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法律手册:那些你在创业时应该知道的公司法知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31.注册商标如何出资?申请中的商标能作为出资使用吗?

杨春宝律师,您好!

在以前的邮件中您向我们详细分析了关于股东出资的问题,可以说,新的《公司法》在降低设立公司门槛的同时,在出资形式上也让我们的创业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园区的E公司现在又有新的投资计划。根据您的介绍,我知道商标也可以作为出资,但是E公司的这个问题还是要请您解答:最近E公司和一家台资企业达成了合作投资建设实验器材代工厂的协议,这家台资企业拥有A商标的使用权,还有两个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还没有拿到注册证,这家台资企业准备用这三个商标出资。现在E公司想知道代工厂成立后可否使用A商标,是否还有其他附加条件?另两个在申请的商标和A商标在出资时需要区别对待吗?

顺祝

商祺!

张闯

张经理,您好!

前面我介绍过,《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这家台资企业可以将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A商标的专有使用权作为出资,但是,必须经过资产评估,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商标权转移手续,即将该商标转移到新设立的代工厂的名下。E公司咨询的关于代工厂成立后可否使用A商标问题因此迎刃而解,因为A商标已经转移到代工厂名下,代工厂成为该商标的新所有人,具有完整的权利。

至于正在申请尚未注册的商标,虽然也可以评估作价,并可以转让申请权,但是,由于其最终能否通过审查,获得商标注册证,尚存在不确定性,不宜作为出资。即使双方均同意,工商部门也未必同意,因为如果不能获得注册,其价值势必高估,违反公司法关于资本维持的原则,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双方可以就该两个尚未注册的商标协商将来增资的方案,即一旦获得注册,即依法评估进行增资。

祝好!

杨春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