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育部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保障水平,支持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会同财政部继续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增强农村地区和城市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2015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投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62.44亿元,其中扩大资源奖、补资金57.47亿元,用于支持西部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增设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以及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幼儿资助奖、补资金4.97亿元,对西部地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予以奖、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8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农村幼儿园410个,建设面积66.2万平方米。
(二)提高办学水平,促进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继续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07.8亿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机制)400亿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奖励10.5亿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奖励2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33.1亿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7.1亿元。
支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导西部地区确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标准,作为实施全面“薄改”工作的基础。中央财政下达2015年西部省份“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56.7亿元;下达2015年西部省份初中工程投资32.7亿元。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促和推动西部地区加快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组织对西部地区172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对2013—2014年通过国家认定的西部地区129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第二次监测复查。
加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在西部地区设立5个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观测联系点。
(三)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普及西部地区普通高中教育
一是实施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22.6亿元。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7.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38所普通高中校舍建设,建设面积173.4万平方米。三是提高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水平。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资助标准由原来的生均1500元进一步提高到生均2000元,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城市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四)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西部地区现代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特别是示范性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继续做好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对口帮扶滇西工作。继续实施华夏基金会职教项目,扶持西部地区职业学校建设发展。支持新疆职业学校与内地援疆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贯通试点。
推动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一是优化专业布局。依据西部地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对职业院校专业点进行合理布局。二是调整专业结构。重点设置当地产业发展急需、承接东部转移产业的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淘汰、落后产业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无实际需求的相关专业。三是加强专业建设。鼓励东部发达地区职业院校采取对口支援方式,对西部地区职业院校进行援建、指导和帮助,重点开展专业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53.6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西部地区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总计投入18.3亿元。
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对西部地区进行资助,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均为8∶2。2015年起,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由一、二年级改为一、二、三年级。
(五)优化学校布局,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提升质量
优化西部高等教育布局。2015年,教育部批准西部地区设置普通高等学校18所,其中新设本科学校9所,更名大学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所。西部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并经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13所,其中新设立高等专科学校1所、高等职业学校11所(民办5所),更名高等职业学校1所。
全面提升西部高校办学水平。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69.2亿元,引导和鼓励各地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继续支持西部地区的45所高校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编写完成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进展报告》。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7.8亿元,继续支持贵州大学、云南大学等9所西部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编写完成了《“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进展报告》。推进“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共有880名西部受援高校教师和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学习和挂职锻炼,向支援高校划拨了400个博士生指标和150个硕士生指标,用于定向培养西部受援高校教师,编写完成了《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工作2014年度报告》。加大对西部地区1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2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推进西部地区国家精品课程开放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目前,西部地区共有10个省份的164门视频公开课上线,11个省份的349门资源共享课上线,10个省份的20余所高校应用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成果。
创新西部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资助西部地区高校6358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与学生约2.6万人,项目总经费达到1.1亿元。支持四川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中央财政分别向两所学校投入经费约1600万元。支持西部地区的30所高校、240个本科专业、111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支持西部地区24所院校与107家企事业单位联合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支持西部地区14所高校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支持西部地区12所高校与16家中科院研究所签署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联合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支持西部地区31所高校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3940人。
扩大西部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安排西部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158.2万人,比2014年增长0.8%,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5个百分点。研究生招生计划8.1万人,比2014年增长3.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0.9个百分点。
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一是会同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第四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疆招录500名内地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南疆乡镇工作”的项目。二是切实促进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遴选30余名新疆高校骨干就业指导教师赴内地参加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用好政策。积极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一是加强科研经费支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四川大学、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17所西部地区中央高校,共计65280万元,其中倾斜性补充支持为7300万元。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广西医科大学、兰州大学、石河子大学等16所西部高校,约占总数的25%;“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立项支持重庆大学“先进材料基因组表征与调控创新引智基地”等9个体现西部区域学科集群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约占总数的19%。
(六)加大支持力度,改善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64亿元,并提前下达2016年补助资金1.15亿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和“医教结合”区域试验项目等。支持西部地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015年达到4000元,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
(七)统筹人才培养培训,加强西部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9.6亿元。中央财政下达2015年西部省份“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资金2.3亿元。中央财政投入西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综合奖,补资金15.3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1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2.1万套,建筑面积73.6万平方米。
推动教师培养工作。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在西部省份共招收免费师范生4391人,免费师范毕业生4836人到西部12个省份从事中小学工作。“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在西部省份招生415人;西部12省份共有6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课程在爱课程网上线,33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通过终期检查。
推动教师培训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组织遴选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校长2050人参加国家级培训。二是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培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80余万人次。三是扩大实施“能力提升工程”,西部地区完成140多万乡村教师专项培训,建立237个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174个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642个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四是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7374名西部地区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家级培训。五是举办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西部地区普通本科院校250名青年教师参加培训。资助西部高校400名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在西部地区高校举办9期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被确定为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
