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四十三年(1910)京都文科大學清國派遣員北京訪書始末
明治四十三年(1910)秋季9至10月間,京都帝國大學文科大學的狩野直喜、小川琢治、内藤虎次郎教授及富岡謙藏、濱田耕作講師奉官命赴清國北京。時值文科大學於日俄戰争結束翌年,即明治三十九年(1906)創立初期[1]。可以想象,創立伊始的文科大學對五位教官赴清所寄予的極大期望。事實上,該派遣計劃是文科大學創立初期的一大舉措。拙文將利用若干新的資料對已公諸於世的資料加以補充,略述此行之始末,並試論其對敦煌學研究史所産生的影響。
一、發端
1908年伯希和在藏經洞獲得了爲數甚夥的敦煌遺書。翌年9月伯希和來到北京,將其所獲得的一部分寫本出示給北京的學者。此次京都文科大學的教官派遣活動即發端於此。當年,由羅振玉及當時在北京的田中慶太郎等人處傳來了敦煌遺書的消息後[2],京都的學術界也迅速地做出了反應。内藤湖南依據羅振玉所著《敦煌石室書目及發見之原始》,在1909年11月12日的《朝日新聞》上發表了題爲《敦煌石室的發現物》一文,略述了敦煌遺書的發現過程。其後,内藤湖南又依據由羅振玉處獲得的更爲詳細的《莫高窟石室秘録》一文及有關照片,撰寫了題爲《敦煌發掘的古書》一文,也連載於該報[3]。此外,文科大學的史學研究會利用11月28至29日召開的第二次總會之機,展出了羅氏送來的敦煌遺書照片,並由有關諸教授做了解説。
除大學之外,京都的西本願寺門主大谷光瑞自1902年以來一直從事中亞佛教遺址調查。其調查發掘品也陸續運回本願寺,由大學的諸教官配合進行共同研究。1910年,第三次大谷探險隊正在從事有關調查活動。毫無疑問,大谷探險隊的活動也促使京都學者的“敦煌熱”日益升温[4]。
就在京都的敦煌遺書熱潮日益高漲之時,京都文科大學獲悉殘存於敦煌的寫本已被全部送往北京這一消息後,隨即匆匆將五位教官派往北京。由此可以推測,校方對此行寄予了極大的期望。反之也可以充分認爲,在北京的羅振玉、李盛鐸等人的熱心推動下,京都學術界對敦煌遺書關心的驟然高漲,也爲敦促清朝政府對此加以重視而發揮了一臂之力。此外,伯希和本人曾於前年呼籲關注敦煌藏經洞現狀,並建議將寫本移往北京,這也爲寫本移往北京的成行提供了一大基礎條件[5]。
正如赴北京的派遣教官小川琢治的歸國報告所述:“此行之目的在於閲覽送抵北京學部、發現於新疆省敦煌(沙州)附近鳴沙山千佛洞石室的古文書。”[6]調查敦煌遺書是此次派遣活動的主要目的。至少可以説,如果敦煌遺書未被送往北京,此次派遣是絶不會成行的。
但是,此次派遣活動的主要目的並未局限於調查敦煌遺書。换言之,即使敦煌寫本的調查進展不順,爲保證此行有所收獲也做了若干準備。即除了調查敦煌寫本以外,此行還調查了内閣古書,進行了有關北京城、上古文字、金石、小説、戲曲及歷史資料等方面的調查研究,並調查了端方氏等的收藏品及滿蒙文獻等。此外,還赴河南旅行,並考察了“滿洲”[7]。上述任務由五位派遣教官按各自的專業分工負責。掌管《國華》的美術史家瀧精一也作爲國華社的派遣隊員,與上述五名派遣教官同行。瀧氏在端方收藏品的調查工作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清國派遣教授學術考察報告》曾坦率地承認,重要的“敦煌古書的調查結果總之未能盡如人意”,這是難以否認的事實。由於此次訪書之行發端於調查敦煌遺書,所以有關人士的失望也當在意料之中。然而,正如《敦煌學五十年》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學術界的敦煌熱並未因此而絲毫降温,反而日愈上升不止”[8]。毫無疑問,此次派遣活動不僅使敦煌學的開拓事業前進了一大步,派遣活動的間接結果,還對其後敦煌學的發展産生了巨大的影響。
二、旅程及北京滯留
