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加入世界反法西斯同盟
第一节 加盟世界反法西斯阵线
一 太平洋战争爆发与国民政府对日、德、意宣战
1941年12月7日凌晨(中国时间12月8日),日本海军联合舰队在司令长官山本五十六指挥下偷袭美国夏威夷的珍珠港海军基地,美国太平洋舰队猝不及防,在这被罗斯福总统称之为“永世遗羞之日”遭受了巨大的灾难性损失。当天,日本还向美国、英国、荷兰在太平洋地区的其他军事基地发起猛烈攻击。太平洋战争爆发了。
太平洋战争是日本长期准备和精心策划的。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在北进即以苏联为进攻目标和南进即以英、美为进攻目标的抉择上曾长期举棋不定。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后,德国在西欧的席卷之势极大地刺激了日本的侵略欲望,南进论逐渐在日本决策层占据上风。1941年6月德国向苏联大举进攻后,日本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南进政策。10月16日,东条英机出任日本首相,组成新的内阁。11月1日,东条在新内阁与大本营召开的联络会议上对国策提出三种方案:1.“不开战,卧薪尝胆”;2.“立即决定开战,以战争解决问题”;3.“在决定开战前提下,作战准备与外交谈判同时进行”。经过激烈讨论,会议决定采取第三种方案,并以12月1日为与美外交谈判最后时刻,到时谈判不成功即向美、英等国开战。11月5日,由天皇主持的御前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一决定。
从1941年4月中旬开始的美日谈判由此进入了最后关头。日本政府在决定对美开战的前提下,拟出对美交涉的甲乙两个方案。甲案提出,在日中和平实现后,日本在一定期间内(大致以二十五年为期)在华北、蒙疆的一定地区和海南岛驻扎军队,其余日军在两年内撤退。乙案则搁置美日谈判中分歧最大的中国问题,但提出美国不得干扰日中实现和平的努力。日本政府计划先向美国提出甲案,如不成再提出乙案,以谋求暂时的妥协。11月7日,日本驻美大使野村吉三郎将甲案正式递交美国政府,并表示这是日本所能作的最大让步。但美国国务卿赫尔与野村的会谈没有取得进展。11月20日,野村向美国政府递交了乙案。
美国总统罗斯福和国务卿赫尔得到日本的乙案后认为,如果美国接受日本的要求就等于承认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但由于此时美国已破译出日本政府给野村的电报,知道日本准备开战的企图,因此为了推迟美日之战的爆发,再争取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所以不得不决定对日本的乙案作出回应,以某些退让达成临时性妥协。11月22日,赫尔向中国及英、澳、荷四国驻美大使通报美日交涉情况,表示美国拟实行一项放松对日经济封锁以换取日本停止向新方向发起进攻的暂时过渡办法。11月24日,赫尔再次召集四国大使,通报美国已确定八点临时过渡办法,并强调根据美国军方的报告,美军参战尚需两三个月的时间。
对美日谈判,中国国民政府原持比较乐观的态度。9月中旬,蒋介石表示,“余以为今日之美倭交涉,决无须十分顾虑”,“美倭决无妥协之可能”,“余可以断定:美倭之谈判绝无结果也”。但在获悉美国将向日本提出暂时过渡办法以求得妥协后,蒋介石表示出强烈的不满。他于11月24日致电中国驻美大使胡适,嘱他转告赫尔:“如果在中国侵略之日军撤退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以前,而美国对日经济封锁政策,无论有任何一点之放松或改变,则中国抗战必立见崩溃,以后美国即使对华有任何之援助,皆属虚妄,中国亦决不能再望友邦之援助,从此国际信义与人类道德不可复问矣。”与中国一样,英国也反对美国向日本提出的暂时办法,丘吉尔致电罗斯福,批评这一妥协将危及中国,从而增加英美的共同危险。
中国和英国的反对迫使美国政府放弃与日本取得暂时妥协的打算。11月26日,赫尔向野村递交了国务院连夜拟定的《美日协定基础大纲》,即“赫尔备忘录”。该备忘录要求日本不以武力推行国策和侵犯一切国家的领土完整与主权,撤退在中国的军队和警察,承认重庆国民政府为中国惟一合法政府。美国政府明白,日本肯定不会接受这些条件,因此美日之间的战争已经不可避免。向日本递交备忘录的第二天,赫尔告诉美国新闻界,美国公众应该知道当前的危险,日本可能在几天内向东南亚发起新的攻击。11月28日,赫尔在白宫军事会议上表示,美日谈判已不可能取得成果,保卫美国安全的重任已落到海陆军的肩上。
日本政府对“赫尔备忘录”十分不满,认为美国在谈判中态度“显趋强硬”,断定美国正在认真准备对日作战。12月1日,日本再次召开御前会议,最后决定对美、英发起进攻,并于次日发出12月7日开战的命令。
