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西游及浮生六记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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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和《浮生六记》

《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的宝库中是无上的珍品,它被称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描写爱情和婚姻的悲剧。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在全书中处于特殊的重要地位,他们的相爱及其悲惨的结局,两百多年以来,吸引了广大读者的注意,赢得了他们的同情。曹雪芹极力反对那些“千部共出一套”的才子佳人小说,认为他的《红楼梦》才是发泄了儿女之真情。他在这方面的描写确实是杰出的,开创了中国古典小说的新境界。

《浮生六记》是中国少有的一部以抒情性的散文来细致地描写夫妇生活的书,它带有回忆录的性质。在中国文学史上,也许只有宋代李清照的《金石录后序》和明代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才是它的先驱。至于明末清初冒辟疆所写的《影梅庵忆语》,则未免太接近于所谓才子佳人小说了。著名的学者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说得好:“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间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昵之情景,家庭米盐之琐屑,大抵不列载于篇章,惟以笼统之词,概括言之而已。此后来沈三白《浮生六记》之闺房记乐,所以为例外创作,然其时代已距今较近矣。”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除夕去世,次年即乾隆二十八年(1763)的十一月二十二日,《浮生六记》的作者沈复诞生了。当《浮生六记》成书的时候,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在社会上流行已快二十年。真是无独有偶,曹雪芹《红楼梦》后三十回的遗稿下落不明,沈复《浮生六记》中的最后两记(即《中山记历》与《养身记道》)同样也散佚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中的后四十回系高鹗等人所续补,《浮生六记》中的最后两记也出现了伪作,经一些专家学者考订,断定是后人的移花接木和狗尾续貂。

这两部书的写成是在乾嘉时期,其中描述的人和事以及所提出的问题,都有若干相似之处。本文不是对这两部作品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而只是将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及其命运加以对比,试作一番考察。固然,《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是曹雪芹所创造的艺术形象,而《浮生六记》中的沈复和陈芸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不能混为一谈,但对他们的思想性格及其命运作一比较,可以看出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和贾宝玉、林黛玉相类似的人,曹雪芹笔下的正面人物有着很高的典型性。《红楼梦》这部丰富多彩的小说和《浮生六记》这部真实的生活实录,都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它们所反映的那个时代。

下面分三节来谈:(一)沈复和贾宝玉;(二)陈芸和林黛玉;(三)两个悲剧。

一 沈复和贾宝玉

我们把贾宝玉和沈复来互相比较,就可发现,尽管他们的出身不同,家庭环境有很大差异,他们所走过的生活道路也很不一样,然而他们的思想和性格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人对待爱情的态度。他们都很尊重所爱的女子,注重思想的沟通和精神上的契合无间,并且一往情深、坚贞不渝。这一特点表现了对封建礼教的违背和对男尊女卑制度的反抗。

《红楼梦》第五回中,警幻仙姑对贾宝玉说:“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甲戌本这段文字有好几条脂批,一条云:“二字(按,指‘意淫’二字)新雅。”另有一条云:“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是‘体贴’二字,故曰‘意淫’”,对“意淫”做了恰当的解释。在我们今天看来,所谓“意淫”和“皮肤滥淫”,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爱情”,而后者只不过是“色情”。曹雪芹的态度很鲜明,他赞成合理的爱情,反对那种动物本能式的贪欢好色。他笔下的正面人物贾宝玉对林黛玉的尊重和体贴,给了读者十分深刻的印象。他们两人也不时发生争吵,正如曹雪芹所指出的,“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所以一场风波过后,感情反而更增进一层。《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终身误》,唱出了贾宝玉的心声:“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土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在林黛玉泪尽而逝之后,贾宝玉被迫与封建淑女薛宝钗结成夫妇,他拒不接受她的讽谏,终于抛弃了她而“悬崖撒手”,出家为僧,以践前盟。

