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记体的范围与分类
文体的名称通常作为文体划分的依据,但在文体形成时,总要经历一个文体丛生、交织然后分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会产生同体异名,或同名异体的现象,我们应该依据什么来确定文体的范围?
确定记体文的范围,首先要注意文体名实的关系。法国思想家布尔迪厄指出:“命名一个事物,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这事物存在的权力。”那么命名本身即意味着划归类别。《文苑英华》在收录记体文时,将称名为“记”的文章总体划归为一类。姚鼐在《古文辞类纂》中,文体分类采用“以实不以名”的原则,即依据文章的文体形态,而不是文章的题名分类。“柳子厚记事小文,或谓之序,然实记之类。”他将柳宗元《序饮》《序棋》等记事小文,归入杂记一类。
本书意在探究记体文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在此基础上确定“记”的文体形态与写作体式,因而在论述过程中,首先以“记”之篇名为划分依据,同时兼顾文体形态与功能。一般说来,在出现“记”这一文体总名之前,记体文是先以多种文类出现的,如厅壁记、书画记、山水记等,这些文类在社会生活与实践中,为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逐渐各自形成某些共同的文体意识和形态特征。如方苞在论柳宗元的厅壁记时说:“《监祭使壁记》等,是见成文字,俯拾即来,与《永州八记》跳脱能动人者未同。”章士钊辩驳其说云:“此直是望溪不解文处。为文记监祭使壁,何得使用记钴潭、记石涧笔法?盖二者各有其本色,以本色还本色,于是子厚作记,两体皆恰到好处,顾望溪不解此。”认为厅壁与山水记文各有体例与笔法,二者不容混淆,称赞柳宗元所作记文皆为本色文字。各记体文类皆有不同的文体形态和特征,到了北宋,文人始有意识地总结“记”的总体形态特征。陈师道在《谈丛》中说:“退之作记,记其事耳。今之记,乃论也。”根据唐以来记体文的创作实际,综合各种文类,对“记”的总体特征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
从上文记体与碑体的辨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山水记、亭台记、学记等各文类经过脱化整合,共同组成“记”体。从文体形态来说,记体文实则“类”重于“体”,因而对记体文作分类不仅是记文内部的条理规划,更有考镜源流的意味。
一 历代总集选集中的记体分类
历代文章总集、选集的编撰,或汇辑散章,或择精选优,皆为取便读者翻检取则,因而在体例上多“类聚区分”,“分体编录”。从唐以后总集、选集中对记体文的著录,即可看出记体分类的演变轨迹及当时人对记体的认识。
最早著录记体的总集是《文苑英华》,该书宋初由朝廷组织编纂,翰林学士李昉、徐铉、宋白等二十余人先后主持其事。全书共一千卷,收录文章绝大多数为唐文,南北朝文间存一二。《四库全书总目》云:“此书所录,则起于梁末,盖即以上续《文选》。其分类编辑,体例亦略相同,而门目更为繁碎,则后来文体日增,非旧目所能括也。”在《文苑英华》新增的文体门目中,“记”体即为其中之一。编撰者在“记”体总目之下,按内容划分为二十二小类,其中厅壁记又按职官如中书、翰林、尚书省、御史台等分为十五类,释氏分寺院、佛像、经、塔、石柱、石阶、幢等十二类,宴游分宴游、溪谷丘、园圃、亭、居处、堂、泉、瀑等十一类。此外又将《苏氏织锦回文记》《剑门山记》《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卫公故物记》等记物记人之文归入杂记。类目琐细,面面俱到,见表1。
表1 《文苑英华》记体分类
《唐文粹》是在《文苑英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断代总集,周必大在《文苑英华序》中说:“当真宗朝,姚铉铨择十一,号《唐文粹》,由简故精,所以盛行。”其中精选唐代诗、赋、文作品,凡一百卷。文体类目较《文苑英华》也更为简省。在“记”体总名下分出十二小类,又以甲、乙、丙、丁将这些文类分成四部,相比《文苑英华》中的繁碎罗列,有了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见表2。
表2 《唐文粹》记体分类
