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本书是我的第一本汉语语法著作,包含着我在汉语语法理论基础探索方面的一些主要结论。在这里首先检点我在汉语语法学习和研究中的经历和感受,也许对读者理解我写这本书的意图和书中阐述的观点不无小补。话要从40年前说起。
我上小学时,大概是1954年前后,看过一本书,书名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书中讲解怎样学习汉语语法,最后还按内容和体系介绍各家语法著述。我根据书中的介绍,选择了《语法修辞讲话》。从那时算起,到1993年完成汉语语法元理论分析为止,整整40年。在这40年中,无论是我个人对汉语语法的认识,还是汉语语法学界的学术思想,都有一番不平凡的经历。尽管已经过去了40年,但是当年怎样反复地看那本书后面的语法书目提要,试图找一本自己中意的语法书,最后怎样去书店买回一册合订本《语法修辞讲话》,这些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我上小学时,《中国语文》期刊正在进行汉语有没有词类的学术辩论,当时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之间的论争是那样激烈,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本书所以能自如地引证当年的一些论点,显然得力于幼年的记忆。当时我谈不上有什么观点,只是莫名其妙地站在汉语有词类这一边,就像球迷支持自己喜欢的球队或球员一样。——或许崇拜和信仰是人的一种天性,就像吃饭一样,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大家可以看到,在本书中,我对汉语实词不能分类的讲法表示了一定的理解,并没有简单地否定。
上中学时,《语文学习》期刊讨论怎样确定汉语句子的主宾语,以施受关系为准和以语序为准两种观点相互论争,不知怎么感情上偏向施受关系这一边。也许这是因为我的汉语语法启蒙读物是吕叔湘先生的《语法学习》,习惯于主语后出现的讲法。大家可以看到,在本书中,我对两种观点都表示理解。但是我主张首先考虑主宾语的事件角色身分,显然倾向注重句子所表述的事实和情景,尽管我没有漠视句子开头成分可能具有的话题作用。
在50年代,关于词的结构的讨论和研究,围绕着汉语拼音化和词儿连写问题展开;关于句子概念的研究,蕴含在对单句和复句划界问题的讨论之中。在这两个问题上,观点的对立不像上面两个问题那么明显。尽管本质上还是词和句子的概念在作怪,但是,或者论文不那么集中,或者视角有所不同,给一般人留下的印象就不像词类和主宾语的讨论那么深刻,那么直接点题。
50年代初期我国大规模开展扫盲活动,加强语言文字教学工作一时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当时汉语语法学者各有著述,体系不一。汉语教师各宗一家,没有共同的语言,教师和学生都感到不便。教学界强烈呼吁汉语语法学者放弃个人的偏好,合作编写一部可以用作课本的汉语语法书,1955年《语文学习》上有读者和几位语法学者关于这件事的通讯,当时我也有同感。上中学时,综合各家之长、供教学使用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终于在教学需要的敦促下出台。大家翘首已久,一时洛阳纸贵,才半年多的时间,介绍这个体系的参考书《语法和语法教学》就重版再印。我买到的已经是第二版第二次印本,印数已达14万册,可见当时语法书多么受欢迎。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体系》出现以后,汉语教学界终于有所据依,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教与学双方相安无事。尽管此后由于结构主义思想正式进入汉语语法研究之中,汉语语法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但是汉语教学界一直在使用《暂拟体系》的语法格局。不久,我自己也因病离开了学校。
我学什么东西,都是从硬啃最厚、最详尽的书籍入手。从上面说到的那语法书目提要中知道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是到50年代初期为止,篇幅最大的一部汉语语法书,当时就盼望一读。可惜市面缺货,到1957年合订本出版,急忙购买阅读,以慰饥渴。还记得当时写下一些读书笔记,例如汉语主谓句前面往往可以再加上一个名词性的成分,《语法修辞讲话》管它叫“游离成分”,我看它很像是给句子戴上一顶帽子,说它可以叫作“冠语”。一直到今天,老朋友见面,有时候还忘不了拿这件事打趣。