蒋介石对成功地制止了美国对日妥协十分高兴,认为“此次美国对倭态度之强化,全在自我态度之坚定与决心之坚毅,尤在于不稍迁延时间,得心应手,穷理致知,乃得于千钧一发时旋转于俄顷也”。同时,国民政府高层明白美国的这一态度使得美日之战正在迫近。
12月8日凌晨,日本偷袭珍珠港的消息传到中国战时首都重庆。早就在苦撑之中期待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蒋介石闻此消息如释重负,视之为中国努力争取美英等国共同反对日本的结果,“抗战政略之成就,至今已达于顶点”。上午8时,蒋介石召集国民党中央常委会,讨论应对方针。由于期望尽早建立远东反法西斯联盟,与会者大多主张立即对日、德、意宣战。蒋介石虽认为“我国对日宣战,已无问题,手续亦甚容易”,却力主在宣战前先征询美、英、苏三国,尤其要先看苏联对待对日宣战的态度,以留“应付余地”。由于蒋介石的坚持,会议没有通过立即对日宣战的决定。会后,蒋介石亲拟文稿,致电时在美国的宋子文,请他向美国总统罗斯福说明,“我国待美宣战时,亦决与倭正式宣战”,但“此时应特别注重者,为要求苏俄亦立即宣战,此实为太平洋诸战胜负最大之关键”,因此中国将“先以此意要求苏联之同意,惟此或可促进苏联决心宣战,故暂待苏联之答复,万一苏联回答不愿对日宣战,则我国亦必随美对日宣战,如罗总统以为我国不必待苏联之态度,应先与日宣战,则可随时照办”。当天下午,蒋介石在重庆约见美、英、苏驻华大使,向他们提交国民政府的备忘录,表示:“反侵略阵线各国必须对各个轴心国认为共同公敌,因之中国建议美国对于德、意两国与苏联对于日本,皆请同时宣战。”
使苏联参加对日作战是抗战以来蒋介石一直追求的一个战略目标,他当然不愿放弃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有利时机促成这一目标的实现。但苏联此时正全力对德作战,无意分兵远东,不愿对日宣战。在华盛顿的宋子文在与美方紧急磋商后,立即向蒋介石报告,罗斯福总统理解苏联不能立即对日宣战的情况,认为“中国即刻宣战,于大局有利,恳即实行,不必待苏俄答复”。在此情况下,蒋介石于12月9日下午在重庆黄山的寓所再次召集会议。由于美国已经对日宣战,而根据日本刚公布的美日谈判决裂经过,蒋介石又认为美国卷入战争“实为中国”,因此会议决定立即对日本、德国、意大利宣战。
12月9日下午7点,国民政府以主席林森名义发表宣战文告: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所以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残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公告。
同时,国民政府还宣布对德、意宣战:
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义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义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国民政府对日宣战结束了“七七”事变以来中日两国间四年多“战而不宣”的状态,中国的抗日战争从此与全世界的反法西斯战争融为一体,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中、美、英重庆军事会议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抓住有利时机,将促成以美国为首的中、美、英、苏等国军事同盟作为首要目标。蒋介石认为:“此次世界战局必为一整个的总解决,断不容分别各个之媾和;否则,虽成亦败矣。”在12月8日给美、英、苏驻华大使的备忘录中,国民政府建议成立有关各国的军事同盟,并推美国为领导,指挥共同作战之军队。次日,蒋介石又致电罗斯福、丘吉尔、斯大林,建议立即召开联合军事会议。12月10日,蒋介石分别约见美国驻华军事代表团团长麦格鲁和英国驻华军事代表团团长戴尼斯,请他们向本国政府转告中国的意见:1.由美国提出中、美、英、苏、荷五国联合军事行动计划,并以华盛顿为同盟政治、军事中心点;2.在苏对日宣战前,由华盛顿提出四国在远东联合军事行动的具体计划;3.四国初步谈判地点为重庆;4.由华盛顿提出五国军事互助协定。当天,蒋介石还致电宋子文,请他向美国政府表明中国的态度,并对“中、美、英对日至今尚无具体计划与团结一致之行动”表示担忧。
斯大林于12月12日复电蒋介石,指出“太平洋上之反日阵线”虽是整个反对轴心国集团阵线的一部分,但“抗德阵线具有决定之意义”,所以“苏联之力量,目前似不宜分散于远东”,请蒋介石“勿坚持苏联即刻对日宣战之主张”。14日,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向国民政府递交了英国外相艾登的复电,表示对中国关于缔结正式同盟的建议,“英国政府当予以慎重与同情之考虑”。美国政府对此作出最为积极的反应。同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致电蒋介石说,对日采取共同行动是“极端重要的”,建议于12月17日前在重庆召开由中、美、英、荷、苏等国参加的联合军事会议,交换军事情报,研讨在东亚地区共同对日军事计划,美国将派勃兰特将军赴华出席。
