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百名专家话诚信
沈立江 万斌主编
本书是“WTO与信用——苏浙沪百名专家话诚信”研讨会109位作者的98篇文稿的汇集,分七组专题,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共同面临并亟待解决的信用与诚信问题,从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以及人文历史等多学科展开论述。
第一组专题:信用已成为重要资源
姚晓霞的《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一文认为,现代经济是不断扩大的分工合作经济、交换经济和契约经济,实际上就是面向合作主体和交易主体的信用经济。合作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而交换是以诚信为前提和基础的,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等价交换,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互利和合作。现代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大量交换关系并不直接表现为物与物或商品与货币相交换,而是表现为借贷、定购、托收、承付等信用关系。因此,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较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保障信用关系顺利运行,从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尚处于逐步建立阶段,不够健全,信用制度建立滞后,还有很多问题,有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一是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无处不在,上当受骗几乎蔓延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严重阻碍了企业间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正常进行、阻碍消费者的需求;二是企业肆意偷税漏税,有意拖欠债务等恶劣行为比比皆是;三是在资本市场上,有些公司违规操作,发布假信息,假账、弄虚作假、幕后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破坏公司信誉。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作为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来抓:一是针对广大公民信用意识淡薄,要加强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信用观念和法制观念;二是判断一个企业的好坏,不能凭口空谈,需要根据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做出科学的、权威的、公平的评估;三是要加紧完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要用法律来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规范市场和契约关系;第四,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信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王凤贤的《诚信的伦理价值与经济价值》一文认为,中华民族素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具有优秀的文化传统与道德传统。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与“信”是有密切联系的两个道德范畴。在儒家伦理道德思想中,把“诚”作为一个最高的道德范畴。“信”是儒家所说的“五德”之一,即仁、义、礼、智、信。诚信是社会性伦理道德的基本观念和基本规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需要有相应的道德基础和道德规范的制约。诚信就是维护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因为只有讲诚信,人们才能正确处理好义利关系,而不至于为富不仁,见利忘义,损人利己,阻碍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讲诚信,人们才能在市场经济中诚实经营,公平交易,而杜绝各种投机诈骗行为。只有讲诚信,人们才会自觉地遵纪守法,遵守市场规则,确保市场有序进行,健康发展。所以,诚信的伦理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经济价值。加强诚信的道德教育,可以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坚持以诚信兴业,可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坚持诚信创业,可以不断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吴光的《论诚信的内涵、作用及其实践方向》一文认为,我们的社会处在转型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或起步阶段,“诚信”作为一种全民公德,作为各行各业乃至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自觉实践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行为,还是一项有待持续实践的长期目标。而且,从理论层面而言,还有必要对诚信的内涵、作用及其实践方向做出不断深化的分析与论证。
第一,诚信的内涵。在现代中国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诚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实无妄,它要求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树立求真、求实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诚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具有公正、不偏的特性,它要求社会群体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树立起公正、公平的处事态度和大公无私的道德观念;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条件下,“诚信”所内涵的人文精神,要求人们自觉守法、真诚守信,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第二,诚信的作用。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诚信”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和道德观,无论对于社会抑或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就国际关系而言,现在的世界,尽管还有强权与邪恶存在,但已经不再是两大阵营处处敌对的冷战世界,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利害相关的“地球村”了。在这个“地球村”,人类各族群都面临着许多共同的危机与挑战,所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必要开诚布公地携手努力,共同对付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危机与挑战。那么,以真实无妄、公平公正为特性的“诚信”原则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国家的主权也归于人民。中国自古就有“民雄邦本,本固邦宁”、“得民心者保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明训。但国家的领导者依靠什么去团结人民呢?靠的是明智的政策和精神信念,所谓“民无信不立”,要求当政者实行“诚信”政策,以取信于民。对于一个社会单位(如一个企业)、一项社会事业(如一个行业、一项职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诚信”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建立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互信、互利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对于每个社会成员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宝。
第三,诚信的实践方向。我们在处理国际关系实践中,应当大力提倡诚信精神,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以促使国家、民族之间以及不同的宗教与文明之间真诚相待、互谅互信。我们在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应当始终坚持诚信、公平的道德准则,反对背信弃义的欺诈行为。在各行各业工作中,应当而且必须树立起“以诚待人”、执事以“信”的社会道德风尚,努力建立起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互信、互利、互相协作、互相帮助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二组专题:现代诚信的时代特征
孙月平、刘俊的《论诚信再造》一文,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诚信已越来越重要,它同能否建立起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市场竞争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成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诚信是人类道德文明的果实,是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信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诚信体系的重视不够,对诚信建设不够深入,这也造成了“信用贫困”。缺乏诚信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进而阻碍中国全面融入国际社会的历史进程,影响中国国际竞争能力的重大问题。
第一,诚信缺失的表现: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企业间信用关系扭曲,相互之间存在大量的、长期不能缓解的债务拖欠;银企关系恶化,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扰乱了金融秩序;信用基础脆弱,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纠纷大量增加,欠债不还、逃废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制假贩假、蓄意诈骗等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各种违规违章行为泛滥;信用的沦丧表现在某些政府官员上,则是欺上瞒下、虚报数字求政绩,对待国家政策法律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面对人民的嘱托与信任,背信弃义地大搞腐败勾当。
第二,诚信地位的重新认识。诚信是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也是微观经济实体的生存之本。诚信是资源,是工具,是无形资产,是一种生产力。诚信和整个社会、市场、企业、个人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社会生活的“防火墙”,是市场经济的“奠基石”,是企业经营的“通行证”,是个人生存的“护身符”。
第三,诚信再造的对策建议。一是再造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有三个方面:基础信用,即以市场交易人为主体的信用;制度信用,也就是以法律、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为主导的信用;监督信用,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和行业性自律组织为辅的信用。二是信用体系的构建对策。主要为:立法保障;加强教育与宣传;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引导企业切实讲求诚信为本;推进、培育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以此为核心构建个人信用体系;发挥积极的监管作用,惩戒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等民间机构的自律管理。