沈复似乎比贾宝玉幸运,他的妻子陈芸与他思想一致,性情相投合,一起生活了二十三年。在这二十三年之中,他们既有沧浪亭畔的蜜月,做过萧爽楼中的“烟火神仙”,也经历了生活中的暴风雨,尝够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辛酸,最后终于在病榻前诀别。总起来说,欢乐之日较少,愁苦之日居多。即使在那漫长的艰难岁月,他们也能互相支持,互相安慰,共同向命运苦斗,内心仍然感到无限温暖。正如沈复所描述的,“鸿案相庄二十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文心雕龙》的《知音》篇上说:“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这也可以同样移用于封建时代儿女之间的遇合。紫鹃曾劝林黛玉要拿主意,趁贾母还明白硬朗的时节,“坐定了大事要紧”,最后说道:“岂不闻俗语说的‘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林黛玉听了,心内伤感,直哭了一夜。她和贾宝玉虽然知音,却并未配成佳偶。沈复和陈芸似乎是满足了他们的夙愿。

在富有神话色彩的七夕,他们曾设香烛瓜果,同拜天孙。沈复镌刻了“愿生生世世为夫妇”的图章两方,一朱文,一白文,两人分执,以为日后往来书信之用。他们俯视波光如练,仰见飞云过天。陈芸发出了感喟:“宇宙之大,同此一月,不知今日世间,亦有如我两人之情兴否?”又有一次,两人促膝谈心,遐想将来同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陈芸深感自己是个女子,不能抛头露面,待到鬓斑之日,恐已步履维艰,因此说:“今世不能,期以来世。”沈复回答得好:“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于是请人画了一幅月下老人像,供在内室。

陈鸿的《长恨歌传》写了李隆基和杨玉环七夕在骊山宫,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白居易在《长恨歌》中也曾咏叹此事。沈复和陈芸显然是受了他们的影响,同拜天孙,向往来世。沈复希望陈芸在来世成为一个男子,自己愿化身为女子,不但表现了他的痴情,而且也反映了他平等待人的民主思想。陈芸临终,回顾她的一生,对沈复讲:“忆妾唱随二十三年,蒙君错爱,百凡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从这段自白里,我们可以看到她对丈夫的品评。

《浮生六记》曾写道:“芸没后,忆和靖妻梅子鹤语,自号梅逸,权葬芸于扬州西门外之金桂山——俗呼郝家宝塔。买一棺之地,从遗言寄于此。……复至扬州,卖画度日,因得常哭于芸娘之墓,影单形只,备极凄凉。且偶经故居,伤心惨目。重阳日,邻冢皆黄,芸墓独青。守坟者曰:‘此好穴场,故地气旺也。’余暗祝曰:‘秋风已紧,身尚衣单。卿若有灵,佑我图得一馆,度此残年,以待家乡信息。’”此情此景,人何以堪?《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佚稿也有“对境悼颦儿”一段描写,写贾宝玉对景伤情,忆昔感今,这一定是十分精彩、极为感人的。可惜我们现在只能从脂批中知道有“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两句,恰和第二十六回写潇湘馆“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相对照,全文竟无缘得见了。

沈复和贾宝玉在思想性格方面,还有显著共同之处,即他们两人都反对八股,反对科举,反对做官,追求一种高雅的、十分洒脱的艺术家生活,吟诗作画,自得其乐。面对封建社会中丑恶的现实,他们感到憎恶,因此对理想的追求便格外执着。这是封建社会晚期知识分子不满现状但又找不到一条更为积极的出路之反映。在当时的封建压力下,他们的理想终要破灭。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当时的条件下,他们反对那些事物,具有叛逆性和反抗性,而他们所追求的理想也有一定的进步性。

《红楼梦》第三回有两首《西江月》形容宝玉,其中有“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及“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之句。所谓“怕读文章”,就是不喜欢读四书五经及八股文,贾宝玉认为这些都是后人饵名钓禄之阶,对之深恶痛绝。在《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曹雪芹曾经表述了贾宝玉心中的想法:“无奈今之人全惑于功名二字,于尚古之风一洗而尽,恐不合时宜,于功名有碍之故也。我不稀罕那功名,我又不为世人观阅称赏。”所谓“于国于家无望”,就是指贾宝玉不愿意做官,不愿意去“补”封建社会之“天”,不愿意走封建统治阶级所期望于他的那条正统道路。他把那些为了求得功名富贵而一心读书上进的人都叫作“禄蠹”,并且非常讨厌和士大夫接近。史湘云曾经劝说他:“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他立刻下了逐客令,说:“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他一再强调和林黛玉要好是因为她从来没说过这些“混账话”。