说起少年时期这些事情,可能给人一种印象,以为我后来走上语法研究之路是顺理成章的。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我因病离开学校以后,多年闲居养病。在这期间当然没有完全放弃读书学习,但是除了在学英语时读英语语法书以外,大部分时间投入数学之中,没有下功夫搞汉语语法。这是因为我从小时候就喜欢数学,病中考虑自己的前途,决定以华罗庚先生为榜样,献身数学。直到今天,我仍然对数学家有特殊的敬意,为自己中道而废未能从事数学工作而抱憾。因为我认为数学是人类智慧的顶峰,数学家中有阿基米德、牛顿、高斯那样伟大的天才人物,他们的业绩永远激励着后人在智慧的跑道上一试身手。
然而在我立志于数学后,仅仅过了五年,还在我埋头苦练基本功的时候,发生了众所周知的翻天覆地之变。生活突然陷入颠簸之中,惶惶然不可终日,个人的身世和自己与他人的悲欢离合摧毁了我的宁静的索居生活。时局的变化,使我感到学数学没有出路,决心拿起笔来,抒发内心的苦闷和个人的追求。
1974年偶然得到机会进中学任教,在教英语之余,重读汉语语法论著。这时候才下功夫细读H.A.Gleason, Jr.的《An Introduction to Descriptive Linguistics》和《中国语文》刊载的几篇颇有结构主义之风的著名论文;特别是朱德熙先生的《说“的”》一文,论证严谨,步骤井然,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显然是因为结构主义的语法分析操作很有数学论证的风范,更接近我的逻辑思维习惯。
1978年高等学府开始招收研究生,黄金年龄已过,重理数学旧业已不可能。差可自信者,只有汉语语法和中国古代音乐史。语法专业招生在前,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竟然步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就学于吕叔湘和范继淹二位先生,欣喜之情不难想见。现在还记得,在我决定报考语法专业研究生时,曾兴致勃勃地跟中学同事谈起,怎样把语法搞成像数学演算一样的操作系统。——因为我当时已经看到美国学者N. Chomsky的转换语法理论,这自然比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的方法更接近数学模型。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书时期,主要是读国外语言学著作。开始当然是看转换生成学派的论著,看过几本之后,渐渐也看其他学者的著述。尽管转换生成学派的语法模型很有数学味道,但是我从来没有设想用这种方法构拟汉语语法模型。因为它技术性太强,小范围使用也许无妨,若用它写一部完整的语法书,在英语中也没有成功的先例,在汉语中更不敢贸然尝试。
在转换生成语法模式之后,我最初倾心于C. J. Fillmore的格语法理论。格语法模式比转换生成模式要平实,技术性弱,弹性大,特别适用于形式标志不那么明显的语言。Fillmore(1968)、(1971)、(1977)和其他几篇论文我都仔细看过,1971一文当时国内还不多见,多谢廖秋忠先生以印本相假,得以获见其全文。1977年国际语言学家大会有一个小组专门讨论配价和语义格,会后由W. Abraham编成论文集《Valence, Semantic Case and Grammatical Relations》,我也一篇一篇做了详细的笔记。当时也曾试用格语法方法分析汉语语法问题,写下不少笔记,确实有意用它写一部汉语语法。不过到底需要确立多少语义格才合适,这个问题不好解决,搞了一段时间不得不停手。
在学习格语法期间,看Fillmore(1977)一文时,顺便把Cole和Sadock (1977)那本论文集通读一过。这个集子中的几篇论文集中讨论主语(S)、直接宾语(DO)、间接宾语(IO)和旁格宾语(OO)等语法关系对句法过程的控制作用。以语法关系为基本概念构拟语法模型,这是20世纪70年代由D.M.Perlmutter和P.M.Postal等学者提出的关系语法(relational grammar)的设想。尽管关系语法试图用深层语法关系到表层语法关系的转换过程来解释造句过程的尝试,由于技术性很强,跟转换生成语法一样很难竟全功,但是它把传统的语法关系作为原始词项(primitive term)置于语法核心却激发了学者对语法关系的关注。上述论文集中的一些文章集中阐述在许多语言的句法过程中可以发现下述规律:
S > DO > IO > OO这就是说,进行句法变形的能力是主语大于直接宾语,直接宾语大于间接宾语,间接宾语大于旁格宾语。这个规律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我后来在一些论文中直接间接地使用这些概念,根源就在这里。
1979年3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召开研讨会,邀请当时流行的14种语法学说的代表人物阐述自己的语法模式,同时用自己的模式解释会前拟定的17个有代表性的英语句子。会后由E.A.Moravcsik和J.R.Wirth汇集了12篇论文编成集子,转年出版。我看了这部论文集,了解了当时国外语法学界的动态,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当时国内外语法学的发展水平。知己知彼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我根据几种自己认为有发展前途的新方法去重新构拟汉语语法模型的企图受阻以后,我越看文献越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如何走下去。
这是因为我搞语法的目的跟某些前辈的教导不同,仅仅搜集一些材料,总结几条规律,我不会感到满足。所以如此,倒不是因为我有什么野心,话还要从我的经历说起。当年我学英语时——事实上也包括后来我翻译英语文学艺术理论著作时——很得力于英语语法书和英语词典,有通过一部词典和一本语法书自学一种语言的经历。反过来,如果有人试图用这种方法去学汉语,我想肯定不会有好结果。因为汉语语法研究给人的印象是,某些局部可能分析得很细致,但是一旦要把它们汇为一体,就会感到缺乏整体的系统性和严谨性,用于教学远远不像英语语法书那么管用。我既然有这种感受,自然就会关注怎样让汉语语法像印欧语语法那样有效地为语言教学、信息处理和科学研究服务。然而语法学文献中对这个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国外的语法理论起点跟汉语不同,汉语中有一些特殊问题在普通语言学中没有进行足够的研究,必须由我们自己解决。
在上面提到的Cole和Sadock(1977)中谈到,国外语言学者大都认为没有理论眼光就无法观察事物,这使我想起了在几何学中接触到的公理法学派的观点。不久以后,我开始读科学哲学著作,用西方历代哲学家的理论观点印证我在学习数学和逻辑时产生的一些认识,特别是理论和事实的关系。1988年《国外语言学》编辑部讨论什么是理论时,我的发言表现了我当时在探索中的一些认识。也是在那个时期,我翻译了几部当代艺术理论著作,艺术史家E.H.Gombrich的一些精辟论述就在那时印在我的脑海之中,而且曾在论文中加以引用。
我在80年代零零散散写出的一些论文事实上都关系到本书的主体,即汉语语法的元理论分析。然而非常奇怪,我在当时却没有感觉到这一点。1982年在香山召开第二届汉语语法研讨会时,我提交了讨论宾语小句的论文提纲。提纲中把汉语的宾语小句分为三类,这显然是试图把用在句子中的汉语动词区分为作谓语、不作谓语和动名词三种类型,虽然没有明说。——这篇文章在《中国语文》刊出,已经是十年之后。
1988年在槐树岭召开第五届汉语语法研讨会,我提交的论文讨论汉语的词类划分原则和谓词名物化问题,开宗明义就说明以Frege原理为前提,文中已经谈到本书第七章的一些观点。会后去太原参加第一届现代语言学研讨会时,提交的论文用emic/etic原理讨论语言单位的同一性,而且分析了“白的纸”中的“白的”的性质。事实上,当时已经产生了本书第五章和第七章的看法。
从1990年起,我参加已故廖秋忠先生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汉语运用的语用原则》。语用学在语言学中是新生事物,研究范围相当广泛,地位也不明确。在语言学内部,它跟语义学如何划界分疆说不清;越过语言学的传统壁垒,它可以跟行为科学和心理学挂上钩。它的暧昧身分引起了我的兴趣,为了弄清语用学的来龙去脉和发展方向,我开始研究语用学的理论基础,1990年的《关于形式和意义问题的反思》、1991年的《语义分解与合成:语义学的定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写成的。前一篇论文着重论述语言单位的最小信息量和场合信息量的概念,指出在论证语言单位的形式或意义时,必须注意两种信息量的差异,它关系到语言单位同一与否的辨认。稍不留心,就会出现逻辑错误。后一篇论文进一步阐发这种观点,同时对语言学中处理“意义”其物的方法做出形式描述,最后还勾画了语用学的一些发展趋势。
