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农协:中国“三农”改革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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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这是一部综合农协的研究报告集,由综合农协研究组编纂而成。综合农协研究组是一个民办的研究综合性农民合作协会的组织,起步于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在陕西洛川建立农民医疗合作社的试验。2005年以来,课题组先后帮助7个农民合作社建立了“农禾之家(联盟)”,2011年组建了“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发展农禾之家(联盟)会员超过百家,遍布18个省、区、直辖市,同时组织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综合农协的调查研究工作,获得多项有价值的成果。综合农协研究组负责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杨团研究员。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创办了内部季刊《综合农协》,已出版8期。这本报告集就是他们10年来研究综合农协的成果。他们研究了国际农业合作协会的发展概况,先后考察了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农协(农会),研究了我国农业合作的发展历史及经验教训,剖析了一些地区发展综合农协的典型案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走综合农协之路”的政策建议,这为研究解决我国农业合作组织问题提供了一种具有方向性的思路,值得重视。

第一,综合农协本质上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性质的组织,主体是农民,依据合作制的原则,以为农民服务和维护农民的权益为宗旨,为一家一户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社会化有效服务,增强抗衡自然与市场风险的能力,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第二,综合农协是由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自然经济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商品经济的必然选择,其延长农业生产链,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之路,由初级产品生产过渡到最终产品生产,即从田间到餐桌,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三,综合农协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永远不变的前提下,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成适度的规模经营,如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综合农协把传统的农业技术与现代的农业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包括生物技术、农艺技术、工程技术),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包括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建立产学研机制,实现科技与农民的零距离,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

第五,综合农协严格贯彻、执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方针,走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之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由于各地自然资源的差异甚大,综合农协创造适合各地条件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为确保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从源头采取治本之举,作出实际贡献。

第六,综合农协必须兴办合作金融业,成为农协的支柱产业,为农民提供低息的有效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问题。在农村信用社已变为纯商业性金融组织的背景下,发展合作金融尤为紧迫。

第七,综合农协通过建立股份合作制,把股份制与合作制的两种优势结合起来,使农民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社员(劳动者),又是股东(有产者),即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权化,这是集体经济产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除了家庭经营和务工经商的工资性收入外,还能有股份分红的财产性收入。

第八,综合农协必须加强民主建设,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农民真正成为主人,能够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包括知情话语权、决策参与权、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民主监督权、管理人员选择权),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

第九,综合农协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结合起来,落到实处;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树立良好的文明之风,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队伍,增强抵御社会不正之风侵蚀的能力。综合农协除了经济功能外,还有社会、文化、生态等多种功能。

第十,综合农协原则上以农村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建立,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实行跨社区的联合,这种联合以为成员服务为宗旨,是非营利性的,不受社会多方的干扰,严格防止官僚化。综合农协是开放性的组织,欢迎城市工商企业进入农村,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综合农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但不能改变农协的主导地位。

综合农协尚处于初创、探索阶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作为参考的法律依据。政府对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适用于综合农协。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而希望也在农村。综合农协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在实现这些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落实“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作出实际的贡献。

2013年8月6日