贾宝玉有一句名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发这种奇论,不为无据。他所见到的男子,大都争名逐利,好声色犬马,染上了种种恶习,即使是较为正派的人,也头脑闭塞,迂腐不堪。唯有他周围的女子,包括那些奴隶身份的少女,比较单纯和天真,因此他愿守着她们过日子。

结社吟诗,原是探春首先创议,一开始就得到宝玉的热情支持。他曾说:“这是一件正经大事,大家鼓舞起来,别你谦我让的。”为了一次诗社雅集,他向贾母要一块鹿肉,史湘云说:“若不是这鹿肉,今日断不能作诗。”他还冒雪去找那位脾气古怪的妙玉,讨一枝栊翠庵的红梅。他的诗如《咏白海棠》,即使被评为“压尾”,还是认为“这评的极公”。在他看来,姊妹们聚会在大观园中,各抒性灵,比赛才智,这是正经大事,且是极有乐趣的。

也许像贾政那样的人把这一切看作儿戏,会嗤之以鼻。但,谁能断定其中不会产生像样的诗人呢?像《菊花诗》《螃蟹咏》《柳絮词》,乃至《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都是佳作。贾宝玉通过这种文学活动,也锻炼了自己的才能。在第七十八回中,我们看到他用蘸满了血泪的笔写出那篇《芙蓉女儿诔》,哀悼屈死的晴雯,控诉对她的诬陷和迫害,怎能不赞叹他的才华?

大观园好景不长,盛筵难再。经过抄检之后,呈现出衰败的景象。欢乐的气氛没有了,人走了,诗社也散了。当贾宝玉在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口吟“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一律,又何尝不是在悲叹自己理想的幻灭呢?

现在我们再来看沈复。

父亲本以幕为业,给他这个长子也安排了同样的出路。他十九岁开始习幕,二十一岁就聘,长期做这种工作。幕僚是依人作嫁,虽然本身并不是官,却是帮助官办事的,得天天和公文案牍打交道,看东家的脸色行事,工作辛苦而待遇不高,弄不好,便被解聘。沈复做幕,系为了糊口,他对这种工作根本不感兴趣。《浮生六记》很少描述他的幕僚生活,一提及此,笔调总是阴郁的,如:“此非快事,何记于此?”,“惜乎轮蹄征逐,处处随人”,“见热闹场中卑鄙之状,不堪入目,乃易儒为贾”,“不一载,值台湾林爽文之乱,海道阻隔,货积本折,不得已,仍为冯妇。馆江北四年,一无快游可记”,等等。他的友人顾翰在《寿沈三白布衣》一诗中描述他的晚年生活:“偶因币聘来雉皋,十年幕府衣青袍。买山无赀去归隐,肠绕吴门千百遭。”(《拜石山房诗钞》卷六)颇能道出他的心曲。

沈复衷心热爱艺术,从他的气质和才能来看,无疑是一位艺术家。徐澄《吴门画史》引彭蕴灿《耕砚斋笔记》云:“沈复,字三白,元和人。工花卉。殿撰赵文楷奉诏封中山王,复曾随使琉球,其名益著。”沈复的书画创作,保存下来的有山水一帧、梅花一幅、篆文对联一副(书“岩前倚杖看云起,松下横琴待鹤归”十四字,上款题“柳隄法家正之”,下款署“长洲沈复”。“柳隄”是画家戚遵之号,苕溪人,善写人物,曾为沈三白夫妇绘月下老人像)。据《浮生六记》自述,他曾在苏州、扬州卖过画。从《浮生六记》还可以看出他的文学才能。除此之外,他爱花成癖,喜剪盆树,对插瓶及盆景颇有研究,嗜游山水,于园林建筑等也很留心。

值得注意的是沈复“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他认为“名胜所在贵乎心得,有名胜而不觉其佳者,有非名胜而自以为妙者”。对山水园林的品评,强调天然。扬州的园林,他推许南门幽静处的九峰园,别饶天趣,以为诸园之冠。杭州西湖的湖心亭、六一泉诸景,他说都不脱脂粉气,“反不如小静室之幽僻,雅近天然”。海宁的陈氏安澜园,占地百亩,古木千章,皆有参天之势,鸟啼花落,如入深山,他认为是“此人工而归于天然者。余所历平地之假石园亭,此为第一”。苏州虎丘之胜,他只取后山之千顷云一处;次则取一剑池,其余大半“皆藉人工,且为脂粉所污,已失山林本相”;城中最著名的狮子林,虽说出于倪云林手笔,他批评道:“然以大势观之,竟同乱堆煤渣,积以苔藓,穿以蚁穴,全无山林气势。”他所发的议论,不禁使我们想起了《红楼梦》第十七回,贾政带着一批清客游大观园,贾宝玉侃侃而谈,他说,“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巧而终不相宜”,气得贾政要把他撵出去。贾宝玉和沈复的看法是相同的。