接到罗斯福电报后,蒋介石接连数日会见美、英、苏、荷驻华使节或代表,商谈召开重庆联合军事会议事宜。12月17日,蒋介石和何应钦与麦格鲁、戴尼斯和苏联驻华军事代表崔可夫举行会谈,提出中国对会议之设想:一、设立名称为军事代表会议或参谋团的联合作战机构;二、会议地点为重庆;三、由美国代表主持;四、会议任务为建立远东各战区之联系,商定整个太平洋作战计划纲要,决定保卫新加坡、香港等地的具体计划等。12月20日,国民政府军令部长徐永昌拟定了中国准备向会议提出的联合作战总方略,计划于1942年7月,以美国海空军及中国陆军为主攻,英国海空军及苏联陆空军为助攻,先扑灭敌方空军,取得制空权,然后向日本本岛及中国东南地区,以外线作战态势向敌合击注1。这些计划和作战构想显示了国民政府建立以美国为首的反法西斯同盟和联合对日作战的积极态度。
注1 梁敬:《史迪威事件》,商务印书馆1973年版,第19页。
12月22日,参加重庆联合军事会议的美国代表勃兰特和英国代表、英国驻印军总司令魏菲尔抵达重庆。苏联和荷兰未派代表。当天下午,蒋介石会见勃兰特和魏菲尔。蒋介石将此次礼节性会面看作联合军事会议的预备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应包括讨论反侵略同盟的全盘战略纲要、同盟各国间涉及政治军事的永久中心机构以及中英、中美军事合作等问题。在蒋介石看来,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使对日作战和对德作战联为一体,中、美、英等国间的合作不应“只限于东亚”,而且“不独与军事及战略有关,且亦有政治之意义”。但魏菲尔认为,有关战争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应由各国政府决定,重庆会议应集中于讨论具体的合作事宜,并明确表示:“目前本人所最关切者,实为保卫缅甸问题。”勃兰特也持相似看法。由于着眼于建立世界范围的反法西斯同盟,国民政府和蒋介石对重庆军事会议寄予厚望,而英、美与会代表只关注具体事宜,因此中、美、英三国对重庆军事会议的看法出现明显的差异。
12月23日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中、美、英重庆军事会议正式举行。出席者中国方面为蒋介石夫妇、何应钦、徐永昌、商震等,美国方面为勃兰特、麦格鲁等,英国方面为魏菲尔、戴尼斯等。澳大利亚驻华公使爱格斯登亦应邀出席。蒋介石在会上再次提出,“研究太平洋与欧洲之战略”,拟定反法西斯战争的全盘计划,以及在华盛顿成立一永久组织以“联系各方之战事行动”是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但魏菲尔、勃兰特仍对此持有异议,勃兰特称,罗斯福“所称之战略当只限于东亚”。于是,会议转而集中于讨论中、美、英三国在远东军事合作的具体计划。
勃兰特首先提出他对远东军事合作的基本构想,其要点为先全力守住缅甸,待力量充实时由守转攻,以空军从缅甸向越南、泰国发起反攻,然后向东向北扩展,直至最后从中国向日本发动空中进攻。蒋介石对此计划表示原则赞同,但提出应增加关于支持中国战线的内容。魏菲尔则认为勃兰特的计划“为时似太辽远”,他当时只关注英国在缅甸面临的困境,因此主张所拟计划应着眼于眼前,“务必以一二月时间限度为标准”。蒋介石当即对此提出反驳,指出:“中、英、美三国今即并肩作战,自需一全盘整个之计划。我人试检过去之行动,大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待事件发生,始仓猝应付以与我共同敌人周旋。此后我人计划,自应着眼于整个战区之防卫,防卫缅甸亦包括在内,如是则不作六个月之计划,必将犯目光短浅之嫌。”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将勃兰特的建议修改为“远东联合军事行动初步计划”,主要内容为:一、守卫缅甸为当务之急,并与中国继续抗战密切相关,因此应尽现有实力发起空军攻势;二、继续援助中国,支持中国抗战;三、中国军队继续发动对日进攻,牵制日军于中国;四、待实力充实后,中、美、英军队协同发起反攻;五、希望在美国组织的总机构早日实现。会议决定将此计划电告美、英首脑,并在重庆成立联合军事委员会,由何应钦、麦格鲁、戴尼斯组成。
重庆军事会议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英三国间就共同抗日而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它虽因各国意见不一而未就整个远东战略达成协议,但实际上推动了远东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最终形成。国民政府对此起了积极的、关键的作用。
