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初步尝试
所谓“现象学美学”,也就是从现象学之中引申出来的美学,具体地说,或是建立在现象学哲学观点之上的美学,或是在研究过程中运用现象学方法的美学,因此,要了解现象学美学,我们首先就要询问,什么是现象学?梅洛-庞蒂在其著名的《知觉现象学》前言中说道:“什么是现象学?在胡塞尔的最初著作出版后的半个世纪,还要提出这个问题,似乎是离奇的。然而,这个问题远没有解决。”[1]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一卷出版于1900年,标志着现象学的开端。大约半个世纪之后,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1945)提出“什么是现象学”的问题,认为它“远没有解决”。如今又过了半个多世纪,这个问题看来仍然没有“解决”。实际上,每一位现象学家在进行研究之前都要对“什么是现象学”做出解释,或至少试图描述现象学的特征。遗憾的是,几乎每一位现象学家的答案都有所差别。《现象学运动》的作者施皮格伯格(Herbert Spiegelberg)指出:“如果我们说有多少现象学家就有多少现象学也许有些过分。但是如果更仔细地观察就会看到,确实是多样性超过了共同特征。”因此施皮格伯格说道:“这个问题本身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但是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因为不管怎么说,关于有一种所有所谓的现象学者都赞同的统一哲学这种当作基础的假设就是一个错误的观念。”[2]“无法回答”未免言过其实,但是,“难于回答”却是合乎实际的。
为什么难于回答?这不仅是由于现象学家的答案言人人殊,难以找出它们的共性,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只有现象学家才知道什么是现象学。梅洛-庞蒂说过,“现象学只能被一种现象学方法所理解”[3]。换言之,只有运用现象学方法实际展开研究工作,才能真正理解现象学。中国美学家朱光潜曾说“不通一艺莫谈艺,实践实感是真凭”,与艺术相似,现象学也在某种程度上要求“实践实感”。由此可见,只有当我们重构了诸现象学家的研究过程,了解并熟悉了诸现象学家的研究成果之后,我们才能明白何谓现象学。既然如此,关于“什么是现象学”的说明,就不应该出现在一部现象学论著的开端,也不应该由作者简单地强加于读者,而应该在读完这部论著之后,由读者自己来回答这个问题。因此,这部《现象学美学史》的专著,也不打算在绪论中给出“什么是现象学”的说法。
尽管现象学的定义难以给出,但是,现象学的发展历程还是清楚的。现象学是胡塞尔开创的一个哲学流派,它成立的标志是胡塞尔于1900~1901年出版的两卷本《逻辑研究》,此后胡塞尔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著作,如《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191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内时间意识现象学》(1928)、《笛卡尔沉思》(1931)、《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1936)等。但现象学并不是胡塞尔一个人的现象学。胡塞尔现象学只是狭义的现象学,广义的现象学是包括胡塞尔、莫里茨·盖格尔、英加登、舍勒、海德格尔、许茨、马塞尔、萨特、梅洛-庞蒂、列维纳斯、杜夫海纳、利科等人所创造的现象学。这还只是列举了现象学运动的几个代表人物。现象学作为一个学派,具有集体创作的性质。自1900年实现了第一次突破以来,现象学就像一条源于德国的河流,持续不断地向前流动,并且越来越壮阔,它先是从德国流进法国,形成了现象学运动的法国阶段,而后流进美国,流进日本,现在也流进中国。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大量翻译现象学的著述,并加以“翻译式转述”,形成了所谓“现象学热”,有了三十余年的积累,今天“国内的现象学界已初具规模”[4]。译介之外,中国学者也逐渐开始尝试进行现象学研究。美学可以说是现象学研究在中国的第一块试验田。
在中国,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对德国古典美学和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研究已经持续不断地进行了几十年,塑造两三代中国美学家。与它们相比,现象学运动在中国学术界刚刚起步。[5]相应的,现象学美学的研究,也才留下几个浅浅的脚印。目前国内关于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可分为三类。①非专门性的研究,主要是美学家对现象学之学理和观点的参照。例如,叶秀山的《美的哲学》以现象学为出发点[6],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杨春时的“后实践美学”、潘知常的“生命美学”都对海德格尔的学说有所吸收。②局部性的专门研究,即对个别现象学美学家如海德格尔、梅洛-庞蒂、杜夫海纳的美学思想的研究,或是对现象学美学的个别问题如“阅读理论”的研究。这方面的成果较多,如杨大春的《感性的诗学——梅洛-庞蒂与法国哲学主流》、张旭曙的《英伽登现象学美学初论》、蒋济永的《现象学美学阅读理论》等著作。③总体性的专门研究,即把现象学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美学学派,系统地加以述评的概论性质的研究,如王岳川的《现象学与解释学文论》、苏宏斌的《现象学美学导论》、张永清的《现象学与西方现代美学问题》。