稳步推进“特岗计划”。一是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西部地区招聘到岗33398人,占特岗计划的53%。二是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西部地区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人均年2.7万元提高为人均年3.1万元。三是增加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岗教师人数,西部地区新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岗教师达到27249人,占81.59%。四是进一步明确招聘重点。2015年,西部地区招聘的特岗教师全部到县镇以下学校工作。五是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2015年度共有44所高校录取2014年服务期满的2308名特岗教师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强化教育人才与干部培养。一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继续加大对西部高校的倾斜支持力度。共有36名西部高校人选入选特聘教授项目,占入选总数的23.8%,较上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23名西部高校人选入选讲座教授项目,占入选总数的46.9%,较上年提高了30.2个百分点;另有21名西部高校人选入选新增设的青年项目。二是为西部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认真落实“西部之光”培养任务,协调49所直属高校接收访问学者96名,从35所直属高校选派43名优秀人才参与“博士服务团”挂职,为支援西部开发建设服务。推荐34名高层次专家参加“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破解发展难题”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加强西部教育干部培训工作。举办“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专题研讨班”、“新疆教育援派干部人才培训班”、“西藏自治区藏语委翻译干部培训班”、“内地民族班管理者培训班”、“内地民族班所在地区教育局局长培训班”等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推进落实西部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举办“滇西扶贫开发专题培训班”、“云南大理州党政干部培训班”、“毕节滇西地区中小学校长培训班”等培训,培训滇西和贵州基层教育干部624人。继续实施“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西部乡村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培训西部高校校长、乡村中小学校长774名。四是积极选派挂职干部支援西部建设。继续从直属机关和直属高校选派第三批55名干部人才支援滇西边境山区。从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2名干部到甘肃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挂职。协调安排广西选派的8名地方高校干部到教育部直属高校挂职。接收内蒙古、贵州、青海、新疆教育体育行政部门4位干部到教育部机关挂职。
(八)加强经费保障,落实西部地区教育资助政策
中央财政下达西部省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经费37.7亿元,并提前下达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经费29.9亿元;下达2015年西部省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经费71.9亿元,并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经费57.6亿元;下达2015年西部省份地方高校学生资助资金62.98亿元。
(九)注重信息平台建设,提升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水平
宽带网络校校通。一是西部地区中小学(除教学点外)实现网络接入的比例为81.1%,其中实现10M宽带接入学校的比例为42.3%;已建设多媒体教室71.7万间,占教室总数的62.8%,71.5% 的学校已实现至少拥有一间多媒体教室。
优质资源班班通。会同财政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西部地区33802个项目教学点已全面应用项目配备的数字资源接收播放设备和数字教育资源;已有28% 的中小学实现全部班级应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西部地区已有33.5% 的学校开通了空间,师生实名空间开通数量增加到928.3万个,有117万名教师应用空间开展网络教研、92万名教师应用空间开展课堂教学。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西部地区12个省份中每省选择1个市(县)开展了规模化应用试点,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共计补助2.76亿元。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育战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年培训西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9.2万人次。举办6期教育厅(局)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为西部地区培训348人;举办一期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培训100多人。
(十)拓展国际交流,推动西部地区教育对外开放
夯实国际交流平台。支持贵州举办第八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支持银川举办第三届“中阿大学校长论坛”;支持南宁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支持西部地区省份有关高校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建设。
引进境外教育资源。一是以“春晖计划”为抓手,积极鼓励、吸引、汇聚广大海外留学人才回国赴西部地区开展服务。二是根据国家公派留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按计划选派人员赴国外一流高校学习深造和学术交流,着力培养西部地区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和少数民族人才。三是继续加强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香港邵逸夫基金会、华夏基金会、曾宪梓基金会合作,为西部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争取教育基金。
(十一)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今后一个时期民族教育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
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教材和资源建设,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生头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中央电视台合作举办“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稳步推进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各民族学生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工作。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支持双语教师培训和双语教材编译,下达双语教学专项经费2000万元,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经费1亿元,主要用于双语教师培训。投入245万元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培训项目”。国家语委设立了双语教育教材语料库建设等科研项目。支持新疆双语教育发展,下达第三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培训经费750万元。支持新疆实施双语教师特岗计划,下达学前双语特岗计划专项经费1.05亿元。对口支援省市2015年向西藏选派支教教师300余人,向新疆选派支教教师约600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支教教师2.56万人。
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继续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人才。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收7.37万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4066人。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在校生分别达到1.8万人和4.2万人。
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印发了推进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两个意见和“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指导意见》、《南疆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扩大了“援藏计划”培养院校范围,全面提升“十三五”教育援疆工作的实效与水平。
(十二)做好顶层设计,推动西部地区教育综合改革
研究制订《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该计划将中西部教育置于全国教育总体格局中进行顶层设计,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县城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推动民族教育加快发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和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奖、补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精心实施“薄改”计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重大项目,继续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
(二)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研究出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城镇挤、乡村弱、师资不均衡、发展不协调等问题,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着力办好乡村教育,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推动现代职业教育改革
全面推动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完善免学费政策,推动各地财政部门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保证基本办学经费。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实训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集团化办学、校企一体化育人等重点工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使职业教育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
一是指导西部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院校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西部地区各省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二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三是编制《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与技术规划》,鼓励西部地区高校结合自身优势和办学特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四是指导西部地区高校树立科教融合的理念,加快有利于科教融合的考评制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五是在当前西部地区科研条件薄弱的现状下,通过共享高校的一些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帮助西部地区拓展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提升创新能力。六是加强对西部地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稳定规模,提升质量。七是推动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五)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西部地区各省份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加大对“国培计划”改革实施的督查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三是“十三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四是推动各地实现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五是加大力度实施特岗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充,推动省级政府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乡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六是在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校长助力工程、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方面向西部倾斜。七是继续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中加大对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同时继续支持西部高校积极参与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继续面向西部教育系统干部开展示范培训,进一步加大西部教育系统干部调训力度。落实援藏、援青干部人才选派和轮换工作,落实对口支援责任。
(六)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
一是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第六次民教会精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民族教育发展。二是制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三是科学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意见,修订高中阶段汉语课程标准和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继续开展双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实施好有关省(区、市)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四是制定内地民族班长远发展规划,继续做好内地西藏、新疆班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工作。启动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五是大力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力度。
(七)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贯彻落实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精神,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参与我国与周边地区国家在多双边框架下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支持西部地区高校申报各类专项资金,举办与周边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活动;继续优先派遣西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赴周边国家进行研修或友好访问。
——执笔人:周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