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酒精(cannabis+alcohol)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应该避免合用(A);Lexicomp列入C级,认为合用能增强中枢抑制作用。
临床证据:
随着医疗和法律上大麻的使用量在增加,伴随而来是更多的人吸食大麻,以及更多吸食大麻后驾驶的案例。虽然四氢大麻酚和酒精经常同时使用,但对两者之间潜在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了解甚少。Hartman等[1]通过32名吸食大麻的成年人参与的一个对照研究,考察了酒精对大麻蒸气吸入后血浆中四氢大麻酚浓度的影响。受试者(吸食次数≥1次/3个月,但是≤3天/周)饮用安慰剂或低量酒精,10分钟后吸入500mg安慰剂或低浓度四氢大麻酚(2.9%)或高浓度四氢大麻酚(6.7%)的大麻蒸气。在摄入前和之后8.3小时采集血样测定四氢大麻酚的浓度。结果有19名受试者完成了所有试验。安慰剂组:低或高剂量四氢大麻酚的Cmax中位值分别为32.7(11.4~66.2)μg/L和42.2(15.2~137)μg/L,11-羟基-四氢大麻酚的Cmax中位值分别为2.8(0~9.1)μg/L和5.0(0~14.2)μg/L。酒精组:低或高剂量四氢大麻酚的Cmax中位值分别为35.3(13.0~71.4)μg/L和67.5(18.1~210)μg/L,11-羟基-四氢大麻酚的Cmax中位值分别为3.7(1.4~6.0)μg/L和6.0(0~23.3)μg/L,明显高于安慰剂组。如果设置四氢大麻酚的最小检测限为1μg/L,16.7%以上的受试者在给药8.3小时后仍为阳性(可检测),如果设置最小检测值≥5μg/L时,21.1%的受试者在给药后2.3小时仍为阳性。提示蒸发吸食是四氢大麻酚有效的给药方式,血液四氢大麻酚和11-羟基四氢大麻酚的Cmax值在合用酒精时显著增加,可以解释大麻-酒精联合使用时观察到的行为障碍增加的现象,应该禁止合用酒精和大麻。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Hartman RL,Brown TL,Milavetz G,et al.Controlled Cannabis Vaporizer Administration:Blood and Plasma Cannabinoids with and without Alcohol.Clin Chem,2015,61(6):850-869.
大麻素+吗啡(cannabinoid+morphine)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可以合用吗啡和大麻素(C);Lexicomp没有相关信息。
临床证据:
大麻素和阿片类药物具有一些相同的药理活性,可能具有疗效的协同作用。Abrams等[1]通过21例慢性疼痛患者(规律服用缓释吗啡或羟考酮,bid)考察了大麻素和阿片类镇痛药物合用5天后对彼此药动学和安全性的影响。受试者要求在第1天晚上通过雾化吸入大麻素,第2~4天吸入大麻素tid,第5天只在早上吸入大麻素。在第1天和第5天取血样,每天评估慢性疼痛的程度。结果发现,合用大麻素不影响吗啡的AUC值,但是显著降低了疼痛程度(平均为27%,95%CI为9%~46%)。结果提示合用大麻素能增强阿片类药物的镇痛作用,临床可以合用,以降低吗啡等药物的剂量,减少副作用。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Abrams DI,Couey P,Shade SB,et al.Cannabinoid-opioid interaction in chronic pain.Clin Pharmacol Ther,2011,90(6):844-851.
