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效吗?
情景再现
林某家住在农村,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再加上学习成绩也很差,所以他很早就辍学了。2016年1月,已经成年的林某到城里打工。通过亲戚介绍,林某来到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并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后来,林某在一次施工时被上面掉下来的钢筋砸成重伤,需要一大笔医疗费,林某的家里实在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便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其承担林某的医疗费。但建筑公司却拿出劳动合同,以合同中约定了“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支付林某的医疗费,此时林某家人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那么,林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效吗?
依法解答
一些公司为了减少支出,扩大收益,便会要求职工签订包含“工伤概不负责”等类似条款的合同,这些条款加重了劳动者的负担,减轻了公司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因此公司不能以此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本案中,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但林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无效的。其余合同条款,如果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视为有效。林某的家属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林某的医疗费用。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总结提示
劳动者要对自己的工作和安全负责,而用人单位也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去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因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不会发生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