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文学新传统及其当代阐释
提出“现代文学传统”这一概念,或许有人会疑虑:现代文学已经形成所谓传统了吗?这种疑虑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现代文学的疆域至今还没有清晰地界定,用于定义现代文学的范畴还存在某些歧义;而且现代文学的历史毕竟不长,从“五四”前后算起,也就是八九十年,积累似乎不够;有些沉淀也还不稳定,即使是鲁迅、郭沫若、茅盾这样的大作家,新文学运动和左翼文学运动这样的大事件,评价上仍然存在争议,新的传统还未能得到充分的认可。如果说现代文学有传统,在一些人看来,无非是“激进主义”的传统,是“反传统”的传统。而当他们试图用“反传统”来统括“五四”新文学时,这个词就已经不是褒义的了。加上这些年“国学”的虚热,什么东西只要搭上“国学”这辆车,都可能“走红”,曾经作为传统文化叛逆者的现代文学,就更是显得尴尬,甚至要遭受无端的贬责。
我们的研究不能不面对这些现象。不过,大可不必从学科本位出发,摆出一副捍卫现代文学的架势。因为我们深知,当今对现代文学传统的轻视或无视,其本身也在构成对于新传统的“选择”和“读解”,是对新传统的另一种“接受”,正好可以作为被研究的对象纳入我们的视野。
我们决定涉足这个课题,是有过认真的考虑的。近十多年来,学界比较重视宏观地探讨现代文学的得失和特色,诸如“20世纪中国文学”、“重写文学史”和有关人文精神的讨论,以及对现代文学范畴、学术史的研究,等等,事实上都是在关注现代文学传统问题。“现在”和“历史”总是构成不断的“对话”关系,正是这种“对话”使传统能够持续得到更新。特别是近些年许多关于文化转型与困扰的讨论,包括那些试图颠覆“五四”与新文学的挑战,都迫使人们重新思考现代文学传统的问题。本课题的研究既是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当下的“发言”,其重要性在于通过对传统资源的发掘、认识与阐释,参与价值重建。
关于“传统”,仿佛已经谈论得太多。不过,为了本书的定位和叙述的方便,还是要先对基本概念与思路展开一些讨论。
人们接触“传统”这个词,可能会马上想到历史的遗存。在汉语中,“传统”的初始含义指帝业、学说等的世代相传。如《后汉书·倭传》:“使驿通于汉者三十许国,国皆称王,世世传统。”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上》:“儒主传统翼教,而硕士名贤之训附之。”后来引申为风俗、道德、思想、作风、艺术、制度,等等,凡是世代传承的,都是传统。与汉语“传统”这个词对应的,拉丁文是traditum,英文是tradition,意思都是从过去延传到现今的事物,或者因袭的惯例。我们可以作更细致的理解:传统是围绕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而形成的代代相传的思维与行事方式,表现为思想和语言的“共同体”及其物化形态,是一种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感召性的文化力量。传统总是得到多数人的承认,持续影响着人民大众的普通生活,成为社会结构的一个向度。
而文学传统作为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性想象的沉淀,自然也是民族语言想象“共同体”之一,不过比起其他传统,文学传统的流变可能更加复杂,每一代都可能为延传下来的传统作某些增删改造,传统就不断发生改写与更新的“变体”,它的所谓“变体链”往往是曲折迂回的。传统主要是时间性的概念,它的积淀延传需要有相当的时间长度。到底要延传多长的时间,才称得上“传统”呢?有西方学者认为起码要持续三代,经过两次以上的延传。这当然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但大致也可以推定,传统的形成要有能进行多次辗转延传的足够的时间。看来那些对现代文学是否有传统的疑惑者,正是出于对时间太短的担心。不过,即使按照“三代”延传的说法,从“五四”前后至今也有八九十年了,以每一代平均20年计算,也有四五代了,况且现代中国处于社会大变动时期,各种思潮更迭兴替的节奏非常快,延传发生的频率就高。这样说来,现代文学传统形成的时间条件还是完全具备的。
当然,无视或者轻视现代文学传统,还可能是受到古典文学传统的“挤压”。谈到传统,一般人总是非常惯性地就想到古代的传统,很少还会顾及现代。这一点也不奇怪。古代文学历经二三千年,出现过那么多伟大的作家作品,有丰厚的积淀,它的影响是覆盖性、弥漫性的,甚至培养出某种“集体无意识”,很自然化成了民族的审美心理、习惯与思维方式。古代文学传统经过一代又一代长期的筛选和不断的提炼,已经形成非常稳定、不言而喻的“核心部分”,在民族的记忆和语言中成为某种象征性的建构,特别能得到人们的信奉、敬畏和依恋。如果说古代文学是个“大传统”,相对而言,现代文学还只是个“小传统”。这个新的传统因为时间距离还短,太过“亲近”了,人们对之反而缺少像面对古代传统那样的敬畏与信奉。即使事实上现代文学传统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结构的一个向度,并且发挥着切实的规范性影响,我们也可能习焉不察,不见得像对待古典传统那样的遵奉与重视。这其中也有“心理时间”在起作用,久远的事物总是比身边的事物显得神秘,容易唤起崇敬与怀想。和古代文学传统相比,现代文学的传统似乎比较模糊,不好把握,缺少厚重感和“距离之美”,并非都是不言而喻的认可。但现代传统也有不同于古代传统的地方,那就是仍然处在蓬勃的“生长期”,它的根须更丰茂地伸展到当代生活中,和当代有紧密的血肉联系,却又可能更多地受到现实的左右。难怪人们一谈到现代文学传统,总是有那么多理解上的歧义,“现在”与“过去”的关系显得如此复杂,难于言说。这些也都可能是造成某些人无视或轻视现代文学传统的原因吧。
但是,无论承认或不承认,现代文学作为一种新传统已经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在影响和制约着我们的思维方式。所谓现代文学的传统,不是虚玄的东西,它主要指近百年来那些已经逐步积淀下来,成为某种常识或某种普遍性的思维与审美的方式,并在现实的文学/文化生活中起作用的规范性力量。其实,现代文学传统也有相对稳定的“核心部分”,这些部分容易获得共识,对当代文学/文化生活的规范影响力也大。最明显的,是以白话文为基础的现代文学语言的确定,这也是现代文学区别于古代文学的最重要方面。现代文学语言适度的欧化加上民间语言资源的吸收,逐步形成了更加适合表现现代人思想情感的文学语言形式与规范。毫无疑问,我们现今所享用的汉语文学语言变革的成果,构成了现代文学传统中重要而又稳定的部分。此外,现代所创造的许多作品,它们的文学形象、文化内涵、艺术形式,乃至风格、技巧,许多也已经转化为当代普通社会生活的内容,承载着人们的思想情感,甚至成为某种“共名”。再者,现代文学所形成的新的观念与评判方式,包括对于文学现象的各种“命名”,如“现实主义”、“反映”、“主题”、“思想性”、“典型”、“教育意义”,等等,虽然有的由于频繁使用而变型僵硬,但也有的已经派生出新的含义而成为普适性的概念,至今被批评家乃至普通人所沿用,甚至在中学语文教学的课堂上,也不乏这些概念。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方面的例子,来说明新传统作为民族语言想象“共同体”的存在,及其对当代的影响。只不过,人们似乎总不太在意这些“常识性”的东西,甚至无视这些常常在身边起作用的东西,他们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新的传统。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其实,只要稍微超越一些,跳出来重新打量那些真正已化为“常识”的东西,就能发现现代文学传统的“核心部分”,传统研究的“真问题”也就可能呈现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