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翻译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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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翻译理论建树

茅盾在长期而繁重的文学活动中,不但注意翻译实践,而且非常注意对翻译理论的建设。他一面总结前人和自己的翻译经验,一面和当时翻译界各种倾向进行辩论与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主张。是否可以这样说,在茅盾同时代的翻译家中,除了鲁迅以外,再没有别人能像茅盾这样在翻译理论上有过如此大量和全面的建树,至少从他公开发表的文章来判断是如此。

茅盾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研究翻译理论的文章,举其要者,有:《对于系统的介绍西洋文学的意见》(1920年1月3、4日《时事新报·学灯》)、《翻译文学书的讨论》(1921年2月《小说月报》12卷2号)、《译文学书方法的讨论》(1921年4月《小说月报》12卷4号)、《介绍外国文学作品的目的》(1922年8月《文学旬刊》45期)、《直译与死译》(1922年8月《小说月报》13卷8号)、《翻译问题》(1922年10月《文学旬刊》52期)、《介绍西洋文学诗潮的重要》(1922年11月19日《民国日报·觉悟》)、《“媒婆”与“处女”》(1934年3月《文学》2卷3期)、《翻译的直接与间接》(1934年8月《文学》3卷2期)、《伍译的<侠隐记>和<浮华世界>》(1934年2月《文学》2卷3期)、《读<小妇人>——对于翻译方法的商榷》(1935年《文学》5卷3期)、《汉译西洋文学名著》(1935年亚西亚书局出版)、《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1954年8月19日在全国翻译工作者会议上的报告》(《译文》1954年10月号)、《向鲁迅学习》(1977年《世界文学》第1期)、《茅盾译文选集·序》(1980年2月,《茅盾译文选集》),等等。

以上简述足以说明,茅盾从20年代起直到80年代,一贯重视翻译理论的建设和研究。综观他研究和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的文章,不难看出他对翻译的目的、要求、标准、方法乃至技巧等,都有深刻而详细的论述。


翻译的目的

文学翻译是为了什么?目的何在?茅盾从20年代直到80年代,可以说终其一生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茅盾认为,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我国新文学的发展和新思潮的传播。可以说茅盾的文学翻译观和他的创作观是一样的,都是“为人生”。

早在20年代初,《小说月报》改组后,茅盾即以郎损的笔名发表了《新文学研究者的责任与努力》。这篇文章,不但是新文学史上的重要资料,而且也是翻译文学史上的重要资料。在这篇文章中,他明确指出,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的目的一是为了发展新文学,二是为了传播新思想。他说:


介绍西洋文学的目的,一半是欲介绍他们的文学艺术来,一半也为的是欲介绍世界的现代思想——而且这应是更注意些的目的。凡是好的西洋文学都应该介绍这办法,于理论上是很立得住的,只是不免不合我们的目的,……以文学为纯艺术的艺术我们应是不承认的。……那属于近代的,如英国唯美派王尔德的“人生装饰观”的著作,也不是篇篇可以介绍的。王尔德的“艺术是最高的实体,人生不过是装饰”的思想,不能不说他是和现代精神相反,诸如此类的著作,我们若漫不分别地介绍过来,……于成就新文学运动的目的是不经济的。所以介绍时的选择是第一应得注意的。


在这篇文章发表的前一年,他曾就翻译外国文学作品开过一个书单。特别强调和突出了“写实派”作家和俄国作家,如易卜生、果戈理、莫泊桑、契诃夫、屠格涅夫、托尔斯泰、赫尔岑、陀斯妥耶夫斯基等。如果把他开的“书目”和上面引到的这篇文章结合起来看,很清楚地表明茅盾积极倡导翻译是有着明确的目的和高度的革命责任感的。在这一点上,他和鲁迅是可以相媲美的。

为传播新思想和发展我国的文学事业而翻译,是茅盾一贯的主导思想。50年代他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又一次强调了这种思想。他指出:外国文学的翻译介绍,对我国新文学的发展,是起了极大鼓舞和借鉴作用的。如果说,五四新文学的创作,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吸取近代世界文学中现实主义精神和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厚养料而成长起来的,那也不是一句过分夸张的话吧。

