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小护”的肺腑之言:肺部疾病养护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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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停药不能想当然

经常有患者这样问:“我现在没什么不舒服,结核药可以不吃了吗?”结核药当然不能随意停,结核的化疗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用药。

记住:不能随意停药

早期:对所有检出和确诊的活动性结核都应立即治疗。早期病灶内结核菌以A群为主,病灶局部血流丰富,药物浓度高,抗结核药能发挥最大杀菌或抑菌作用,以达到迅速控制病灶,减少传播的目的。

规律:严格遵医嘱规律用药,不漏服,不停药,以免产生耐药性。

全程:保证完成规定的治疗期是提高治愈率、减少复发的重要措施。

适量:严格按照适当的药物剂量用药,药物剂量不足不能有效杀菌,还会诱发继发性耐药;剂量过大,不良反应增加。

联合用药:同时采用多种抗结核药物治疗,既可提高疗效,杀死病灶中不同生长速度的菌群,还可以减少或预防耐药菌的产生。

结核菌不同于其他细菌,结核菌有以下生物学特性。

(1)生长缓慢。增代时间为14~20小时,培养时间为2~8周。

(2)抵抗力强。在干燥环境可存活数年或数月。

(3)菌体成分复杂。结核菌菌体成分主要是由类脂质、蛋白质和多糖类组成的复合成分。

治疗结核需要按疗程治疗。不规律用药非常容易导致结核病复发或使结核菌产生耐药性。临床上普遍认为出现耐药性结核的主要原因是,在患者初次治疗肺结核时采用的治疗方案不够合理,或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并未按照治疗方案科学服药导致,结核病患者出现耐药是导致临床上结核病治疗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结核病和其他的一般疾病不同,不是症状消失了就可停药,结核病的菌群有4种,前期的用药只是杀死了活跃的结核菌,像我们所说的“枪打出头鸟”,活跃的结核菌被杀死,症状就会好转、消失。但是静止潜伏的结核菌并没有完全被杀死,还有少量的结核菌未被消灭,处于休眠状态,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这些结核菌就可能重新生长繁殖而造成结核复发,在下次治疗时,就会有产生耐药的风险,所以结核病的治疗一定要遵守早期、适量、规律、全程、联合用药的原则。疗程一般要6~9个月,不能随便少吃或漏吃一种药,必须要按时按量服药,接受正规的治疗。疗程结束后需要再次复查,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