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艾·辛格的“魔盒”
“天地把存在过的一切都消灭殆尽,化为尘埃。唯有那些清醒时做梦的梦想家,透过稀疏的网唤回昔日的幻影。”这是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拉思·吉兰斯坦教授在1978年给艾·辛格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的第一句话。艾·辛格这位“伟大的寓言家和短篇小说大师”5也被誉为“当代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大师”。正是他,写出了《傻瓜吉姆佩尔》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等短篇小说名篇,挽救了一种行将衰亡的古老文化,“保留了东欧犹太即将消失的传统”,,从而以“充满了激情的7叙事艺术”,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困境”。
打开“艾·辛格的魔盒”,不仅储藏了非常神奇和扑朔迷离的故事,而且储藏了来源于犹太神秘主义的大量童话、轶事、智慧、迷信和往昔数百年的记忆。传统与变革的碰撞,自由思想和来世与虔诚的较量,以及古老家族被时代的瓦解和分化,给艾·辛格的文字插上了翅膀,幻化出无穷的想象力和洞察力,创作了一个小天地和一群栩栩如生的人物。在这些奇特的作品中,妖魔鬼怪和幽灵,以及各种来源于犹太大众信仰宝库或他自己想象的地狱和超自然的力量,成了激情和癫狂的化身,以及实实在在的力量。在辛格的魔盒中,中世纪似乎又重新获得了生命,平庸与奇迹并存,现实与梦幻共生,昔日的血在悄悄流动,让人在阅读中难过但又不乏刺激和启示。他的作品中的许多角色以无可非议的资格步入了文学的伟人祠,那里生活着神话般的人物和永恒的伙伴,悲惨奇异的,有趣而动人的,命定而美妙的——各种既欣悦又痛苦,既卑劣又崇高的人。
1904年7月14日,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出生于当时在沙俄统治下的波兰拉齐米思的一个犹太人的家9庭里,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的拉比,属于狂热的1哈西德虔信派。辛格4岁时,全家迁往华沙,住在一个贫民区,使他有机会观察城市贫苦劳动人民的生活。辛格从小接受了正规的犹太教育,后来又被送到犹太神学院读书,学习希伯来文和意第绪语。他的外祖父也在波兰东部的卢布林省的一个小城比尔戈雷当拉比,辛格在那里曾住过三四年。他还在专门培养拉比的经院里读过书,从小就对犹太教的经典、宗教仪式、风格习惯、华沙及周边地区的犹太小镇的风光非常熟悉。这种经历直接影响到他后来的生活创作道路。他后来回忆这段生活时写道:
那是一个非常守旧的村庄,多少年以来,那里就没有发生过多大变化。在那个村庄,几百年前的老传统仍然存在。村庄附近连铁路也没有。假如没有那一段生活体验,我也许仍然可以写出《莫斯卡特家族》一书,但是却绝对写不出《撒旦在戈雷山》一书和其他许多短篇小说来。
正是他的出身和独特的经历,使他的创作之根深深地插入了故乡生活的土壤。他后来说:“……我文学的金矿就是这条街。我(在写作时)一趟又一趟故地重游,因为我感到那儿仍然有我没有用完的宝藏……一个作家必须要有根。作家的根扎得越深,他取得成就的能力就越大。”
1艾·辛格的文学启蒙老师是比他大11岁的哥哥,当时他和父亲经常在家里辩论。他哥哥振振有词地质问:“您有什么真凭实据可以证明全能的上帝在西奈山向摩西显过灵?基督徒有他们的经典,伊斯兰教徒也有他们的经典,如果我们说他们的经典靠不住,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自己的经典是靠得住的呢?”他还说:“住在犹太小镇上的那些居民是多么贫困和浅薄,他们除了《塔木德》外什么也不学习。整个世界都在进步,而犹太人仍然生活在中世纪。”每一次辩论,艾萨克总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他哥哥的话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每一次辩论,他的父亲总是高声喊叫,大骂他哥哥不信宗教,是个邪恶的人。艾萨克认为,哥哥的话“句句都非常有力量”,而父亲的辱骂正好证明他理屈词穷。在他哥哥的影响下,辛格在12岁时就偷偷阅读了俄国作家果戈理的《死魂灵》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等小说,立志当一名作家,而放弃了做拉比,并于15岁时就开始用希伯来语写作。7岁时,他开始用意第绪语写作;两年后,他为一个意第绪语文学刊物当校对。