關於此次北京之行,神田喜一郎曾指出:“該五位先生於八月下旬出發,十月中旬歸國。”[9]小川氏在報告中則提到:“余去年八月下旬出發,赴北支那旅行,十月末歸國。”[10]可見歸國日期分别爲中旬和下旬。這是由於小川和濱田二人結束北京調查後,與其他團員分手單獨活動的緣故。即,其二人於10月6日離京赴河南游覽洛陽及龍門石窟,後又由北京歸國途中赴奉天(現瀋陽),因參觀南滿洲鐵路沿綫的撫順、煙臺、熊岳城、瓦房店等地而拖延了歸期。内藤湖南11月2日致滯留北京的神田正雄信函中稱“小川、濱田二氏昨日歸洛(京都)”[11],與小川報告中提到的歸國日期前後相差一天。這大概是歸國和返回京都日期的時間差吧。總之,其他三人於10月18日抵達長崎,20日返回京都[12]。
上述參觀“滿鐵”沿綫各城市的活動,本未列入原計劃,而是於9月5日途經大連時突然决定的。據現存小川致京都文科大學校長松本文三郎信函記載[13],一行於8日抵達北京後,即向校方報告説明了該意向,並請求總長火速向南滿洲鐵路總裁及關東都督府、民政長官發出委托書。
派遣教官一行乘船抵大連,經芝罘、天津[14]於8日午前到達北京,落腳於北京守備隊兵營[15]。之所以借宿兵營,大概是爲了節省經費吧。因爲大學方面未能爲這次略爲唐突的教官派遣活動準備充足的經費。關於出差旅費,内藤湖南在致稻葉君山信函中曾吐露過苦衷:“小生曾考慮過由北京歸國時,經門司赴京城小住。但目前尚難以確定届時旅費是否盈餘,此次渡清蓋起因於敦煌發現的六千卷遺書送抵清國學部之傳聞,渡清目的以通覽遺書爲主。然而由於校方欠缺經費,每人只能支付二百六十五圓左右。因此,只好每人各自解私囊三百圓左右充爲出差旅費,故歸途是否能就便前往京城小住只能取决於旅費是否盈餘。”[16]事實上,大概由於經費不足,内藤湖南曾無奈向《朝日新聞》特派員神田正雄伸手借款[17]。
派遣教官一行到達北京之後,即着手辦理有關閲覽敦煌遺書手續。前面提到的小川9月8日信函中稱,當時“由日本公使館向清外務部及學部遞交了照會,請求提供閲覽之便。明日(9日)將會見外務部及學部負責人,近一兩日内即可目睹實物”。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一帆風順。小川的調查報告中記載:“到達北京之際,恰值學部由於準備考試,繁忙至極,故未能立即着手閲覽,蒙學部部員關照,前後五天得以在學部翻閲了新近運抵北京而正在整理的古書。”實際上,派遣教官一行9月18日纔看到了敦煌寫本。濱田、富岡二氏“日記”該日處記載:“於學部自午前至午後得以翻閲敦煌發現的寫經二百卷,隨後還翻閲了内閣本、元版《遼史》《金史》,明抄本《遼史》。”雖然尚且不知此後是否連日繼續閲覽工作,總之花費五天時間,調查了敦煌遺書共約800卷[18]。
關於派遣教官一行所翻閲的敦煌遺書,將在後面另述。下面,簡單地叙述一下他們與中國學者的交流。當然,内藤氏及狩野氏與羅振玉爲舊識。此次調查活動的成行就是源於羅振玉陸續提供的信息。舊友重逢,暢叙友情,議論敦煌遺書,這些當在想象之中。值得提及的是,派遣教官一行與王國維的接觸交流對其後敦煌學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其中狩野直喜和王國維二人對戲曲史皆極感興趣,可謂情投意合。狩野氏晚年曾如下追述當年情景:
大約明治四十三年前後,敦煌發現的遺書被送往前清朝廷的學部,法國的伯希和氏和英國的斯坦因氏劫後殘餘的遺書妥爲安置保管。聞之,我與京都大學的内藤(虎次郎)、小川(琢治)、濱田(耕作)、富岡(謙藏)諸君共同奉命出差北京調查有關遺書。當時,羅叔韞君任京都大學堂農科大學校長,前述的藤田博士在其手下任教,故爲遺書調查提供了極大方便。當時身爲農科大學教員的王静安君亦爲我等一行提供了諸多方便……當時大阪《朝日新聞》報社因計劃南極探險而正爲世間注目,故與小川博士晤面之支那人皆言必及南極北極;而我與王君探討支那戲曲問題而論及南曲北曲,所以滯留北京的我等周圍的支那人將南北極與南北曲相比,成爲一大笑談。[19]
衆所周知,翌年即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羅振玉和王國維二人避難京都[20]。此後,羅、王二氏與狩野、内藤爲首的京都中國學學
者的交往更加密切,敦煌學初創期中日之間的實質性合作得以實現了。
如拙文後述,因爲至少由敦煌送往北京的敦煌遺書的一部分已在李盛鐸手中,所以派遣教官一行與李盛鐸也曾有過接觸往來。内藤歸國後曾致函李盛鐸表示謝意,謝函如下:
李木齋 先生:
拜啓,秋爽之節,伏惟先生日益清祥,
無任欣喜,可慶可賀!
