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注评(古典文库)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十)四时变动

【原文】

春三月,尸经两三日,口、鼻、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微青。经十日,则鼻、耳内有恶汁流出。胖匹缝切,胀臭也。胀肥人如此,久患瘦劣人,半月后方有此证。

夏三月,尸经一两日,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经三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皮肤脱烂,疱疹[1]起。经四五日发落。

暑月罨尸,损处浮皮多白,不损处却青黑,不见的实痕。设若避臭秽,据见在检过,往往误事。稍或疑处,浮皮须令剥去,如有伤损,底下血荫分明[2]

更有暑月,九窍内未有蛆虫[3],却于太阳穴、发际内、两胁、腹内,先有蛆出,必此处有损。

秋三月,尸经二三日,亦先从面上、肚皮、两胁、胸前肉色变动。

经四五日,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疱疹起。

经六七日发落。

冬三月,尸经四五日,身体肉色黄紧,微变。

经半月以后,先从面上、口、鼻、两胁、胸前变动。

或安在湿地,用荐席裹角埋瘗[4],其尸卒难变动。更详月头月尾,按春秋节气定之。

盛热,尸首经一日即皮肉变动,作青黯色,有气息。经三四日,皮肉渐坏,尸胀蛆出,口鼻汁流,头发渐落。

盛寒,五日如盛热一日时,半月如盛热三四日时。

春秋气候和平,两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

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坏,瘦老者难坏。

又南北气候不同,山内寒暄不常,更在临时通变审察。

【注释】

[1]疱疹——皮肤上暴起的许多小疙瘩,通常是红色,小的如针尖,大的如豆粒。

[2]底下血荫分明——据《洗冤录详义》解释:“大热天损伤的地方,经洗敷以后,皮肤与肉脱离,所以表皮泛白。剥去表皮,就看出血斑。没有损伤的地方,因腐败的关系,呈现青黑色。”但实际情况并不一定如此,可能是偶然现象。

[3]暑月九窍内未有蛆虫……必此处有损——九窍指头部七窍,阴部两窍。损伤的地方,附有脓血,头部有创伤,则腐败的脑质更容易向外流出,均容易引蝇类产卵生蛆。

[4]用荐席裹角埋瘗——另本作“用荐席裹着”,无“角埋瘗”三字,比较好解释。本节讲的都是未埋葬尸体,上句“安在湿地”也是未埋葬的意思,这三个字可能是多出来的。

【译文】

春季,尸体经过两三天,口、鼻、肚皮、两胁、胸前等部位的皮肤颜色即稍微发青。如经过十天,鼻孔、耳孔里有臭血水流出来。胀臭的肥胖尸体就有这种现象。久病瘦弱的人,死后要半个月才有这种现象。

夏季,尸体经过一两天,脸上、肚皮、两胁、胸前的肤色逐渐发生变化。如经过三天,嘴里、鼻孔里便流出臭血水,且有蛆虫爬出,遍身膨胀发臭,嘴唇翻张,皮肤起疱疹、脱烂。经过四五天,头发就会脱落。

大热天,用糟醋等洗敷尸体,有损伤的地方表皮大都呈白色,没有损伤的地方却是青黑色,看不清到底哪里是真实伤痕。检验官员假使怕脏怕臭,凭眼见现象马马虎虎验过,往往会误事。对于稍有怀疑的地方,必须剥掉浮皮,假使有损伤,浮皮下面就会有很明显的血荫。

还有,大热天尸体九孔里不见有蛆虫,却先从太阳穴、发际、两胁、肚皮里面爬出蛆虫来,这些部位必定有损伤。

秋天,尸体经过两三天后,也是先从脸上、肚皮、两胁、胸前皮肤的颜色起变化。经过四五天后,嘴里、鼻孔里就有臭血水和蛆虫出来,浑身胀臭,嘴唇翻起,开始起疱疹。经过六七天后,头发就会脱落。

冬季,尸体经过四五天后,全身皮肤就慢慢地变成黄色,并且萎缩变紧。

经过半个月后,先从脸上、嘴巴、鼻子、两胁、胸前开始发生变化。

有些尸体用草席裹扎,安放在潮湿的地方,这样的尸体在短期内很少会发生变化。观察尸体的变化,还要细算死的时间是在月头还是月尾,根据当时节气,来观察尸体经隔的日子。

大热天,尸体经过一天皮肉就发生变化,出现青黑颜色,有臭味散发出来。经过三四天后,皮肉开始逐渐肿臭腐烂,孳生蛆虫,嘴里、鼻孔里有血水流出,头发渐渐脱落。

大冷天,尸体隔五天相当于大热天隔一天,隔半月相当于大热天三四天。

春秋时节气温正常,两三天相当于夏季一天,八九天相当于夏季三四天。

但是,人有肥瘦和老少的区别,肥胖、年轻的尸体容易腐烂,消瘦、年老的尸体不容易腐烂。

还有南北各地气候不一样,山区冷热不正常,在检验的时候这些情况都要仔细考虑到,不要用上述标准硬套。

【评介】

本节叙述尸体在季节、气温、环境、本身的体质、死因等不同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变化的各种现象。

人的生命活动终止后,身体内各种器官、组织功能逐渐消失,尸体会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一系列死后变化。这种变化因上述各种情况的不同而异。此书称为四时变动。现代法医学根据这种变化在尸体上呈现的现象称为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可分为早期、晚期和异常三种。

早期尸体现象通常指死后24小时内出现的变化,如肌肉松弛、尸冷、尸斑、尸僵、血液凝固、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及自溶等现象。晚期尸体现象是指人死以后,如不火化,尸体会逐渐腐败而破坏,不单表现在外形上(生前形貌改变),内部组织同样也起巨大变化,逐渐腐烂、销蚀。这都是尸体变化的通常现象。但是也有少数尸体,由于周围环境的特点和尸体本身的特殊性,可以整具尸体或部分肢体不腐败,甚至保存数百年乃至数千年。这就是保存型尸体。在法医实践中能遇到的有尸干、尸蜡、泥炭鞣尸等。这是尸体变化的异常现象。本节叙述的是前一种。

尸体为什么会腐败呢?这是因为人死后,肌体中的细菌仍继续生存繁殖,它们对肌体破坏的结果,使蛋白质高度分解,产生大量气体。这种气体的发展,可以使尸体的自然孔窍出现血样液体及泡沫,并使尸体膨胀。表皮与真皮之间产生气体时,则表皮隆起,形成大小不等的腐败气泡。其中有一种叫硫化氢的气体,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或游离的铁结合后,在尸身上呈现污秽绿色,并逐渐变深,扩展至全身,这就是尸绿(腐败绿斑)。以后,便转变成褐色、青黑色。

本节叙述尸体发生变化的情况是指未埋葬的尸体而言,与现代法医学知识基本是相符的。“肉色变动”即腐败变色;“肉色微青”即指尸绿而言。并提出如不仔细检查,往往误事,“稍或疑处,浮皮须令剥去,如有伤损,底下血荫分明。”这与现代法医学采取切开鉴别血斑与尸斑的方法是一致的。可见作者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很善于观察和积累大量资料,所以能作出这样卓越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