三 中国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与中国战区成立
重庆军事会议结束次日,蒋介石致电罗斯福通报会议情况,建议“在华盛顿组织最高联合军事总机构及制定作战总计划,此为民主阵线之各国对侵略者轴心国有联合一致具体之行动,俾得早日消灭共同公敌之惟一急务”,并指派宋子文为中国出席最高军事会议的总代表。
其实,在这之前两天即12月22日,英国首相丘吉尔已抵达华盛顿,参加代号叫做“阿卡迪亚”的美英首脑会议。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反法西斯盟国首脑间召开过二十多次重要的会议,这是第一次。会议主题是讨论反法西斯战争的全盘战略及与之相适应的举措。尽管当时美国在太平洋上面临着日本的大举进攻,但会议还是决定根据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美英间已达成的共识,确定“先欧后亚”的战略方针,将德国看做主要敌人,欧洲看做决定性的战场。会议还决定成立美英联合参谋长会议,负责战争的战略指挥、各战场间的协调、作战物资的分配等事务。虽然中国已建议在华盛顿召开盟国间的最高会议和建立联合机构,并指派了已在美国的新任外交部长宋子文为代表,但美、英两国并未邀请宋子文正式与会。
“阿卡迪亚”会议的主要政治成果是签署《联合国家宣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反法西斯国家间的联合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会议一开始,罗斯福就向丘吉尔提出由所有参与对轴心国作战的国家签署一个联合宣言,并在1942年元旦发表以庆贺新年。随后,罗斯福和丘吉尔分别草拟出宣言,并在此基础上合并为一个文本征求苏联、中国等国的意见。对宣言的内容经过短暂的磋商后很快就达成一致意见。宣言签字国的排列顺序最初是美国、英国、英联邦各自治领,然后才是按字母先后排列的其他国家。按这一原则,中国与苏联都将排在最后一类。12月27日,美国总统特别助理霍普金斯向罗斯福提出,“要打破按字母编排的次序,把像中国和苏联这样的国家提到同我国和联合王国并列的地位”,理由是它们是“在自己的国土上积极作战的国家”,他认为“这样排列极为重要”。罗斯福十分赞同这一提议,并在宣言的修改稿中将中国列在美国之后的第二位,然后才是英国和苏联。宣言定稿时又作了修改,最后由罗斯福亲笔排出的签字国顺序是美国、英国、苏联、中国,然后是按字母排列的其他各国。
1942年元旦,罗斯福、丘吉尔、苏联驻美大使李维诺夫和宋子文在白宫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次日,其他二十二个国家在美国国务院依次签字。宣言全文如下:
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中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波兰、南非联邦、南斯拉夫共同宣言。
本宣言签字国政府,对于具体表现于1941年8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之共同宣言即通称的大西洋宪章中的目的原则之共同纲领,业经予以赞同。深信为保卫生存、自由、独立与宗教自由,并保全其本国与其他各国中之人权与正义起见,完全战胜敌国,实有必要,并深信各签字国家正从事于对抗企图征服世界之野蛮与残暴的力量之共同斗争。兹特宣言如下:
(一)每一政府保证运用其军事与经济之全部资源,以对抗与之处于战争状态“三国同盟”成员及其附从国家。
(二)每一政府保证与本宣言签字国政府合作,并不与敌国缔结单独之停战协定或和约。
凡正在或行将提供物质援助与贡献以参加战胜希特勒主义的斗争之其他国家,均得加入上述宣言。
1942年1月1日签字于华盛顿
《联合国家宣言》的签署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正式形成。中国在签字国中与美、英、苏列前而获得“四强”之一的地位,在百年来屡遭屈辱的中国外交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四强”地位的取得,首先是中国军民全面抗战以来四年多浴血奋战从而赢得各国尊敬的结果,同时也与美国尤其是罗斯福总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对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抗战国际环境的极大改善,蒋介石十分欣喜:“二十六国共同宣言发表后,中、美、英、苏四国已成为反侵略之中心,于是我国遂列为四强之一。”同时,他对中国的“四强”地位也有较清醒的认识:“侵略各国签订共同宣言,我国始列为世界四强之一,甚恐名不符实,故不胜戒惧也。”对于罗斯福的支持,蒋介石后来曾对罗斯福的特使居里说:“中国得为四强之一,实得总统(罗斯福)所一手促成,英、苏两国并未作何臂助。此为中国所深切了解而铭感者也。”美国此举使国民政府此后的外交更为倾向美国。