就是在后一篇论文中,我从20世纪著名哲学家L.Wittgenstein的“用法即意义”的观点出发,阐述了从较大单位中确定较小单位的价值和性质的观点,尽管没有给出严格的证明。这多少能使人联想到数理逻辑中K.Gödel的不完备性定理。20世纪初,公理法学派的创始人D.Hilbert曾经设想,为了确定系统的无矛盾性,可以首先承认系统的一部分内容,以此为论证的根据去证明整个系统和谐而不矛盾。然而K.Gödel证明,这是办不到的,一个形式系统不能证明自身的无矛盾性。
在写上述论文时,我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实质上是在使用逻辑手段研究语言学的理论基础,分兵合围地分析语法框架的构建原理。1992年初,我受约在两个多月中写出长篇论文《从汉语语法研究看中国语言学理论四十年》,这是我第一次全面地考虑怎样建立系统的汉语语法框架。尽管没有做出完整的方案,但是在那之前进行的看起来零散无序的研究已经开始汇总合龙。1993年在北京召开了现代汉语语法理论建设专题研讨会,我曾就汉语语法元理论问题散发研究提纲,并做专题发言,其先声就是上面这篇论文。
这个时期的研究显然得力于我在语言学和符号学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工作。在1989年到1991年期间,我受约主持编写《社会科学新方法大系(语言学和符号学部分)》(1995年重庆出版社出版),为此我看了一些国外符号学方面的书,特别是我看了T.A.Sebeok主编的《Encyclopedic Dictionary of Semiotics》,记下了所有我认为跟方法论有较大关系的新概念。我不仅写出句法学的绝大部分条目、语义学和语用学的部分条目,不仅对20世纪的几个重要思潮,例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等等,做了重点论述,而且对语言学和符号学这两个学科以及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分支在20世纪的历程分别撰写了方法论分析。这显然有助于我融会贯通自己在各有关方面的知识,形成统一的认识。
经过40年的探索,到1993年终于完成语法元理论研究,提出了解决汉语语法经典难题的办法,形成了第一个可以实施的方案,转年发表了《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述要》一文。在这本书中,我较为详细地阐述了我在汉语语法元理论研究方面获得的一些结论,尽管由于篇幅限制,有些论述还是没有展开。
经过40年学习和研究汉语语法、外国语语法以及一般语法理论的历程,总结个人的经验,可说是得失寸心知。最深刻的体会是,理论在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性。我们不妨说理论是眼镜,戴上什么眼镜就能看见什么东西。没有传统的印欧语语法框架,《马氏文通》就不会出现,这是人人都承认的。汉语语法学者不时地从印欧语语法理论中汲取新知,这也是不可讳言的。有学者说格语法不过是给转换生成模式的句法表示加上了标签而已,没有什么本质的创新,C.J.Fillmore(1977)针对这种讲法说,只要一种方法提出了以前未曾提出的问题,就有它的价值。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只要提出问题,无论最终能否解决,都能加深我们对有关事物的认识。
具体到汉语语法,更应该加强理论的研究。因为从百年来的汉语语法史看,许多基本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历经讨论巍然如故。1993年的汉语语法专题研讨会准备讨论词、词类、主宾语、句子这四个基本课题时,同道有人担心这些问题前辈讨论过多次没有解决,今天讨论也跳不出以往的窠臼。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理性分析:
第一,这些问题不解决,能不能建立可操作的汉语语法?吕叔湘先生曾正确地指出,没有词类,无法讲语法。这是因为在语法中讲怎样用词造句时,除了个别的词以外,必须一类词一类词地讲,不能一个词一个词地讲。等而上之,没有主宾语,能讲语法吗?不知道什么是句子,能讲语法吗?有谁讲语法不分析句子,有谁分析句子不用主宾语?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必要就此达成共识,这些课题必须解决。因为它们是大家讲语法时不可或缺的道具,是开业的家当。不仅不能缺,而且要有牢靠的概念,否则对教学和科技发展都不利。
