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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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统计工作的任务

任何学科的实践都是为了解决主观对客观的认识问题。统计工作是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查研究以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性的一种工作,这种调查研究的过程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过程。为此,我国《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可归纳为以下四项。

1.为制定政策和编制计划提供依据

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计划的编制,都离不开对各种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掌握各种情况需要信息,而统计工作提供的统计资料就是信息,它是制定各项正确方针政策、方案规划的有力保证。

2.对政策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监督

在实施各项方针政策、方案规划时,也离不开各种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反馈,就可以及时了解执行情况、效果。如发现问题,也好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为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社会事业提供资料

运用统计资料可以逐日、逐旬、逐月地公布生产进度,以便随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运用统计资料,还可以开展统计评比,以激励群众主动关心企业命运、参与企业管理,从而为管理和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资料。

4.为进行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资料

统计要加强国内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工作,加强社会经济现象数量关系的综合分析研究,反映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各门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提供客观的数字资料,也为国际社会通过统计数据认识中国。同时,也要加强国外经济发展各方面统计资料的了解和研究,吸取其科学、合理的部分,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使用提供资料依据。

知识链接

《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实施。1996年5月15日,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进行了首次修订。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统计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