陳者,日前在下等滯留貴地之際,
承蒙多方照料,得以如期完成調查計
劃,回任復命。隆情厚義,不勝銘感。
以上特函致謝。匆匆頓首。
明治十三年十月卅一日
内藤虎次郎[21]
由於文面極爲公式客套,難以從中窺知當時雙方交往程度。但是,此次交往實際上導致了其後李盛鐸所藏經卷輾轉而至日本這一結局。
三、歸國及其後反響
翌年2月,長達50天的調查活動的成果以報告展覽會的形式公諸於世,博得了空前的好評。當時身爲中學生的神田喜一郎曾回憶:“由於評價甚高,不由前往一睹。”[22]展覽會期間還召開了講演會。當年文科大學發出的通知現存於大學文書館,原文如下:
一、二月十一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於第八教室舉辦展覽會,校内人士自由入場。
二、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於第八教室舉辦展覽會,校内人士及持有請柬者自由入場。
三、二月十二日下午一時至五時於法科大學第一教室召開講演會。[23]
據此通知,此次展覽會二月十一日限於校内人士;翌日,校外人士可自由參加,但限於持有請柬者。
此外,講演會講演題目如下:
文科大學清國派遣員報告講演會
(二月十二日下午一時三十分於法科大學第一教室)
[24]附於《文科大學清國派遣員報告展覽會通知卷宗》的講演會通知。
此次展覽會及講演會的成功,與《朝日新聞》2月5日發行的周日增刊所登載的《清國派遣教授學術視察報告》有很大關係。由於當時的“知識階層每周都興致勃勃地閲覽”《朝日新聞》的周日增刊[25],所以其宣傳效果極大。同時,當天還向與會者散發了總計36頁的《京都帝國大學文科大學清國派遣員報告展覽會目録》。雖然據此目録可瞭解展品内容,但有關敦煌寫本的内容非常簡單,目録如下:
一 敦煌石室遺書
一、敦煌石室遺書翻閲目録一卷
二、該目録照片
(附)
伯希和氏發現的遺書照片兩張
影抄本慧超往五天竺國傳
慧超傳箋釋 藤田豐八
敦煌石室真迹録 王仁俊
即,有關敦煌遺書的展品只有記載了700件敦煌遺書的《翻閲目録》[26],以及當時拍攝的一部分照片,這就是所謂成型的全部成果。松本文三郎在《敦煌石室古寫經之研究》中提到:“諸派遣教授將閲覽過的700卷圖書經逐一整理並製作了目録,還仔細調查了紙質、字體及書跋等;並將其中字體及書籍内容方面特别值得研究之物,全部或一部分拍攝成照片攜回日本。”這就是所謂的《翻閲目録》及照片[27]。
此次調查之行還引起了法國學者的關注。沙畹依據《順天時報》的報道[28],撰文在《通報》上做了介紹[29];身在遠東學院的諾耶魯·培利引用小川報告及松本氏的論文等撰寫了題爲《日本的中國考古調查團》的詳細介紹文章,發表於《遠東學院紀要》[30]。
四、與李盛鐸的因緣
如上可知,此次派遣調查並未獲得任何值得注目的成果。但是不容否定,其反響波及國内外,成爲初期敦煌學史上的一件大事。這個問題暫且不論,前面曾提到,此次派遣調查的間接結果對於其後敦煌學的發展産生了巨大的影響,這裏指的是李盛鐸及其舊藏書。
報告展覽會上展出的《敦煌石室遺書翻閲目録》一卷,係派遣教官依據學部所藏的石室遺書録製而成。松本文三郎據此撰寫了《敦煌石室古寫經之研究》。值得注意的是,目録中已含有“歸於私人收藏”之物[31]。此外經逐一核查可知,尚有若干當時保存於學部,而後卻下落不明之物。下面僅列舉松本氏論文中標有紀年的九件遺書,據此可瞭解收藏狀况及其變遷。
上述所謂“散録”,當然指的是《李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32],即1935年李氏的拍賣目録。據此目録顯而易見,九件遺書中只有三件轉至北京圖書館(即今中國國家圖書館),其餘六件皆歸於李盛鐸手中。
羅福萇曾著《古寫經尾題録存》一書,書中所述的收藏狀態與松本氏記述的《翻閲目録》的所藏狀態相同。1923年,羅福葆爲其亡兄校寫了該書,由羅振玉出版發行。可以推斷:該書稿爲早年之物,可能撰寫於敦煌遺書送往北京不久,或與派遣教官的調查同期。上表中的“學部所藏”一句在該書中爲“北京圖書館藏”;“私人收藏”爲“北京某氏藏”,僅此兩處有所差異[33]。
當年,李盛鐸夥同劉廷琛、何鬯威等人在敦煌石室所藏遺書送往北京之際竊取寫本之説曾傳於街頭巷尾[34]。由上文所列關於“三、摩訶衍經第八”之所在的記述推斷,此説當爲屬實[35]。然而令人驚愕的是,李盛鐸在遺書移至學部後又從中將相當數量的遺書竊爲己有。關於這一點,榮新江氏曾有所論及,但其中的部分論點值得推敲[36]。
拙文前面曾介紹了内藤湖南歸國後致李盛鐸的謝函。有幸一睹李氏所藏經卷而致函言謝,這當在常理之中。但内藤湖南等五位教官難道對李氏所藏經卷的出處並未産生任何疑問嗎?至少在羅振玉東渡日本後曾時有耳聞,這種推測應當説是很自然的。總之,李盛鐸處藏有大量的敦煌寫本之事逐漸爲世人所知。