在华沙,他虽然过着艰苦的生活,却很早就发表了长篇小说《撒旦在戈雷山》,还早在1919年就翻译了另两位犹太作家托马斯·曼的《魔山》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这为他后来的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当时的华沙及东欧,大部分犹太作家仍以写犹太人的生活和宗教传统为主,辛格决定成为一个写世俗题材为主的作家,意味着他和传统道路的决裂,也和他的家庭及文化信仰发生了冲突,这一决定使他的父母非常震惊。他们认为,去当一名世俗意第绪语作家无异于变成一名异教徒,尤其是他在步他哥哥的后尘,对父母来说是一场悲剧。但是,他也将父亲的许多忠告深深铭记在心里。父亲认为,即使是非宗教文学,也不应该歪曲现实,因为每一位作家真正的使命就是讲真话和传送真理。另外,你可以不信仰上帝或摩西,但凡事要讲伦理,大作家应该是大伦理家。歪曲现实的作家虽然会扩大他们的影响,但永远创造不了伟大的艺术品,而且总是将伦理弄得不伦不类。令辛格的父母深感欣慰的是,他的弟弟后来终于圆了他父亲的梦,成为一名拉比。
1935年,他哥哥从美国给他寄来了宣誓书。从此后,辛格移居美国,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为意第绪语报《犹太前进日报》写书评、散文和小说。1940年,他娶了一名美国德裔犹太姑娘阿尔玛。1943年,入美国籍。刚去美国时,由于身处异域,又不懂英语,辛格感到非常困惑和沮丧,大约有10年没有文学创作的热情,只能靠《犹太前进日报》上发表的小文章的微薄稿费维持生活,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1945年后,他用意第绪语创作的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开始在《犹太前进日报》连载,3年后,他走上了一条饮誉世界的创作之路,先后有《庄园》《地产》《卢布林的魔术师》等8部长篇小说和《市场街的斯宾诺莎》等7部短篇小说集,以及2个剧本、3部回忆录、11部儿童故事集,共30多部著作出版,直至获诺贝尔文学奖。
辛格的作品中,最具特色的是他的短篇小说。在他已发表的近200篇短篇小说中,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描写生活在美国和波兰的讲意第绪语的犹太人,刻画了他们“独特环境中的独特性格”;另一类描写幽灵世界,对上帝、撒旦、妖魔鬼怪、天堂、地狱、灵魂等作了离奇曲折和寓意深刻的描绘,充满着浪漫神秘色彩,堪称真正的“艾·辛格魔盒”。经常出现在他作品里的是:拉比和罪人、知识分子和傻瓜、理性主义者和神秘主义者、企图拯救世界的人和宿命论者、虔诚的犹太教徒和渎神者,以及鬼怪幽灵等。所以有的评论家说:“通过辛格的故事,活人和幽灵方便地来往着。”他的儿童故事也写得相当成功,文笔隽永,富于哲理,曾经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
辛格的文学观与现代派作家的文学观迥然不同。他推崇景仰托尔斯泰、狄更斯、莫泊桑、福楼拜和契诃夫等现实主义大师,认为他们的作品才是真正优秀的文学。他反对乔伊斯等现代派作家的极端做法,认为他们的作品只是写给教授和学者们看的。此外,他在承认萨特、弗洛伊德等人的“天才”的同时,对他们的一些理论也表示了非议。在谈到小说创作时,辛格认为,小说必须叙述故事,而小说家则首先应是一位善于讲故事的大师;技巧固然重要,但作品的形式必须服从内容的需要,从而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优秀的作品即使经过一道翻译,仍可保持其艺术精华。他后来在和理查德·伯金的对话中说道:
文学不是由什么时候都把目光集注于自己的作家去充实的。而由只能把目光投向其他人的作家去充实。对于别人的所作所为领悟得越多,你对自己就了解得越多。现代派作家所做的实验全都是在形式方面做文章,跟他们所谓的形式,跟那些无聊的事打交道——对一首诗不要加标点啦,签名用大写字母还是用小写字母啦,这真是毫无价值。我对自己说,为什么他们不过问他们身在其中的人类的海洋呢?那里有无数的故事和奇珍异葩在流动啊!我正是在那里进行我的实验的——在那间人类的实验室里,不是在一张纸上。
辛格虽然是一位高产作家,但他的创作态度非常严肃,他曾经概括地指出,只有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他才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一、故事有悬念和情节,必须引人入胜。
