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实践型”思维,实践是警察文化创新的出发点
新形势下警察文化创新呈现出新矛盾、新问题增多的特点,思维方式应从“唯书型”转变到“唯实型”。我国的国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新形势下我们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思考。公安工作也要面对和适应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探索警察文化工作的思维创新、方法创新和路径创新。而传统的公安工作思维方式较为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主要表现在常常将书本知识作为判断工作得失和客观事物发展成败的唯一依据,不可避免地陷入“唯书”的形而上学困境之中,体现为思维僵化保守、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裹足不前,不敢作为,白白丧失有利时机。如果长期运用这种思维方式来指导公安工作,难免会带来认识和实践“两张皮”、主观和客观相脱离的问题,有时甚至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戒和处罚,影响公安工作的良性发展。
“实践型”思维,是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尊重科学,讲究实效,一切以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为依据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体现了求实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坚持实践检验标准;体现了求实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坚持群众检验标准;体现了求实性与历史性的统一,坚持历史检验标准。因此,“实践型”思维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集中反映,是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科学思维中的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思维方式。其鲜明特征是打破“书本迷信”,以科学的、求真务实的态度来对待书本上的结论和实战方面的经验总结。在公安队伍建设和改革上,要以战斗力为标准,着眼解决制约质量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领导、指挥、管理、防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人民警察的整体战斗力。在公安工作指导上,要善于站在全局思考局部、把握局部,防止以偏概全。要注重全面建设,全面提高,防止顾此失彼;要多管齐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防止能量内耗。要正确处理人的思想和人的实践的关系,保证人与工具处于最佳状态,发挥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