昭和三年(1928)秋十月,羽田亨爲閲覽景教經典而拜訪了隱居天津的李盛鐸[37]。從中介紹斡旋的日方人士有内藤湖南[38];中方人士有闞澤、吴燕紹、徐鴻寶諸氏[39]。内藤湖南與李盛鐸大概相識於1910年内藤赴北京訪書之時[40]。其後,二人交往程度無從得知。但是,内藤湖南的介紹函中有“不奉明教,已歷歲矣”一言,可知其間通信交往並不爲多。總之,其因緣可溯至1910年。二人的相識導致日後内藤湖南充當了羽田亨和李盛鐸相見的介紹人。羽田曾如此回憶拜訪李盛鐸時的情景:
十月七日,拜訪位於天津英租界黄家花園的李氏宅邸。蒙李氏輕易地出示了景教經典,多年渴望得遂。毋庸贅言,該經卷及李氏一併出示的道德經注(一百三十八行)、漢書(存匡傳至孔光傳一百六十行)、唐律(八十行)等斷簡,以及其他許多貴重遺籍,皆爲當年敦煌石室出土之物。據李氏介紹,當年爲了搜集上述書籍曾遣專人特赴敦煌。[41]
出自李氏本人之口的所藏敦煌寫本的由來由此公諸於世,意味深長。然而,羽田當年是否就此信以爲真,今已無從得知。總之,李盛鐸舊藏敦煌寫本其後歸於羽田之手。
1935年12月15日及21日發行的《中央時事周報》上刊登了《德化李氏出售敦煌寫本目録》。該報稱:當時李氏尚在世[42]。由於訴訟而生的債務等個人原因,需要大筆金錢而欲出手所藏敦煌寫本。聞此消息後迅速做出反映的就是當年曾目睹李氏所藏,且諳悉其價值的羽田亨,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43]。
20世紀30年代後期起,羽田獲得了資金贊助,積極從事敦煌寫本搜集,所獲寫本多達736件。羽田本人未能來得及製作詳細的所藏敦煌寫本目録。太平洋戰争激化後,這批寫本由資金提供者疏散至鄉間,現歸與其相關的某財團所有。羽田本人於1955年故去。
今天,我們由《敦煌秘笈目録》可以瞭解羽田所搜集的寫本的全貌。最近有關該目録的介紹文章也問世了[44]。筆者也較早地獲得了該目録的複印件,現存手中。如果仔細地考證目録中的注腳,便可相當具體地瞭解羽田所搜集的敦煌寫本的來龍去脈。爲此,筆者不厭其煩,先從目録的保存現狀入手做一下考證。
該目録整體上分爲前半部和後半部。前半部即《敦煌秘笈目録》正文,鋼筆書寫於33頁“國譽”(KOKUYO)牌格紙,由紙捻裝訂成册。卷首《經典目録》之原題名由羽田氏改寫爲《敦煌秘笈目録》。後半部爲羽田題寫的《新增目録》即所謂書類總彙,大部分書寫於印有“敦煌秘笈”字樣之紙,基本上散頁重疊而成,出自羽田或他人之筆。總之,《新增目録》中各經名上標有阿拉伯數字書寫的由《敦煌秘笈目録》正文連續下來的編號。正文編號爲第1號至第432號;新增目録編號爲433號至736號。將此目録與榮新江氏曾介紹過的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李木齋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相比較[45],當可明瞭件數、順序、注記等基本完全相同。榮氏推論:此目録出自李盛鐸之子李滂(少微)之手,故當爲李氏家藏敦煌寫本的全目録。據此可以確認,李盛鐸所藏寫本歸於羽田之手。此外,還可以知道羽田搜集敦煌寫本的活動本身也發端於統一獲得了李盛鐸舊藏寫本。
但是,羽田標記於《新增目録》上的購入日期,最早的爲“昭和十一年(1936)10月”,所以羽田獲得李盛鐸舊藏寫本的日期當早於此前。那麼具體爲何時呢?解讀這個謎底的關鍵就在《敦煌秘笈目録》之中。《敦煌秘笈目録》正文中及尾頁上可見羽田標注的備忘録,例如:
1,2,429,430,432,13,19,18,20 十卷,2月5日佐佐木交付
90—110 7月18日佐佐木交付
181—200(189另) 12月2日交付
等字樣。按照年曆,最早購入的爲1月29日;最遲的爲12月2日,即大約在一年内分期付款購入。依照常識,如果將包括標有“1,2”號碼的這批寫本的成交日期,即2月5日視爲初次交易,那就應當是昭和十一年(1936)的2月5日[46]。《中央時事周報》是於1935年12月刊登的《德化李氏出售敦煌寫本目録》,因此,可以説羽田聞之即采取了極爲迅速的行動。交易斡旋者皆爲“佐佐木”,這裏的“佐佐木”十有八九是京都的古書肆佐佐木竹苞樓,即竹苞樓受羽田委托承擔了有關購入業務,由於交易金額巨大而采取了分期付款的購入方式。
僅據現藏於京都大學羽田紀念館的照片驗證,未見屢屢被稱爲僞寫本標志的“德化李氏凡將閣珍藏”之印[47]。李氏舊藏敦煌寫本中鈐有“敦煌石室秘笈”、“李盛鐸闔家眷屬供養”、“兩晉六朝三唐五代妙墨之軒”、“李盛鐸印”(大小兩種)、“木犀軒藏書”、“木齋審定”、“木齋真賞”及“李滂”等藏書印[48];一件寫本上鈐有複數藏書印之例也並不爲鮮,特别是“李滂”之印幾乎鈐於所有寫本。似乎李盛鐸之子李滂的嗜書之癖也毫不亞於其父[49]。也很有可能在李盛鐸晚年,其藏書實際上已歸於李滂。或者拍賣寫本的當事者並非李盛鐸,而是李滂本人,這種看法也許比較合乎情理。
