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竟然是一个人
在唐闹钟奋发图强的时候,有一个人比她起来得还要早。
与唐小米不同的是,她看起来仿佛无事可做。
慢慢掀起被子,缓缓坐起来,揉了揉额头,几乎没有声音地站起来,走到门口,轻轻推开门,再轻轻关上,让床上熟睡的人察觉不到她的离去。
这个人就是康耀湘的妻子,康文的母亲,陈芳。
也不知这到底算不算是失眠。
其实她入睡并不是很困难,但过了四十岁之后,她却经常早醒。
继续躺着,让人浑身不舒服,还不如起来散散步,如果实在觉得昏沉,就半躺在沙发里,也比倒在床上觉得舒服。
天蒙蒙亮,院子里已经有麻雀不时飞过,它不叫,应该是嘴里衔着食物呢。或许这是一只雄鸟,它早起捕食,为了喂养小鸟和鸟妻。
男人拼搏的样子很帅气,就好像二十多年前的康耀湘。那时候的他,英姿勃发,豪情万丈,有用不完的精力。
可惜…
“那个女人真厉害,活着的时候争不过我,死了以后,却把你的心给带走了…”
嘀咕了一句,无力地做进沙发里。
早晨的时候,沙发有点凉,她穿的还是那套黑丝绸睡衣。
坐了一会,慢慢适应了沙发的温度,或者说,沙发适应了她的温度。她与它之间,互相影响,达成和解。
但现实中,并不是任何事都很容易达成和解的。她绝不会同意康文和一名来路不明的女人搞到一起。
她已经查清了诗兰的身世。
一个大学生,还来路不明?
对,对于陈芳来说,诗兰的家庭实在是太渺小了。
尘埃,当然是来路不明。
“想通过这种手段嫁入豪门,呵,小姑娘,别异想天开了。除非,我死了。”
打开手机看了看,竟然还有两条信息是没看到的。
“张侦探果然名不虚传,还是咱美国人更靠谱。”
这个年代,梦想嫁入豪门的女人太多了,她们不择手段。而康文还太年轻,生怕他被什么东西迷惑住了,这不是陈芳想看到的。不过,陈芳找张侦探的本意并不是调查康文的,而是调查康耀湘,可现在,或许应该给张侦探增加一些任务了。
打开第一条信息,是关于诗兰住宿情况的调查,她并没有和男人在一起的记录。对此陈芳表示惊讶。她想了想,心道,她竟然能考虑到这一层,看来这女孩很有心机。
这时陈芳看起来还很平静,可当她打开第二条信息的时候,愣住了。那是几张关于康耀湘的照片,照片里有一个女孩,她是从康耀湘的车里走下来的,康耀湘拿着手机对准女孩手机…
天太黑,看不清那个女孩的脸,从全身轮廓看来,时尚、靓丽、性感,是一个典型的小妖精。
“他们是在干什么?”
在美国长大,一直认为自己的思想和眼界是远高于国人的,所以陈芳总有一种优越感。她不屑于现在年轻人的社交圈,她对微信的了解仅限于名字,还经常不懈地说:“那都是穷人才玩的东西。”
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叫做守旧。
不能与时俱进,就是守旧。
现在她走出门去,还要带着卡,还以为自己很时髦,却不知现在年轻人出门根本不带钱也不带卡。哦不,钱或许要带着,但只是备用。
“该死!”
大半夜,自己的丈夫驱车两个小时,送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回家,这能说明什么?
但陈芳并不会像个泼妇一样,立刻揪住康耀湘不放。
结婚二十多年,康耀湘从未闹出过绯闻,这一直都是她值得骄傲的,也是与其它阔太坐在一起聊天时,最得意的事。
虽然她并不会主动说,可其它太太们却会不经意间夸赞一句“耀湘最顾家,他的太太真有福气,哎,咱家那个就不行了,三天两头不回家,也不知在外面搞了几个。”
在那一瞬间,是她觉得最美好的时刻。
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康耀湘内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女人。只不过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突然想给颜子晴打个电话,看了看时间,还太早,现在年轻人起来得都很晚,颜子晴属于冲浪者,绝不会起来得早,因此她又放弃了。
给张侦探发了一条信息,内容是:“继续查照片上的这个女人。”
张侦探很快给她回了一条信息:“少爷正开车去她家。”
陈芳愣住了,愣了好一会儿,突然发信息问:“她就是诗兰?”紧接着又发了一个信息:“下午三点,亨特咖啡。”
这次她的心不平静了,这个女孩子太厉害,竟然想同时俘获康家的两个男人,她是疯了吗?
凶狠的目光突然从枯井中射出,恨恨地咬了咬牙。
……
苏羽沐与张排长共处一室,张潘的呼噜声比他奶奶的拖拉机声音都大,而且还磨牙放屁,简直就是交响乐。
苏羽沐并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可他还是有些受不了了。最后他卷铺盖,来到外面,把几个小桌拼在一起,睡了一夜。
这被褥实在是太脏了…
明天一定要把自己的行礼取来,那个地下室还有三天就到期了。
天亮了,苏羽沐揉了揉眼睛。
军人起床从不拖泥带水,苏羽沐至今还是这样的习惯,砰的一声坐起来,下床,整理被褥,整理得像豆腐块一样整齐。
“好小子,我喜欢自律的人。”张潘也起来了,脖子上挂着毛巾。
“张排长早!”
“嗯,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从今天开始,我要重点培养你,以后,你跟着我走,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
“是!!”
“会开车吗?”
苏羽沐邪邪一笑:“滑移入库,前后一巴掌的距离。”
张潘摇了摇头说:“咱们保镖不许耍花样,我们要的是绝对安全。”
“是!”
叮叮当当,洗漱。头上还有水珠落下,脚底踩着水,噼哩噗噜回来。
整理衣服时,张潘丢给他一套西服,说:“这是咱们保镖的工作服。你小子长得不错,应该穿什么都好看。穿上,本排长要亲自检查你的军容。”
“长官,我不太习惯在别人的注视下换衣服。”
“这是命令!”
这老家伙别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换上衣服,张潘很满意,只是说,肩膀有些显得窄了。上午如果不忙,会带你去量身定做。
长这么大头一次穿西服,这种话说出来,或许都没人信。
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觉得很满意,不过这种感觉并不十分太好,因为突然觉得有些拘谨。
抬了抬腿,觉得有些不太方便,如果奔跑起来,或许会耽误事。而且这裤子并不合身,于是他提了提,却又觉得太突兀,于是有放了下来。再看了看,想,如果这时突然来一个高踢腿,会不会开裂…
兜里竟然还有一副墨镜。
“张排长,墨镜是干什么用的?”
“耍酷用的。”
“哦…”
既然排长要求耍酷,那就戴着吧。只不过这副墨镜也不知是哪个混蛋留下来的,为什么这么多泥?
不行,要刷一刷才能戴。
找不到刷子,目光落到刚才用的牙刷上。
算了,反正这牙刷也是一次性的,就用这牙刷吧。
就在苏羽沐刷墨镜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同时听到两个人,一个是男人皮鞋的声音,一个是女人高跟鞋的声音。
斜了一眼,看到康文把手搭在诗兰的腰上,两个人一起向康耀湘的办公室走去。
苏羽沐咬了咬牙,“婊子,父子通吃,真有手段!”
……
“喂喂喂,康文,刚才有人,我没好意思说你,你的手以后别放在我的腰上。”
康文有父亲办公室的钥匙,刚一进门,诗兰就逃也似的离开康文最少三米远。
“我的上帝,你这么保守吗?”
“对,我就是这样保守。我很不习惯这样。”
康文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没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