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再现
小佳毕业于某职业技术学院,他在大学期间主修的是计算机专业。由于小佳从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后去上海生活,因此,在毕业后,小佳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到上海找工作。可是在来到上海后,小佳才发现,像他这种专科学历的学生,在上海根本无法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于是,小佳便在同学的介绍下,花了300元办理了一个假的上海某重点大学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在办理了假的学位证书后,由于小佳是计算机专业学生,对该领域非常熟悉,于是,很快便在某个大型的游戏开发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后来,该公司无意中发现小佳的学历证书是伪造的。于是,该公司便主张其与小佳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疑点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此可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将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求职者在求职时,谎报自己的毕业信息,明显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
如果劳动者以欺诈等方式,使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录用了劳动者,该劳动合同因为存在瑕疵而并没有有效成立,用人单位享有解除权。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这消除了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理解。虽然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是,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也是会被法律否定的。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佳使用假学历证书应聘成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欺诈。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小佳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该游戏开发公司可以主张解除与小佳的劳动合同。
条纹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法律人生
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对员工基本素质的要求较高,在高校数量众多的情况下,一些重点院校的毕业生被贴上了拥有相对较高的知识水平的标签,因此成了部分企业的热门招工对象,随之而来的是求职者以假毕业证蒙混过关。但须注意的是,劳动者使用假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欺诈,是无效的。劳动者在求职时,应当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而不能采取任何不法手段。否则,到最后只会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