合而观之,这些既有成果具有两个特点。第一,集中于个别现象学美学家的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海德格尔为研究重点,至今仍然保持着这种势头。近年来,伽达默尔也逐渐受到关注,隐然有与海德格尔分庭抗礼之势。但是,另一些比较重要的现象学美学家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如英加登是公认的现象学美学的巨擘,但目前国内关于英加登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集中注意力于个别现象学美学家的研究方式,可能理解得比较深入,但也是有缺陷的。例如,英加登的文学作品本体论,在杜夫海纳、伽达默尔、伊瑟尔等人的思想中留下颇深的痕迹,对新批评派(The New Criticism)的韦勒克(René Wellek)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对此四人全不了解,则英加登美学思想的生命力及其不足也就难以看清。杜夫海纳的审美对象论,受到此前诸多现象学家的影响,英加登、海德格尔、梅洛-庞蒂、萨特的相关理论,均以各种方式包括否定的方式体现在他的论述中。假如就杜夫海纳而杜夫海纳,钝感于其理论渊源,我们就未必能够把握杜夫海纳美学思想的意义。
以上所说的是思想的“来龙去脉”。只有看清了一种思想的来龙去脉,我们对它才能有较客观且较准确的定位。理清学术思想的来龙去脉,是学术史的主要工作之一。这便涉及以往现象学美学研究的第二个特点:迄今为止,仅有少数概论式的研究,“现象学美学史”尚未出现。这种研究现状与其他几个重要的美学流派不太相称,例如德国古典美学和英美分析美学,我国已有了专门史(蒋孔阳的《德国古典美学》、刘悦笛的《分析美学史》)。早在1963年,伽达默尔便已声称,“描写现象学运动史的时候似乎已经到来”[7],而在此时的中国学术界,书写现象学美学史的时机似乎已经到来。本书便是一个初步尝试。
现象学的主要代表,不是德国人就是法国人。在中国,精通德语和法语两种语言,同时又是现象学专家的学者,迄今似乎尚未一见。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能够撰写完整的现象学美学史的中国学者还不存在。幸运的是,现象学美学的主要著述大都已翻译过来了。关于哲学译著,牟宗三说过:“说到翻译当然不能无小出入,但主要的精神义理是不差的。”[8]所以杜夫海纳研读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用的是利科(Paul Ricoeur)的法译本。伊瑟尔援引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用的是柯林·史密斯的英译本。马格廖拉(Robert R.Magliola)的《现象学与文学》一书研究胡塞尔、海德格尔、英加登、杜夫海纳的著作,全以英译本为据。关于现象学的哲学和美学文献,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倪梁康、李幼蒸、邓晓芒、孙周兴、陈嘉映、洪汉鼎、施康强、杜小真、姜志辉、杨大春、艾彦、张振辉、陈燕谷、韩树站等人的汉译本,这些学者或是哲学界的领军人物,或在现象学领域经营多年,或在文学界和翻译界颇有作为,以此推断,他们的译作应当是值得信赖的。杜小真在评述梅洛-庞蒂的文本翻译时指出:“特别应该提到杨大春教授的翻译——翻译和研究较为理想的结合。杨大春专业和语言的优势,使得梅洛-庞蒂翻译在质和量方面均堪称许。”[9]杨大春如此,其他几位学者亦当如此,甚至更是如此。如倪梁康译胡塞尔、孙周兴译海德格尔、洪汉鼎译伽达默尔,他们的译本,纵不能说已实现“让现象学说汉语”,至少可以让我们使用起来比较放心。
并不是所有的中译本都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不过我们还有些补救措施。有些现象学美学的文本已有两个甚至三个中译本,如梅洛-庞蒂《眼与心》有两个中译本,伊瑟尔《阅读行为》有三个中译本,姚斯《作为向文学科学挑战的文学史》则有五个以上的中译本,这些译本可以参照使用。辅之以目前为数不少的第二手研究资料,如此“现象学美学”的研究也就可以进行了。而“现象学美学史”的初步尝试,也就可以着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