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风格概述
风格是指创作中所表现出的思想和作品在审美表达等方面的艺术特征,具有艺术、文化、精神等方面的深刻内涵。
风格要通过特定的艺术形式来体现,它在不同的文化领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室内设计中,就是要通过室内设计的特定形式来表现,而风格就体现在这些形式中。
风格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
风格的时代性是指由时代的社会生活所决定的时代精神、时代风尚、时代审美等需要在作品格调上的反映。同一时代的艺术家,个人风格可能不同,但无论谁的作品,都会烙上这个时代的烙印。
风格的民族性指民族特点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一个民族的社会生活、文化传统、心理素质、精神状态、风土人情和审美要求等都会反映到艺术作品中。因此,不同民族的艺术作品会具有鲜明的特征,形成独特的风格。在室内设计中,一些“式样”经久不衰,以致成了“经典”和“传统”。
风格的地域性是指设计上吸收本地的、民族的、民俗的风格以及本区域历史所遗留的种种文化痕迹。地域性在某种程度上比民族性更具狭隘性或专属性,并具有极强的可识别性。由于许多极具地域性的民俗、文化及艺术品均是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中发展演变而来的,即使是在以往有限的交流和互通下其同化和异化程度也是有限的,因而其可识别性是非常强的,例如同是刺绣品,湘绣和苏绣却相去甚远。
室内设计风格,则是结合不同的时代思潮和不同的地域特点,通过创意构思和表现,逐步发展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室内设计形式。室内设计中不同风格的产生、发展与演变,不仅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体现,更满足了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方式的热切愿望。在室内设计中,没有风格的室内设计就是一个空洞的、没有文化内涵的室内空间。
此外,不管是设计师还是业主都会对风格的最终呈现产生影响。
特别提示
透过一种典型的室内设计风格,往往可以看出形成此风格的各种因素,包括社会制度、文化思潮、科技水平、宗教信仰、气候物产、民俗风情等外在因素,以及设计者的创作思路、专业素质、艺术素养等内在因素。而每种风格由产生到成熟,又会对相应时期的文学、绘画、音乐等社会因素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有关建筑及室内设计风格的发展演变请参阅本书第1章室内设计概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