12月27日,宋子文和中国驻美大使胡适赴白宫访晤罗斯福和丘吉尔。罗斯福告诉宋、胡,美、英拟在华盛顿组织军事会议,并在各战区设立联合指挥部,此后南太平洋局面由中、英、美、荷、澳组织共同机关,协力抗敌。此时罗斯福正设想于重庆成立一个分支机构性质的军事会议。12月29日,马歇尔将军向罗斯福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建议成立中国战区,这个战区应包括中国、缅甸的东北部以及盟国的部队可能到达的泰国和印度支那的区域。罗斯福删除了“缅甸东北部”后批准了这一建议。
12月31日,罗斯福致电蒋介石,建议成立中国战区统帅部,该战区除中国外包括“联合国家军队可以到达之安南(越南)及泰国国境”,由蒋介石担任最高统帅,“负指挥现在或将来在中国境内活动之联合国家军队之责”,并“立即由中、美、英三国政府代表组织一联合计划作战参谋部”,在蒋介石“指挥下服务”。
1942年1月2日,蒋介石复电罗斯福,同意接受中国战区统帅一职:“承嘱担任联合国现在与将来在中国战区以及安南、泰国境内联合国家军队可能到达区域一切军队最高统帅之责,深知此项任务,对有关各国及其人民与我中国本身所负责任之重大,就个人能力与资历言,实不敢贸然应命,然念此统帅部成立之后,足使中国战区中联合国间得统一其战略,促进其全盘作战之功效,既经阁下征得英、荷政府之同意,作此建议,自当义不容辞,敬谨接受。盖诸国军队为共同需要而作有效之合作,实为目前超越一切之急务,幸恃阁下之发动与努力,使此目的与方法之统一,已近成功之境,鄙人不敏,自当为诸联合国之共同福利而执鞭追随也。……竭诚欢迎美、英代表之立即派定,组织联合作战计划参谋部。”
中国战区的成立和蒋介石出任战区最高统帅虽进一步确立了中国作为四强之一的地位,但在战时的盟国关系中,美、英实际上并没有将中国视为一个平等的伙伴。与同时成立的由美、英等国军队共同组成的东南亚战区不同,中国战区没有美、英的地面作战部队,也没有自己的代表参加美、英联合参谋长会议。因此,中国战区在整个战争期间实际上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战略单位。对此,蒋介石曾向美国表示不满:“拥有五百万大军与日本作殊死战之中国反不能厕及(联合参谋会议),实非中国所愿见”,“中国不能参加英、美联合参谋会议,益使中国感觉待遇之未得其平”。
1942年1月4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请其向美国政府提出遴选一罗斯福亲信高级将领担任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对该人选的要求是:军阶须在中将以上,但“不必熟悉东方旧情者,只要其有品学与热心者可也”。蒋介石为确定参谋长人选的条件是颇下一番苦心的,他不希望请一个了解中国“旧情”而对国民党持轻蔑态度的外国人,他只希望未来的美国参谋长能按照他的意愿“热心”增进中美间的联系,为中国获取足够的援助。
当时,美国军方也正在考虑选派高级将领赴华协同作战。陆军部长史汀生认为赴华美军将领的主要任务是带兵作战,促使中国成为尽早对日发起攻势的基地,参谋长马歇尔则认为由于美国尚无法向中国提供大量军事援助,因此该将领的主要任务是协调盟国间的关系,训练、装备中国军队,维持中国军队作战。后一种意见最终占据主导地位,并决定由史迪威赴华任职。
史迪威是当时美军高级将领中最熟悉中国的。1911年他首次来到中国,1920年至1923年在美国驻北京使馆中任语言教官,1926年至1929年在驻天津美军第十五步兵团中任职,期间马歇尔担任过该团的团长,1935年至1939年任美国驻华使馆武官。就个人背景而言,史迪威显然并不是蒋介石所期望的美军高级将领,这成为两人日后冲突的根源之一。
1月15日,美国陆军部次长致函宋子文,表示美国正在考虑派往中国的参谋长人选。1月19日,史汀生与宋子文会晤,说明史迪威将被派往中国,在充任战区统帅部参谋长的同时拥有如下权限:一、办理美军援华事宜;二、在蒋介石统辖下指挥在华美军及蒋介石自愿交与指挥之中国军队;三、代表美国参加在华之一切国际军事会议;四、维持及管理中国境内滇缅公路运输事。当天,宋子文将会晤情况致电蒋介石报告。蒋介石接电后,看出美方的打算与自己初衷存在差异,即复电宋子文,要他告诉美方,来华美军将领“其职位须明定为中国战区统帅部内之参谋部长”,“其在华之美代表以及高级军官,皆应受中国战区联军参谋长之节制指挥,而联军参谋长须受统帅之命令而行,此点应先决定,则其他问题皆可根本解决”。但与美方直接交涉的宋子文认为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答复蒋介石,已复函史汀生,“美高级军官一方面指挥在中国区内之美国军队,一方面兼充中国战区联军参谋长,当然均应受统帅命令”。