沈复一生所最怀念的是为时约一年半的萧爽楼生活。那时他们夫妇正届而立之年,严父责令离家别居,因而寄居在书画家兼篆刻家鲁璋的萧爽楼中,反得以共享了一段清福。《浮生六记》中的《闲情记趣》对这个环境作了描述。“楼共五椽,东向,余居其三,晦明风雨,可以远眺。庭中木犀一株,清香撩人,有廊有厢,地极幽静。……余素爱客,小酌必行令。芸善不费之烹庖,瓜蔬鱼虾,一经芸手,便有意外味。同人知余贫,每出杖头钱,作竟日叙。余又好洁,地无纤尘,且无拘束,不嫌放纵。”交往的多是一些艺术家,品诗论画,从事创作,相互切磋。长夏无事,考对为会,陈芸是位亲切的主妇,殷勤待客。朋友们把萧爽楼看作艺术之家,“如梁上之燕,自去自来”。在他们之间有几条不成文法,这就是沈复所说的:“萧爽楼有四忌:谈官宦升迁,公廨时事,八股时文,看牌掷色,有犯必罚酒五斤”,“有四取:慷慨豪爽,风流蕴藉,落拓不羁,澄静缄默”。从这里可以见到身为主人的沈复之胸襟与志趣,和贾宝玉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不拘于封建礼法,对功名利禄表示鄙夷,追求一种高雅和十分洒脱的生活。这种生活是适合于艺术家和富有艺术气质的人的。

显然,这带有浓厚的洁身自好的性质。他们自以为与人无争、与世无争,实际上绝不能为封建社会所容。无情的现实终于粉碎了他们的理想。林黛玉泪尽而逝,贾宝玉是“贫穷难耐凄凉”。陈芸为封建礼教迫害而死,沈复也到处流浪,抱恨终身,当他晚年写《浮生六记》,回忆这段幸福生活,不禁感慨万端:“今则天各一方,风流云散,兼之玉碎香埋,不堪回首矣!”

思想的一致使得他们的爱情日益巩固,而爱情又促使他们在离经叛道的路上走得更远,贾宝玉和沈复正是这样。

二 陈芸和林黛玉

陈芸和林黛玉都是苏州姑娘。她们美丽、聪明、善良、真挚、雅洁脱俗。两人虽家世悬殊,各有不同的生活经历,但她们的思想和言行常和封建礼教相对抗,藐视权威,独行其是,至为封建社会所不容。

林黛玉出生于一个封建贵族家庭。远祖袭过列侯,父亲林如海是探花,官居兰台寺大夫,钦点为巡盐御史。她六岁丧母,被送到外祖母家抚养,从此来到了贾府。不几年,她父亲又去世了。她虽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常常感到自己无依无靠,有着寄人篱下的痛苦。有一次,她把自己和《西厢记》中的崔莺莺对比,感叹道:“双文,双文,诚为命薄人矣。然你虽命薄,尚有孀母弱弟。今日林黛玉之命薄,一并连孀母弱弟俱无。”只有贾宝玉是她唯一的知音。陈芸生长在一个贫寒人家,四岁时死去了父亲,孀母弱弟,相依为命。她从小就知道了生活的艰难,这个家庭全靠她来支撑,“三口仰其十指供给”。十三岁和沈复订婚,这年冬天她的堂姊出阁,沈复随母来贺,和她见了面。他的印象是:“时但见满室鲜衣,芸独通体素淡,仅新其鞋而已。见其绣制精巧,询为己作,始知其慧心不仅在笔墨也。”由此可见她家经济上很困窘,购不起鲜艳华美的衣服,但她善于审美,仍能给人以落落不凡之感。

