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化发展有客观自在的规律
文化对象究竟是不是独立于研究主体的客观存在?文化发展有没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自在的规律?文化研究者能否达到对文化对象的正确理解?文化研究和文化发展本身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看来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始终困扰着世界上的文化研究者,在一些文化研究的著作中,可以看到这些问题并未彻底解决的蛛丝马迹。在一般原则上回答这些问题并不是困难的。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者,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肯定文化对象是独立于研究主体的客观存在,文化发展有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客观自在的规律。正是因为这样,才把文化发展视为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也肯定,文化研究者能够达到文化对象的正确理解,文化研究正是要在这种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决定对文化遗产的弃取,同时要在这种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把握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指导创造新文化的各种活动。重要的是要联系文化研究的特殊实际,正确地贯彻这些唯物主义的原则,以廓清在这个领域中大量存在的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的观点,保证文化研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德国传统的文化研究者特别强调文化研究的对象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的所谓根本区别。他们所谓的根本区别,有的纯粹是虚构,有的则被无限夸大了。
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认为,自然科学与历史研究有一系列区别:前者研究事物的共相,后者研究事物的殊相;前者注意事物常驻不变的形式,后者注意历史事件的一次性;前者推崇逻辑上的必然判断,而后者则注重逻辑上的或然判断,等等。总之,在文德尔班看来,自然科学是以因果性为研究内容的,而历史研究则以揭示价值世界为目的。据此,李凯尔特进而将科学分为非价值的自然科学和价值关系论的文化科学。这些区别,可谓纯粹的虚构。新康德主义者就是根据这种纯粹的虚构否认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诚然,古典自然科学是特别重视事物的共相、常驻不变的形式及普适性的自然规律的。但这只是自然科学还不够发达的缘故,并非自然科学对象的本质使然。现代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已克服了这种片面性。今天的自然科学已经把殊相、一次性事件、或然性、时间、关系、信息当成了重要的课题,这一点,只要读一下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的著作就可明了。至于说到历史科学,那么,早在文德尔班说上述话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就已向人们雄辩地证明,在这个领域内,也同样存在着共相(如社会形态)、相对来说常驻不变的形式(如生产方式),以及发展的必然规律。要而言之,自然科学的对象和历史研究的对象本身并不存在文德尔班所说的那些区别,因而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分道扬镳只是一种误入歧途的暂时现象。在这个问题上,对德国唯心主义者是不能有任何让步的。
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文化则是能动的人创造出来的,并且是在一定的意志和目的驱使下、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创造出来的。诚然,这是自然科学对象与文化研究对象明显而根本的差别。德国传统的文化研究者虽然看到了这一点,却把它夸大到了极端。如德国的生命哲学家认为,价值关系源于生命的创造,而生命的创造体现着一种强烈的意志要求。基于此,他们认为文化是以生命(或译生活)为本位的,是以时间为本位的,生命是创化的,创化是不规则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这种时间性是非逻辑的。他们又认为与此相对,物质是以积累的形式进化的,是一种空间性存在。据此,他们还认为,理性和科学的方法不能用来处理文化,对于文化只有诉诸直觉。对于这些唯意志主义的、反理性主义的观点,决定性的批判早已由马克思和恩格斯给出,问题是能不能够把它们运用于文化研究的特殊实际中。
生命创化一定是不规则的、非积累的吗?不是的。马克思说:“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这就表明,人类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受到历史上已有成就的规定,因而具有积累性和规则性。这不仅适用于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也适用于观念文化。恩格斯说:“现代社会主义……和任何新的学说一样,它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源深藏在物质的经济的事实中。”这就表明,观念文化的创造,不仅受已积累起来的思想材料的规定,还受经济政治的事实规定,同样具有积累性和规则性。诚然,观念文化的创造与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创造相比,还有自己的特殊性,在这里,人们创造活动的自由天地比在物质和制度领域中要大得多,因而偶然性也多得多。但这也不是根本否定文化发展积累性和规则性的理由。恩格斯指出:“我们所研究的领域愈是远离经济领域,愈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想领域,我们在它的发展中看到的偶然性就愈多,它的曲线就愈是曲折。如果您画出曲线的中轴性,您就会发觉,研究的时期愈长,研究的范围愈广,这个轴线就愈接近经济发展的轴线,就愈是跟后者平行而进。”看不到观念文化领域是一个充满着偶然性的领域,勉强地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去剪裁历史事实,把曲线强拉成直线是不对的,但根本否认观念文化发展的规则性更是不对的。
文化的创造能最终归结为强烈的意志要求吗?不能。一方面,在支配着人们的创造活动的精神动力后面还有动力,这个动因归根结底地说,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存在着尖锐的阶级对立和人与人之间普遍对立的社会里,人们的意向是互相冲突的,因而其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结果”,“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
在文化研究中坚持上述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今天,研究文化结构的人们差不多都倾向于把人们的思想、心理作为核心。这样做本身并不算错。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认历史、文化发展中的精神动力及其巨大的能动作用,而且文化研究的特殊角度也决定了思想、心理的重要地位。但如果忘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把精神动力当做最终原因一类的东西,无限夸大其能动作用,就有可能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文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特殊性一般来说是人们只能通过一定的文物,研究创造这些文物的创造者们的思想、意识、观念,只能通过对制度、习惯的文献记载去研究制度、习惯,并通过它去研究其中的思想观点。这里存在双重困难。其一是文物散佚、文献记载不完备,加上语言、环境的变迁给人们理解上造成的障碍;其二是任何历史事实的记载本身都要经过主体的选择和加工,从而失去了绝对真实可靠性的身份。应该承认,这样的困难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这样的困难,文化研究比自然研究更难窥见事实本身的真相,有的甚至会成为永远揭不开的谜。但能不能据此断言,文化研究上“物自体”观念应该抛弃呢?能不能够说文化研究不应该追求对这个物自体的正确解释,任何文化研究本质上都是一种研究者本身的“创造性解释”呢?回答是否定的。在这个问题上,实事求是仍然是坚定不移的原则。文物是表现文化、表现思想的,二者之间没有也不可能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文献记载经过主体的选择和加工的问题可以通过不同来源记载之间的对比、校勘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文物文献的散佚可以通过新出土的文物文献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过去的时境虽然一去不复返了,但通过系统而周密的研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再现出来。要而言之,文化研究的上述特殊性并不能使不可知论在这个领域成立。沿着实事求是的研究路线走,可以越来越接近真理,而沿着“六经注我”式的路线走,文化研究就会成为一种借题发挥的儿戏,只能越来越远离历史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