1月29日,宋子文与史汀生互换函件,确认史迪威来华的职责和权限是:一、美军驻华军事代表;二、在缅中英美军队司令官;三、对华租借物资管理统制人;四、滇缅路监督人;五、在华美国空军指挥官;六、中国战区参谋长注2。2月11日,史迪威离美赴任。
注2 梁敬:《史迪威事件》,第27—28页。
四 争取美、英加强援华
全面抗战开始后,争取国际援助就一直是国民政府对外交涉的重点,而美国和英国则是中国争取援助的主要对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中国与美、英等国成为反法西斯战线的盟国和抗战国际环境的极大改善,国民政府更是将争取美、英加强对华援助作为开展外交的主要任务。
中国的抗战当时已进入第五个年头,长期的战争使国民政府原本就不强大的经济实力大为下降,财政上左支右绌,已露窘况。根据国民政府的估计,此时物价已涨至抗战前的20%以上,法币发行总额已达抗战前800%以上,“财政收入渐见减少,收支益无法平衡”,“社会情势与人民心理异常不安”,若无迅速补救措施,将导致恶性通货膨胀。与此同时,美日开战后中国的抗战对日本在太平洋上的进攻具有愈发重要的牵制作用,国民政府遂利用美、英有求于中国的有利时机,要求美、英扩大援华。宋美龄在重庆军事会议上明确告诉美、英两国:“不能希望中国不得援助而可无限继续其抗战。”
国民政府首先向美国提出五亿美元借款的要求。1941年12月29日,蒋介石致电刚出任外交部长的宋子文,请其向美国政府提出五亿美元借款,以提高法币信用。次日,蒋介石接见美国驻华大使高斯,亲自提出这一要求,高斯表示愿促成此事。与在这之前中国向外国借款都以实物或中国权益为担保不同,这次国民政府明确表示,“此次借款手续决非如平常普通之财政借款可比”,“不能有任何担保之条件”,并强调:若无大笔借款接济中国,“则中国人民心理必被动摇,尤其在日本初次胜利之时,敌伪以东亚为东亚人之东亚之理由,竭力鼓吹与煽惑作用发生影响之时,更不能不有此一借款急速成功以挽救国人心理与提高抗战精神也”。为此,国民政府设想了三种借款方式:一、由美国政府利用平准基金直接提供借款;二、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准许中国政府四银行开立信用透支,由中国政府担保,以维持法币信用;三、由美国政府准中国在美发行美元公债,流通市面,便利吸收华侨资金,并请美国国立金融机构酌购若干,以资提倡。在美国直接经手向美借款的宋子文也认为,“中国经济处非常之状态,应有特殊之办法,非可以常情论”,因此,“此次借款五万万元,等于久战疲劳军队之总预备队可到,调用派遣,当随局势为转移”。
在日本的突然袭击前穷于应付的美国急需中国加强对日作战,因而愿意答应中国的请求。高斯在与蒋介石会谈后,致电国务卿赫尔表示赞同这笔借款,但认为数额不必如此之多,用途也应有所限定。1942年1月8日,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就此进行会商。国务院的官员认为,给中国以大笔财政援助对于鼓舞中国的士气是极为重要的,这一看法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次日,罗斯福致函财政部长摩根索:“关于对华贷款,我明白目前中国不可能提供什么担保。但是,我仍急于帮助蒋介石和他的货币,希望你能找到办法。”罗斯福甚至表示可以不必过于计较贷款可能给美国造成的损失。
作为一个贷出国,美国政府尤其是财政部不愿对借款不加任何限制,以免借款会被滥用。财政部钱币司司长怀特在获悉中国的意向后就向宋子文强调:“借款方案,须对中国经济能力有切实有效之补救”,“美国对于中国借款非因数额之巨,有所犹豫,其注重者在中国拟定之方案,是否切实有裨战争”。1月12日,摩根索会见宋子文,首先表示极愿为中国帮忙借款,“总当设法解决成功”,但接着又说,如中国无明确之计划,他就很难向国会启齿,提出中国向美国“借款较好方法莫若借美金为每月直接发给中国士兵饷项之用”。次日,摩根索告诉宋子文,罗斯福总统对他的提议“极为赞同”,表示“美国愿每月担任100万中国军队之军费,官兵平均以每人10元美金计,即1000万元”。在罗斯福看来,以此办法美国就可以得到一支在美国将军指挥下的100万人的中国军队。
担负着争取美援重任的宋子文主要着眼于经济方面,对摩根索的这一提议颇为心动,他在1月13日给蒋介石的电报中说:“我虽非一次之巨额收入,但每月有此接济,加以贷借案军械之供给,此后我军维持及整顿等问题,大致可以解决,如此事宣布,对国内外之影响,或竟甚于一次借我十万万元。……盖维持军队即所以维持国家民族,军队有办法,其他可以徐图挽救。”而蒋介石从指挥控制军队这一角度考虑,认为摩根索的提议有“诸多弊端”,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此法可使中国军队与国家政府及社会经济形成对立或脱离关系,而且只有使我国经济、政治与法币之加速崩溃,不惟毫无补益而已;其二,我国今日军事与经济不能分离,而现在经济危急,故致军事不济,若拟增强军事,决非单纯军费之所能解决。”蒋介石更认为,这一办法显示了美国对中国的不信任态度,坚持这笔借款“不能有任何之条件及事先讨论用途与办法”。视军队为命根子的蒋介石,对摩根索提议将产生的后果,显然比宋子文要敏锐,看得也深远些。蒋介石的立场使宋子文改变了原有看法,在此后与美方的交涉中,他坚持美国对华贷款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必须是共同作战的盟国间无条件的政治贷款。