大麻素+羟考酮(cannabinoid+oxycodone)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可以合用羟考酮和大麻素(C);Lexicomp没有相关信息。
临床证据:
大麻素和阿片类药物具有一些相同的药理活性,可能具有疗效的协同作用。Abrams等[1]通过21例慢性疼痛患者(规律服用缓释吗啡或羟考酮,bid)考察了大麻素和阿片类镇痛药物合用5天后对彼此药动学和安全性的影响。受试者要求在第1天晚上通过雾化吸入大麻素,第2~4天吸入大麻素tid,第5天只在早上吸入大麻素。在第1天和第5天取血样,每天评估慢性疼痛的程度。结果发现,合用大麻素不影响羟考酮的AUC值,但是显著降低了疼痛程度(平均为27%,95%CI为9%~46%)。结果提示合用大麻素能增强阿片类药物的镇痛作用,临床可以合用,以降低羟考酮的剂量,减少副作用。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Abrams DI,Couey P,Shade SB,et al.Cannabinoid-opioid interaction in chronic pain.Clin Pharmacol Ther,2011,90(6):844-851.
大蒜提取物+阿普唑仑(garlic+alprazolam)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可以合用(C);Lexicomp没有相关信息。
临床证据:
Markovits等[1]研究了大蒜提取物对阿普唑仑(CYP3A4底物)代谢和排泄的影响。9名男性和5名女性健康受试者口服大蒜提取物(大蒜素600µg,大蒜新素1.5mg,S-烯丙半胱氨酸0.03mg)3片bid,共14天;然后合用单剂量阿普唑仑。结果发现,与单用相比,合用大蒜素对阿普唑仑的药动学没有明显的影响。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Markowitz JS,Devane CL,Chavin KD,et al.Effects of garlic(Allium sativum L.)supplementation on cytochrome P450 2D6 and 3A4 activity in healthy volunteers.Clin Pharmacol Ther,2003,74(2):170-177.
大蒜提取物+华法林(garlic+warfarin)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药动学的研究提示临床可以合用,考虑到潜在的药效学相互作用,临床应该谨慎合用(P);说明书指出大蒜素能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Lexicomp列入D级,认为具有抗凝或抗血小板的草药能增强华法林的活性,增加出血风险。
临床证据:
Abdul等[1]通过12例健康男性受试者参与的一个随机三交叉对照试验,考察了蔓越莓汁、大蒜胶囊对单剂量华法林药动学的影响,受试者随机接受下列三种治疗方案:①蔓越莓汁浓缩胶囊(GNC产品)1g tid(相当于每天57g新鲜蔓越莓),共2周后,接受单剂量华法林,然后继续服用蔓越莓汁浓缩胶囊1周;②单剂量华法林和水;③大蒜胶囊(每片含有3.71mg的大蒜素,相当于2g新鲜蒜头)1片bid,共2周后,接受单剂量华法林。结果发现,对照组和大蒜组的S-华法林的tmax分别为1.4(1.1~1.6)小时和1.3(1.1~1.6)小时,Cmax分别为1.8(1.7~1.9)μg/ml和1.9(1.5~2.2)μg/ml,AUC分别为60.3(54.5~66.1)μg·h/ml和65.5(55.3~75.6)μg·h/ml,t1/2分别为38.6(35.7~41.5)小时和41.2(35.1~47.3)小时。对照组和大蒜组的R-华法林的tmax分别为1.4(1.1~1.6)小时和1.8(0.7~2.9)小时,Cmax分别为1.8(1.7~2.0)μg/ml和1.9(1.5~2.2)μg/ml,AUC分别为108.7(90.0~127.3)μg·h/ml和105.0(96.3~113.7)μg·h/ml,t1/2分别为55.6(46.2~65.0)小时和52.6(47.4~57.9)小时。与水相比,大蒜提取物不影响S-和R-华法林的药动学过程,两者合用不存在药动学的相互作用。
作用机制:
不详。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Mohammed Abdul MI,Jiang X,Williams KM,et al.Pharmacodynamic interaction of warfarin with cranberry but not with garlic in healthy subjects.Br J Pharmacol,2008,154(8):1691-700.