林黛玉是个很有才华的女诗人,《葬花吟》《秋窗风雨夕》《五美吟》《桃花行》是其名篇。她教香菱学诗,也有一些好见解。陈芸于诗不甚工,《浮生六记》中仅存“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一联,尚有和沈复联吟的“兽云吞落日,弓月弹流星”之句。她幼年未从名师,纯系自学,因此作诗的成绩要逊于林黛玉。她富有艺术气质,心灵手巧,精通刺绣,曾在病中赶绣了一部《心经》,是福郡王所订购。她还善于美化生活,起居服食及器皿房舍都安排得省俭而雅洁。《浮生六记》中的《闲情记趣》一章有一些描述。如作“活花屏”法:“每屏一扇,用木梢二枝约长四五寸,作矮条凳式,虚其中,横四挡,宽一尺许,四角凿圆眼,插竹编方眼。屏约高六七尺,砂盆种扁豆置屏中,盘延屏上,两人可移动。多编数屏,随意遮拦,恍如绿阴满窗,透风蔽日,迂回曲折,随时可更,故曰‘活花屏’。有此一法,即一切藤本香草,随地可用,此真乡居之良法也。”这样的花屏,生机蓬勃,雅近天然,如果把它放在书室,人们足不出户,举目便可接触到一片新绿。在这些方面,她有不少独具匠心的创造,为林黛玉所不及。

封建时代,妇女身受种种束缚。林黛玉有幸住在大观园里,能朝夕领略秀丽的风光。陈芸托言归宁,才得与沈复同游太湖。当她看见风帆沙鸟、水天一色,感慨地说:“此即所谓太湖耶?今得见天地之宽,不虚此生矣。想闺中人有终身不能得见此者。”他们夫妇同船家女素云一起喝酒行令,酩酊而归。后来被友人传为沈复挟两妓饮于万年桥舟中,问起陈芸知否此事,陈芸答道:“有之,其一即我也。”当她得以冲破封建礼法,放浪形骸,遨游于太湖之上,心中该是如何舒畅啊!

陈芸和林黛玉都是很有个性的女子。林黛玉孤高自许,精神上表现出一种傲岸不驯的气概。她从不知道“装愚守拙,安分从时”,任情任性,言语锋利逼人。她从未对宝玉讲过“混账话”,劝他立身扬名,宝玉的思想和行动,她是同情和支持的,因此深为宝玉所敬重。对宝玉这个众人看来是“行为偏僻性乖张”的青年,她倾注了全部心血去爱。她的爱温柔而又深沉,曲折而又痛苦。柔弱的身体,寄人篱下的处境,“金玉之论”的邪说,封建礼教的压力,使得她多愁善感,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悲哀。陈芸是个柔和的女子,内心充满了激情。她在古代诗人中最推崇李白,说他的诗“宛如姑射仙子,有一种落花流水之趣”。她不同于流俗,不爱珠玉首饰,却对破书残画倍加珍惜,“于破筒烂卷中,偶获片纸可观者,如得异宝”。她曾向沈复吐露自己的理想:“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指苏州郊外),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她愿丈夫不到外地去做幕,两人在乡下厮守到老。她在萧爽楼招待爱好艺术的朋友,“拔钗沽酒,不动声色,良辰美景,不放轻过”。丈夫赋闲,她无怨言。当沈复设一书画铺于家门之内,三日所进不敷一日之出,隆冬无裘,挺身而过,十四岁的女儿青君衣单股栗,强说不寒,陈芸誓不医药,抱病绣《心经》,在十天的限期内完成,我们不由得联想起《红楼梦》中晴雯病补雀金裘,显然她比晴雯要消耗更多的心神和体力。