第三组专题:信用社会的推动者
陈志成的《社会信用建设与政府信用职能》一文做了专门论述。第一,市场经济呼唤社会信用。一是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高效运转的前提与基础。二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信用产生了强烈的内在需求。三是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现状正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第二,政府信用职能的弱化是导致社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一是社会信用制度供给不足;二是法制不健全,违约成本远远低于收益;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四是官员助纣为虐。第三,强化政府信用职能,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一是为社会信用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政府要加强行政立法,健全和完善维护社会信用的法律制度;要为社会信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信用关系。二是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三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发挥政府导向与示范作用。政府要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要克服地方主义,消除各种腐败现象;要提高自身的信用形象。
第四组专题:诚信也是生产力
胡明因的《WTO与中国企业的诚信建设》一文认为,第一,目前我国一些企业诚信缺失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方面的、环境方面的,也有法律原因的、思想道德方面的。第二,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对策主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务实中国企业诚信之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个诚信的大环境;加强信用立法和执法,使不良行为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重塑“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
王维的《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信用问题》一文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信用经济。普通的守信行为是交易能够进行、经济能够运转的前提,也是每一个企业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人无信不立”。但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人们对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这个观念依然非常淡薄。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合同不能履行、经理人缺乏诚信,各种故意性的经济诈骗层出不穷以及相当普遍的相互拖欠现象,等等,其严重程度触目惊心,已经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中国信用危机的主要表现:一是社会性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二是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三是我国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四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产生信用危机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诚信意识的背离;封建专制长期压抑对诚信意识的扭曲;道德教育政治化对诚信意识的弱化。对此,必须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其对策是:一是要在全社会进行信用教育,树立起全民信用意识,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要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三是合理开发信用资源,构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四是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五是要重视道德教育,树立道德规范。
第五组专题: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
殷勤燮的《努力构建诚信的观念体系》一文提出,建设以诚信为核心的社会道德风范是一个系统工程。诚信的思想观念所支撑的内容很多,主要的有六种认识,从不同角度对诚信的道德意识产生内省和自律。第一,人格力量高于金钱的思想;第二,宁可人先负我,我不先负人的思想;第三,遵守游戏规则大于交换价值本身的思想;第四,平等交换是维系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条件的思想;第五,诚信路宽,欺诈败业的思想;第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思想。
撰文还认为,诚信的发展是一种历史过程,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阶梯。透过人的精神世界观察问题,在诚信背后还有相当复杂的内心世界。我们不应当简单地停留在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样的就事论事,而应当努力研究支撑诚信的认识结构,努力挖掘隐藏在人们行为背后的良知,构建具有一定灵活性的诚信精神境界,逐步地把某些扭曲的思想纠正过来,通过内省推动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伦理要求转化为每个人的实际行为。
第六组专题:法制是诚信的守护神
成涛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一文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诚实信用立法,强化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第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法治地位。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以社会活动主体的心理状态要求为内容的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旨在谋求社会各方面相互利益平衡的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概括的、抽象的,并具有某种弹性或不确定性的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解释或补充法律或合同及其他法律行为的功能的法律规范,因而该原则也常常被称为“解释法”或“补充法”。第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演变。从法律深化的角度来看,诚信原则在法律中得以吸收并逐步得到普遍运用,正是法律不断发展并得以完善的重要标志。一是以大陆法系民事立法为例,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一个从契约(合同)法到债法直至整个民法领域的扩展过程。二是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从大陆法系领域到英美法系领域的扩展。三是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从国内法域到国际法域的扩展。四是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从私法领域到公法领域的扩展。第三,我国诚实信用立法的趋向。一是我国在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体现了我国诚实信用立法的高度。二是我国1999年制定的《合同法》体现了我国诚实信用立法的广度。三是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以及其他相关立法的最新进展体现了我国诚实信用立法的深度。
第七组专题:诚信是通向世界的通行证
藏新的《加入WTO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诚信》一文要点:第一,诚信在经济中的作用。认为诚信是社会契约履行的基础;诚信可以减少交易费用。第二,我国诚信危机的表现。主要有:信用形式单一;经济主体之间的失信;经济主体失信于银行;政府失信;信用资源开发利用不均衡。第三,诚信危机的原因及产生机制。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制度的制约不足;路径依赖。第四,WTO原则对诚信问题的影响。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分工,各行各业将面临新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WTO是一个国际组织,负责管理其成员达成多边贸易协议,其中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WTO的成果性的核心协议,是通过各成员国谈判并经各国最高权力机构签署认可的。WTO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契约,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WTO协议的功能是约束政府将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范围内。WTO的基本原则有非歧视原则、透明原则、市场开放原则、互惠原则和合理保障原则。从WTO的五大原则看,更多的是对政府而不是对企业提出约束,这种约束将在关税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行业进入等方面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企业的影响则是间接的,是竞争对手和制度环境的变化。WTO对诚信原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入世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与诚信制度的完善。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部门。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是一种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同时也是一种更有收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以及制度的交易过程。制度变迁就是权力和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即权利的重新界定。制度变迁的原因在于,通过制度变迁可能获得的潜在利润要大于为获取利润而支付的成本。入世对中国而言是一次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涉及方方面面的制度改革和创新。目前诚信问题严重,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建议:政企分开,建立政府公正透明的原则;建立社会信用机制,加强激励与严惩的利益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保证诚实信用关系,倡导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