对记体的文体分类贡献更大的是南宋的理学家真德秀,他曾先后编纂《文章正宗》与《续文章正宗》,对散文理论进行了深入探究。他在《文章正宗·纲目》中说:
正宗云者,以后世文辞之多变,欲学者识其源流之正也。自昔集录文章者众矣,若杜预、挚虞诸家,往往堙没弗传。今行于世者,惟梁《昭明文选》、姚铉《文粹》而已,由今视之,二书所录,果皆得源流之正乎?夫士之于学,所以穷理而致用也。文虽学之一事,要亦不外乎此。故今所辑,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其体本乎古,其指近乎经者,然后取焉,否则辞虽工,亦不录。其目凡四,曰辞命,曰议论,曰叙事,曰诗赋。今凡二十余卷云。
其中所谓欲学者“识其源流之正”,不仅指辨明文章“明义理、切世用”之要义,从其类目看,也在于考文体的流变。结合源流正变来进行文体分类,虽为文体辨析之例程,但对记体文尚属首次。
真德秀在进行文体分类时,既考虑到不同文体之间具有相似的文体功能,又着意辨析不同文体的形态特征。他从文体功能入手,将诗文作品分为四种类型,即“曰辞命,曰议论,曰叙事,曰诗赋”。其中“叙事”包括传、碑、神道碑铭、庙碑、墓志铭、状、记、序等文体,又进一步以“纪一代之始终者”“纪一事之始终者”“纪一人之始终者”区别志记与碑志事状,指明记文的文体特征为“纪一事之始终”。在“记”体内部则比照《文苑英华》与《唐文粹》“以类相从”的分类方式,分为学记、堂斋厅壁园亭轩记、楼台园门城池湖井堤山水石等记、寺观记、祠庙记五类,兼顾文体源流与文体形态,纲举目张,条理明晰。如表3。
表3 《文章正宗》记体分类
近代古文家林纾在综合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文章的体例与功能,对记体文作文体分类,深具创变意义。他在《春觉斋论文》中说:“然勘灾、浚渠、筑塘、修祠宇、记亭台,当为一类;记书画、记古器物,又别为一类。记山水,又别为一类;记琐细奇骇之事,不能入正传者,其名为‘书某事’,又别为一类;学记则为说理之文,不当归入厅壁;至游宴觞咏之事,又别为一类。综名为记,而体例实非一。”需要注意的是林纾的文体分类并非意在囊括所有称名为记的文章。根据《全唐文》中载录的记文,我们可以看出金石、考古、谱牒、食货、仓储、地理图志、器物及无法归类的记事、记人,都称名为“记”。可见,凡是与社会生活相关的内容皆可写入记文,并且带有很强的应用性质,如谱牒、造像、经幢等,纯以记事识物为务。
从体例上考虑记体分类,是较为科学的分类方式。我们在上文提到,厅壁记、山水记等虽总名为记,但其形态特征、创作要求却不尽相同,姚鼐已经注意到“记则所记大小事殊,取义各异”,林纾更明确地指出“综名为记,而体例实非一”。《文苑英华》《唐文粹》“以类相从”的分类原则,就已包含从文体形态分类的行为意义。记载相同或相似内容的作品,因对应着同一行为方式,具有共同的社会功能,逐渐形成相近的文体形态。《文苑英华》以文章内容划分记体文的文类,就已包含了体例的划分原则,但因其分类过于琐细,将各类作品的体例差异淹没于琐碎的细类中。《唐文粹》中,体例的分类意识逐渐明朗,在甲、乙、丙、丁四部中,将厅壁从府署中划分出来,单独为丙部,又将堂楼亭阁、兴利、卜胜、馆舍、桥梁、井归为一类,总入丁部。曾国藩言“后世古文家修造宫室有记,游览山水有记,以及记器物、记琐事皆是”,虽论述简略,也已总结出记体文中主要的几个文类。
林纾在对各种文类的体例逐一探究之后,将“记”体划分为七类:勘灾、浚渠、筑塘,修祠宇、记亭台,记书画、记古器物,记山水,记琐细奇骇之事,学记,记游宴觞咏之事。这已不是一般的依名称分类,而具有逻辑归纳的意味。
二 记体的研究范围及文类
记体文类如此庞杂,从唐宋以来总集的编选及分类中,我们已能看出确定记体范围及分类的复杂性。古代文人对记体文的分类,从内容划分到结合文章体例、功能和流变来划分,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我们在确立记体研究范围及文体分类时,需综合考虑唐宋以来文体分类观念及文体创作两个方面。古文家在创作编选记体文时,对杂记一类文章涉足较少。翻检唐宋八大家文集,我们可以看出,其创作集中于营造、山水、书画、寺观、学记及祠庙六个文类,见表4。
表4 唐宋八大家的记体散文创作
后人进行文体分类,或如《文苑英华》《文章辨体》《文体明辨》等对各文体的类目详加著录;或按对其“质”的规定性的认识,结合文体功能与形态,对各篇章类目进行分类。后者包含着对文体形态、特征、功能的深入体认,含有逻辑归纳的意味,为更高的文体分类原则。古代文体的生成,应遵循逻辑归纳的方式,将形态或功能相似的文章合并归类,确定“类名”,郭英德称之为“因文立体”。