第二,既然这些概念是汉语语法立足的根基,是开宗明义就要说到的东西,那么它们有可能是那么微妙的东西,需要在超级电子显微镜下才能影影绰绰地看出一点形迹,以至于几代学人的聪明和智慧加在一起还不够用吗?果真如此精微,那么普通人学习汉语时,怎么能够接近它们、使用它们呢?目前还不大会说话的哑巴电脑的悟性远远比不上人,对这样的语法概念更不能不“敬鬼神而远之”。这些推理指向一个结论:这些概念不可能复杂到反复讨论还不得其解的程度,目前出现僵局必有缘故。
从逻辑上讲,如果对同一个事物两种讲法相持不下,难以判断孰是孰非,这大抵是用做判断标准的公理系统还不完备,很可能在这种公理系统中适用这种讲法,在那种公理系统中适用那种讲法。两个公理系统各有各的适用范围——例如欧几里得几何和非欧几何——两种讲法也就各有各的市场,这就用到我在上面提到的在大结构中才能鉴定小结构的价值的原理,做出自己的完整的系统,放到该用它的地方。而不是张三用欧几里得平行公理否定李四的罗巴切夫斯基几何,李四用罗巴切夫斯基平行公理否定黎曼几何。从逻辑上讲,前提不同的争论永远不会有结果,因为这里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照我看,汉语语法中的所谓难题,有些简直就是戈尔地雅斯那难解的扣儿(Gordian knot),不挥起亚历山大的剑,它会永远缠住我们。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汉语语法问题可以胡乱处理,事实上我在本书中反复强调的是用系统性解决汉语语法问题。我再三地讲逻辑和公理系统,讲元理论分析,讲科学哲学,讲电子计算机的信息处理,这是因为我已经感觉到这些代表着20世纪的时代精神的知识领域,对解决汉语语法难题有莫大的裨益。许多观点孤立地看彼此没有对错之分,但是放到一个系统中,有的合适,有的不合适。照我看,在汉语语法的历程中,每一个历史问题都值得站在今天的立场上重新认识,而重新认识所依赖的就是我们的理论头脑,特别是跟前人有所不同的理论头脑。没有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有新的认识,也就不可能找到出路。
第二个深刻的体会是在科学研究中注重系统性有重要意义。在我开始接触转换生成语法模式时和试图用格语法模式描写汉语时,可能是受当时国外一些语法模式的影响,我都把自己的研究范围限定在谓词的论元结构范围内,以为这样就足以写出一部完整的汉语语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曾考虑过动词的时体形式,更不要说句子的语气问题。事实上不考虑这两个问题就解决不了句子的概念,而且也损害对谓词的描述深度。尽管后来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汉语话语关联》时,研究了谓词的时体形式,但是对谓词的语气形式仍然缺乏研究。不难看到,本书在论述句子的三种必要信息时,详于谓词的论元结构,略于时体和语气结构。时体问题另有著述还当别论,语气问题不肯多说不能不承认是意在藏拙。
注重系统性的另一种含义是,无论研究什么问题,总有全局在胸。特别是当我们试图融汇各家之长时,或者移置别一系统甚至外学科的知识或方法时,更要强调这一点。有一种讲法,说是可以不拘一格,国外有什么新东西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这当然不能说不对,但是这样做不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因为不同的观念和不同的方法都有各自的针对性,若不能“吾道一以贯之”,那么零金碎玉,终难成为完璧。这个道理就跟在罗巴切夫斯基空间中,不能引进欧几里得的三角形内角和是180度这条定理一样。
语言学者当然必须观察语言事实,但是对许多语言事实说来,它是客观存在,却又不完全是客观存在。它是客观存在,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看到它;它不完全是客观存在,因为往往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眼光才能注意到它。从系统性方面考虑,我们更需要对所谓语言事实有正确的估价。钱学森先生说过,在当代而言,不能纳入知识系统的知识,虽然可贵,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知识。(参看本书附录二注4)我不想过分强调这句话的正确性,但是有一个问题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不管知识本身有没有层次性,为使用知识考虑,是不是应该把我们的知识组织成有层次的系统?
