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模式研究:基于临港制造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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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电子商务的研究对象

电子商务的研究对象一般包括电子商务对象、电子商务媒体、电子商务事件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等基本要素。

1.商务对象和商务媒体与商务事件

商务对象即本书关于电子商务概念表述中所称的“电子商务实体”,是指能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各类客观对象,包括消费者、企业、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认证中心、政府机构、物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介机构等。

电子商务媒体,又称为电子交易市场(electronic market,简称EM),是指电子商务对象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换的场所,即虚拟电子市场,它由各种各样的商务活动参与者利用各种接入设备(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等)和网络连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商务事件又称交易事务,是指电子商务实体之间所从事的具体商务活动内容,如询价、报价、转账支付、广告宣传、商品运输等。

电子商务也可以认为是一定的商务对象在相应的电子交易媒体上所进行的商务事件。

2.电子商务中的“四流”

一次完整的电子商务活动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四要素的统一。

(1)物流。物流主要是指商品和服务的配送与传输渠道。据日本《物流手册》对物流的定义,物流是货物由供应者向需求者的物理性移动,是创造时间价值和场所价值的经济活动,包括包装、搬运、保管、库存管理、流通配送等活动领域。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可能仍然经由传统的经销渠道;然而对有些商品和服务来说,可以直接以网络传输的方式进行配送,如各种电子出版物、信息咨询服务、有价信息等。

(2)资金流。资金流主要是指资金的转移过程,包括付款、转账、兑换等过程。它始于消费者,终于商家账户,中间可能经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专门为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3)信息流。信息流是服务于商流、物流和资金流所进行的信息活动的总称,既包括商品信息、服务信息、技术支持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的提供与促销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询价单、报价单、付款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等商业贸易单证信息以及交易参与方的支付能力与信誉等信息的传递过程。

(4)商流。商流是指商品在购、销双方之间进行交易和转移商品所有权的活动,其研究对象是商品交换的全过程。具体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的一系列买卖交易活动,包括交易前的商品宣传、用户选择及双方的谈判磋商,交易中的规则确认及订货、发货过程,交易后的服务行为等,往往涉及商检、税务、海关、运输等各行业。在这一系列活动中,实现的是商品所有权由一个渠道成员向另一个渠道成员的转移。

3.电子商务“四流”的相互关系

电子商务中的任何一笔交易都包含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这四要素,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

(1)信息流是活动的依据。信息流是电子商务过程中资金流和物流活动的依据,影响和控制着商品流通各环节的运作效率。在商品价值形态的转移过程中,信息流是资金流和物流的描述和记录,反映资金流和物流的运动过程,决定着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的方向。

(2)商流是交易的核心。商流是电子商务的最终目的,商流的价值运动方向和规模决定着物流的使用价值的运动方向和规模。

(3)物流是基础。电子商务中物流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协调电子商务的市场目标;同时,物流是资金流的前提与条件,物流集成电子商务中的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

(4)资金流是桥梁。资金流是物流的价值担保,并为适应物流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此外,从流动方向看,信息流在买卖双方之间传递和交互,是双向的;而资金流和物流、商流的流向是单向的,并且资金流与物流、商流的流向相逆。

总之,在电子商务事件中,信息流处于中心地位,一般是通过资金流实现商品的价值,通过物流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完成整个电子商务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