最近,《中華讀書報》刊登了方廣錩氏所著《敦煌遺書早日面世》一文[50]。方氏在其文中介紹:本人現持有《日本羽田亨收藏李木齋(盛鐸)舊藏敦煌遺書目録》(方氏略稱其爲《羽田亨目録》,拙文從之)複印件。方氏稱:該目録書寫於上海圖書館用原稿紙,共23頁,記載了428件敦煌遺書。方氏還指出:該《羽田亨目録》與《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散録之三《李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完全一致。不僅如此,方氏還補充稱:該目録中可見“羽田亨舊藏”字樣,由於實際上日本某氏購得了李盛鐸舊藏敦煌遺書並曾委托羽田加以鑒定整理之緣故,而主張“羽田亨收藏”之傳説有誤。
方氏所下的該目録與散録之三《李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完全一致之結論,大概是某種誤解吧。因爲散録之三中只收有361件,加上陸續拍賣的部分即散録之四也只有389件。但是這份《羽田亨目録》的存在令人頗感興趣。因爲其中記載的428這一件數,實際上與《敦煌秘笈目録》正文原始記載的件數吻合。如前所述,《敦煌秘笈目録》正文只書寫於格紙正面,末尾第33頁以“428金光明經卷第四”而終。但其最後一頁紙背補記着“429大涅槃經卷第卅四、430大涅槃義記、431宣元至元經、432漢書”等4件,加上這4件即爲432件,這樣就與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李木齋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記載的件數吻合了。
由此,筆者就《羽田亨目録》《敦煌秘笈目録》《李木齋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三者的關聯推論如下:李家的全目録就是《李木齋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該目録無疑當爲原始記載。然而如果該目録出自李滂之筆,則製作於李盛鐸晚年出手寫本之前的可能性較大。當年在爲買家製作抄本時,由於某種緣故,疏漏了4件而誤記爲428件,疏漏的原因不明。依據所使用的“國譽”牌格紙及其鋼筆字迹,可推斷《敦煌秘笈目録》當出自日本人之手。當然不能排除該目録爲佐佐木竹苞樓所製這一可能性。總之,該目録製成於1936年初。李家根據自家的目録將432件全部交付了買方,所以實際上日方目録上並未注明的4件也包括在内。其後,這4件被補記於尾頁紙背,即今日我們所見到的《敦煌秘笈目録》的現狀。
那麼《羽田亨目録》由何人製作於何時呢?該目録中之所以標注“日本羽田亨收藏”字樣,是由於該目録係寫本出售給羽田之後,或買賣已成交後而製作的抄本。然而補記於現存《敦煌秘笈目録》中的4件寫本未被補記於《羽田亨目録》。由此,《羽田亨目録》當製作於寫本决定出售給羽田後的早期,也是在中國與《敦煌秘笈目録》同時製作的抄本,這種推斷大概較爲自然吧。當然,方氏所持,即被轉抄於上海圖書館用原稿紙的目録當爲其後的産物了。
正如《羽田亨目録》即《日本羽田亨收藏李木齋舊藏敦煌遺書目録》之目録名稱,李盛鐸舊藏本一般被認爲歸於羽田亨之手。方氏認爲李盛鐸舊藏本“實爲日本某氏所購”,故所謂“羽田收藏”之傳説有必要加以訂正,筆者對此不敢苟同。筆者認爲:當然,提供資金者爲他人,現收藏者亦爲與其相關的某團體,由此,“某氏收藏”這一觀點也站得住腳。但是,搜集李盛鐸舊藏本及敦煌寫本的發起者,乃至始終具體操持這項工作的就是羽田亨,所以“羽田收藏”這一説法也並非離題。羽田得到李盛鐸舊藏本之後,依靠“某氏”的資金援助而竭盡全力地不斷搜集,陸續由各方收購了包括富岡家及清野謙次所藏的一些寫本。昭和十二年(1937)夏秋之間,高楠順次郎舊藏《序聽迷詩所經》及富岡謙藏舊藏《一神論》,即羽田渴求的景教經典也相繼歸於其手。
如上,拙文由明治四十三年(1910)京都文科大學清國派遣人員北京訪書之行,贅述至李盛鐸舊藏書的下落。毋庸贅言,此次訪書之行在敦煌學研究史上占有極大的地位,其間接的影響又波及至筆者所述以上方面。
本文原載《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七卷(2004年),13—27頁。
[1]當年,實際上只開設了哲學專業,史學專業和文學專業分别開設於明治四十年(1907)和四十一年(1908)。文科大學初具規模前後耗時三年,見《京都大學百年史·總論》,平成十年(1999)出版,147頁。