林黛玉不顾当时的礼教,向贾宝玉曲折地表示了爱情。陈芸违背了封建社会为妇女所定的道德规范,两次被逐。第一次是为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沈复之弟启堂向邻妇借贷,央她作保,后来启堂赖账,诿称不知此事。另一件事是公公想娶妾,向朋友发牢骚:“一生辛苦,常在客中,欲觅一起居服役之人而不可得。儿辈果能仰体亲意,当于家乡觅一人来,庶语音相合。”朋友转述给沈复。于是沈复为了“仰体亲意”,密札致妻,请媒婆物色了一个姚氏女子。陈芸以为成否未可知,没有即时禀告婆婆,引起婆婆不满。后来陈芸给沈复写信说:“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翁病稍痊,宜密嘱姚托言思家,妾当令其家父母到扬接取,实彼此卸责之计。”公公见到,勃然大怒,专札训斥沈复:“汝妇背夫借债,谗谤小叔,且称姑曰‘令堂’,翁曰‘老人’,悖谬之甚!我已专人持札回苏斥逐。汝若稍有人心,当亦知过!”所谓“背夫借债,谗谤小叔”,完全颠倒了事实真相。公公讨妾,婆婆吃醋,陈芸处在夹缝之中,难乎其为媳妇。仅因她用了“令堂”“老人”这两个词,触犯了封建家长的尊严,便被视为大逆不道。一年半以后,公公才回心转意,命他们夫妇回到故宅。

陈芸第二次被逐的经过是这样的。被召回家的次年,陈芸和一位名妓的女儿憨园相遇,甚为欣赏,认为是“美而韵者”。她突发奇想,要为沈复纳妾。日后她与憨园结拜姊妹,深结其心,并暗地里谈妥,以翡翠钏作定。一年多后,憨园为有力者夺去。此事已为公婆所闻。适逢沈复代友作保,其人挟资远遁,债主咆哮于门。公公苛责沈复说:“汝妇不守闺训,结盟娼妓。汝亦不思习上,滥伍小人。若置汝死地,情有不忍。姑宽三日,速自为计,迟必首汝逆矣!”父母如果出首告子忤逆,这是很严重的。在此情况下,夫妇两人不得不再度出走。

当时男子娶妾,视为平常。妻子主动给丈夫从外面找来一个美妾,却极少有。陈芸承认她是受了李渔《怜香伴》的影响。我们看这部传奇是演崔云笺设计使其诗友并嫁其夫石坚之事,第一出《破题》中有“真色何曾忌色,真才始解怜才”之句,点明了崔云笺的用心。陈芸的动机大概也不过如此。她的这种行为与她婆婆两年前的表现恰成鲜明对照,因此我们猜测她也是有意识地在与凡夫俗子对抗,一反其道而行之。今天看来,当是她独特个性的一种畸形表现。

我们自然会联想到《红楼梦》中宝玉挨打的事件。贾政加在宝玉头上的罪名,其一就是“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优伶是在忠顺王府承应当差的小旦琪官(即蒋玉菡),私物是一条汗巾。宝玉为此而挨了一顿死打,皮开肉绽,气息奄奄。陈芸再次被逐的罪名是“不守闺训,结盟娼妓”。在封建社会里优伶和妓女都被看作下等人,不能深交。沈复的父亲斥责陈芸,正是因为她以一个少奶奶的身份居然去和妓女结拜成姊妹,有违妇道,玷污门庭。

陈芸像林黛玉一样多病。她因弱弟出亡不返,寡母念子病殁,悲伤过甚,患有“血疾”。二次被逐,她对与憨园焚香结盟一事绝无后悔,不向公婆乞怜。离家前无法安顿子女,只有让儿子去当学徒,把女儿送给人家作童养媳,母亲的心该是何等悲痛!她宁肯咬紧牙关,忍受贫困,因为多种忿激,以致血疾大发,病势危殆。临终前她向沈复说“满望努力做一好媳妇而不能得”,这是多么沉痛的控诉!

她的去世给沈复带来了不可愈合的心灵创伤。沈复画了一幅《梅影图》,有石韫玉的题词,见于《微波词》中。词云:“最伤心处,是瑶台圮后,芳华无主。不见婵娟,绘影生绡,翻出拈魂新谱。罗浮梦远寻难到,空听啁啾翠羽。夜深纸帐清寒,化作缟云飞去。从此粉侯憔悴,看亭亭瘦影,相对凝伫。留得春光,常在枝头,人寿那能如许!二分明月,虹桥侧,有葬玉一抔黄土。想幽香,已殉琼花,不与蘼芜同梦。”(《疏影·为沈三白题梅影图》)那幽雅高洁的梅花乃是陈芸的人格象征。

三 两个悲剧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浮生六记》中的沈复和陈芸,他们都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各自经历了一场悲剧。

《红楼梦十二支曲》中的《枉凝眉》,倾诉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相爱而不能结合的痛苦:“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又春流到夏!”