记体的各文类并非同时出现,并且各文类的写作体式也是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不断沿革创新逐渐形成的。综合记文的创作数量及文体形态两方面考虑,记体文可主要分为四类:修造记、山水游记、书画记、学记。
修造记及庙记在唐初就已出现,依逻辑归纳的分类原则,林纾将勘灾、浚渠、筑塘、修祠宇、记亭台归为一类,表现出其在文体辨析方面的精见卓识。这些文类的基本特征是:皆为记修造之文。其次,勘灾、浚渠、筑塘甚至是亭台,在当时多由地方守令主持修造,亭台作为观游之所,也与地方官吏的政绩密切相关。勘灾、浚渠通常被作为守令的功绩录刻于金石。杨夔《乌程县修建廨宇记》:“夔学于《春秋》,固当以纪功书绩为勇。公前任日,崇修先圣之祠,为文赞功,刻石于县岸。今复纪此宏烈,盖欲慰县人久久之虔思也。”直言作记是为纪功书绩。徐铉在《摄山栖霞寺新路记》中也说:“为文刻石,用纪成功。”名为记修造,实指向修造之人,记修造工程通常成为称颂守令德业政教的极好途径,如穆员《新修漕河石斗门记》:“于水也见公之政,于政也见公之德。异日观易简久大之业,此非其一隅哉!”韦庆复《凤翔鼓角楼记》:“公之政教,见于斯楼尽矣。”因而记文通常不仅限于记修造工程,而是尽述守令任职期间的政绩。李溪在《泗州重修鼓角楼记》中有:“进谭者曰:‘吾闻古人以玉况德,以器铭功。岂玉足况,器足铭耶?盖借玉为喻,因器而尽铭他善。今傥告文人,请借鼓角以况公心,而因记楼尽述公之功行可乎?’咸曰善。”认为古人铭器,非记一功,而是“尽铭他善”,因而文章在记楼之外,尽记守令所修孔庙、佛祠、道宫观、文武吏舍、灵山神宇,新增武器、敦促农桑、减赋敛、薄行役等一切政治举措,在文末再次强调“且公用孝资忠,用义发勇,其壮烈声又岂鼓角足配乎?安可但记一楼而遗他事乎?”可见,修造记这种通过记事来“赞盛德之形容,叙勋贤之丕烈”的写法,已成为朝野通行的记文样式。
记营造文,有大致相同的体式,但因功能和对应的社会需要不同,又生出不同的体类。亭台记与学记即是。今人研究记体文,常将亭台记别为一类,从文体产生来看,亭台记也是修造记的一种,其中记政绩、修造过程等体式内容与修造记无异。但亭台记与文人日常生活更为紧密,逐渐成为文人传情写意的途径,林纾将其体式总结为“亭台之记,或伤今悼古,或归美主人之仁贤,务出以高情远韵,勿走尘俗一路,始足传以金石”。学记兴起于宋,记建学之事,从体例上看,亦当源于修造记,其中对建学年月、修造过程、建筑规程的记载与其他修造记文颇有相通之处。这一类记文自碑文发展而来,体式也与碑文相近。
此外,从创作数量来说,记体文还有大量殿堂佛塔记,记塔庙兴废修造之外,或崇教,或阐发佛理,也可总归为记营造一类。桐城学者在分析记体文类时,通常将这一部分记文略去不录。记体文中较特殊的一类是厅壁记,从题名题记发展而来,其纪功的内容又与修造记相重合。
至于游宴觞咏之事,大多为流连山水之作,《文苑英华》中专门辟出宴游一类,收录《始得西山宴游记》《钴潭记》《钴潭西小丘记》《至小丘西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溪谷丘右溪记》《新安谷记》《黄溪记》《龙兴寺东丘记》等十二篇记文,我们将之皆归为山水游记。山水游记到了中唐始肇其端,并且呈现出体例混杂的状态,元结、柳宗元始将山水记文转变为山水游记,颇具创变之功。
书画记伴随着初唐公私书画收藏的兴盛也小具规模,但体例与后世相距甚远,韩愈、苏轼通过创作都发展出新的记文体式,却难阻书画记迅速衰落的趋势。学记晚于其他文类,至北宋始盛,其文体特质从根本上应属于营造一类,但因古代学校与儒学的密切关系,说理成分居主体地位,至南宋,理学家以学记来阐述他们的教育思想、学术观点,使得学记完全成为说理之文。林纾在归纳各文类的体式特征时说:“学记则为说理之文,不当归入厅壁”,是对南宋以来学记的文体形态的总结论述。
其他记琐事之文,或记所见闻的奇异之事(如白居易《记异》),或记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或广见闻,或寓托情志,虽别为一体,实则文无定法,且篇目寥寥,不在本书的研究范围之内。
如此,我们将研究范围限定于修造记、学记、山水记、殿堂佛塔记、厅壁记与书画记六类,实综合各文类的源流及体例分化、合并来考虑。因学力及时间所限,殿堂佛塔记、厅壁记两种文类留待日后继续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