或许有人会说:“我研究的是科学,科学跟使用不是一回事。”我不否认科学知识并不都是一面世就实用,但是我深信:任何科学知识,要想证实它的价值,最终必须要过使用这一关;而任何科学知识,要想更好地体现它的使用价值,必须进入知识系统之中。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试想一种不能进入知识系统的知识,怎么传授给使用者呢?不能传授给使用者,又怎么能说服别人,让人家非相信自己不可呢?是真是假,总要有一个判断标准。如果语言学永远在研究室之中,自然不妨自怡悦。一走向社会,就要凭仗使用效果,争取社会各界的承认。
J.Losee在《科学哲学历史导论》的导言中说,有人认为科学家本性就是喜欢把自然界看成由简单的规律控制的东西,喜欢用发展变化来解释事物之间的关系,喜欢决定论规律而不喜欢统计学规律。在语言学中何尝不是如此!语言学者乐于搜集一些罕见的例子,对它们做出颇有规律的解释,这显然是科学家的本性所决定的。然而在从事信息处理工作的学者眼中,为了抓大事,为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考虑,几个个别的例子不妨个别处理,并不一定要为它们拟出什么规律。
说到解放思想,我想起著名旅日华人棋家吴清源先生说过,在考虑下一步怎样走时,棋手们一般都是从那些自己认为最可取的走法想下去,而当年日本著名九段棋手木谷实却不是这样,他是首先考虑看起来不可行的走法会有什么结果。这使我想起棋手们常说的“职业棋手的盲点”,意思是有些棋步一看之下违反棋理,职业棋手连想也不想,然而它却恰恰是其时其地的最佳选择。语言学中何尝没有盲点!语言学者考虑问题往往受到自己既往的经验和原则的束缚,正是因此,本书才强调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要分析各种可能性,然后根据系统的实用要求做出选择。甚至可以把不同的处理方法都试验一下,检验一下自己的判断正确与否。
说到这里,我不能不提到当前语言学的发展状况。众所周知,目前国外语言学界是形式学派和功能—认知学派分流竞爽的局面,各有各的主张,各有各的做法。由于学识和素养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学者各有所好是正常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二者之间存在异同,不能互相取代。照我看,极端一点,不妨说形式学派是“有篇无句”,功能—认知学派是“有句无篇”。所有形式学派语法模式都必须首先建立自己的整体框架,这个整体框架帮助学者构成一个严谨的形式系统。然而这个整体框架牵一发动全身,必然约束着学者的活动,使他步履沉重,僵硬不化,不能随心所欲地对某个局部现象做出漂亮的解释。而当前功能—认知学派的语法论著则相反,它们着重用语言材料阐述一条条原则。那些原则可能颇具巧思,甚至能让顽石点头。但是怎样给那些原则界定范围、汇为系统,却很少论述。
或许有人会说,语法规则就是橡皮原则,搞形式化本身就是误区。这样讲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不能忘记至少在学习语言之初,至少在跟机器打交道时,我们还需要说几句明确的话,不能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地讲一种倾向或一种可能性就算数。而学习者达到一定水平之后,神而明之,有赖其人,他可能还需要语法,也可能不再要这根拐棍。
