干年,但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仍然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究其原因,权威部门权威信息的政策安排,实际上已经使信息成为部门权力的延续和表现,而改变这种现象需要深层次的制度改革,这超出了学术探讨的范畴。从促进应用的角度看,在权威部门权威信息的总原则下,明确信息的使用权是可行的,比如林业信息的权威部门是林业部门,但林业信息的使用权必须开放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当然这要通过相应的程序。信息使用权限管控就是建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部门间使用的清单,规定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信息使用者的权限范围。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过程中,每个部门既是信息提供者,又是信息的使用者,建立信息提供和使用权属清单,对于促进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在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十分关键。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应用

通过各种途径采集到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相关信息最终是为区域内的人服务的,服务的方式之一就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其中,一些信息是政府已经通过各种媒体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这些信息通常是政府根据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往往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换句话说就是社会公众认为现阶段政府公开的信息都是不疼不痒没有用的信息,而真正想知道的信息则没有。此外,公开信息渠道也不畅通,比如统计信息多通过统计年鉴公开,既然想公开,就直接通过网络公开嘛,为什么还要让大家花大价钱购买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卖的可不便宜),再花工夫整理成可用的表格信息,其中往往是利益链在作怪。

信息开放内容深度。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向社会开放需受一定的约束,一方面,信息精细到一定程度就会涉及保密和个人隐私问题;另一方面,详细信息都公布出去了,那各种信息之间的矛盾就会暴露出来,人们会对信息真实性甚至是信息产生体制的合理性产生异议,比如人人都知道统计数据有水分,但这水分究竟怎么来的,从哪里开始的,如果信息开放到一定的内容和空间深度,这些答案就会浮出水面,统计信息的权威性不就没有了吗?这种考虑不是为了支持造假,而是维护一个体系的完整性和正常运作,因为即使人人都知道统计数据有水分,谁也拿不出更有效的数据出来。好在大数据的应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这种缺憾,至少结合企业业务信息,从中可以得出相对真实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当然,把大数据方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体系中后,信息的可靠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面向公众的信息开放内容深度管控是必须的,当下电信诈骗高发的一个原因与相关部门、企业信息的不自觉开放有一定关系,诈骗团伙正是利用了这些信息管理的漏洞屡屡得手。

信息的时效性管控。信息时效性管控指开放给公众的信息要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或者太新的不能开放,或者时间序列的不能开放等,具体管控内容根据信息的特点和应用可能来确定。信息时效性管控不涉及公民个人对自己信息的需求。目前,对信息时效性的管控,政府部门及国有平台可以较好地实施,第三方平台由于监管困难往往会出现相关信息时效性管控失败的情况,进而导致网络诈骗等案件的高发。[9]信息时效性管控需要有明确的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应制定公民获取相关信息时效性管控规则,便于信息管理部门操作,也让社会公众知道什么样的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三)面向企业的商业应用

信息商业化应用分类管控。企业对经济社会治理信息的商业化应用目的和应用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大概可以分为商业化开发服务、工程及市场项目服务、公益性服务三种类型。商业化开发服务中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作为一种基础参与到商业应用中,如在车载导航应用服务中,基础地理信息及经济社会相关信息都是导航应用的基础信息,在此基础上结合导航功能,即可实现导航定位服务。工程及市场项目服务指企业开展工程建设和项目服务需要相关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如石油企业布局加油站点和炼油厂等设施时,需要大量的经济社会信息支撑。公益性服务指企业为某种商业目的开展的面向公众的公益性服务,如手机导航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公益服务,虽然需要通信流量及被动接受一些广告,但导航本身并不收费。针对不同类型的商业应用,应该采取不同的信息管理政策,原则是既要推动信息应用市场的健康发展,又要体现信息的公益属性,还要体现控制商业成本的要求。

信息的时效性管控。一些服务需要实时信息,如基于移动通信设备的导航应用,过时的信息则没有意义;一些服务需要相对较长时间周期的信息,如一个地区的客流信息,这对于商业布点、餐饮布点是必不可少的。信息时效性管控对于企业商业服务十分重要,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角度看,信息管理部门必须明确向企业开放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信息的规则和具体内容,明确各类信息向企业开放的时效性安排,以作为政府部门向企业开放信息的依据和企业获取信息的依据,也为企业面向公众开展各种服务提供条件,以补充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信息使用深度。如在利用移动通信设备进行实时导航的过程中,现阶段只要开放某个路段有多少手机、各手机空间移动速度等信息就可以进行实时路况导航了,这个应用中并不关心在某个路段是张三还是李四;如果信息开放深度过度,导航公司知道了某个时刻,张三在某个路段、李四在某个路段,这就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了。对于信息使用深度问题,应制定公开透明的规则,明确各种类型的信息面向企业开放的层级深度,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使区域社会公众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以及由信息开放带来的其他延伸服务。

信息使用权限。信息本身无所谓权限,所谓权限是指信息的拥有者、制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于信息使用的契约,对于个人信息权限问题,个人隐私与公共信息之间有条模糊的界限,在这条界限的左侧属于个人隐私,在这条界限的右边则是公共信息;对于移动信息开放问题来说,如果开放的是没有姓名和其他内容的位置信息(可能只有一个一个的ID编号),虽然某个ID代表的是某个人,但在导航应用中,这个ID位置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因为对于导航服务商来说,每一个ID编码的手机只是有空间位置的、匿名的信息发布装置,是公共的,因为其占用着道路公共资源,占用着通信频段公共资源。


[1]《统计局:2016年基尼系数为0.465较2015年有所上升》,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j/2017/01-20/8130559.shtml,2017年1月20日。

[2]朱玲:《当父母到了望九之年》,《读者》2017年第13期。

[3]和菜头:《网络进入“我是你爸爸时代”》,《读者》2018年第6期。

[4]〔美〕Anthony N. Penna:《人类的足迹:一部地球环境的历史》,张新、王兆润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第4~7页。

[5]王立铭:《上帝的手术刀:基因编辑简史》,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第206~223页。

[6]《科学家发现大脑识别人脸的奥秘》,《参考消息》2017年6月3日,第7版。

[7]《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0月11日。

[8]《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9月21日。

[9]郑良:《电信网络诈骗为何仍然高发》,《瞭望》2017年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