茅盾关于翻译目的的论述,对我国翻译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翻译的要求

翻译是一件很难的工作,作为一个文学翻译家是很不容易的。茅盾对翻译的要求,包括对译者和译作两个方面。

对译者,茅盾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翻译家,必须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翻译一部外国作家作品,首先要了解这个作家的生平,他写过哪些作品,有什么特色,他的作品在那个时代占什么地位等等;其次要能看出这个作家的风格,然后再动手翻译他的作品,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将他的风格翻译出来。譬如果戈理的作品与高尔基的作品风格就不同。同样是英国作家,肖伯纳的作品与高尔斯华绥的作品风格也不同。要将一个作家的风格翻译出来,这当然是相当困难的。因此,要求译者具有高度的文化水平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过去有人说创作是“处女”,翻译不过是“媒婆”,意谓翻译不足道,创作方可贵。茅盾对这种见解颇不以为然,便撰写《“媒婆”与“处女”》一文,进行辩说。他指出:


这种比喻是否确当,姑置不论。然而翻译的困难实在不下于创作,或者难过创作。第一,要翻译一部作品,先须明了作者的思想;还不够,更须自己走入原作中,和书中人物一同哭一同笑。已经这样彻底咀嚼了原作了,于是第二,尚须译者自己具有表达原作风格的一副笔墨。这第二点,就是翻译之所以真正不易为。例如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特赛》,现有蒲伯的译本算是顶刮刮了,然而评者尚谓蒲伯的译文虽有原作的瑰奇绚丽,而没有原作的遒劲质朴,蒲伯的译文失之于柔弱。譬之一女子,婀娜刚健,兼而有之——这是荷马的原作。可是蒲伯翻了过来,只剩下“婀娜”了!所以真正的精妙的翻译,其可宝贵,实在不在创作之下;而真正精妙的翻译,其艰难实倍于创作。


在这里,茅盾说明了翻译实非一件容易事情,对译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根据以上所述,茅盾对译者的要求,可以归纳为三点:

首先,作为一个译者的起码要求是精通本国语言和被翻译的语言;

其次,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对原作进行严格的科学研究;

再次,译者应把握原作的精神,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和形式正确无误地再现出来。这样的翻译过程,是把译者和原作合而为一,好像原作者用另一国文学写自己的作品。

对译本的要求,茅盾也提出了正确的意见。他说:


对一般翻译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至少应该是用明白畅达的译文,忠实地传达原作的内容。但对于文学翻译,仅仅要求这样是很不够的。文学作品是用语言创造的艺术,我们要求于文学作品,不单单是事物概念和情节的记叙,而是在这些以外,更具有能够吸引读者的艺术意境,即通过艺术的形象,使读者对书中的人物的思想和行为发生强烈的感情。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这样要求译本,当然是一种很高的要求,既要求译者完全忠于原作的意图,又需要译者发挥工作上的创造性。总之,是以艺术的创造性的翻译为标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必须把文学翻译工作提高到艺术创造的水平”。茅盾:《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


翻译的方法和原则

就翻译方法和原则而论,茅盾既主张直译又主张意译。对散文,主张直译;对诗,赞成意译。总的原则是忠于原著,表达原著的精神。

1922年,茅盾在《“直译”与“死译”》一文中,对什么是“直译”,作了具体的解释。他说:“直译的意义若就浅处说,只是‘不妄改原文的字句’,就深处说,还求‘能保留原文的情调与风格’。所谓‘不妄改原文的字句’一语,除消极的‘不妄改’而外,尚含有一个积极的条件——必须顾到全文的文理。西文里同一个字的意义,用在某段文中的和注在字典上的,常常有些出入;换句话说,某字的活动意义,常随处变动,而字典中所注的只是几个根本的意义,字典势不能将某字随处活动的许多意义都注了上去。所以直译时必须就其在文中的意义上觅一个相当的字来翻译,方才对;如果把字典中的解释直用在译文里,那便是‘死译’,只可说是不妄改某字在字典中的意义,不能说是吻合原作。即使退一步讲,不问与原作吻合与否,专就译文而言,死译出来的译文也是不很通的,因为一切字都失去了适当的位置。”