陈芸和沈复十三岁上订婚,十八岁举行婚礼。由于沈复要为衣食奔走,也常有别离,他们深知其中滋味。住在沧浪亭畔和萧爽楼中是他们生活中最美好的岁月。《浮生六记》中的《闺房记乐》和《闲情记趣》留下了这段生活的剪影。紧接着这两章便是《坎坷记愁》。温暖明丽的阳光消逝了,乌云密布天空,暴风雨轰轰然而至。他们遭受种种打击,陷入了困境,夫妻儿女,不能相保。《坎坷记愁》描述了陈芸的两次离家及去世。第二次离家的情景有这样的场面:“将交五鼓,暖粥共啜之。芸强颜笑曰:‘昔一粥而聚,今一粥而散。若作传奇,可名《吃粥记》矣!’逢森(其子名)闻声亦起,呻曰:‘母何为?’芸曰:‘将出门就医耳!’逢森曰:‘起何早?’曰:‘路远耳。汝与姊相安在家,毋讨祖母嫌。我与汝父同往,数日即归。’鸡声三唱,芸含泪扶妪,启后门将去。逢森忽大哭,曰:‘噫,我母不归矣!’青君(其女名)恐惊人,急掩其口而慰之。当是时,余两人寸肠已断,不能复作一语,但止以勿哭而已。”陈芸回顾过去的生活,瞻望未来的前景,已预感自己的不幸结局,深信这是一场人生的悲剧。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所料。

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人对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很熟悉,因为这两个少女很早来到贾府,长期住在大观园里。她们根据平日的观察,按照封建的标准,多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利弊,权衡得失,认定薛宝钗符合她们的要求。薛宝钗是个典型的封建淑女,其言行都遵循封建道德的规范,会处世做人。她们正需要她来把贾宝玉引入正途。而林黛玉的思想性格和薛宝钗根本不同,她和宝玉在一起,将会促使和鼓励他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只能引起她们不安和恐惧。她们精心挑选,终于挑中了薛宝钗。

人们会问,这是不是一种特殊情况呢?封建社会中的通常情况是女孩子锁在深闺,家长决定亲事,一般只能听信亲友或媒人的介绍,凭相亲时所得到的一点印象,很难进行深入的了解。人们想,如果林黛玉、薛宝钗没有来到贾府长期居住,如果没有大观园那样的特殊环境,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否也有结合的可能呢?他们如结合,能不能幸福地白头偕老?

《浮生六记》正好像是回答了这个问题。沈复以他和陈芸的亲身经历提供了一个范例,促使人们深入思考。

封建时代表兄妹或表姊弟定亲,几乎成为一种风气。陈芸和沈复是表姊弟。沈复母亲常回娘家,对她的内侄女是有所了解的。但她只看到了陈芸性格的一个方面,“爱其柔和”,而并没看出这个十三岁少女身上的刚性,更未预料到陈芸将会发展成为一个带有叛逆色彩的女子。在她看来,亲上加亲,会使婆媳之间的关系更融洽,给她添一个得力的助手,因此她促成了这桩婚事。

沈复和陈芸能够结婚当然是幸运的。两人思想一致,兴趣相投,感情浓得化不开。但是,他们不同凡俗的思想和独立的性格必然会引起家长的不满,发生尖锐的冲突。封建家长不能允许子女独行其是,要扑灭那些叛逆的火花。家长对子女的绝对统治权在法律上得到明文保证,因此在家长和子女的斗争中双方的实力是悬殊的。沈复母亲虽是陈芸的姑妈,也不会去袒护她,何况心中早存芥蒂,她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恶化。沈复之弟启堂显然站在父母一方,他和沈复有着继承财产权的冲突,而且在思想上也和他的兄嫂有严重分歧。我们只要看他向人借贷,求嫂担保,后来又翻脸不认账,以及父亲死后他与沈复种种为难,就可知其人的行径和心术了。

沈复和陈芸两次被逐,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第一次离家别居,还可以“商柴计米而寻欢”。第二次就十分拮据了,妻子患病,丈夫失馆,薪水不继,只得求亲靠友。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使他们饱尝辛酸。《坎坷记愁》中描述沈复在江阴江口遇雪及靖江途中夜宿土地祠的情景,都悽恻动人。