[2]田中以“救堂生”筆名撰寫了《敦煌石室中的典籍》一文,刊登於由當時居住於北京的日本人創辦的雜志《燕塵》第2年第11號。該文與本文下面言及的内藤湖南的介紹文章同被稱爲敦煌學草創期的里程碑文獻。
[3]《朝日新聞》明治四十二年(1909)11月24—27日。注①救堂生的《敦煌石室中的典籍》以及内藤湖南的《敦煌石室的發現物》《敦煌發掘的古書》等文章,複印後收於《草創期敦煌學日語文獻數種》,曾分發給2001年11月在京都召開的“草創期的敦煌學”研討會的與會者。
[4]關於敦煌學勃興期的情况,神田喜一郎在其所著《敦煌學五十年》中做了極爲詳細正確的論述,幾乎毫無需要添加補充之處。作爲曾經切身體驗過當時氣氛之人的記録,具有極高的價值。該文原刊登於《龍谷史壇》第38號(1953年12月)及《龍谷史壇》第41號(1956年12月),後收於《敦煌學五十年》(東京:二玄社,1960年)。附帶説明一下,該文亦稱1952年11月16日於龍谷大學召開的第38次京都大藏會紀念講演筆記。
[5]至少伯希和自認爲敦煌遺書送往北京是由於聽從了他的勸告,如下文:“1900年,在當地學者也長期未曾涉足的僻壤,偶然發現了一處收藏寫本的暗室。1907年奥里爾·斯坦因氏偷偷購入了其中的一部分;1908年我選擇購入了其他部分。其後,1909年末或1910年初,我的勸告也起了作用,中國政府將我未運出的剩餘部分全部送往北京。”(En 1900,une cachette de manuscrits est découverte par hasard,en un coin perdu où nul érudit indigène ne se trouve passer pendant plusieurs années. Sir Aurel Stein achète en bloc une partie de la trouvaille en 1907;j'en prélève un autre lot en 1908. Sur mon conseil,à la fin de 1909 ou tout au début de 1910,le gouvernement chinois fait ramener à Pékin tout ce que je n'ai pas emporté.)Paul Pelliot,Les grottes des mille bouddhas,JRAS,1914,p.422.
[6]小川琢治《北支那旅行概報附敦煌石室遺書》,《地學雜志》第23年第266號,明治四十四年(1911)2月15日,85頁。該文原爲1911年1月28日於東京地學協會例會的講演筆記。
[7]引自《清國派遣教授學術考察報告》。該報告原係作爲《朝日新聞》明治四十四年(1911)2月5日《周日增刊》刊登的《京都文科大學清國派遣教授報告展覽會號》。其後,題爲“清國派遣教授學術考察報告”(與狩野、小川、濱田、富岡諸氏合著)收於内藤湖南的《目睹書譚》。本文引自《内藤湖南全集》第12卷(東京:筑摩書房,1970年)所收該文。
[8]神田喜一郎《敦煌學五十年》,28頁。
[9]神田喜一郎《敦煌學五十年》,26頁。
[10]關於出發日期,並非毫無疑問。神田所著《敦煌學五十年》大概承襲了小川報告中“八月下旬”一説。據内藤湖南書簡記載:原定於8月27日出發,但由於客艙未得確保而延至9月3日出發。内藤於明治四十三年8月28日致稻葉君山書簡(《内藤湖南全集》第14卷,1976年,476頁)中稱:“預計昨日(27日)登船,因客艙緊缺,延至翌月三日。預計十月中旬可返日。”然而,當時由日本内地至大連的航船,比如由神户至大連這條航綫,大阪商船約需航行3天;日本郵船約需航行4至6天。(鐵道院《滿洲朝鮮支那指南》,丁未出版社,1919年)内藤於9月4日由赴大連的“竹島丸”中致其妻郁子家書中稱:“拜啓,出發以來海上平穩至極。今晨抵達當地,明天抵芝罘,後天抵天津,八日前後可到達北京。”正如内藤湖南所稱,如果9月3日啓程的話,無論如何也難以於翌日晨抵達大連。再者,“竹島丸”係日本郵船,按常規需航行4天。所以只能推論,可能内藤致稻葉君山書簡發出後,啓程日期又有所變更,8月末就得以成行了。
[11]《内藤湖南全集》第14卷,479頁。
[12]内藤湖南18日由長崎致其子耕次郎的明信片中稱:“海上平穩,與狩野及富岡今晨抵達當地。”(《内藤湖南全集》第14卷,479頁。)此外,上面介紹的致神田正雄書簡中亦稱:“狩野、富岡及小生一行三人上月廿日平安歸洛(京都)。”
[13]附於“關於文科小川教授等二人赴滿洲之委托案”(明治四十三年9月16日),收於京都大學文書館藏《各廳諸來往信函類》(明治四十一年至明治四十三年)。此外,有關歸國後發送的謝函類資料也尚存,從中可知當時滿鐵總裁爲中村是公,關東都督府民政長官爲白仁武。閲覽上述文書館所藏資料時,曾有勞大學文書館西山伸副教授,在此謹致謝意。
