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道德的心理机制及其干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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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道德判断之理性主义与直觉主义

道德是一个社会中被大多数人接受和遵守的一套行为规范,一旦形成,便会涉及据此进行是非、对错、好坏判断的问题,即道德判断问题。道德判断一直是道德心理学的一个历久弥新的课题,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心理学家认为道德判断是理性认知的结果。科尔伯格基于皮亚杰的认识发生论,在认知范式下发展出了道德推理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模型,其核心观点是道德推理导致了道德判断,虽然道德情感有时也进入道德推理过程,但并非道德判断的直接原因。林德(Lind)的道德行为与发展双面理论在科尔伯格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强调了道德情感的地位,认为道德行为的情感方面是指个体拥有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和道德态度,即一种道德视角。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许多研究者都认为,情绪与认知推理一样在道德判断中有重要作用,海特等人的道德判断社会直觉模型、格林(Greene)的道德判断双加工理论以及近期的一些道德心理研究正是基于此背景而展开的。

1.道德判断的理性模型

传统的以科尔伯格为代表的认知派心理学家认为,道德判断需要一系列的推理,而道德推理者的表现就像是一个科学家,他们通过形成和检验假设来获得推理结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建立了社会如何运作的模型,在道德情境中,他们会在考虑这些模型的基础上做出最后的道德判断。将道德推理者的表现比喻为科学家,这其中暗含道德判断过程中,推理者需要搜寻相关的证据,并对其进行权衡整理,最后才得出一个决定。在这一过程中,其中的一些步骤也许是无意识操作的,但一般而言,道德推理的关键步骤都是需要意识参与的。加洛蒂(Galotti,1989)认为,在道德推理的过程中,“任何一步的心理加工”都不包含顿悟闪现、直觉反应或者其他形式的“立即的直觉反应”[1]。而巴奇(Bargh,1994)则进一步将道德推理定义为意识化的心理活动,它包括既定对象的信息的转换和加工,而其目的是形成一个道德判断[2]。传统的道德判断理性模型的结构见图1。

图1 道德判断的理性模型

林德的道德行为和发展的双面理论则认为:(1)道德包括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两方面,道德判断能力是联结道德意图和道德行为的纽带。(2)道德情感和道德认知不是行为的两个独立成分,不能分离,其测量与评价应使用实验问卷法。(3)道德两方面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改变和提高。(4)道德两方面的发展在时间上是平行的,即某种道德观念的获得伴随着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3]

2.道德判断的社会直觉模型

海特(2001)在美国《心理学评论》(Psychological Review )撰文提出,道德推理并不能产生道德判断,它常常只是在道德判断完成之后为证实这一判断而进行的心理加工。他认为,道德判断是一种迅速的、自动评价的结果,即是通过直觉产生的。例如,当人们听到诸如“亲兄妹做爱”的故事时,一般很少会有人是经过复杂的道德推理,然后得出结论说亲兄妹做爱会有不妥之处。相反,大多数人会立即说,亲兄妹之间做爱是不对的,然后他们开始寻找出各种理由来支持这一判断。例如,他们认为这对亲兄妹也许在以后的情感上会受到伤害,即使故事中明确指出这种伤害是不会发生的;当然也有一些人在评论这一事件时说,“我不知道,我不能解释,我只知道这是错误的”。然而,根据先前的道德推理的判断模型,没有模型考虑到这种现象,即已经做出了道德判断(“这是错误的”),但没有推理得出为什么会错(“我不能解释”),可见,先前的道德推理的判断模型是存在问题的。[4]

由此,海特对道德判断的理性推理模型提出了四点质疑:一是双加工问题。当前的心理学者们普遍认为,人的认知加工过程会包括外显和内隐两个过程,这两个过程同时存在,而传统的理性推理模型忽略了对人的心理行为具有重要作用的内隐的直觉加工过程。二是道德判断的动机激活问题。更多的时候,道德推理加工更像一个律师为客户辩护的过程,而不是形成一个判断或科学家寻求真理的过程。三是判断与推理的顺序问题。实践经验表明,推理加工是为迅速形成的直觉判断寻找理由作辩护的,在直觉判断之后,才引导出客观推理的说明。四是行为问题。实验研究表明,与道德推理相比,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相互依存的水平更高。

据此,海特提出了道德判断的社会直觉模型,见图2。

社会直觉模型认为,道德判断是由快速的道德直觉引起的,接下来才是慢速的、追溯性的道德推理,而且推理多发生在人际间。社会直觉模型涉及六个过程,前四个过程构成了直觉模型的核心环节。

图2 道德判断的社会直觉模型

直觉判断过程。直觉使道德判断快速、自动地出现,这一过程无须任何努力就可达成。人们能意识到判断的结果,但不能意识到判断的心理过程,如寻找证据、做出决断等。

事后推理过程。与直觉判断不同,这是一个有意识的、需要付出努力的过程,人们通过这一过程来寻求理由以支持先前的决断。

理性劝服过程。道德推理产生之后,人们就会用言语向他人表达自己的理由(如道德讨论),以证实自己的道德判断是合理的,从而劝服他人,但这种劝服不是通过提供大量的有逻辑的证据,而是通过激发他人新的情感上的道德直觉。

