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扶持西部地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一是实施“十三五”出版规划。2016年5月,印发《“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在2171个规划项目中,列入西部地区重点项目321个,其他出版单位助力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90余种,提高精品出版能力。二是支持电视剧创作生产和播出。支持陕西等西部省区创作生产了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近代革命剧等多部剧目,分别在央视一套、央视八套和省级卫视频道播出,取得收视和口碑双丰收。三是扶持西部地区优秀国产影片。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西部地区优秀国产影片的创作、宣传和发行,比较有影响力的作品包括涉疆题材的《真爱》、涉藏题材的《天上的菊美》等7部。《真爱》获得第16届华表奖优秀农村题材影片奖,《天上的菊美》获得第16届华表奖优秀少数民族题材影片奖,《德兰》获得第19届上海国际电影节金爵奖最佳影片奖。
继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专门建立了工程进度技术管理平台,2016年安排运行维护经费2.8亿元,用于改善西部省区的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和数字音频广播发射系统。二是实施贫困地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6年,安排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8.64亿元,用于县级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购置采编播设备,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单位购置民文数字出版设备等。三是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对内蒙古等5省区有线未通达地区的98万农户的直播卫星接收设施给予补助共9811万元。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一是开展“书香·童年”阅读工程试点工作。确定甘肃省、青海省为试点地区,为农村贫困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发放5.5万个阅读包,开展阅读辅导活动。二是继续开展“百社千校”阅读活动。组织100家出版单位向老少边穷地区1000所学校捐赠优秀少儿图书、开展主题读书活动等。三是继续开展“书香中国E阅读”活动,免费为1500万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数字阅读服务。四是支持实体书店发展。会同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和信息化水平。
加大文化产品和惠民服务的帮扶力度。一是继续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按西部80%的比例给予补贴,2016年,补助西部地区资金共3.35亿元。二是继续做好捐赠译制语电视剧、动画片和西部少数民族语译制工作。指导西部10个少数民族语言译制中心,完成了34个语种的524部(次)影片的译制工作。目前可供订购西部少数民族语译制影片总量已达4145部(次)。三是配合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配合做好广播器材配备工作,按照每个示范点2万元标准,对3023个村配备广播器材予以补助资金6046万元。四是开展向少数民族群众捐书赠报活动。通过“东风工程”出版物免费赠阅项目资金1.2亿元,向新疆广大农牧民群众赠阅出版物,向基层兵团战士赠阅手机报。向西藏和四省藏区藏族群众赠阅《人民日报》(藏文版)。五是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向西部地区农家书屋增配图书1260.6万册,依托农家书屋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农(牧)民读书活动。
推进民族地区民文出版能力。一是加强民文出版基地建设。批准建立国家新疆民文出版基地和国家内蒙古民文出版基地,指导督促做好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出版物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大力扶持民族文字出版项目。将少数民族文化数字出版促进工程列入《新闻出版业数字出版“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安排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共1.12亿元,重点补贴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编译人才培养,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版权合作和交流。
(二)推动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加大中央文产资金的扶持力度。对西部12省区市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约4.19亿元,用于实体书店、融合发展、文化创意、文化金融、影视产业、有线网络升级改造等方面的100个重大项目发展,通过项目带动作用,增强了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
对新闻出版资源配置方面给予支持。批准创办《天山时报》1种报纸,批准创办《三峡生态监测》《甘南民族文化研究(藏文)》《西藏农村科技(藏文)》《新疆文学评论(维吾尔文)》等8种期刊,批准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18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家,同意报纸变更申请11件、期刊变更申请51件。
支持西部地区视听新媒体发展。分别批准西藏电视台通过“牦牦TV”网站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青海及四川广播电视台等6个西部地区单位从事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贵州广播电视台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通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联播活动,将选出的优秀作品提供给天山网免费展播,支持天山网发展。
扶持西部地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事业发展。2015—2016年度,通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对西部12省区市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和优秀传播机构进行扶持,总金额达395.5万元。
支持西部地区版权工作。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开展版权执法、软件正版化、版权宣传等工作。先后在新疆等西部地区举办多期版权行政执法、软件正版化的专题培训班,加强对西部地区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指导。