[14]濱田、富岡二氏曾留有旅行日記,其中稱:“九月七日(星期三)晴,上午五時早餐,六時拋錨太沽,换乘駁船,溯白河而上,八時半抵達塘沽,……抵達天津已十一時。”該日記的極少部分刊登於内藤戊申所著《回顧與前進》(《册府》第8號,1958年7月,10頁)。關於該日記及《册府》的報道,請參照礪波護所著《羅·王的東渡與敦煌學的創始》一文(高田時雄編《草創期的敦煌學》,東京:知泉書館,2002年,1—12頁)。
[15]上頁注②中介紹的9月4日致内藤郁子家書。此外,9月8日致内藤郁子家書中稱:“今日上午十一時半,重返闊别五載的北京,宿於守備隊宿舍,又進入了軍隊生活,不一。”前述小川書簡中也可見“開始兵營生活”字樣。
[16]上頁注②所例舉的明治四十三年8月28日致稻葉君山書簡。
[17]本文例舉的11月2日致“北京東單牌樓蘇州胡同神田正雄”書簡中可見如下内容:“拜啟,欣聞玉體日益安康,謹此奉賀。滯燕之際,承蒙萬般庇護,得以順利結束考察。歸國之際,又蒙慷慨解囊墊付差旅等費用,隆情厚意,紙筆難以盡言。……恩借金子,昨日已於正金銀行匯兑,將委托預計後日啓程的大阪書肆鹿田静七氏代辦有關奉還手續,煩請届時查收。遲遲拖延至今,不勝惶恐之至。”
[18]小川的報告稱:“吾等所閲讀的不過其中八百卷而已。”松本文三郎所著《敦煌石室古寫經之研究》(《佛典之研究》,丙午出版社,1914年,原載《藝文》第2年第5、6號)中指出:“經學部部員逐漸整理過,並准許上述諸氏閲覽的寫本不過七百卷而已。”(120頁)以上二説看來似乎矛盾,但正如《清國派遣教授學術考察報告》中所稱:“據稱古寫經共有五六千餘卷,我等一行翻閲了其中近八百卷,只將其中的七百卷逐一製作了目録並攜帶歸國。”由此,該疑惑焕然冰釋了。
[19]狩野直喜《憶王静安君》,原載《藝文》第18年第8號,昭和二年(1927)8月;後收於增訂版《支那學論叢》,東京:みすず書房,1973年,367頁。
[20]關於大谷光瑞曾參與羅、王二氏東渡之詳情,白須净真《大谷光瑞與羅振玉》(高田時雄編《草創期的敦煌學》,14—45頁)中有所詳述。
[21]此信係北京某氏所藏。
[22]神田喜一郎《敦煌學五十年》,27頁。
[23]《文科大學清國派遣員報告展覽會通知卷宗》,明治四十四年(1911)2月8日(收於《本校内部檔》明治四十四年至四十五年),本文僅摘録了“具體事項”部分。
[25]神田喜一郎《敦煌學五十年》,27頁。
[26]更準確地説是“714件”,見松本文三郎《佛典之研究》,130頁。
[27]十分遺憾的是,今天已看不到該目録了。石濱純太郎曾稱:“近日,由内藤先生處拜借閲覽目録,得以一睹。目録中大部分皆爲佛經,其内容由松本教授的論文即可一目瞭然。”從中可知,内藤湖南曾持有該物。在收藏了内藤湖南的大部分藏書的關西大學内藤文庫中也尚未找到其下落,期待着今後的查找結果。詳見石濱純太郎《敦煌石室的遺書》(此爲將1925年8月5至8日於懷德堂的夏季講演整理成册後出版發行之物),後收入該作者的《閑話東洋學》(大阪:創元社,1943年),本文引用了後者,63頁。關於照片,雖尚不清楚當時一共拍攝了多少張,但筆者奉職的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現藏28張,被認爲即當年所攝照片。榮新江氏稱中國國家圖書館善本部和北京大學現藏攝影年代十分久遠的照片。(榮新江《李盛鐸藏敦煌寫卷的真與僞》,《鳴沙集》,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9年,144頁注9。)上述照片皆屬同物,當爲1910年秋派遣員所攝。可能派遣員所拍攝的照片被冲洗成若干套,分存於中日雙方。
[28]《順天時報》的報道文章,於大清宣統三年正月廿五日(1911年2月23日,星期四)以後連載了六次。該文章爲本文前述《朝日新聞》周日增刊的中文譯文,未必忠實地反映了原文的内容和風貌。
[29]T'oung Pao,1911,pp.286—289。大概該報道文章是據《順天時報》的中譯文章轉譯的緣故,將京都大學誤譯爲Université de Tôkyô(東京大學),令人忍俊不禁。似乎當時尚未知曉京都大學的存在。
[30]Noël Péri,“Une mission archéologique japonaise en Chine”,BEFEO,Tome XI,1911,pp.171—198;其中172—190頁與敦煌遺書有關。培利一直關注大谷探險隊及京都大學教官的研究動向,並將有關研究成果逐一加以介紹。BEFEO,tome IX(1909),pp.626—627,829—830;tome X(1910),p.270,pp.651—654.