他们能离开大家庭,却脱离不开这个封建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封建统治者专横而平民无权,庸人踌躇满志而好人受气,爱好艺术的人不能专心致志从事创作,被迫去做幕僚,而且时常赋闲,即使卖画维生,“三日所进不敷一日所出”,艺术根本不受重视。在这个封建社会里,沈复和陈芸不会有好的出路,他们的幸福生活被无情的现实击得粉碎。只要他们不同流合污,坚持美好的理想,这一场人生的大悲剧终是难以避免的。

因此,我们可以回答前面提出的那个问题。贾宝玉和林黛玉若是处于另一种情况,他们也有可能结合,成为一对恩爱夫妻。但是,即使他们能够有幸结合,他们仍然挣扎不出封建的罗网,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其结果必然会和沈复、陈芸相似。

《浮生六记》是否受了《红楼梦》的影响呢?从时间上来看,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乾隆五十六年(1791)及五十七年(1792),苏州萃文书屋以活字两次排印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自此以后,有许多翻刻本,沈复和陈芸长期住在苏州,很有可能见到这部名著。但《浮生六记》一书,现存的四记都未提及《红楼梦》,已佚的两记是《中山记历》与《养生记道》,估计也不会谈到它。沈复的友人石韫玉(也是他的幕东)曾编过一部《红楼梦》传奇,署名吴门花韵庵主,内分“梦游”“游园”“省亲”“葬花”“折梅”“庭训”“婢间”“定姻”“黛殇”“幻圆”,共十出。此书前有苹庵退叟嘉庆二十四年(1819)序,已是在《浮生六记》写成后十多年了。

我们认为,《浮生六记》里没有提及《红楼梦》,并不能证明沈复夫妇未看过此书。他们思想比较解放,爱好文学艺术,是会把《红楼梦》找来一看的。阅读之后,自然会引为同调,同时受到它的一些影响,促使他们更加珍惜爱情,渴望自由,反抗礼教,追求美好的理想。第一次被逐离家就是在乾隆五十七年(1792)所发生的事,他们在萧爽楼中过着自由而幸福的生活,我行我素,不知悔改,不啻是在向封建的压迫挑战。焉知不正是在此时期《红楼梦》对他们起了良好的作用呢?

曹雪芹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校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因此促使他要“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他在《红楼梦》中创造了一系列的女性形象,而林黛玉正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沈复在“半生潦倒”(他有此印章,为阳文)之后,提笔撰写《浮生六记》,回忆当年的生活,留下了陈芸的声容笑貌,其人栩栩如生,历历在目,给后人以极为难忘的印象。他也许就是受了《红楼梦》一书的影响吧。

当然,《浮生六记》不是《红楼梦》的摹本,它写了一些《红楼梦》所没有写到的东西。《红楼梦》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确是广阔的,它的批判触及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塑造了众多的典型人物,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允称首屈一指。《浮生六记》中沈复和陈芸的悲剧,正好对《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作一补充。它们在描写爱情和婚姻方面各有特色,然而它们的思想倾向是一致的。文学批评家刘勰说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这话说得多好啊!我们对优秀的文学作品,也应作如是观。

由于时代所限,曹雪芹和沈复对于他们所写的悲剧的社会原因,并没有认识清楚。他们探索而不得,最后仍归之于不可知的命运,因此他们都有梦幻感。这也反映在两本书的题名上。《红楼梦》的题名,正如曹雪芹在第一回借僧道之口所透露的,有“乐极悲生,人非物换”及“到头一梦,万境皆空”之意。《浮生六记》的题名,则出于李白《春夜宴诸从弟桃李园序》上的“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可贵的是,曹雪芹和沈复都在为这些悲剧的牺牲者鸣不平。他们通过自己的作品,客观地揭示了当时的“太平盛世”并非那么美好、“衣冠之家”也不那么可爱,其中不断地在制造种种悲剧,封建礼教到处都在戕贼人命,青年男女受害尤深。这两部作品在乾嘉时期相继产生也绝非偶然,它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即封建社会已经到了“末世”,各种制度日益暴露其不合理性,知识分子中的有识之士和特别敏锐的人,通过亲身经历有了深刻的感受,已在心中郁积着愤懑,是需要就人们切身的问题而开始大声疾呼了!

1980年5月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