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师”的语义演变
“老师”起初是单音节字“老”和“师”的连用,“老”即长者,“师”最早为古代军队的编制,如“二千五百人为师”(许慎,1963:127),后又逐渐引申为地方行政长官、专掌一职之官和乐师。“师”的教师之义则大概起源于春秋战国末期,社会动荡导致官学的衰落和私学的兴起,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开始出现,如《国语·晋语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和《国语·晋语四》:“文王在母不忧,在傅弗勤,处师弗烦,事王不怒”。此时的“师”虽然开始具有“老师”的语义,但只是单独使用,并不与“老”连用。
秦汉时期,“老”和“师”开始连用,用来描述传道授业的人。例如《史记·荀卿传》:“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和东汉应劭的《风俗通义·穷通第七》:“孙卿善为诗、礼、易、春秋;至齐襄王时,而孙卿最为老师”。“最为老师”的用法表明了此时的“老师”并非面称用语,也不能单独使用。
“老师”作为一个特定和固定的称谓语开始于唐代,指宗教传授者或对僧侣的尊称,如王建《寻李山人不遇》:“从头石上留名句,独向南峰问老师”。其随后泛指传授文化、技艺的人,韩愈《昌黎集·施先生墓铭》:“自贤士大夫、老师宿儒、新进小生,闻先生之死,哭泣相吊”;元好问《遗山集·示侄孙伯安》:“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儿,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这两处“老师”均是对传授知识之人即教师的尊称。而在《新五代史·崔棁》:“其乐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贾、州县避役之人,又无老师良工教习”,此处“老师”则指传授手工技艺之人。此外,在明清时期,“老师”也是“生员和举子对主试的座主和学官的称呼”,如王世贞《瓢不瓢录》:“至分宜当国,而谀者称老翁,其厚之甚者称夫子。此后门生称座主俱曰老师”。
“老师”在专指教师方面也经历了一定的波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老师”作为对教育工作者的尊称开始在中小学使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老师”取代阶级色彩浓厚的“先生”,在高等院校流行开来。“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事业遭受空前破坏,教师成为“人人喊打”的“臭老九”,其社会地位被严重践踏;“文化大革命”后,随着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不断提高。如今,“老师”已成为一个社会泛尊称,从只称呼“从事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的人”泛化到对学校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称呼,由以前的教师专称泛化为对有知识、有文化的非教师领域人士的尊称,在出版界、文艺界、新闻界和广播电视界等众多领域深受欢迎。其中,“老师”在文艺界的使用频率仅次于教育界,这可能与文艺界人士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缺乏比“老师”更贴切的称谓有关,因为文艺界并没有“某作家”“某演员”这种称谓(黄南松,1988:111),也从侧面反映了全社会尊师重教的风尚。
此外,“老师”在山东尤其济南地区的泛化程度更高,成为一个对陌生人普遍使用的尊称,但这种情形下其发音与普通话稍有不同,类似“老师儿”。在济南,无论对方是何种身份、职业或地位,喊一声“老师儿”,对方就会热心帮助你。反之,如果不能入乡随俗,则会被人视为不懂礼貌,如“他连声‘老师儿’都不叫,我告诉他路干么?”这种现象可能与济南人深受“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儒家思想有关;或者,“老师儿”是一个文化符号,体现了“济南人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固守着齐鲁儒家文化的道德底线,汲取了作为职业的‘老师’中的道德因素,嫁接到现代生活的习惯中去,实现了‘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老师”的解释为: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纵观“老师”的语义演变之路可知,“老师”早期的“宗教传授者”或“僧侣”之义消失,而“传授手工技艺”之义也被后起的“师傅”所取代,如今只保留下“教师的尊称”,并进一步泛化为对有知识、有文化的非教师领域人士的尊称。“老师”的泛化之路可谓理所当然,从年老资深的学者→对传教者/僧侣的尊称→传授文化、技艺的人→教师的专称→泛尊称(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语义的泛化过程表现出较强的继承性,既与知识、文化相联系,又包含尊重与亲切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