[31]松本文三郎《佛典之研究》,124頁。
[32]商務印書館編《敦煌遺書總目索引》,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318—323頁。
[33]但《古寫經尾題録存》中欠缺第九“金剛經(景龍四年)”。
[34]該傳聞源自羅振玉《姚秦寫本僧肇維摩詰經解殘卷校記序》。該“序”稱:“既抵春明,江西李君(李盛鐸)與某同鄉,乃先截留於其寓齋,以三日夕之力,邀其友劉君(劉廷琛)、婿何君(何鬯威)及楊君(?)、方君(方地山,爾謙),拔其尤者一二百卷,而以其餘歸部。”參閲榮新江《鳴沙集》,104頁。
[35]雖然似乎可以推測該經卷是通過其他途徑而獲得的,不過還是認爲來自由敦煌送至北京的遺書中較爲自然。當年,似乎李盛鐸未允許拍照。松本曾稱:“如前所述,屬於藏外經典的《摩訶衍經》現已下落不明,因此不能就此而論之,十分遺憾。”松本文三郎《敦煌石室古寫經之研究》,《佛典之研究》,172頁
[36]參見榮新江《鳴沙集》,106—107頁。榮氏指出:松本所列舉的寫經全部記載於《李氏鑒藏敦煌寫本目録》。因此,李盛鐸等竊取之舉當在經典搬入學部之後。然而,實際上並非完全如此,經典搬入學部之前及之後,李盛鐸都進行了盗竊活動。
[37]羽田是由抗父所著《最近二十年間中國舊學之進步》(《考古學零卷》,(《東方文庫》第71種)上海:商務印書館,1923年12月)一文中得悉李盛鐸持有景教經典《志玄安樂經》《宣元至本經》的。該文原載於《東方雜志》19卷3期,1922年2月。
[38]内藤湖南當年爲羽田所書介紹信收於《湖南文存》16卷(《内藤湖南全集》第14卷,262頁)。原文如下:“與李木齋 昭和三年九月木齋先生執事,不奉明教,已歷歲矣。遥想興居佳勝,爲喜爲慰。弟自告退成均,買山郊坰,裹足闤闠,日以著述爲事,但問學本疏,見聞竟陋。嚮在英法兩國涉獵鳴沙遺帙,亦未有校理成書,可以請教大方,爲可愧耳。兹有敝友羽田博士亨見占大學講席,年力方壯,淹通乙部,釋突厥回鶻之殘碣,闡景、祆遺教,嘗游歐洲,以其所得,傳諸通邑大都,彼間名宿,莫不虚左相待,稔聞執事,績學加於中壘,藏書軼於河間,石室麻牋,太秦墜篇,兼收並蓄,靡所不有,久欲奉教左右,與聞緒論,以弟托交下風有年,求一爲之先容。所以裁此敢塵鈞聽,伏乞執事垂青爲發鄴架之富,啓金匱之鐍,使其獲飽睹山巖屋壁之所出,非所敢望也。耑此紹介並頌箸安。弟虎頓首。”
[39]羽田亨《關於景教經典〈志玄安樂經〉》,原載《東洋學報》第18卷第1號,1929年;後收於《羽田博士史學論文集》下卷,京都大學東洋史研究會,1958年,270頁。
[40]李盛鐸曾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作爲出使日本大臣赴任東京,至光緒二十七年(1901)卸任歸國一直逗留於日本。所以,當時身爲《萬朝報》記者的内藤湖南可能曾與李盛鐸謀面。然而,據内藤湖南明治三十二年(1899)所撰中國旅行記録《燕山楚水》記載,旅途中與中國各地文化人會面之際,曾時而言及駐日公使李盛鐸。但從其語氣中體會不出二人曾直接相識這一事實。
[41]羽田亨《關於景教經典志玄安樂經》,《羽田博士史學論文集》下卷,271頁。
[42]據天津《大公報》報道,李氏去世於1937年2月5日,見榮新江《所謂李氏舊藏敦煌景教文獻三種辨僞》,《鳴沙集》,96頁注12。
[43]《每日新聞》記者安藤德器曾證實,羽田氏曾參與策劃將李氏所藏敦煌寫本購入日本一事。參見梶浦晉《大正·昭和前期的京都敦煌學》,高田時雄編《草創期的敦煌學》,124頁。
[44]落合俊典《羽田亨稿〈敦煌秘笈目録〉簡介》,郝春文編《敦煌文獻論集》,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2001年,91—101頁。
[45]榮新江《鳴沙集》,115—143頁。
[46]因此,早於2月5日的“1月9日”這一日期,當爲昭和十二年(1937)即翌年1月9日。
[47]藤枝晃《關於德化李氏凡將閣珍藏印》,《學叢》第七號,京都國立博物館,1986年,153—173頁。
[48]本文只列舉了依據照片可確認的部分。如果仔細地核查李盛鐸舊藏寫本,很有可能發現其他印章。
[49]橋川時雄《天津、濟南及長江地區學術考察報告書》(外務省文化事業部,1931年10月)有關李盛鐸一節中稱:“其子少微亦頗有嗜書之癖。”
[50]2002年8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