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内科医嘱速查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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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良反应的监测

医师必须熟悉治疗方案的各种不良反应及其处理方法。根据方案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在化疗期间,一般每周查血常规2~3次,每周期至少查肝肾功能、心电图1次,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按需要进行心脏彩超等特殊检查。

如使用紫杉类和单克隆抗体分子靶向药物时均有致超敏反应的可能,表现为气短、荨麻疹或瘙痒、血压改变等症状。用药前应给予抗过敏预处理,包括:地塞米松、苯海拉明、西咪替丁等药物。用药全程应给予心电、血压监护。如使用伊立替康化疗,可能引起迟发性腹泻,在化疗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并为患者备好洛哌丁胺(易蒙停),告知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一旦发生腹泻,及时联系医师。如果应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至少应在停止化疗48h后才能开始下一周期化疗,并且在化疗药物应用期间不能给药;如需预防性用药,则应在化疗结束48h后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