中国的强硬立场迫使美国政府作出抉择。1月23日,国务院政治事务顾问亨培克致函国务卿赫尔,从美国、英国在太平洋上节节败退的战局出发,强调尽快向中国提供贷款的重要性,认为援华贷款与美国整个军备相比,只是一个小数目,但若拖而不决,则将使美国在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内失去在太平洋地区的一个强大盟友。亨培克的意见实际上代表了国务院和军方的主导看法,他们都主张,当务之急是“要不惜一切代价让他们(指中国人)继续战斗下去”。
1月30日,宋子文访问白宫,当面向罗斯福提出5亿美元借款,并再次强调“不能有任何条件之束缚”。罗斯福表示支持中国的要求。当天下午,罗斯福召集国务卿赫尔和财政部长摩根索,“讨论中国借款,并嘱无论如何须立即成功”,最后决定向国会提出,以立法形式提供贷款。
2月7日,美国国会一致通过向中国提供五亿美元贷款。当天,罗斯福向蒋介石通知这一消息,表示这笔贷款“具征鄙国政府与人民对于贵国之衷心钦仰,并足证明在大战中为自由奋斗之盟友,吾辈皆当以至诚与坚决予以协助”,“鄙人希望并相信,此次美国国会所通过之资金,其用途重要的将在帮助贵国政府与人民之努力,以解除经济与财政之负担”。正在印度访问的蒋介石获悉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美国的借款后十分高兴,致电罗斯福表示“对于借款亦不附带任何条件,甚为欣感”。
此后,中美间围绕达成五亿美元借款的具体协议展开交涉。摩根索虽放弃了最初有条件提供贷款的做法,但仍试图通过协议对这笔款项的用途加以一定的限制。2月21日,他向宋子文递交了美方关于5亿美元借款的协议草案。该草案第二条规定,中国应将借款用途通知美国财政部长,征询其意见,而美国财政部长也可向中国提供技术上及其他适当之建议。摩根索显然想通过这一条款获得对这笔借款的监督和控制权。3月3日,宋子文致函美国财政部次长培尔,表明了中国对该草案的看法,认为第二条规定“会使自愿的行为变成命令式的”,应予删除。在宋子文的坚持下,美方同意对协议草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第二条写道:“为表现中国与美国双方共同作战之合作精神起见,双方政府之适当官员对于此项财政援助所发生之技术问题,将随时互商,并交换关于运用此项资金最有效方法之报告材料与建议。”宋子文认为修改后的条款与原来相比“似较优,可予接受”。但蒋介石却强硬地坚持借款不能附带有任何条件,因此必须完全删除这一条款。尽管许多美国官员包括原先极力主张向华贷款的国务院官员对蒋介石的强硬态度感到不满,但罗斯福最终还是答应了蒋介石的要求。3月21日,美方通知宋子文,决定将协议草案的第二条完全删除,但希望中国能单方面发表一个声明,承诺随时将贷款使用情况通知美国。宋子文认为“此是美国最后让步”,而且由中国单方面作一声明,也与蒋介石有关美国不应附加条件的要求“不悖”,遂于当天与美国签署了5亿美元借款的协议。
这笔5亿美元的借款是抗战期间中国获得的数额最大、条件也最为优惠的借款。这一方面是中国军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国际地位提高的结果,同时这也与国民政府在盟国间力争平等关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向美国提出五亿美元借款的同时,国民政府在1941年12月末也向英国提出了借款要求,希望英国能向中国提供一亿英镑,并也提出了不提供担保的要求。中国驻英大使顾维钧接获政府指令后,先后与英国外交大臣、财政大臣会谈,强调此一借款对于“挽救民众之心理”极为重要,请英方着眼于双方的政治关系予以重视。英国政府虽对顾维钧的说辞“颇动容”,且“态度颇佳”,但并没有立即给予中国肯定的答复。直至1942年2月2日,在获悉美国已决定向中国提供5亿美元贷款后才通知顾维钧,英国将给中国5000万英镑贷款。次日,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将英国政府的这一决定通知了蒋介石。但与美国不同,英国当时本身经济拮据,有赖于美国提供的部分财政援助,它宣布向中国提供贷款更多的是一种姿态,其用意在于进行宣传,以及向美国表明,对于中国的抗战它与美国站在一起,因此宣布了上述决定后迟迟未与中国进行具体协商。但国民政府认为,英国既然作出了许诺,它就应该负责履行自己的诺言,成为向中国提供援助的另一来源,联系到英国传统的对华政策,国民政府对英国的这一做法产生了不满。4月18日,蒋介石致电顾维钧,请其转告英国政府:“美国借款已如约交付,而英国借款至今尚滞疑不定,未知何故?……乃允许至今,时已两月,尚未签字,又使我军民因感奋而失望。请转告英政府,务望早日签字,其所有条文性质,不宜越出美国条文之外,以英与美皆为我盟国,其对我经济共同之义务,不可有宽苛之分,更使我军民对英发生其他感想。如果必须另订有拘束或限制之条件,则中国为两国感情与战友关系计,不敢接受,不如不借之为愈。惟无论借与不借,皆应从速决定,并正式宣布为要。”