这样讲可能会被误认为是贬抑功能—认知学派,其实只有短见者才会试图贬抑一种学术观点。不同的学术观点并存是有益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它们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多年处于结构主义天地之中,呼吸到清新的人文空气,自然更能体会到人情味道的妙处。但是汉语语法毕竟还背着沉重的基础问题的包袱,解决这些问题恐怕不是飘逸的巧思妙悟之所长。熟悉历史的人,想来不难体会这个道理。
最后对本书的内容和写法做一些必要的说明。
本书共分十章,以一般语法理论原理为基础,逐一论述汉语语法的基础问题和汉语语法模型的构拟方式。附录一简单叙述汉语语法理论的发展情况,有助于了解本书所论述的内容的历史背景。此文原刊于《语言研究》1993年第一期,除按照本书格式调整引用文献编号外,正文未加任何更改。附录二是为1993年北京“汉语语法专题研讨会”后编纂的论文集而作,原准备联名刊出。论文集迄今未见下文,现在附入本书。
本书只论述操作原理和工作方法,只论述有哪些可能性,每一种可能性会导致什么结果,但是没有做出具体的选择。这是因为遵循同样的原理也可能有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本书意在阐述怎样构拟语法模型,而不是给出一个唯一的汉语语法模型。从本书论述的原理出发可以写出各种各样的汉语语法书,但那不是本书的任务。正是因此,本书使用大家都很熟悉的经典例句,没有广泛罗列语言材料。
正是因此,本书讨论一些问题时,经常在考虑了种种可能性以后,把如何具体处理归之于技术问题。所谓技术问题包含两种意义:一种意义是,原则已经说清楚,以下就是具体操作的手续问题,不必再讨论;另一种意义是,在一种或几种原则确定以后,具体处理可以因时因地制宜,不必拘泥。
本书着重阐明有什么样的前提就有什么样的结论,着重阐述一种观点的逻辑必然性和非必然性。本书关注的是哪些区分在哪些条件下必须做出,哪些区分在哪些条件下不必做出;哪些原则在哪些条件下必须遵循,哪些原则在哪些条件下不必遵循。自始至终,本书一直坚持这样的逻辑分析原则。
逻辑分析不能为无米之炊,它需要一定的前提做推理的根据。本书用做逻辑分析出发点的基本原则,可以总结为语言的交际功能和语法的实用需要。具体地讲,语言需要表情达意,传递信息;语法需要有助于学习语言,有助于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或者满足其他可能的社会需要。如果我们相信世界上有一种唯一正确的汉语语法,甚至退一步,相信两种不同的汉语语法体系之间必定能分出孰优孰劣,那就是最大的误区。一切论证都需要一定的前提,没有前提就没有办法判断事物的价值。离开一定的系统讲话,就没有对和错、优和劣的差别。
本书以传统的语法定义为基础,论述语法系统的基本结构和构拟原理。除了讨论语法方法论和语言单位的性质以外,重点集中于词、词类、主宾语、句子四个概念。如上所说,这四个概念在50年代曾是汉语语法学者的热门话题,在今天已经不再时兴。如果我们没有认真研究过汉语语法,或许会认为这已经是老掉牙的课题了,传统语法早已过时,有志之士应该研究些让人一新耳目的新课题,创造些未之前闻的新术语才是。相反,如果我们在汉语语法中饱经沧桑,或者从事实际汉语工作,或者熟谙20世纪世界语言学的发展情况,就不会有这种观念。
事实上,传统语法并没有被取代。结构主义学派批评传统语法,只是说它概念和定义不精确而已,却没有提出任何崭新的语法模式。从N.Chomsky开始,确实出现了许许多多崭新的语法模式,然而大抵是用传统语法做舞台搬演自己创作的时装戏,很少有重起炉灶另立门户的主张——某些学者要把词拆成语素或义素,也许有这种意图,但是不成功。不要说词和词类谁都用,连传统的句子成分也不可或缺。Fillmore曾经设想用语义格取代主宾语概念,最终发现主宾语的解释力不是语义格所能胜任的。从关系语法开始,传统的语法关系逐渐引起学者的巨大兴趣,目前的功能—认知语法学派和语言类型学者对传统的概念更表现出格外的关心。至于语言教学界,更离不开传统语法。