社会劝服过程。人们做出道德判断之后,即便不用言语表达出判断的理由,道德判断本身就足以对他们所熟悉的人造成影响。很多时候,人们的判断直接由他人的判断所塑造。

理性判断过程。人们一般会根据自己最初的直觉进行道德判断,但当直觉过于微弱而且加工容量很大时,就可能根据逻辑推理做出决断。当理性判断与强烈的直觉相矛盾时,人们可能有双重态度:一方面理性判断表达在言语上;另一方面直觉判断仍在内心进行。

个人反思过程。类似于用内部语言和自己交谈。个体在对情境进行思考时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件,于是就会激发出各种相互矛盾的道德直觉。这时,道德判断可能会由最强的直觉来决定,也可能通过有意识的应用规则进行推理来做出决策。

在这里,道德直觉可以定义为一种道德判断在意识中的立即呈现,包括一种情感效价(好与坏,喜欢与不喜欢),而不包括任何有意识地逐步搜寻、权衡证据,进而导出一个结论的加工。道德直觉因而更像哲学家所谈论的心理加工,一种类似于美学判断的加工——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每个社会事件时,他立即感到赞成或反对。

3.道德判断的双加工理论

社会直觉模型倾向于认为道德判断也存在类似的理性加工和非理性加工两套系统,但是对情绪、情感等因素在道德判断中的具体作用并未做具体的解释。

格林等人(2008)[5]的实验研究中为社会直觉理论之前的假设推测找到了具体的证据,从而既佐证了道德判断社会直觉理论的可取,同时又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个体道德判断过程确实存在两套不同的加工系统:一是通过对抽象道德原则的习得而来的认知推理过程;一是与社会适应相联系的内隐的情绪动机过程。两套系统同时对道德判断起作用,当二者作用方向一致时,道德判断既含有理性推理成分又遵从于直觉;当二者作用方向冲突时,则表现为竞争,占优势的一方产生行为结果,劣势一方虽然不能对行为结果进行直接控制,但在神经水平上表现为冲突神经机制的激活。格林最具代表性的实验设计当数其对传统道德两难故事的细化分类,将“电车”道德两难故事分为“个人条件”(personal dilemma)与“非个人条件”(impersonal dilemma)两类以操控被试认知和情绪的参与程度,发现个人条件下被试更倾向于做出“道义性选择”,而非个人条件下,被试更倾向于做出“功利性选择”。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实验结果显示,被试做出道义性选择时,更多激活的是额内侧回及角回两侧等与情绪关联的脑区,同时扣带回(情绪认识冲突性神经结构)也被激活;而当被试做出功利性选择时,更多激活的是额内侧回右侧和顶叶两侧等与认知相关联的脑区。

库什曼(Cushman,2008)的实验发现,在道德故事中,行为施加者所持信念(正/负)与所导致结果对被试事后道德判断的影响具有交互作用。之后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个体在对道德行为进行判断时,其所依持的标准发生了分化:在对负性道德行为的可接受程度进行判断时,起主要作用的是被试对当事者心理状态的估计;而在对负性道德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进行判断时,被试会综合考虑行为导致的结果和当事者的心理状态。库什曼进一步推测,在个体的道德判断过程中,存在两条不同的路径,其一为结果取向,其二为动机取向,在具体情境中个体采取哪种路径进行判断,则与问题类型密切相关。[6]

一系列实验结果支持了道德判断双加工系统的存在,道德判断双加工理论在此过程中逐渐成型,其理论观点也越发明朗。简而言之,双加工理论认为,个体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既非单纯地依靠业已成型的逻辑推理模型,也非仅仅依赖于当时的情绪、情感状态;两种判断倾向其实是个体同时存在两条彼此不同的道德判断加工路径,社会情境下的道德判断,到底是哪条路径在发挥作用,抑或二者同时起作用,受到情境类型和问题类型、呈现方式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个体道德判断成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更具生态性。

4.小结

皮亚杰、科尔伯格、海特等为明晰道德判断的过程和机制做出了很大努力和贡献。格林等人的双加工模型则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深化的结果,弥补了以皮亚杰、科尔伯格为代表的传统理性道德理论和以海特为代表的社会直觉模型的不足,而把认知推理和直觉情绪两个过程以竞争的方式整合为双加工模型。道德判断的双加工理论模型的提出是道德判断研究的新进展。然而就像前面实验中发现的问题一样,并不是所有的道德判断都能够用某一模型解释,这说明这些模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总而言之,道德判断过程涉及直觉系统和推理系统的两种加工,这两种系统操作的一般特征见表1。

表1 两种系统的一般特征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