1980年茅盾在出版他自己编选的译文集的序言中又对“直译”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五四运动以后开始用白话文翻译。翻译的人很多,有的好,有的差,但多数人开始认真注意“信、达、雅”了。“直译”这名词,就是那时兴起的,这是和“意译”相对而说的,就是强调要忠于原文,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达到“达”和“雅”。鲁迅就是积极主张“直译”的,并且自己做出了榜样。当然,我以为所谓“直译”也者,倒并非一定是“字对字”,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因为中西文结构的不同,这种“字对字”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的翻译,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那种译法不是“直译”而是“死译”。“直译”的意义就是不要歪曲了原作的面目,要能表达原作的精神,譬如,原作的文字是朴素的,译文却成了浓艳,原作的文字是生硬的,译文却成了流利;要是有了这种情形,即使译得意思上没有错误,可是实际上也是歪曲了原作。


在这里,茅盾进一步强调直译忠于原文,反映原作的面貌,表达原作精神的重要性。自然,也表明了他不是无条件赞成直译的。

但是,对于译诗,他却主张“意译”:


译诗和译散文不同。译诗,我赞成意译;这是指对于死译而言的意译,不是任意删改原作的意译;换句话说,就是主要在于保留原作神韵的译法。我以为一首诗的神韵是诗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诗的个性。我们如果不失原诗的神韵,其余关于“韵”“律”种种不妨相异。而且神韵的保留是可能的,韵律的保留往往是不可能的。但是意译也应该有些限制,除了要有原诗的神韵外;还要(一)不任意删节原文;(二)合乎原诗的风格,原诗是悲壮的,焉然把它译为清丽。


对于从原作翻译好还是转译好的问题,在翻译文学史上也有人争论过。茅盾认为:原则上应以直接翻译为主,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譬如有些小民族的作品,他们的文字懂得的人少,那就只能依靠转译。

另外,还要看译者的中外文水平。一位德文程度很高的人未始不可从德文转译西班牙作品,而一位法文程度还有疑问的人勉强从法文去译意大利的作品倒是冒险。《战争与和平》有过几个译本,直接从俄文翻译的本子也有过,都不理想,还是董秋斯从英文转译的本子好些。他采用的毛德的本子,毛德是托尔斯泰的挚友,毛德的译文,经托尔斯泰本人审定,认为是好的。

30年代,茅盾写过不少研讨翻译的文章,其中1937年发表在《译文》新2卷第5期上的《<简·爱>的两个译本》,比较了伍光建与李霁野翻译的同一作品。这是一篇对于翻译方法研究的重要文章。通过这两种译本的比较研究,茅盾认为:真正的名著应该提倡重译。要是两个译本都好,我们可以比较研究他们的翻译方法,对于提高翻译质量很有好处。

茅盾的翻译理论和鲁迅的翻译理论有相似之处。他们都重视翻译为现实服务,都主张直译、重译等等。但是茅盾更注重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他的许多文章都强调了这一点。

如前所述,茅盾对翻译理论的研究,从文章的数量来说,在我国现代翻译家中,他是数量最多的一个。就质量来说,他对翻译理论的研究比较客观、全面、系统。对翻译的目的、要求、原则、方法以及技巧等方面均有所涉及。尤其可贵的是,他不是为研究而研究,而是运用翻译理论来指导翻译实践,不时回答翻译中提出的实际问题,推动翻译工作的不断发展。此外茅盾还注意发扬我国翻译的优良传统。他研究了现代的一些译者及其译作,给予了应有的评价,这些研究与评价是他翻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不论对鲁迅,还是对伍光建、李霁野,都提出过中肯的批评。这些批评,不仅充实了我国的翻译文学理论,而且对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