如果说印欧语学者没有丢掉传统语法,那么传统语法在汉语中就更不能弃若敝屣。因为印欧语学者尽可搬演新戏,即使戏演砸了也没有多大关系,舞台还在,还能支应门面。可是汉语就不然,传统语法始终没有建立起来,一旦新戏不成功,脚踏平地,一无所有。即使新戏大获成功,也还不能娱乐升平,因为毕竟还不能不要个坚实的平台,否则苦心经营的华丽宫殿岂不成了空中楼阁!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传统语法的基本构架都不能抛弃。本书所讨论的理论基础问题,对普通语言学说来,也是缺乏研究的课题。
本书既然有所论说就免不了会涉及中外学者的某些论点,但是没有一一注明出处,这当然是不足为训的。所以如此,多少还是有所考虑的。第一,本书旨在对语法模型进行逻辑分析和系统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一种新的处理方式。使用的前提——或说是“公理”——都是最基本、最朴素的概念,没有多少奥妙,而且也不一定跟文献中的定义完全相同,注出处反而容易引起误会。重要的是用它们引出的论证结果,然而一切论证又必须按照推理原则进行,个人意志或者他人的论著都不能代替逻辑推理,注出来没有用处。
第二,一切论证都有一定的前提,在本书的论证系统中成立或者不成立的处理方法,在别的前提下不一定成立,也不一定不成立。勉强注出来,很可能引起误会,以为我有意反对某种观点,或有意支持某种观点。
第三,本书讨论的问题都有相当的普遍性,除了个别问题可以注出处外,有些问题难以确知源出何人,有些问题几乎已成共识。本书不是语法理论史,一一追本溯源,敬俟史家椽笔。
汉语语法界前辈彦圣和并时贤俊或以论著相飨,或以良言相告,无论本书最终是否从善,不才都已获益匪浅。膏露沾溉,既已身受;芳名例书,却病未能。仅在此记下三位早逝的师长,聊申悼念之情。
第一位是南开大学的马汉麟先生。1978年我在中学教书时,百无聊赖,经挚友董治国先生介绍,得以拜识先生。当时先生已患病多年,且系初见,却亲切接谈,如同素识。每次拜望,一坐半日,先生娓娓教导,诲人不倦。还记得先生谈起准备次年招收古汉语研究生,希望招收兼通古汉语和英语的学生。先生建议我报考吕叔湘先生的研究生,不料在我接到录取通知之时,先生遽赴修文,竟来不及听到这个好消息。
第二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范继淹先生。先生是我读研究生时第二导师,三年之中,每周必见,无话不谈,在学业和生活方面都给予我莫大的帮助。在我遇到困难时,先生总是尽力排解,多方劝慰。先生引导我进入自然语言理解之门,但后来先生病重,未能多受教导,这是我极大的损失。
第三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廖秋忠先生。我读研究生时上先生的“语言学概论”和“英汉语法对比”课。先生学识渊博,却没有学者架子,跟学生情同手足,时常邀请学生聚会欢宴。先生富藏国外语言学论著,慷慨地供给学生使用。我搞格语法时得到先生很多帮助,至今音容在眼。
跟汉语语法打交道已经40年,回首往事,感受万千。拉杂写来,不觉盈篇。知我罪我,其惟是书。
杨成凯
1996年4月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