大蒜提取物+利托那韦(garlic+ritonavir)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应该谨慎合用,不同的大蒜提取物其含量不同,对利托那韦的影响也不同(P);Lexicomp列入D级,认为大蒜提取物能降低蛋白激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的血药浓度。
临床证据:
Laroche等[1]报道了2例HIV感染者食用大蒜制剂2周后合用利托那韦(400mg或600mg bid),出现严重的胃肠道毒性,停止大蒜或利托那韦后症状消失,再同时服用小剂量的利托那韦100mg bid和大蒜后症状再次出现。推测胃肠道症状可能不是利托那韦血药浓度升高引起的,而是利托那韦诱导P-gp导致大蒜代谢毒性物质在肠道的聚集。因此对于HIV感染患者,在使用蛋白酶抑制剂时应避免与大蒜制剂合用,以减少不良药物相互作用的产生。
作用机制:
利托那韦诱导P-gp导致大蒜代谢毒性物质在肠道的聚集。
证据级别:
C
参考文献
1. Laroche M,Choudhri S,Gallicano K,et al.Severe gastrointestinal toxicity with concomitant ingestion of ritonavir and garlic.Can J Infect Dis,1998,9(Suppl A):471P.
大蒜提取物+咪达唑仑(garlic+midazolam)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可以合用(C);Lexicomp没有相关信息。
临床证据:
Gurley等[1]以咪达唑仑为探针底物,通过健康受试者参与的一个随机交叉对照试验,考察了大蒜油对CYP3A4活性的影响。结果发现,大蒜油不影响健康受试者的CYP3A4活性,提示两者之间不存在药物相互作用。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Gurley BJ,Gardner SF,Hubbard MA,et al.Cytochrome P450 phenotypic ratios for predicting herb-drug interactions in humans.Clin Pharmacol Ther,2002,72(3):276-287.
大蒜提取物+沙奎那韦(garlic+saquinavir)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应该谨慎合用(P);Lexicomp列入D级,认为大蒜提取物能降低蛋白激酶抑制剂沙奎那韦的血药浓度。
临床证据:
Piscitelli等[1]通过10名健康受试者参与的一个对照试验发现,口服大蒜提取物3.6mg bid共3周后,使沙奎那韦的AUC减少51%,使C8h降低49%,使Cmax降低54%,但没有增加其毒性。沙奎那韦是CYP3A4和P-gp的底物,因为AUC、C8h和Cmax的降低幅度类似(50%)。推测大蒜素可能是通过诱导肠道的P-gp降低了沙奎那韦的生物利用度,而不是增强沙奎那韦的CYP3A4代谢消除。Piscitelli等还发现,经过10天的大蒜提取物的洗脱期后,沙奎那韦的AUC、C8h和Cmax仍然没有回到基础水平(仅仅是60%~70%),推测大蒜的代谢物具有较长的半衰期和P-gp诱导作用。考虑到沙奎那韦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可能影响其抗HIV效果,临床应该谨慎合用并调整沙奎那韦的剂量。
作用机制:
推测大蒜素通过诱导肠道的P-gp而降低了沙奎那韦的生物利用度。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Piscitelli SC,Burstein AH,Welden N,et al.The effect of garlic supplements on the pharmacokinetics of saquinavir.Clin Infect Dis,2002,34(2):234-238.
大蒜提取物+右美沙芬(garlic+dextromethorphan)
口服+口服
临床建议:
临床可以合用(C);Lexicomp没有相关信息。
临床证据:
Markovits等[1]研究了大蒜提取物对右美沙芬(CYP2D6底物)代谢和排泄的影响。9名男性和5名女性健康受试者口服大蒜提取物(含大蒜素600µg,大蒜新素1.5mg,S-烯丙半胱氨酸0.03mg)3片bid,共14天;然后合用单剂量的右美沙芬。结果发现,与单用相比,合用大蒜素能提高右美沙芬的代谢比率,从基线水平的0.044提高到0.052。推测大蒜素提取物和右美沙芬之间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作用机制:
无相互作用。
证据级别:
R
参考文献
1. Markowitz JS,Devane CL,Chavin KD,et al.Effects of garlic(Allium sativum L.)supplementation on cytochrome P450 2D6 and 3A4 activity in healthy volunteers.Clin Pharmacol Ther,2003,74(2):17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