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支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6年,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下达中央补助资金845亿元,占全国补助资金总量的40%。继续推进西部地区30个城市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总贷款额度310.6亿元,已审批贷款293.9亿元。2016年,西部地区棚改实际开工216万套,占全国任务棚改开工的36%,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了西部地区的全国重点镇。
(二)支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2016年,会同有关部门共安排补助资金171.1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93.8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占全国改造任务量的62%。截至12月底,开工率100%。
(三)支持城乡规划编制实施
完成包头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并报国务院审批。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设立南宁五象新区的规划审核工作。支持青海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支持云南三江并流保护状况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新疆喀拉峻草原等4处西部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前期审查,待报国务院审批。支持西部地区风景名胜区申报资源保护类项目。推动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西部地区45个镇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
(四)指导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督促指导西部地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支持包头等8个西部地区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分3年补助资金81亿元。2016年,西部地区计划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822公里,投资648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791公里,完成投资166亿元。指导支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2016年西部地区共有14个城市、27个县城、1个镇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陕西宝鸡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同时,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开展新疆等地区绿色农房建造技术研究,在银川、乌兰浩特组织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路演,支持贵州仁怀市茅台镇、桐梓县九坝镇开展“中英绿色低碳小城镇项目”试点。接收3名西部地区干部到我部挂职锻炼,帮助青海、新疆培训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170人。指导甘肃、青海实施建筑业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支持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工作。继续做好定点扶贫等相关工作。
二、2017年工作设想
(一)加强西部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信贷支持力度。督促指导西部地区落实好财政预算、金融和土地等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推进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改造危房,提高补助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
(二)继续指导城乡规划和建设
继续做好西部地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以及各类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规划审核相关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指导支持西藏申报世界遗产。指导支持西部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或修编,以及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督促指导西部地区加快编制完成各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并抓好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政策。
同时,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支持西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和挂职交流,指导扶持土木建筑类学科专业建设。
(执笔人:聂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