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堡时期(1663—1670)
1663年夏,斯宾诺莎迁居伏尔堡,居住在一个名叫但尼尔·铁德曼的油漆匠家里。此人在海牙还有一个兄弟,斯宾诺莎有时从伏尔堡到海牙去,一般都住在他兄弟家里。
斯宾诺莎到伏尔堡的第一桩事就是集中精力撰写他的《伦理学》一书。从他的书信可以看出,此时期斯宾诺莎用力颇勤,除维持生计外,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究和著述上,常常是好几天不出家门,把自己关在寝室里埋头写作。因此,第二年,也就是1664年,他就将《伦理学》第一章初稿写成,至1665年已将第四章写成。正如《笛卡尔哲学原理》一样,《伦理学》也是用几何学形式陈述的。斯宾诺莎为什么要用几何学方法来写他的哲学著作呢?他说:“因为数学不研究目的,仅研究形相的本质和特点,可提供我们以另一种真理的典型”注25,“我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注26。据他的朋友梅耶尔说,此书原名不叫《伦理学》,而叫《论神、理性灵魂和最高幸福》,这种说法看来是有根据的,因为斯宾诺莎第一部作为他未来体系大纲的哲学著作的书名就是《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可见,神、人和人的幸福乃是萦绕斯宾诺莎一生思想的三个根本问题。现存的《伦理学》五章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即第一部分,是论神的一般性质;第二章即第二部分,是论人的心灵的性质和起源;第三、四、五章合为第三部分,是论人的幸福和自由。这三部分分别构成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三大主体,即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
斯宾诺莎本来可以在伏尔堡将《伦理学》一书一气呵成,但是1665年秋,他似乎已不再继续完成这部著作了,奥尔登堡在1665年9月写给他的一封信里曾经诙谐地谈到:“我觉得,假如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与其说您是在进行哲学家的思考,还不如说您是在做神学家的工作,因为您现在正在撰写您关于天使、预言和奇迹的想法。”注27斯宾诺莎此时为什么放弃《伦理学》的写作而转向神学研究呢?这要从当时荷兰政治斗争的形势来理解。正如我们在第一章“斯宾诺莎的时代”中说过的,当时荷兰围绕着政体问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两派斗争,一派是以奥伦治皇族为代表的君主派,他们利用荷兰农民和水手对皇室的感恩情绪和加尔文教,鼓吹建立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国家;一派是以德·维特兄弟为代表的共和派,其主要成员是城市市民和商人阶级,他们主张最大限度的地方自治,加强贸易和反对战争,在宗教信仰方面执行开明宽容政策。1664年正值英荷第二次战争,战争中由于奥伦治不能担任陆海军统帅的所谓“除名条例”而更加深了荷兰内部这两派的斗争。斯宾诺莎和他的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都是赞成共和派的,而斯宾诺莎此时与共和派的领导人德·维特还有更深一层的友谊关系。
正如前面所述,斯宾诺莎在莱茵斯堡时就已声名鹊起了,许多大科学家都已与他进行了学术交往,其中最有名的一个人就是土星环的发现者、摆钟的制造者和光的波动学说的创立者克里斯蒂安·惠根斯。在1664—1666年间,惠根斯就住在斯宾诺莎近处,由于对制作和改进透镜怀有共同的兴趣,他们两人当时来往甚密。通过惠根斯的介绍,斯宾诺莎结识了阿姆斯特丹市长约翰·胡德(Johan Hudde, 1628—1704)。胡德虽然是市政官员,但对科学特别是透镜技术很感兴趣。胡德很可能把斯宾诺莎介绍给了他政界方面的一些朋友。毫无疑问,对于斯宾诺莎当时的处境来说,获得这种政治上层人物的保护和支持是很有帮助的,正如他在1663年7月下旬致奥尔登堡的一封信中明确说到的,他之所以想让不代表他自己观点的《笛卡尔哲学原理》一书问世,是“想趁此机会,使得那些在我们国家身居要职的大人物中,有人可能极想看到我的其他著作,而这些著作我承认确实是表达了我自己的见解的,那时他们将会使我出版它们而不致有触犯国家法律的任何危险”注28。
可能正是通过胡德,斯宾诺莎认识了共和派领导人荷兰州州长德·维特。德·维特是位开明的政治家,同时对于哲学也很感兴趣。他们一经认识,就成了莫逆之交。为了支持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德·维特给他提供了一笔二百佛罗林的年金,这笔年金甚至在德·维特死后仍继续支付。德·维特主张政权和教权分离,提倡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他的主张无疑会遭到以奥伦治为首的君主派和加尔文教的反对,特别是在1665年战争期间,他们更是变本加厉地攻击德·维特的政治主张和宗教政策,造谣说荷兰所面临的困难乃是上天对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不信神的行为进行的惩罚。为了反驳反对派的攻击和造谣,德·维特除了自己撰写文章发表政见外,还鼓励斯宾诺莎著书讨论政教问题,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这危急的时刻,作为“杰出的共和主义者”的斯宾诺莎深感有必要在反对宗教偏执和不容异说的战斗中尽到他应尽的责任,并向公众公开表明自己的宗教立场。因此,他暂把《伦理学》停顿下来,而集中全力著述《神学政治论》一书。
斯宾诺莎在给奥尔登堡的复信中曾经讲了促使他写作这部论著的三条理由:第一,他需要驳斥普通神学家的偏见,使宗教信仰无碍于哲学的探讨;第二,他需要洗刷连续不断地加在他头上的无神论的罪名;第三,他要用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办法保护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以免遭受专制者和牧师们的肆无忌惮的损害。注29据说斯宾诺莎被开除教籍时,曾经为自己写了一篇《自辩书》,他也把这个内容写进了《神学政治论》。由于奥伦治支持的加尔文教在反对共和派的宣传中经常援引《圣经》,因此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以对《圣经》作科学的历史的解释来阐述他的宗教政治观点。这部书的难度是可想而知了,直至1670年才完成。为了避嫌,此书匿名在阿姆斯特丹出版,随后短期内先后出了五种版本。
《神学政治论》不仅是无神论者的圣经,而且也是自由和民主的宣言书,斯宾诺莎大胆地写道:
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我有鉴于此,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注30
让人人自由思想,说他心中的话,这是统治者保留这种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的办法。注31
斯宾诺莎接着还论证说,如果国家强迫人民按照统治者的意思规定他的生活,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评定一件事的真或假、好或坏,公正或不公正,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接受某种信仰、崇拜上帝等等,这都是误用统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
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这样他的生活才能极有保障……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既不表示憎恨、愤怒或欺骗,也不用嫉妒、不公正的眼加以监视。实在说来,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注32
斯宾诺莎在伏尔堡一直住了七年,由于德·维特的邀请,1670年他从伏尔堡迁至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