在中方的催促下,5月13日,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向顾维钧送交了英方修订后的借款合约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是,英国政府应中国政府之要求,准备以5000万英镑借与中国,但以在英镑区内购买战争必需品为限,并以其中1000万英镑担保中国发行国内公债,至于其他用途须事先由两国政府洽商同意。显然,这一草案与蒋介石关于中英借款协议“不宜越出美国条文之外”的要求相差甚远。接到英方草案后,顾维钧和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郭秉文与英方交涉,希望按中方要求再加修订。5月30日,顾维钧还专程赴艾登寓所进行商谈。6月3日,他又在艾登的安排下与英国首相丘吉尔会面。虽然英国对草案又作了些局部修改,但仍无法使中国满意。7月20日,蒋介石致电顾维钧:“请切勿对英再提借款与发起助华事,此不仅徒增国耻,而不啻为人愚弄,无论如何勿再求助为要。”中英关于借款的交涉就此陷入僵局。直到1944年5月2日,抗日战争已进入后期,中英才达成《财政援助协定》,英国最终同意向中国提供5000万英镑的援助。但实际上,中国只使用了810万英镑,而且其中有300万英镑还是在1945年底使用的。
1942年上半年,国民政府还开展了积极争取美国租借物资的外交活动。1941年3月11日,美国通过《租借法案》,同年5月6日,中国成为有资格获取租借物资的国家。此后,美国援华的租借物资陆续运往中国。据国民政府的统计,至1942年5月下旬,中国获得的租借物资计有:枪械、子弹、飞机、通信及医药器材等共6500吨;兵工材料、卡车及零件14.3万吨;铁路材料5万吨。但是,这些援助对于整个中国战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国民政府希望美国能提供更多的租借物资。
1942年6月2日,经过中美双方的多次磋商,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和美国国务卿赫尔签署了《中美租借协定》。该协定的主要内容为:美国政府将继续以美国总统准予转移或供给防卫用品、防卫兵力及防卫情报供给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将继续协助美国之国防及其加强,并以其所供给之用品、兵力或情报供给之;未经美国同意,中国政府不得改变美国提供之防卫用品或情报的所有权,或允许非中国人使用;战争结束时,中国当以上述未损坏之用品返还美国;美国应充分考虑中国政府所供给及经大总统代表美国接受之一切财产、兵力、情报等;中国政府为酬报所获利益,应不致影响两国间之贸易,而应促进两国间相互有利之经济关系及改善世界经济关系。
《中美租借协定》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积极争取美、英援助所获得的又一重要成果,它使中国获得美国的军用物资建立在双边条约的稳定基础上,摆脱了以往零打碎敲的被动局面,美国对华军事援助因此急速增加。该协定签署后不到半个月,美国就向中国运送租借物资3500吨,其中包括飞机28架、战车防御炮28门、榴弹炮40门、迫击炮50门。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至抗日战争结束,美国对华租借援助总额达845,748,220.88美元,其中飞机、坦克、武器等军用装备约占5.2亿美元。战后,除2000万美元需偿还外,其余一概作为无偿赠与。
美国以及英国的援助对于中国抗击日本侵略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抗战最为艰苦因而也是最急需援助的1942年—1944年,无论是五亿美元贷款还是租借物资,在使用上都未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如五亿美元贷款在这一时期只动用了一半左右。而到抗战后期,随着中国国内政局的变化,这些援助实际上大部分被国民党用于国内斗争而不是对日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