(三)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办好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电影节期间共有57个国家和地区的320部优秀电影、170余名业界精英、500多家电影机构在西安全市25家院线、2所高校及500个流动放映点展映,总场次达1400余场,共有20万观众热情参与。其中56部影片分别在戛纳、柏林、威尼斯、奥斯卡、东京等国际知名电影节获奖及提名。
推动“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工程共分七个项目。“柯尔克孜语中亚之声网络电台”项目第一期建设已经完成,2015年10月正式上线运营。喀什卫星地球站建设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工程建设,顺利结项。“新疆多民族题材电影在中西亚地区发行放映”项目已完成影片拍摄,后期译制和海外放映正在推进。中国影视剧对象国本土化语言译配项目,新疆电视台涉及译配影视剧共24部次,已按计划实施。四川康巴卫视英藏双语栏目《岗日杂塘》实现在印度播出。“喀贝喀蒙古语影视剧及新闻节目译制项目”在蒙古国译制播出《北京青年》等多部优秀影视剧。云南广播电视台国家频道老挝语译配项目在老挝实现常态化、固态化播出。
促进媒体交流合作。举办中国—东盟广播影视合作圆桌会议,促进与东盟广播影视深度合作。支持广西等边境省区通过“电视中国剧场”等形式推动我国影视节目“走出去”。支持云数传媒推动数字地面电视技术标准在周边国家的建设和运营。支持新疆主流媒体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媒体机构的交流合作,在沿线国家举办“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电影周”等文化活动。
(四)加强西部地区市场监管
深入开展“固边2016”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涉藏、涉疆地区出版物市场监管,有限查处一批涉藏、涉疆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案件。
完善“扫黄打非”联防协作工程体制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联防协作工程建设的意见》,规范了“天山工程”、“珠峰工程”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强化联合封堵、案件协查、审鉴互助等区域合作措施。先后召开座谈会,开展信息共享、市场互检等工作。
(五)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干部挂职工作。选派干部分赴西藏、青海挂职。完成对上一批援藏援青干部的挂职期满考核。继续做好总局第八批援疆干部、赴四川甘孜扶贫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接收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总局机关挂职。
加大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中央三台和西藏两台专业技术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共选派新闻采编、播音主持等专业技术人员45人。
加强教育培训。把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才培训纳入总局年度培训计划,2016年,举办西部地区广播影视培训班28期,培训2000余人次,支出经费466.77万元。在总局面向全国举办的11期广播影视业务培训班中,招收西部地区学员440余人。对西部地区参加广电专业远程学历教育的619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学费资助,截至目前有80人毕业。拨付28.8万元支持举办西部地区新媒体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学员234人。
二、2017年工作设想
(一)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积极推动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公共服务工程落地实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围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关于“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等方面要求,落实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标准,提高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全民阅读活动。
(二)继续推动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推进和支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版权行政执法、作品著作权登记等工作。加大西部地区电视剧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扶持力度,发挥年度优秀剧本评选等专项奖励扶持的作用。支持西部地区传统媒体和其他单位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新媒体业务,推动媒体融合。
(三)积极发挥西部地区的文化传播作用
支持西部省份利用地缘优势,推动与周边国家开展广播影视内容和技术方面的合作。鼓励西部地区广播影视“走出去”机构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影视桥”、“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协调支持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影视剧发行版权,培养观众收视习惯、涵养市场,提升我国影视文化的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在“一带一路”国家的传播发展。
(四)继续维护西部边疆地区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继续组织实施“固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三股势力”、“藏独”等非法出版物和宣传品及有害信息。加强“天山工程”、“珠峰工程”建设,强化区域专项治理,巩固边疆查堵屏障,形成有效抵御境外渗透与遏制境内传播的“扫黄打非”日常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
(五)大力支持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才建设
开展双向交流工作,继续选派总局优秀干部援疆、援青赴四川甘孜扶贫,继续接收西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到总局挂职锻炼。拨付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地区举办业务能力提升重点培训班,加强对培训班的指导和扶持。继续在广电专业远程学历教育中给予技术人员学费资助。加大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遴选、培养力度。选派优秀新闻出版人才出国培训。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通过干部人才交流培养,提高从业队伍素质,促进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