二、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三、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或写出这个故事的人。
他认为,故事必须让情节说话。如果一个小说家试图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去解说作品,会使作品短命。他主张写得明确、可读和有趣,不喜欢西方文坛中晦涩的意识流。在他看来,一个世纪中有一个乔伊斯、一个卡夫卡、一个普鲁斯特、一个福克纳就够了,不需要那么多的意识流作家。他说:“我们这个时代的小说作家,如同其他任何时代的作家一样,广义上必须是精神娱乐的提供者,而不要光做社会及政治理想的说教者。枯燥无味的文选没有极乐天堂可言,而对那些不能激发兴趣、振奋精神,不能让读者感受到真正艺术所赋予的欢愉超脱氛围的冗长乏味的文学作品,也不能宽恕。”因此,在他的小说中,无论是傻瓜吉姆佩尔,还是荡妇埃尔卡;无论是菲谢尔森博士,还是黑多比,无不是嬉笑怒骂、传神逼真的鲜活人物。正如他自己所言:“如果作家设法将生命注入人物之中,那么他们,连同作者本人,永远活着。”当有人问他:“为什么你描写了一个消失了的世界?”他回答说:“一个英雄,不管他今天是否活着,是否20年后才死去,或是他20年前,200年前就死了,如果作家赋予他生命,他(或她)将是人类意识的一个活着的部分。”
在辛格的小说中,有许多是以鬼和性爱为题材的,他甚至还“耸人听闻”地说,他并不对描写性爱感到羞耻。“在《圣经》和《塔木德》中充满了性爱故事。如果那些圣人对此都不感到羞耻,我又不是圣人,为何要感到羞耻?”他认为:“恋爱和做爱最能触及人性。这时,会懂得关于生活的许多东西,因为在恋爱和做爱中,一个人的性格最易表现出来。打个比方说,一个人在社会上可以是个强人,是个独裁者,但是在做爱中,他则可能像小孩一样无能。性器官是人体最敏感的器官。例如,眼睛或耳朵从不会‘怠工’;眼睛不会因为看到不喜欢的东西而不看,但阴茎则是另一回事,如果它不喜欢‘看到’的东西,它就不‘工作’了。因此,性器官比身体其他任何一部分更能表现灵魂。它们不是‘外交官’,它们毫不留情地说出真相。尽管它们有时‘喜怒无常’,和它们打交道也挺好,但是,它们有时甚至比大脑还要疯狂。”当然,辛格并不是耽于色情描写,而是通过性爱深刻探索和揭示人的本性。至于那些鬼故事,更是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辛格虽然算不得严格的犹太教徒,却是斯宾诺莎式的“泛神论者”,他心目中的上帝是一个“有力而残酷的上帝”。他在经历了诸多饥饿和苦难,尤其是在两次世界大战劫后余生逃到美国后,深感生命的残酷。二战中,他的家人在华沙全部罹难,无一幸免,他曾悲愤地说:“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了正义而得不到实施,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难的背后,是上帝无限的仁慈。”读了这段话,我们就不难理解辛格为什么对上帝的拯救和人类的未来深感绝望了。而他思考的这一问题,也正是二战后无数犹太人思考的一个问题:在纳粹屠犹的时候,上帝究竟哪儿去了?也即奥斯维辛之后的上帝,这也是困扰全世界神学界的一大难题。最后有的人找到了答案:如果奥斯维辛大屠杀的时候没有上帝,人们的生活将更糟。因此,辛格认为,一旦人类只贪图眼前的欢乐,不但得不到温暖,同样会落得个被烧死的下场。但是,他并不全面否定人类的欢乐,从而堕入苦修主义和禁欲主义的泥沼。相反,他认为:“世界是一座巨大的屠场、一个庞大的地狱……世界上有这么2多苦难,唯一补偿的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和悬念。”所以,他作品中的小人物尽管遭受命运的摆弄,历尽艰辛,但往往对生活锲而不舍,他在嘲讽中流露着怜悯和同情,同时在幽默诙谐中闪烁着智慧和哲理的光芒。正如他在《诺贝尔文学奖受奖演说》中所言:“富有创造力的人的悲观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要拯救人类的强烈感情。他不屑于许多诗人纯粹的消遣娱乐之道,而是锲而不舍地探寻永恒的真理和生命的真谛。他以自己的方式试图解开世事变迁之谜,试图找到苦难的根源,揭示处在残酷天理深渊中的爱。”
辛格的文学主张,虽然在世界观上和方法论上存在着矛盾,但其作品却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魅力。一位美国评论家说:
在热情洋溢和倾吐无限纯真的人情味方面,辛格很像契诃夫。在独创精神和塑造奇异瑰丽的文学形象方面,辛格又很像果戈理。但是,重要的是,辛格又很像他自己……
这就是“艾·辛格的魔盒”带给我们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